槟州首长林冠英赢得“新加坡间谍”诽谤诉讼,吉隆坡高庭今日宣判土权宣传主任鲁斯兰与两家媒体需赔偿林冠英55万令吉。 在本案共有3家媒体遭起诉,包括新海峡时报(马)有限公司、马来前锋报(马)有限公司,以及每日新闻私人有限公司。 全文: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93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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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tureman 发表于 26-3-2015 09:34 PM
反正是人民买单, 毁谤你林神多几次都可以。
futureman 发表于 26-3-2015 09:28 PM
反正是人民买单, 毁谤你林神多几次都可以。
jityam 发表于 26-3-2015 11:01 PM
我心里一直有个疑虑。。。就是为什么林神每次起诉这些媒体在胜诉时,这些媒体从来就不需要在自己的媒体刊 ...
風林火山! 发表于 26-3-2015 11:08 PM
陰謀論?
其實登報道歉沒有多大意義
futureman 发表于 26-3-2015 09:28 PM
反正是人民买单, 毁谤你林神多几次都可以。
eugenetan 发表于 27-3-2015 10:05 AM
13楼的,你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假的不知道?
jvcpcv55 发表于 26-3-2015 11:53 PM
土权宣传主任鲁斯兰与两家媒体需赔偿林冠英55万令吉
pkcool 发表于 27-3-2015 10:22 AM
快解释给他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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