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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9-2006 05: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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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hGay 于 3-9-2006 05:18 PM 发表
这里有谁知道说当年有一届巫统党选,东姑拉沙里差点在打败马哈蒂成为党主席的那届时发生在哪一年??双方阵营的重要人马是谁??当时的那吉是亲东姑还是亲马哈蒂的?
88年的黨選。。。
當時分AB兩隊。。。A隊由敦馬領導,人馬有安華,納吉等等;B隊則有tengku razali領導,人馬有幕沙,當今首相等等。。。
納吉起初立場不定,他是在最後一分鐘才把支持票集中支持敦馬,才讓敦馬46票險勝。。。所以說,納吉在那場黨選起了非常關鍵性的作用,也為他日后平步青雲鋪了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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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9-2006 05: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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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lackninja13 于 3-9-2006 05:31 PM 发表
88年的黨選。。。
當時分AB兩隊。。。A隊由敦馬領導,人馬有安華,納吉等等;B隊則有tengku razali領導,人馬有幕沙,當今首相等等。。。
納吉起初立場不定,他是在最後一分鐘才把支持票集中支持敦馬,才 ...
刚又找到了一部分的资料...原来这次的党选就是造成巫统被判为非法团体的主因。
这件事还最终还使到联邦法院大法官Tun Mohamed Salleh Abas遭到撤职。。。
原来,当时还满轰动..因关系到三权鼎立及宪法至上的敏感话题。
还有,我国现任的外交部长也因这项撤职,而当上了联邦法院大法官...还真复杂!
[ 本帖最后由 AhGay 于 3-9-2006 05:50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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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9-2006 05: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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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hGay 于 3-9-2006 05:49 PM 发表
刚又找到了一部分的资料...原来这次的党选就是造成巫统被判为非法团体的主因。
这件事还最终还使到联邦法院大法官Tun Mohamed Salleh Abas遭到撤职。。。
原来,当时还满轰动..因关系到三权鼎立及宪法至 ...
所以,司法危機和88年黨選是帶連接關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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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9-2006 0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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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lackninja13 于 3-9-2006 05:57 PM 发表
所以,司法危機和88年黨選是帶連接關係的
党选好像是198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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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9-2006 06: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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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hGay 于 3-9-2006 06:00 PM 发表
党选好像是1987年..
不好意思。。。
謝謝提醒,是87年4月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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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9-2006 06: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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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巫都是[移民,只是先到和后到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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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9-2006 06: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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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的司法危机
1987年,巫统党主席职位的争夺战。
就在这个时候,巫统内部党争,掀开了序幕。这是1987年的事。前财政部长东姑拉查理,挑战马哈迪的主席职。但是,仅仅差了43票而败北。东姑拉查理心里不服,通过11名巫统党员,向法庭申请宣判巫统选举无效。结果,巫统因有些不合法支部参与选举,而被哈伦法官宣判为“不合法社团”。
针对这个备受関注的判词,11名巫统党员上诉到最高法院去。最高法院院长敦沙烈。阿峇士,鉴于这个案件影响深远,为了表示公平起见,决定由全部9名最高法院法官来审理。这案件如何判定,将决定巫统的生死存亡,马哈迪的首相“宝座”也难自保。
1988年,3名法官被撤职{通过元首开除法官(宪法125条),高庭权限被削弱(宪法121条)}
这个时期,在国会内外,首相不时对司法机関提出各种不友善的批评和指责。为此,当时的最高法院院长沙烈。阿峇士,和20名法官正式会谈过后,于1986年 3月26日,向最高元首和各州统治者提呈了一封公函,述说首相对司法的言谈不当的地方。对法官向元首进谏的事,马哈迪显得非常不满,最终导致沙烈。阿峇士被撤职。
耐人寻味的是,沙烈。阿峇士被撤职后,最高法院旋即改由三司会审巫统党争案,驳回11名巫统异己分子的上诉案。
更严重的是,1988年,我国发生了史无前例的5名最高法院法官,因秉公处理案件而被中止职位。其中2名法官后来于同年10月4日被撤职。被撤职的两名法官是:万苏里曼和佘乔治法官。
这宗轰动全国的司法界大事,对我国司法独立是一个极其严重的打击,侵害了我国长期建立起来的法治。自此以后,直到今天,我国的司法独立仍然无法恢复元气。
通过元首开除法官(<宪法>125条)
法律界以为<宪法>有条文给予法官足够的职业保障。当政者不可随意开除法官。如果要开除法官,必须由首相向国家元首呈情,再由元首设立仲裁庭,以调查有関法官的过失。最终由仲裁庭决定,是否应撤除法官的职位。
看来,整个过程似乎对法官很有保障。其实不然。事实证明,在开除法官方面,首相一人拥有很大的权力。他拥有的是实权,而国家元相仅仅拥有象征性的权力。这可以从首相在1988年轻易撤除最高法院院长和两名最高法院法官的职位的事件,看得出来。
通过开除3名法官,首相好像在告诫所有法官:“如果你们不根据我的意思做事,你们随时都可以被开除。”
1988年开除法官的事件,给所有法官带来了恐惧感。他们深怕随时会被撤职。只有少之又少的具有正义感的法官,敢于凭着良知和根据法律原则来判案。
1988年司法危机发生以前,在委任法官的时候,最高法院院长会征询律师公会主席和资深律师的意见。可是,这种互相尊重的现象已一去不复返了。在委任法官时,院长已好多年没征询律师公会的意见了。
国际组织前来调查实情
大约12年后(2000年),国际律师协会等特派4名法学专家,到马来西亚来研究我国的司法制度,尤其是关于我国司法独立的情况。
经过多方面考察和专访后,他们得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结论。他们说:在1998年以前,大马的司法制度是具有司法独立的特征的。[注:1988年,就是我国最高法院院长沙烈。阿峇士(TunSallehAbas)和另两位联邦法院法官被撤职的那一年。]
其实,这些法学专家通过这个结论,委婉地告诉我们:1988年过后,我国的司法独立,这个民主的基石,已名存实亡了。
1988–高庭权限被削弱(宪法121条)
本来,大马的司法权力属于法院(即东西马2个高等法庭和所有的低级法庭)。这是原有的<宪法>第121条所明文规定的。(注:所谓“司法权力”就是:政府用来解决人民之间,或人民与政府之间,涉及生命,自由或财产纠纷的权力。这种权力很自然地属于司法机関。)
但是,在<拿督叶炳一案>中,总检察长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418A条,把案件从一个法庭调换到另一法庭去审理。最高法院不同意总检察长这种不寻常的作法。最高法院认为:
“…根据第418A条,把案件从一个低级法庭,调到另一个法庭的司法权力,只能属于司法机関,而不属于政府机関…”
最高法院的判词显然对当政者不利。于是,政府通过国会,轻而易举地修改了<宪法>第121条,大大削弱了司法机関的司法权力。<宪法 >修改后,高等法庭只能拥有联邦法律所给与的司法权力。联邦法律是由国会所制订的。这就是说,高等法庭不再拥有无上的司法权力,其权力必须受到国会的限制。
政府通过国会削减了法院的司法权力。最好的例子就是,国会修改法律,取消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力。其实,在马哈迪当权的22年期间,我国国会已通过了许多修正法令,剥夺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力,使到法院无法针对部长(或其他行政长官)所作的决定进行审查。
相关链接:1988 Malaysian constitutional crisis
:1981年后的大马司法独立
[ 本帖最后由 AhGay 于 3-9-2006 06:26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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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9-2006 11: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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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謝大家帶來那麼多資料.我打算把他轉貼去我的my spaces.不知道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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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9-2006 11: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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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lackninja13 于 3-9-2006 05:31 PM 发表
88年的黨選。。。
當時分AB兩隊。。。A隊由敦馬領導,人馬有安華,納吉等等;B隊則有tengku razali領導,人馬有幕沙,當今首相等等。。。
納吉起初立場不定,他是在最後一分鐘才把支持票集中支持敦馬,才 ...
姑娘...你真的懂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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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9-2006 11: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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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壮士一去不复返 于 5-9-2006 11:15 PM 发表
姑娘...你真的懂很多...;
明日之<腥>。。。哦<<星>>是浪的虚名me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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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9-2006 12: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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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帖
留个脚印
方便以后查询
我有以前马华党争的资料
有空弄上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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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6-9-2006 11: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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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伦帕德 于 6-9-2006 12:00 AM 发表
好帖
留个脚印
方便以后查询
我有以前马华党争的资料
有空弄上来
我也从马华的官方网站取得少许资料如下,也希望你能把资料弄上来...
1958年3月马华改选,林苍佑获得党内少壮派与另一派系联手支持,在代表大会中突然提名挑战原任总会长敦陈祯禄,并以22张多数票中选该届总会长职。
林苍佑在任内,因召开特大修改党章,加强中委会权力,受到以陈修信为首的非当权派全面反对,引起激烈争论,投票结果,虽以决定性的一票通过修章议案,却已使马华濒于分裂。
林苍佑掌权马华短短一年期间,党内外风波迭起,处境尴尬,进退失据,最终只好知难而退,辞去马华总会长职,并于1960年12月宣告退出马华,而于1962年,另起炉灶,成立民主联合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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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3月19日,马华发生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危机。担任代总会长的梁维泮于当日上午援用「总会长特权」撤消由卸任总会长李三春委任的雪州及直辖区两位联委会主席和一名中委的职位;接着,在当日下午,受梁氏委为纪律委员会主席的麦汉锦更进一步开除十四名各级党领袖,包括:当时是票选中委兼副财政部长的现任总会长拿督斯里林良实医生,及当时担任副总会长的陈群川,担任马青总团长兼当然副总会长的李金狮,以及多名中委与州、区、支会领袖。
导致当权者采取这项开除行动的导火线是这些被开除者极力追查党内出现「假党员」的事件。
以当权者这种处理党务的高压手法,埋下了较后爆发竞争的危机。
在此之前,也就是1984年3月17日,一批中委(包括被开除的其中七名中委会成员)在当天长达七小时的中委会议中,正式提出议案,要求中委会设立一个委员会调查某些单位和某些人大量制造假党员的事件不得要领后,一群中央代表通过报章刊登启事,吁请全体中央代表签名,集体要求在4月29日(有待确认,也有资料指是22日)召开特别代表大会,以便伸张正义,恢复被开除者的党籍,同时通过秘密投票,任命一个特别委员会彻查“假党员”事件,并议决中止该年3月至5月间举行的支、区会选举,以便核定党员名册及在名册核定后30天内举行党选。
他们也发出要求召开特大的统一表格给全国中央代表签名,而且在短短48小时内便收集了总共1499名中央代表的签名表格,占总数2517名中央代表的59%以上。
中央代表大会是党章明文规定的党最高权力机构,召开特大无疑是解决党内纷争的最适当途径,无奈当时的当权者固执己见,千方百计阻止特大的召开,形成党危机。
1984年5月17日,当高庭在怡保开审假党员的案件时,当权者不得不在法庭上承认当权者控制的10个区会中,曾拥有21,693 名“假党员”。
“假党员”真象在法庭曝光后,当时的当权者“公信力”已丧失殆尽,全国80%以上区、支会、马青、妇女组各单位,以及 45名马华国、州议员,为贯彻党内民主,纠正党内歪风,奋起斗争,进行一场烈火朝天,意义重大的〈党内民主改革运动〉。
当时的当权者虽然顽冥如故,但经过20个月后,最终不得不屈服于党内外的正义压力,接受国阵调解人嘉化巴巴(当时的副首相)为首的临时委员会的调解原则和方案,允许举行一场公正和干净的选举。
这项开除行动引发了一场长达20个月的激烈党争,最终根据法庭的谕令于1985年11月
24日,在一个临时委员会主持,并在双方同意的独立秘书处毕马威公司的协助下,顺
利举行被延迟了的党常年大会,由中央代表通过秘密投票当场选出以陈群川为首的马华公会新领导层。
领导层的顺利交替,终于结束了过去20个月的危机。 就只能找到上述两次的党争,在九十年代末也发生过“双林”事件..还寻找资料中。
各位网友,任何人如有相关资料都欢迎贴上来和大家分享。
大家也可参考马华官方网站。
[ 本帖最后由 AhGay 于 6-9-2006 11:10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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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9-2006 01: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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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一句。。。大马民族,不分华人和马懒人,都有不团结的事件甚至未曾完结。
如果我们华人当初团结的从长计议。。。现在的大马应该是个美丽的天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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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9-2006 01: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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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捉鬼英雄 于 31-8-2006 02:37 PM 发表
哈哈
那时星洲还是正义的报纸,我叔叔的报界朋友被内政部通缉,逃到没路,家都不敢回,还跑去他的家呆了不久。。。
很可怕的白色恐怖哦
當年衛生部長馬華的李金獅也躲到澳洲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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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06 11: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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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06 0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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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精华啊~~~~~~~~~~~~~很多资料
大家努力,继续加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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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9-9-2006 12: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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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非常的感激你,不用copy,你只要提供这些网址就绰绰有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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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9-2006 05: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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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在多元種族社會中華社應採取的奮鬥目標與方式”
(1)1786年至1909年
從1786年至1909年英殖民地完成了置馬來半島包括新加坡在內於英殖民地政府統治之下。
這一時期的華人社會是移民社會。他們對於開發本邦作出巨大的努力。他們是移民身份對於在中國的家鄉有深情的依戀,對家鄉的親人有深切關懷。此時私會黨的林立與互相械斗時有所聞。這時的華社其優點是能將年少繼起的新生代興辦教育自力更生自求多福、對政治不熱不興趣。
(2)1895至1911年
中國維新運動的領袖康有為與梁啟超到星、馬來展開政治活動。他們創辦華文報章與興辦學校。孫中山隨之到來鼓吹革命,他們也創辦了報紙與學校。維新與革命兩派的活動激起華社對祖國政治關注。
(3)1911年至1937年
是中國政治影響本邦華社最大的時期,先是革命成功,接鍾而來的是軍閥混戰外強對中國大加壓力,危機四伏。到了1919年中國發生五四運動,新思潮激起了許多文化權力建立。中國共產黨誕生於1921年,先與中國國民黨合作,後來國共兩黨展開殊死的斗爭。尤其是1927年國共分裂之後一些共產黨員南來從事教育工作,便把共產主義的種子帶到本邦。
(4)1937年至1941年
日本軍國主義對華發動全面侵略戰爭。中國正處於危亡之秋,本邦華社原本是幫派林立的,可是在民族主義巨浪衝擊之下,幫派的藩籬頓然消失。華僑一心一德在南洋籌賬會的領導下團結一致,參與抗日運動,不過峇峇社會並不熱心參與中國的抗日運動。
(5)1941年至1945年
日本帝國主義於1941年11月8日發動太平洋戰爭,把新馬的華人視為頭號敵。大開殺戒數以萬計的華人慘遭殺戳。日治期間馬共是主要抗日組織,並在戰火中壯大。
(6)1945年至1947年
日本投降,馬共武裝部隊受到民間的熱烈歡迎。不過很快就向英政府交出武器解甲歸田。
1946年英政府提Malayan nion把三州府與半島各州置統一體制,則減蘇丹的權力,廣泛給公民權予非馬來人。馬來民族為了要保護馬來主義,於是組織了UMNO作為維護民族權益的政治機構。1946年是馬來民族政治斗爭走上成功之路的起點。
(7)1948年
國際共產主義日益壯大,中國共產黨勝利在望,馬共便在國際有利於共產主義發展的時刻,發動武力奪權斗爭。馬共是以華人為主力的組織,英政府對於處僻偏地區的華人和左傾份子加鎮壓,導致許多華人陷入水深火熱之中。
(8)1949年2月17日
馬華公會在緊急狀態中誕生。當時領導馬華公會的陳禎祿指出馬華的成立不單是要團結華人支持政府對抗馬共恢復本邦的和平與秩序,同時要為華人爭取政治經濟各領域的合法權。他又表示,不單是要團結華人,也要團結馬來人和其他種族以便在馬來亞建立一個國家。他更確信華人應獲得公民權,落地生根以與他族共同建國,他是時代的先知先覺者。馬華除了協助新村華人之外,更大力為華人爭取公民權以便參加獨立斗爭,不過在華文教育的爭取方面卻缺少建樹。
(9)1959年
林蒼佑取代陳禎祿出任馬華總會長,要求在104國會議席中,馬華40席,以確保憲法不被隨意修改。東姑與UMNO領導人視此為妨礙巫統主導我國政府的行動,於是插手馬華的紛爭,導致馬華當權離隊而去。
(10)1963年
1963年9月16日馬來西亞宣告成立,隨即遭到印尼的對抗。
(11)1964年大選
人民投票大力支持聯盟,展示了空前的愛國行動,此時左傾政黨反對馬來西亞,被多數人視為叛國行動,受到選民的抗拒。
(12)1965年至1969年
由李光耀領導的人民行動黨在1964年5月9日推動成立Malaysian Solidarity Convention,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的口號聲勢壯大,東姑與巫統領導認為意圖威脅到馬來民族的主權,便迫新加坡退出馬來西亞。新加坡的脫離,有很多事情值得我們去省思和探討。
(13)1964年至1969年
這期間華社因教育語文問題分裂,陳修信的言行激怒了華社。左傾的華人政黨先則走上街頭,繼則放棄議會斗爭。馬來人則認為獨立後聯盟並未為他們的社會,教育、經濟各方面大幅度的改善。
1969年5月10日大選結果,馬華大敗,只有13人當選。民政黨在檳州執政,雪州聯盟與反對黨平分秋色各佔14席,霹靂州40席,聯盟只佔19席。這是出乎人們預料之外的結果。513年過後政府頒布緊急法令國會暫時停止操作,Tun Razak取代東姑,國陣取代聯盟。土著至上主義進一步鞏固。政府全力推行新經濟政策。
(14)1982年至1990年
華社有人提出打進國陣,糾正國陣,1986年提出兩線制。可是都沒產生預期效果。1990年已故林晃昇先生帶領一批人參加行動黨再度強調兩線制。但都未達到當事人預期的效果,種種跡象顯示他們在黨受到邊緣化。
(15)1995年大選
兩線制宣告消失。
1999年此次大選回教黨在巫統內部紛爭中,大收漁人之利,並提出宗教神權治國的理念。
(16)我們何去何從?
教育:(A)維護華文教育,但同時也須通過英文與國際社會接軌。我們的教育設計應使年輕的一代受到各種專業教育,發揮社會功能。
政治:堅持我國是一個世俗國,不是宗教神權統治的國家。國家憲法與宗教自由必須維護。人民的道德可以通過宗教教育提升也可以通過人文教育而達致。
經濟:今天全世界都朝向經濟自由化,凡是封閉的國家都會面對經濟衰敗的命運。經濟自由開放是一項國際趨勢。反對任何領域的極端主義,支持各種各樣的中庸思想。發揮互讓互敬的精神,以促進多元種族的團結合作。
華人政治工作者應自勉自勵建立有守有為的政治操守。華人的政治傳統要求從政者須以身作則,孔子說“以身教者從以言教者訟”。從政者須反躬自省以建立優質政治文化。減少人事紛爭,以傾全力,從事政治事業的建設。
世界經濟自由化,資訊全球化人類正走向一個自由競爭的大時代,我們應該有信心以各領域都以競爭力掛帥,在亞洲四小龍經已形成現在中國又崛起成為世界重要的經濟體。我們必須歡迎自由開放經濟的大趨勢。因為在這個大趨勢到來的時候,許多人為的藩籬都會消失。
(17)多元社會的政府斗爭
1.堅持我國社會的多元性,無論是宗教、政治、文化、教育、經濟都須顧及多元社會的特性。
2.國家的行政機構應反映多元種族的結構。
3.“前事不忘後事之師”過去多次的政治斗爭顯示,強烈的政治言行,會引起強烈的反擊,因此,我們必須以低調力求實質上的改變方為上策。
http://www.xiao-en.org/cultural/ ... ;loc=zh&id=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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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9-2006 05: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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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華人政治思潮演變”長篇系列
第一部份
追溯馬來亞華僑史
馬來西亞華人政治思潮的演變,是必須從歷史事件去追溯。由於華人幫派林立,思想繁雜,要全面的剖釋思潮的發展是極其困離的,也無從下手。
鑑於資料有限,這套長篇系列只能略分幾個層次概述,掛一漏萬及主觀上的錯誤,在所難免。
華人移居東南亞,包括馬來西亞,是很早的事。例如姚丹(木+丹)著《馬來亞華僑史綱要》一書中指出,在唐代末葉以迄五代,華人流寓蘇島者已多,散居馬來半島者,亦為數不少。如自稱為唐人即為一口傳證據。
不過,《馬來亞華僑史》的作者維特巴素博士則認為,十四世紀馬六甲王國成立後,華人的移居比較規模化,而在1511年葡萄牙佔領馬六甲後,華人才存有永久居留的意念。但是截至十七世紀,華人在馬六甲的人口不過三、四百名。(註:荷蘭人於1641年打敗葡萄牙,佔領馬六甲。)
延至十八世紀中葉,居住在馬來亞約華人總數只是數千人。他們多是商人和礦工。在這初期移殖階段,他們亦有與馬來婦女、暹羅、馬達(BATAK)和巴里(BALI)婦女通婚,在馬來亞首次誕生第二代的華人子弟。(1)
這些早期留居在馬六甲的華人,終於成為一個“巴巴”(BABA)社會,較後這類的社會也在檳城和新加坡順序建立起來。
星洲互動‧特約:謝詩堅(1984稿)‧2000/06/01
http://www.sinchew-i.com/special ... 06/01/ch060101.html
第二部份
戰後三種思想演變
日本於1945年8月投降,正式結束了第二次世界大戰。西方的希特勒及墨索里尼失敗於前,日本軍國主義者崩潰於後,整個世界出現了新的形勢。
一邊是美國軍力的膨脹,迅速地躍居西方集團盟主的地位,領導資本主義世界,另一邊是以蘇聯為首的集團,在東歐建立共產體係,也使到亞洲一些地區成為共產國家,如中國、北越及北韓(朝鮮)等。
但是,處在這兩個夾縫中的其他國家人民,民族主義的思潮強烈地表露出來。這種思潮反映在爭取國家的獨立和自主方面,以擺脫殖民地的統治。
有些國家很快在戰後即取得獨立,如印尼、印度等,而有些國家延至五十年代或六十、七十年代才實現獨立的願望。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於民族主義思潮的風起雲湧,居住在東南亞的華人,處在極為微妙的地位,他們在理論上,需要或歸屬於居住地區或傾向中國之間作一抉擇,但由於政治意識的分歧及一些華人採取保留的態度,造成了社團領袖或華人領袖,在政治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是不盡相同的。
如果從歷史的情況來分析的話,有的學者認為,戰後華人的政治態度一般上可以分成三個集團,王賡武教授說:甲集團主要關心中國政治和中國的對外政策;乙集團主要關心社區政治;丙集團已進入了非華人的權力政治金字塔,而不管是否由於土著、殖民地宗主國或是民族主義者掌權。(1)
不過,王賡武教授認為,自1945年以來,甲集團的狂熱已消退,許多人轉變成為乙集團,形成華人社區的統一與團結。飄浮不定的丙集團華人數目在增加,並努力向居留地認同。(2)
可是,這種情況在馬來亞乃至後來的馬來西亞並不明顯,換句話說,這種分析的科學性是有斟酌的餘地。因為戰後以來,馬來亞的華人就不曾出現過團結與統一的局面,而是繼續在政治上存在著分化,甚至是相互鬥爭的。
王賡武教授又在另一篇論文《馬來亞的華人政治》裡,將馬來亞的華人分成三個政治體:甲集團與中國的政治保持聯繫,經常與中國的命運認同;乙集團包括大多數精明而講求實際的華人,保持低調或作間接的政治聯繫;丙集團是屬於那些少部份的搖擺不定的人,因為他們難於確定自己的身份,但一般上傾向於某種程度的對馬來亞的效忠。(3)
這種說法,比前一種說法較為明朗,但末涉及思想上劃分他們的歧異。就我的淺見,馬來亞的華人在戰後所受到的政治衝擊,基本上可以分成下列三類:(一)傾向中國,但是屬於國民黨份子或是具有右派的思想。(二)傾向中國,但思想左傾。(三)土生華人,受英文教育,思想傾向西方,尤其視英國為其效忠對象,他們被稱為“巴巴”。
我之所以強調思想的差異,是由於本文嘗試對戰後馬來西亞華人的政冶演變,作一概括性的評述,以作為《戰前馬來西亞華人政治思潮演變》一文的延續。
星洲互動‧特約:謝詩堅(1984稿)‧2000/06/04
註 :
1王賡武著《政治華人對現代東南亞的作用》,收集在《泛論東南亞》叢書內
2王賡武著《政治華人對現代東南亞的作用》,收集在《泛論東南亞》叢書內
3See "The China Quarterly" No. 43, July Sep. 1970
第三部份
馬華與巫統的合作
李孝式和耶哈耶決定角逐市議會選舉,以與馬來亞獨立黨抗衡。這是李孝式報復的機會,選舉結果在12席中,馬華贏得6席,巫統3席,馬來亞獨立黨只取得2席,這對拿督翁是致命的打擊,也決定了他日後在政壇的不得意的命運。
拿督翁以非種族口號展開運動:投非種族主義及進步一票;支持馬來亞獨立黨。而馬華巫統的合作,則分別要求各自的種族支持。
《海峽時報》當時的社論認為,選舉的結果顯示這是“種族票”。(28)
1952年的吉隆坡市議會選舉前,喬治市先於1951年12月舉行馬來亞有史以來的第一次選舉,為日後的選舉制度奠下基礎,三個政黨參加角逐,巫統,急進黨及勞工黨。
結果在9個席位中,標榜非種族性的,傾向支持馬來亞獨立黨的急進黨取得勝利,佔了6席。但於1952年12月的另一次選舉中,急進黨衰退,也顯示著馬來亞獨立黨勢力的式微,結果導致急進黨結束政治壽命。
雖然喬治市最早舉行選舉,但決定馬來亞政治局面的卻是1952年2月舉行的吉隆坡市選舉。它產生了二個重大的意義:
(一)為馬來亞獨立黨的壽命,敲了喪鐘。(二)導致巫統和馬華,進一步展開全國合作。
由於這樣,馬華領袖們重新評估他們與拿督翁的合作,在這之前他們對拿督翁的非種族性理想寄以厚望,但在看到選民的情緒表現後,又有第二種想法,轉而與巫統密切合作,此舉正符合了巫統主席東姑阿都拉曼的心願。
馬華公會的轉變,致使馬來亞獨立黨頓然失去力量,一方面得不到華人支持,另一方面又未能廣泛獲得馬來人擁護,使到拿督翁難以繼續發揮作用。
雖然如此,拿督翁領導下的馬來亞獨立黨,仍在議會和政府中起著舉足輕重的影響力,因為諸多議員,州務大臣和高級公務員都是支持馬來亞獨立黨,憑著獨立黨的地位,儘管在市選舉中受挫,拿督翁又改變了他的政治策略,因為不滿馬華的走向與巫統合作,及為了阻止這種合作獲得成功,拿督翁提出的政治口號,不再是非種族性,而是提醒馬來人注意他們的地位受損害的危險。
一系列的鬥爭,便在馬來亞獨立黨與巫統─馬華之間展開。
拿督翁運用在政府中的勢力,他當時是殖民政府的內政部長,給成長中的巫統及馬華的合作帶來諸多問題,例如曾建議禁止種族性政黨,要求禁止政黨主持福利彩票,結果馬華公會的彩票被政府禁止。
馬華公會被指與國民黨有聯繫,企圖將馬來亞歸為中國的第20個省,巫統亦被指責為政治利益而出賣國家給華人。
馬來亞獨立黨為阻止巫統馬華合作而使用的政治策略,產生了反效果,激起了馬華公會加速與巫統合作,接著華人社會也對馬來亞獨立黨疏遠,不再像較早前的猶豫不決了。
註:
see "Ethnic Politics In Malaysia" By R.K.Vasil/ Radiant Publishers 1980/P.86
星洲互動‧特約:謝詩堅(1984稿)‧2000/06/08
[ 本帖最后由 ktin_268 于 13-9-2006 05:52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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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9-2006 05: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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