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63|回复: 1

美國「恆河猴逃逸事件」:從實驗室脫逃的猴子「所有權」歸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3-11-2024 09: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美國南卡羅來納州11月6日發生實驗動物脫逃事件,位於雅瑪西(Yemassee)的阿爾發基因公司(Alpha Genesis,AGI)對外公告,由於一位新職員忘記關好籠舍的門,導致43隻實驗用恆河猴外逃,歷經5天搜捕目前抓回30隻猴子,仍有13隻尚未「歸隊」。該公司至少已是第四次發生猴子脫逃事件,動保組織也頻頻向政府抗議,甚至可能引起法律權利爭議。

猴子逃走的第一時間,該公司即刻告知雅瑪西警局,並共同展開圍捕行動,包含利用食物誘捕、在鄰近區域設下安全陷阱、以及架設熱成像相機等等,期望將猴子們毫髮無傷地捕捉回來。雅瑪西警局同時呼籲當地居民緊閉家中門窗,暫時不要在外走動。有民眾目擊到部分猴子在該公司的圍籬附近跳來跳去,頗為悠哉。

根據報導,逃逸的恆河猴(Rhesus macaques)都是約3公斤重的年幼母猴,攻擊性很低,而且因為還太年輕,牠們尚未接受過任何實驗,身上沒有感染任何病毒或帶有不該有的疾病,籲請大眾安心。 AGI的執行長維斯特嘉(Greg Westergaard)向媒體強調,搜捕行動進度有些緩慢,但這是因為該公司正盡力確保不會傷害猴子,請求外界耐心配合。維斯特嘉還微帶幽默地說,雖然脫逃事件令人沮喪,但他認為:

「牠們正在冒險...我希望牠們最後是基於自由意志而回家。」

維斯特嘉解釋,恆河猴是種高度社會性的動物,總是集體行動,當第一群猴子跑出來時,其他猴子很容易模仿而跟著脫逃,正如英文諺語中「Monkey see, monkey do」(有樣學樣)。


恆河猴即是中文所稱的普通獼猴,主要分布於日本、中國南方、南亞與阿富汗等地,在中國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台灣特有種的台灣獼猴是其近親。由於和人類的遺傳基因較接近,恆河猴經常被當作高階動物實驗對象,尤其常用在測試疫苗、器官移植等重要醫療研究,包含愛滋病、小兒麻痺到COVID-19的疫苗研發,還有腦部研究、神經反應、甚至認知行為心理學研究等等,現代醫學的發展可說有一大部分奠基於恆河猴的貢獻。

AGI則是一家專研「非人靈長目」的生技公司,專精於猴子、猩猩等動物研究,來自北美、歐洲與亞洲的企業和機構顧客,會委託其公司進行符合國際實驗動物管理評鑑及認證協會(AAALAC)規範的動物實驗。雖然該公司官網強調一切實驗、照養、運送等層面都符合動物實驗倫理,這卻不是AGI第一次發生脫逃事件。

《美聯社》整理發現,AGI在2014、2016年各有一次靈長目動物脫逃紀錄,分別有26隻與19隻猴子脫逃。2018年又有10多隻猴子逃跑,並引發飲水不足、飼養環境不佳的爭議,美國農業部(USDA)對其開罰1萬2,600美元。雅瑪西鎮議會一位委員也告訴《紐約時報》:「在這附近看到猴子不是新鮮事了。」

AGI明顯不怎麼嚴謹的管理,也引發動保組織「即刻停止剝削動物」(SAEN)盯哨,多年來數次向聯邦政府提出申訴,要求農業部以違反動物實驗起訴AGI。該組織此次也致信要求農業部派出稽查員前往AGI,以對待累犯的標準進行全面檢查。SAEN執行長布德基(Michael Budkie)聲明道:「讓40隻猴子逃跑,如此明顯的疏失不只危害到動物安全,也讓南卡羅來納州的居民面臨危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13-11-2024 10: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脫逃猴子的所有權與「人格權」?
關於這批猴子的身世和「所有權」問題,在美國也有可能引發爭議。網路媒體《Vox》報導,這批猴子並非自小生長在實驗室,而是來自被稱為「猴子島」的摩根島(Morgan Island)。摩根島是南卡外海的障壁島(barrier islands,類似沙洲),目前約有4000隻恆河猴居住在這個面積約1000公頃的島嶼上。

原產南亞的恆河猴為何出現在美國小島?原來在1978年,印度政府擔心恆河猴被用於軍事用途,宣布禁止活體實驗動物出口,美國政府便決意在本國畜養恆河猴,將1,400隻猴子放到被選定的摩根島上,島嶼本身由南卡州的自然資源部管理,但猴子的管理權屬於國家過敏和傳染病研究所(NIAID)。阿爾發基因公司曾經獲得聯邦政府合約,負責照料與監測島上的猴子。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DC)也向電視台證實,該公司此次逃跑的猴群正是來自摩根島,可能可以被視為野生動物。

一般觀念中,家養的伴侶動物,例如貓貓狗狗一但逃逸出去,飼主當然有權、有責任將牠帶回家,以免造成環境負擔,伴侶動物的所有權在法律上並無太大爭議。然而若對象是野生動物時,這項觀念就會受到挑戰,逃出去的猴子或許已經不再屬於AGI的財產。《Vox》指出,美國法律看待野生動物是參照羅馬法體系,將野生動物視為「流動性財產」,所有權屬於最後捕捉到牠的人。

早在1805年,兩個獵人為了一隻狐狸告上紐約州最高法院,法院就將所有權判給了殺死狐狸的獵人,而非「先看到狐狸、追逐較久」的獵人,因為殺死狐狸才符合法律定義的「捕獲」;而在1898年,紐約有隻被捕來的海獅從運送過程脫逃,紐約法院也判決海獅的持有者失去所有權,立下「野生動物被捕後又脫逃,原持有者就喪失了所有權」的先例。類似新聞近年仍不時發生,2012年,加拿大安大略省就抓到一隻穿著時髦的日本獼猴,顯然是人為豢養的寵物,但法院判定牠屬於野生動物,原飼主喪失所有權之外還要罰款,這隻獼猴也被政府重新安置到保護區,與其他靈長類動物一起居住。

圖為美國威斯康辛州一處動物保護設施裡的恆河猴,非本案當事猴。 圖/美聯社
圖為美國威斯康辛州一處動物保護設施裡的恆河猴,非本案當事猴。 圖/美聯社
另一方面,若脫逃的猴子被其他人捕獲,AGI或許可以主張牠們是馴養的動物、而非野生動物,藉此贏回所有權。

但這個策略並非萬無一失,公司可能需要證明這些動物具有「回歸的意圖」(animus revertendi/intention to return)。例如1917年,安大略省法院就曾判定一隻逃出皮草工廠的狐狸屬於野外,因為顯然「必須用強制手段才能讓牠們屈從」。不過在1927年美國科羅拉多州,一隻銀狐同樣逃離了皮草工廠,法院卻判決該工廠維持所有權。阿爾發基因公司位處的南卡羅來納州至今還沒有類似案例,因此有機會立下相關判例。

這或許正是為什麼,AGI執行長會強調他希望猴子「基於自由意志回家」,唯有如此,該公司對這些恆河猴的所有權才會完全沒有爭議,不至於被動保組織或政府帶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3-11-2024 09:43 AM , Processed in 0.126669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