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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的时事讨论 - 牵涉到公众的工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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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吉隆坡Sri Hartamas发生了一起铁板(metal formwork)从兴建中的公寓堕下压到一辆路过的车而造成一死而伤的惨剧。这事件暴露了工地的安全措施不足的问题,也牵涉到以下的各种问题:
- contractor's all risk insurance/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
- extension of time vs liquidated damages (due to suspension?)
- control of working methods
- employer's liability
我认为这事件可以让各位修读或任职于construction management、QS/commercial management、construction/contract laws、occupational health & safety, civil engineering和其他相关领域的网友做学术性的讨论或分享有关经验。希望大家能从以上几种角度为出发点,避免离题以免此帖被移动到如国内时事的论坛。
相关新闻:
Corporate hotshot Dr Liew killed by falling 2-ton mou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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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006 09: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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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006 10: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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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工地的意外往往很难预料,怎样 safety precaution 也无法避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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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006 10: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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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
这是令人伤心的事啦~我之前也有说过。
可惜我们这行就是要时常去走SITE,今天下午才去过,危险有什么办法?只好自己小心一点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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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006 01: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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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的project也正是跑著shear wall system,這種鐵模當然也有用到.現在看到會聯想起這個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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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006 10: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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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就是不明白,
那么大块mold,
如何会掉下去。。
那个认真的是白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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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006 11: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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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U 于 3-1-2006 10:02 PM 发表
但是工地的意外往往很难预料,怎样 safety precaution 也无法避免的
政府官员都是这样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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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006 06: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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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iaoy 于 4-1-2006 10:16 AM 发表
可是我就是不明白,
那么大块mold,
如何会掉下去。。
那个认真的是白死。。
這個很可能是因為鐵模鎖不緊.鐵模鎖不緊...這個課題要怪罪于哪一方咧...嘿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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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06 02: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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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SC 于 4-1-2006 06:30 PM 发表
這個很可能是因為鐵模鎖不緊.鐵模鎖不緊...這個課題要怪罪于哪一方咧...嘿嘿.
如果是公众的话,就一定把罪怪在developer身上。
如果是developer的话,就一定把罪怪在contractor身上。
在contract上contractor责任是要买公众保险,确保充足的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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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06 02: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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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个人觉得DEVELOPER没错,因为工程开始后,在CONSTRUCTION PRIOD里,可以说整个SITE是已经交了给CONTRACT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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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5-1-2006 06: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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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大都以职场安全(H&S) 的角度去讨论,以下回复都提到无可避免或问责。小弟有受过些这方面的训练,觉得应该宏观地去看待这课题。以下是我的意见:
有些意外虽然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绝对可以控制。对于可以避免的意外,更要严控。如何去控制就要靠措施,可是好的措施也要认真地执行。要执行就要靠高层身体力行。所以H&S是所有人的责任,不只是工人的责任。
通常意外的防范措施依重要性的排列式是:
1。完全消除危险,例如换个工作方式construction methods
2。(1)不可行的话就减低危险性
3。危险性不能减低的话就考虑防范措施
4。防范也不足于完全避免意外的话最后才用个人保护设备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s(安全帽、眼罩、耳塞等)
简单的例子:在屋顶安装电视天线
风险:从屋顶跌下、天线掉下压到路人
1。能过不用工人上屋顶就能装吗? 不能,去(2)
2。白天、天气好时安装,尽量在地面安装而减低在高处工作的时间,但还是不能避免工人跌下。
3。确保工人有足够的相关训练和经验,把地面的工作范围围起避免路人在安装时经过。但工人跌下来还是不能完全避免
4。确保工人使用个人保护设备如安全帽、绳索、安全网等,以减低意外的伤亡性。- 注:这是最后防线,不能每个operation都跳过(1)-(3)靠安全帽等避免意外。
这当中还牵涉Risk Assessment风险评估,即那天冯正安提到的(可能太迟了)。在接受H&S课程时曾被告知意外的防范有如打战 - 你要设立不同的防线,单单靠最后防线去防范意外就很容易被敌人攻破。这是个很大很深的学问,我只知道皮毛。希望大家能互相分享经验。
原帖由 MU 于 3-1-2006 10:02 PM 发表
但是工地的意外往往很难预料,怎样 safety precaution 也无法避免的
原帖由 Atila02 于 3-1-2006 10:08 PM 发表
哀~~
这是令人伤心的事啦~我之前也有说过。
可惜我们这行就是要时常去走SITE,今天下午才去过,危险有什么办法?只好自己小心一点罗~~
原帖由 SSC 于 4-1-2006 06:30 PM 发表
這個很可能是因為鐵模鎖不緊.鐵模鎖不緊...這個課題要怪罪于哪一方咧...嘿嘿.
原帖由 darnell 于 5-1-2006 02:16 AM 发表
对, 个人觉得DEVELOPER没错,因为工程开始后,在CONSTRUCTION PRIOD里,可以说整个SITE是已经交了给CONTRACTOR.
理论上选择一个有足够安全醒觉的承包商绝对符合Client/Developer的利益!承包商被执法当局停工对Client有间接性的损失(金钱、名誉、project profi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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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06 11: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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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坠水泥板压毙工程师案 肇祸工地无限期停工
(吉隆坡5日讯)建筑地盘的水泥隔板飞坠当场压毙工程师刘文鸿的工地今日遵守内阁的训令,即日无限期停工。
内阁昨日宣布勒令涉及这起意外事件的建筑工地马上停工,并委任建筑工业发展局来调查这起意外,一旦有证据显示这起意外是因人为疏忽所致,有关发展商将被提控上庭。
转自:光华日报
http://chinese.cari.com.my/news/ ... 0615_31864&rt=N
想借问一下,如果无限期停工:
1)如果查到不是人为的疏忽,那么CONTRACTOR会因为迟建完,而被CLAIM LAD ?? 还是会得到E.O.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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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6 12: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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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rnell 于 5-1-2006 11:14 PM 发表
想借问一下,如果无限期停工:
1)如果查到不是人为的疏忽,那么CONTRACTOR会因为迟建完,而被CLAIM LAD ?? 还是会得到E.O.T?? ...
可否被批准EOT通常还需要看客户的意思,还有S.O.对承包商申请EOT的理由来评断,真要罚LAD的话很多时候就要闹上法庭让法官来评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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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6-1-2006 03: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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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6 10: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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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发展商是 MxYLxxD PROPERTILES吗?哪CONTRACTOR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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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2007 05: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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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te engineer不是很危险咯?????????????
整天爬高爬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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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07 08: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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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07 09: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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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orever_consern 于 25-2-2007 08:17 PM 发表
如果怕跌到的话,为何当读又读土木工程呢。。。
你是男的/女的?
你都没在site做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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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07 08: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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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 freshgraduate 的帖子
建筑工地难免是最危险的地方吧。。
很多事情难以的预料的
还是自己要小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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