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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话说我有一间廉价屋要卖(不是政府建的)。在7年前,我跟妈妈买下来。没有跟银行借loan, 只是每个月供回给她。
然后, 在5年前我跟银行refinance了35k出来做小生意。现在5年后的今天,我想要卖了这间屋子。 卖屋之前,我有很多事情不明白,那我想各位高手解答一下:
1.)这间屋子还有银行的loan还没settle, 可以卖吗?
2.)因为之前是妈妈割名给我的。地契所有名已经是我的名字。我是不是有权利卖掉呢?其实妈妈割名给我,这间屋子算二手还是三手?
3.) 如果找到买家买,那买家贷款的银行是不是会settlement 我剩余的loan?
4.) 比如说,我refinance 了35k, 供期15年。那我已经供了5年。如果买家的贷款银行会出钱settlement 我剩余的loan, 那之后的10年利息是不是会扣出来?
5.) 另外,如果有买家买我的屋子,我需要跟他说我还有loan在银行吗?还是这些让律师自己搞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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