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李宏兴(24岁)是新加坡武装部队的正规军人,军阶是一级上士,他周二早上面对蓄意伤人罪状,被判坐牢五周。
本案第一目击者是被告妻子黄凯燕(23岁),而受害者郭汉永(25岁)是她的朋友。
根据案情,去年7月10日凌晨1时,受害者与被告妻子在酒吧和朋友喝酒。由于被告妻子已喝醉,受害者就搭德士送她回她义顺的住家。
被告不久后刚好到家,怎料一走进睡房,却惊见妻子裸着上身躺在床上,而受害者也坐在床边。
代表律师今早庭上揭露,被告妻当时全身只穿一件底裤。
据控方说,被告妻子回返住家途中醉酒呕吐,衣服被弄脏,所以上衣才被脱掉。
被告以为受害者要占妻子便宜,激动地拳打受害者的脸部数次,直到妻子阻止才停止,受害者则没还手。
后来被告有急事离开家一阵,再次回家时,看到受害者仍在他的家中,被告怒火再起,尝试再打受害者。
这时,妻子向被告解释,一切只是一场误会。
受害者过后去警署报警,救护车也送他入院检查。受害者的两颗门牙被打断、右眼窝骨裂,视力至今仍受影响。
代表律师表示,任何男子面对相同情况都会发狂,被告当时就失去了自制能力,事情才会发生。
法官考虑到受害者的伤势严重,但也考虑到事情因误会发生,所以最终判被告五周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