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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著不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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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2015 09: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路人。 于 5-7-2018 12:37 PM 编辑


不執著,簡單,
執著,不簡單。

不執著,就 不執著 而已。

執著,不簡單,
執著 有,就不信無,
執著 無,就不信有,
執著 實有,就不信空無,
執著 空無,就不信實有。

執著 這是大,這是小,
執著 這是南,這是北,
執著 這是對的,這是錯的,
執著 這是。 。 。 ,那是。 。 。 ,或是。 。 。 ,還是。 。 。 。 。 。 。
執著之原因和理由很多很多,
因為執著,
應有的 不會有,不該有的 都有,而且 越來越多,
因為執著 無,所以會永無止境的追尋 有【無執著之境界】,
因為執著 有,所以會永無止境的追尋 有 不執著,
就因為執著,所以會永無止境的追尋 不執著,
就因為執著,所以會認為 他人有的,自己沒有,
就因為執著,所以會認為 他人沒有的,自己有,
執著,因為不明白,
執著,就無法明白。

一般人執著,
是因為 貪。

佛陀說
  依正慧以如實觀世間之集者、則此世間為非無者,
知道了,不再執著 無,
  依正慧以如實觀世間之滅者,則此世間為非有者,
知道了,不再執著 有,
明白了,就不再執著 有沒有,
不執著,就明白,
不執著,
既非有,亦非沒有,
既非無,亦非空,
不執著,簡單,

不執著
而已。

一個人
不知道 自己不知道,
就無法“見”“法”之 事實與真相了!
一個人
不知道 自己不知道“法”
就無法辨別“有”與“無”,
一個人
不知道 自己不知道“有”與“無”,
“不執著”就變得很複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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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7-2018 12: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犹如凡 缘 於那样的 缘 而火燃烧。

有緣 火無可避免的就會燒一燒,
無緣 火亦無可避免的就熄滅了,
是不是 有沒有 會不會繼續 燃烧熄滅
就要看 緣於 什麼样的 缘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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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20 01:09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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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2020 02:0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礼路兄,受小弟一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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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0-2022 10: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
僅僅是 “因”“緣”相聚 而“有”,
一切“有” 都是“無常”的。
“因”“緣” 滅了,
“有”
不再。

何謂“著相”?

若不能真正的 明白佛陀所教導之
何為“有”,為何“無”之“真相”,
將永遠的活在 “因”“緣”“生”“滅”裡頭
不斷的執取 是和不是 或 有和沒有
或選擇 或尋找 你的我的
或之前的 或將來的
又或 虛 空 無 之類的【答案】
而將簡簡單單的 “有”與“無”之“現象” 複雜化,
這是在所難免的,
簡單的說
著“相”了
就會如此,
並且 毫無止境。
“真相”
往往不盡如人意,
世人只喜【意願】為事實,
可是卻因“無法”解脫 而受苦。

從前 佛的弟子,
“修行”
是學習 修正自己所不知的 不良之處,
只為  
如佛般 離苦而解脫。
現在的人,
只為了證明 自己之行為 是對的,
到處去尋找 以獲得更多的 認同之觀點,
雖然自認為 已懂得 而掌握了一切
卻不知 自己 已與“法”之真諦 漸行漸遠,
今世學佛那麼多,到頭來 不為如佛般 離苦解脫,
只是 學個寂寞 獨回望舊事前塵  
再妄想那未知的將來與明天會更好,
更盼望 世人相隨與共。
簡單的說
著“相”了,
自己卻 渾然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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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0-2022 05:3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正慧以如實觀世間之集者、則此世間為非無者,
  依正慧以如實觀世間之滅者,則此世間為非有


一句话佛教只说无常,不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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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10-2022 09: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從在父親身體的細胞形成精子
進入母親的身體裡懷胎
到出生的孩子之身體
至死亡之間 沒有任何的間隔,

為何沒一個作為父母的
會認為所生下的孩子 就是我?
或有人會認為自己的父母 就是我?


又為何有人會認為
出生之前的 就是我,
死后的 也是我?

佛陀說“法”
就是希望讓人們 能依“法”去理解真相。

不懂“因緣法”
免不了都會牢牢的抓住自己所不理解之“無常且生滅著”的“現象”而安立為【常的】,
所以
何止是 我的中陰身,
其實只需
這不懂“法”的人 喜歡
或他所認為的,
他都可以安立,
只有你想不到的,
世上就沒有什麼 是他不可以安立的,
也因為這種自以為是之心態,
導致從此形成愚癡而不自知。

事實上 不論是
靈魂,上帝,神仙或妖魔鬼怪等等,
這些只是人們賦予“無色有”的“現象”所作的一些安立,
就像在“色有”裡的
上至國王,將軍,下到販夫走卒 你我他或飛禽走獸等等,
同樣的 也只不過是一些不懂“法”的人
所安立的一些 通稱與區分。

懂得“法”
自然就理解一切真相,
懂得辨別 就只依“法”
以正慧如實觀世間之集者,
則在此世間為 非無者,
也會依“法”以正慧如實觀世間之滅者,
則在此世間為 非有者,
非是 繼續的 糾纏不清 沒完沒了,
也不再對任何通稱之 有或沒有 和 是或不是 產生丁點的疑惑和混淆。

何為是 有與無之究竟與真相?
唯有自己本身的智慧能辨別。
如果自己不願去遵循正確的學習佛陀所說的“法”
以放下執念,
從而辨別“有”與“無”之究竟真相
去揭開這一切的疑惑,
他人是無能為力的。
人無“慧見”
則只能人云亦云,
猶如
光只抱著樹幹
附和他人所說 想像就是象腿,
如此只能住在一些“無常且生滅著的現象”裡頭,
盲目的不斷尋找或選擇 是和不是 或 有和沒有 這些或那些,
然後
去為這些現象 作出些什麼什麼樣的安立 以作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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