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新型团伙诈骗案,该案被告人为五名马来西亚籍人员,暂住东莞黄江镇,通过有预谋地冒充马来西亚银行各层级工作人员,对马来西亚本国公民诈骗。一年期间诈骗数额高达600万元人民币。
根据东莞市第一市区检察院指控,2012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何某辉、徐某杰、吴某勤、谢某辉、沈某伟(均为马来西亚籍)先后来到东莞市黄江镇,共同从事电信诈骗活动。
该团伙以何某辉为首,作案方式一般为:冒充马来西亚银行工作人员给远在马来西亚本国公民储户打电话,称对方的银行信用卡欠款,可能因个人资料被盗用开户,要求对方将资金转移到他们指定的“安全账户”上。
该团伙成员作案分工明确,有人专门提供所谓的“安全账户”,有人冒充银行职员、银行高层,用电话交叉轮番给受害者制造“陷阱”。现查明他们从2012年5月开始在东莞境内从事诈骗活动,成功诈骗马来西亚本国公民多人。截止到2013年7月团伙落网,一年多一点的时间内,他们诈骗金额共约600万元人民币。公诉机关根据我国刑法,以诈骗罪指控上述五名外籍被告人。目前,市第一人民法院将以属地管辖原则对该案进行审理,该案初定本月16日上午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