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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ookeng 于 28-10-2015 03:33 PM 编辑
霹雳太平,地产买卖手续,买家(马X政客)欺骗案件!政客揽权!!!亲爱的律师大大们 ,请教下 以下问题 :
1)刑事案 Criminal Cases: 律师要求预先签 SNP总共RM600k,只收到RM280k, 尾数RM320k,隔天才来收,律师说没收到买家的RM320k,没办法还给我们, 拖了一年才觉得不对劲,然后,对方律师A也出了一封信证明律师A没收到,过不久2011 November 这位律师A被人推下江后就死亡。警察说不可以告因为收到一部分,地主可以告买家吗?
2)民事案 In Civil Cases:自己请律师,2010年律师B说开file需要RM200k,才可以上庭!还没打就输了!请问上庭需要RM200k那么多的吗?
3)民事案 In Civil Cases: 2015年是不是只允许法官,双方律师三人关门上庭,其他人不可以庭审,律师C说,地主没还完200k整数给律师B,不用打立刻判输!地主不可以听庭? 这样不是对贫民不公平?
4)对方反索赔五年非法逗留私人地,跟地主索赔RM7000一个月租金。这个没有签任何Tenancy Agreement 之下,也可以索取吗?
5)对方没还完整数,为何可以封锁地主的地?
目前,地主是妈妈和长子,妈妈2011 年去世,长子被对方控吓,原来长子身边的朋友也是被对方收买了!
弟妹们要补救,需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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