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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知道他是如何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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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场车祸,一次让加巴星伤重瘫痪,一次却夺走了他的性命,令人不胜唏嘘。加巴星于2005年1月29日凌晨12时45分,在家门外遇车祸伤重瘫痪,导致他下半生须以轮椅代步。事发前,加巴星是搭亚航最后一班机,从吉隆坡飞抵槟城机场,然后再搭机场的士返回槟岛植物园路的住家,准备第二天前往吉打亚罗士打法庭处理事务。在到达住家的门外欲转入时,加巴星乘坐的的士突然遭一辆疾驶的国产华嘉轿车从后猛撞,导致加巴星受伤。
加巴星与的士司机索益宾在2007年,通过其儿子佳日星律师入禀法庭,要求答辩人即肇祸司机刘益发(银行经理)赔偿212万8925令吉67仙。有关赔赏数额包括医药费、看护费、在家安装的电梯轮椅费、改装汽车,以及未来费用等,还不包括利息与堂费。
起诉人在入稟书中指出,由于答辩人的疏忽行为,导致这场车祸的发生,包括超速驾驶、疏忽驾驶、没有及时煞车、没有打右手边的指示灯、没有保持车与车之间的距离、无遵照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无顾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等。
槟城民事地庭法官陈日丽(译音)于2011年10月7日,在考量双方的陈词后,宣判辩方需赔偿诉方共201万7918令吉93仙。
加巴星对此裁决表示高兴,认为这是一个公平的判决,惟其妻子古蜜却无法开心起来,更一度落泪感触说,赔了多少钱也无法“还原”她原来的丈夫,因这场意外犹如早已判她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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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不应该八卦, 不过我真的很好奇的咧! 这个人现在怎么样了? 有能力赔偿吗 [一次过付给加巴星?]? 还是已经申请破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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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4-2014 03: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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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4-2014 03: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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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城民事地庭法官陈日丽(译音)于2011年10月7日,在考量双方的陈词后,宣判辩方需赔偿诉方共201万7918令吉93仙。 201萬。。。夠力下。。。應該是申請破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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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4-2014 03: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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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保会赔的,并非当事人赔。。。
不过要上百万的话,只有搞大才有机会拿到,不然一般平民百姓遇到和加巴星同样遭遇顶多拿个1-2百千罢了(身边人亲身经历)
我有朋友车祸造成永久性耳鸣,也是拿到数十千罢了,还没计算律师要抽25%
当然,以上数额都是庭外和解的数额
如果要告到底没有不可以,不过可能要费时费力,快则数年,慢则数十年
就算庭外和解都已经拖个1-2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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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8-4-2014 05: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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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4-2014 07: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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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通保险条例下,传统的车险,不管是全保Comprehensive(俗称一号保),第三方火险及盗险3rd party fire and theft(俗称二号保)或第三方保险3rd party(俗称三号保)对因保单持有人的疏忽而造成的第三者伤残3rd party bodily injury的索赔是无限制的unlimited liability,意思是说,如果在车祸中对方因为我们的疏忽而受伤、瘫痪或死亡,保险公司是必须面对无限制索赔的。所以说,在车祸索赔中,保险公司不怕车子损坏方面的赔偿,他们怕的是Bodily Injury Claim(伤残索赔)因为除非是超级豪华车,一般的车最多也是在百多千左右,如果完全报销,保险公司是赔得起的,但如果是有人受伤,而受伤者又是前途无量、钱途也无量的名人,那赔偿的数目甚至可以到天文数字的。
话说回来,市面上目前也有另一种称为MMIP的三号保,许多人或许不知道,这类保险的赔偿额是有顶限的,没记错的话是两万令吉,意思是说,如果对方的伤残索赔超过这个数目,肇祸车主就需要承担余下的数目,到时,真的可能要申请破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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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14 09: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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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ong 发表于 18-4-2014 07:58 PM
在普通保险条例下,传统的车险,不管是全保Comprehensive(俗称一号保),第三方火险及盗险3rd party fire ...
长知识了! 谢谢你的解释. 我还以为是那个车主自己赔, 肯定疯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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