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2013
今天在書局逛時,遇一募捐者。她走到前遞募捐箱給我,說話很少,印象最深刻是for charity.卡上寫好像是給某慈善團體募捐,右邊有兩個人的捐款記錄。我一看心中第一個升起的念頭,是這樣募款,有點不太合理吧?稍微無禮,遞上沒說什麼,只是一句for charity,就要人家捐款?不知是我對人不信任或警戒心重,通常遇街頭募捐,或求助給錢幫忙的,我都不太信。這樣可能避免自己受騙,但同時,也失去了愛人、給人溫暖的機會,甚至可能因而傷害了人。今天在書局遇那募款者,知對方來因後,我警戒心啟動,即刻把卡還給對方,說謝謝後離開,甚至連對方的臉也沒看清楚。如果對方真的秉持善意做義/志工而來募款,那我的反應,不就給對方造成一種傷害了?對不起。回想,心生愧疚。但原諒我真無法那麼快拿出5、10、20零吉即刻捐出,除非我真了解有關團體與募捐目的。無論如何,這對自己也是一個教訓/經驗,要做到愛,要先去了解對方,而非立刻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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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014
今日偶然看到一印度婦女,穿著一件好像某場活動的舊衣服,手拿雨傘當拐杖,只有一隻腳有穿鞋子。
我看到了,思考了一會追上前去,問她為何沒穿鞋?(有點愚蠢的問題)
婦女回答說沒鞋子,沒工作,沒錢買東西吃(沒聽錯的話)。
我給了她十零吉,希望她可以買一雙鞋子。
錢雖然不多,但與其讓這十塊收在我錢包裡,不如變換成一雙鞋,讓這位婦女不用再赤腳走在路上。
祝福她。
本帖最后由 Cherish_Ying 于 15-1-2014 04:19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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