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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实相印

同性婚姻合乎佛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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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14 08: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芬姐第4 发表于 5-1-2014 12:05 AM
这个依法法师根本不懂 正淫与邪淫的定义,乱发表言论,这也是导致佛教内部发生见解分歧原因之一

以前皇 ...

先不说此主题,你是佛教徒吗?

一开口就起了分别心,再来就是对法师不敬,这完全不像佛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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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14 09: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布飘扬 发表于 5-1-2014 02:00 AM
北传的经典并没提到二因或三因结生,和南传的《阿毗达摩》不同,两者是出于不同的理论,其中“同性恋是二 ...

如果同性恋者够贞烈,有坚定的志向和毅力,对同性非礼有高度意识以及懂的自制,就不会有修行者被同性恋者骚扰的新闻。

同性恋者皈依佛教是为了离苦?还是为了获得宗教的认同感?

点评

经典中、现实中也有异性僧尼性骚扰的案例,不能以偏概全。  发表于 5-1-2014 10: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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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14 10: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布飘扬 发表于 5-1-2014 01:15 PM
二因三因之争论终究是盲人摸象,不是人人都能亲证的正法。

盲人不知“全象”却各执其是,终究只会在吵 ...

男女之间的冒犯行为马上就可以喝止,依法依律。但是同性之间的非礼行为却没有明文禁止,甚至还被纵容和同情!

这就是问题!如果没强烈的学佛的意识,只是想寻求宗教对同性恋的认同感就应该远离清净的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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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14 10: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鏡花水月 发表于 5-1-2014 11:09 AM
難道害怕他人悲觀消極/內心難過,就要掩蓋事實?甚至不惜扭曲正法?

那麼佛陀當初何必出來和譴責外道?批 ...

我赞同你的看法。

让一个人面对事实,如果他有羞愧之心就会警觉。就算一时未能摆脱邪行,只要有正见,正念,正思维,对自身有所裨益。

最怕就是掩盖事实,对自己所作所为不能警觉,被邪见冲昏头脑。

我上述说所说的话不是单单针对同性恋者,对其他烦恼深重的人也一样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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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14 11: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了所有帖子,感觉这是技术很高深的一个题目。

所以,如果说“同性恋不符合佛律”成立下,一位典型世俗的同性恋者在佛教下应该如何修行?
是否是:
- 还是会有同性爱慕之心
- 即使是和同性伴侣一起,要持满分五戒的话,就不能有同性淫行(相较异性伴侣还可以有夫妻正淫)
- 即使是持四戒(舍邪淫戒)而保持和固定同性伴侣的淫行,还是会受自性戒不清净的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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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12: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布飘扬 发表于 5-1-2014 01:15 PM
二因三因之争论终究是盲人摸象,不是人人都能亲证的正法。

盲人不知“全象”却各执其是,终究只会在吵 ...

那麼多經綸都擺在眼前,而且還是不同派別的,觀點卻高度一致性,還會是什麼盲人摸象?

為什麼你總是那麼頑固的?真服了你,我覺得或許你也是二因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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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12: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素还真 发表于 5-1-2014 10:40 PM
我赞同你的看法。

让一个人面对事实,如果他有羞愧之心就会警觉。就算一时未能摆脱邪行,只要有正见, ...

沒錯,貪戀男女愛欲,過度縱慾的異性戀也需知道什麼是錯誤的思維,會導致錯誤的行為。強調自己生起厭離,雖然过程会比較“痛”(難舍放不下),但是並非不可達之。盡管有的時候會很掙扎,但一定會漸漸堅強的,不會屈服的。在漫長的修行之路上,將能戰勝它們,而不是被擊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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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12: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januaryhunter 发表于 5-1-2014 08:03 PM
先不说此主题,你是佛教徒吗?

一开口就起了分别心,再来就是对法师不敬,这完全不像佛教徒。

你真有问题,难道谈正淫、邪淫就是起了分别心而不让人去想?

那么你不要有男女之分的分别心咯,男女都穿裙,你去穿裙,不起分别心,大家都一样咯
你进女厕所吧,不要起分别心

依法法师连正淫、邪淫定义都不懂,还误导众生,佛弟子有权利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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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10: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杂阿含经
(一二四三)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二净法。能护世间。何等为二。所谓惭.愧。假使世间无此二净法者。世间亦不知有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宗亲.师长尊卑之序。颠倒浑乱。如畜生趣。以有二种净法。所谓惭.愧。是故世间知有父母。乃至师长尊卑之序。则不浑乱。如畜生趣。尔时。世尊即说偈言
  世间若无有  惭愧二法者
  违越清净道  向生老病死
  世间若成就  惭愧二法者
  增长清净道  永闭生死门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这部经讲述世间人伦纲常的重要性,以及惭愧二净法。经典虽没提及同性恋者婚姻,乱伦等现象,但是引而伸之,破坏人伦纲常的世间则如畜生趣。

同性恋者选择与伴侣長廂廝守,这是个人自由,也不会破坏人伦纲常。但是假如硬要举行婚礼结成男女不配的夫妻,长辈们被逼视男同性恋女婿媳妇为儿子,甚至强加领养孩童,令孩童视男人为母,或有两个爸爸却没有母亲,这样就是在破坏人伦纲常,颠倒概念。


同性恋者与男女恋一样,希望能获得法律保障自己与伴侣的关系。假如有这等需要同性恋者大可签订【同居协议】,其中包括财产分配,防止伴侣出轨等等事项。这样的做法不会破坏人伦纲常,颠倒概念,也确保同性伴侣的权益。


同性恋婚姻不是社会的进步,而是人伦纲常的退出,颠倒概念。假如人人都颠倒观念,这个人间会变成如畜生道那样的世界并不奇怪。






本帖最后由 素还真 于 6-1-2014 10:40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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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12: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素还真 发表于 6-1-2014 10:39 AM
杂阿含经
(一二四三)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二净法。能护世间。 ...

巴利语版本:
增支部2集9經/行為經(莊春江譯)
  「比丘們!這二個白法保護世間,哪兩個呢?慚與愧。
  比丘們!如果這二個白法不能保護世間,這裡,『母親』、『姨母』、『舅母』、『師母』、『應尊重者的妻子』不能被了知,世間將走向混亂,如山羊與綿羊、雞豬、狗與狐狼。比丘們!因為這二個白法保護世間,由那緣故,『母親』、『姨母』、『舅母』、『師母』、『應尊重者的妻子』被了知。」

巴利語經文(台灣嘉義法雨道場流通的word版本)
AN.2.9/ 9. Cariyasuttaṃ
   9. “Dveme bhikkhave, dhammā sukkā lokaṃ pālenti. Katame dve? Hirī ca ottappañca. Ime kho, bhikkhave, dve sukkā dhammā lokaṃ na pāleyyuṃ, nayidha paññāyetha mātāti vā mātucchāti vā mātulānīti vā ācariyabhariyāti vā garūnaṃ dārāti vā. Sambhedaṃ loko agamissa, yathā ajeḷakā kukkuṭasūkarā soṇasiṅgālā. Yasmā ca kho, bhikkhave, ime dve sukkā dhammā lokaṃ pālenti tasmā paññāyati mātāti vā mātucchāti vā mātulānīti vā ācariyabhariyāti vā garūnaṃ dārāti vā”ti. Navamaṃ.
http://agama.buddhason.org/SA/SA12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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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01: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鏡花水月 发表于 6-1-2014 12:02 AM
那麼多經綸都擺在眼前,而且還是不同派別的,觀點卻高度一致性,還會是什麼盲人摸象?

為什麼你總是那 ...

请不要再猜度,应以如实知见。

坚持猜度所得,将一无是处。




《正法念处经》仅见于北传大正藏,却不被传统的大乘佛教接受,也未得到南传上座部承认。

《佛说优婆五戒相经》仅见于北传大正藏,却是疑伪经之一。

《瑜珈师地论》是大乘佛教的重要论藏,却以论师所在地的风俗为标准,指“嫖妓付钱就不犯邪淫”(当地的国家法律规定),其实却反映了佛教随顺各地风俗的惯例。

“二因结生”之论仅见于南传分别说部《阿毗达摩》,不见于其它诸经、律。

“同性恋是二因结生”更是现代人才加注上去,不是原文所提及,这点大家应当注意。

无论如何,根据这理论,二因人是世间中的多数,三因人是世间的少数。所以学佛、证果者是少数,今生无法证果、不学佛的世人是多数。




支持同性婚姻其实是基于世间善法,而不是基于出世间正法。

反对同性婚姻其实也是流于传统偏见,而不是基于出世间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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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05: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布飘扬 发表于 6-1-2014 12:58 PM
巴利语版本:
http://agama.buddhason.org/SA/SA1243.htm

不管是【杂阿含经】或【增支部】都说明人伦纲常的重要性。

试想男人当『妻子』,『母亲』,『舅母』,『姨母』,『师母』,世界会变成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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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08: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素还真 发表于 6-1-2014 05:16 PM
不管是【杂阿含经】或【增支部】都说明人伦纲常的重要性。

试想男人当『妻子』,『母亲』,『舅母』, ...

不要过度地解读,必须了解同性婚姻与破坏伦常的分别,明白这是两码事。

否则的话,如果有心人任意诠释,那么,父权主义者、种姓主义者、奴隶主、种族主义者、专制主义者都可以将妇女平权、种族平等、奴隶解放、民主运动称为“扰乱男尊女卑伦常”、“扰乱种姓阶级伦常”、“扰乱人种优越伦常”、“扰乱君民伦常”等等荒谬结论。

人有分辨是非对错的能力,有惭有愧,所以知道长幼辈份的伦理,而这些都是基于保护自已和他人、不伤害自已和他人的原则而成立。

如果伤害他人、压迫他人,自赞贬他,欺压弱势群体……,这些不是伦常,这些是无惭无愧的恶习陋俗。

正是基于世间伦常,基于惭愧心,才需要平权的婚姻制度;如果要破坏伦常,无惭无愧,人家又何苦寻求建立世俗婚姻保障?

是非对错,不容黑白颠倒。
本帖最后由 白布飘扬 于 6-1-2014 08:15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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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09: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性恋者要真想与伴侣共渡一生,又想获得法律保障,大可与伴侣签订【同居契约】。至于双方能否获得家庭的祝福就不能强迫。同性恋者可以自由搞同性恋,家人同样可以自由否定他们。

同性恋者成不了夫妻也组织不了家庭,就算勉强领养孩童也不能以父母的身份当孩童的监护人,否则天下大乱。人伦纲常对持有偏见的同性恋者来说,他们不会明白其中的内涵。他们以为夫妻,父母,兄弟姐妹,叔叔,婶婶只是名义上的概念。他们不敢面对事实,丈夫是男人的角色,母亲是女人的角色。他们以为配上丈夫,母亲之名就是在行使丈夫,母亲的天职,这根本就是妙想天开。

回到【同居契约】,同性恋者选择避开不读。但是这个方案才能解决同性恋者与社会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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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09: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魔与同性恋

尊者婆迦梨被人说成具有同性恋倾向。根据经典他爱慕佛陀的色身。每次食时见不到佛陀,他内心会不安。

爱慕佛陀色身是否说明尊者婆迦梨是同性恋者?对此我深表怀疑。【楞严经】有说阿难尊者因为爱慕佛陀发光的身体才出家。佛陀与众人不同,具三十二相。众人仰慕佛陀并不奇怪。在男人的世界,一个男人有时也会仰慕另一个男人,比如社团的小弟仰慕老大,这无关情欲。(这个说法同性恋者可能很难理解?!)

尊者婆迦梨就是后来自杀的阿罗汉。尊者入灭后,天魔围绕在他尸身试图探知他身后去处,可是怎样也找不到。(因为尊者入涅磐)

天魔为什么会选择观察尊者婆迦梨? 是不是天魔从中作怪,尊者婆迦梨才会仰慕佛陀的色身?我个人不认为尊者婆迦梨是同性恋者,但是我相信天魔一直在干扰尊者。










本帖最后由 素还真 于 6-1-2014 09:49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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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09: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布飘扬 发表于 6-1-2014 12:58 PM
巴利语版本:
http://agama.buddhason.org/SA/SA1243.htm

为了同性恋者的健康,白布飘扬你应该关注一下。

在许多国家男同性恋者是艾滋病高危险群体,为什么会这样?

我们且看中国作者杨杨的解释:

男性同性恋艾滋病感染率在中国艾滋病高危人群中居第二位,仅此于吸毒。为什么偏偏是男性同性恋呢?


首先,男同性恋大多没有固定的性伴侣。“拥有多名性伴侣”往往是感染艾滋病或其他性病的主要原因。


其次,男性同性性行为通常采取口交或肛交的方式,尤其是后者,大大加剧了男性同性恋感染艾滋病的风险。直肠内的碱性环境很适宜于病毒的生存繁殖,而且肛肠的黏膜薄而娇嫩,其下有丰富的毛细血管,发生性行为时极易引起破损出血,使病原体从肛门或直肠的破损处侵入,直接进入血液。

而且,男性同性恋往往存在避孕套使用率低的现象,并且相当一部分都和异性组建了家庭或同时拥有异性的性伴侣,这无疑更加剧了艾滋病由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的危险性。


事实上,即使有避孕套作为辅助,也不能全然避免病毒的感染。避孕套本身对于避孕这一原始目的尚且存在一定的失败几率,何况与精子相比,无论从哪个角度考量,艾滋病毒侵入对方的身体远比精子与卵子结合的几率大得多。


另外需要提及的是,由于器官构造特殊,男性在同性性行为过程中,往往需要借助润滑剂。但其实,很多润滑剂由于含有凡士林一类的矿物油,反而容易导致乳胶变脆,极易破裂,由此便又加大了艾滋病毒侵入人体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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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10: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布飘扬 发表于 6-1-2014 01:46 PM
请不要再猜度,应以如实知见。

坚持猜度所得,将一无是处。
《正法念处经》仅见于北传大正藏,却不被传统的大乘佛教接受,也未得到南传上座部承认。

《正法念處經》受北傳承認,甚至有“小乘華嚴經”的美譽。

若你認為不受南傳上座部承認不代表是佛法,那麽《阿毗達摩》受南傳承認,同性戀不能證果之說就自然承認。

況且不受南傳上座部承認不代表不是佛法。

《佛说优婆五戒相经》仅见于北传大正藏,却是疑伪经之一。

先暫且不斷論為偽經,至少此經對於同性戀的觀點都是負面的,和其它經論的看法高度一致。

《瑜珈师地论》是大乘佛教的重要论藏,却以论师所在地的风俗为标准,指“嫖妓付钱就不犯邪淫”(当地的国家法律规定),其实却反映了佛教随顺各地风俗的惯例。

“若优婆塞共淫女行淫,不与直者,犯邪淫不可悔,与直无犯。”是出自於《佛说优婆五戒相经》,並非《瑜珈师地论》。

而且你誤解了其中的意思,這是指嫖妓不給錢犯不可悔罪,給錢不犯不可悔罪,但是還是犯邪淫。不過這些都是題外話。

“二因结生”之论仅见于南传分别说部《阿毗达摩》,不见于其它诸经、律。

“同性恋是二因结生”更是现代人才加注上去,不是原文所提及,这点大家应当注意。

我有一點要澄清,我之前或許搞錯了,原來同性戀可能不是二因人,甚至可能是無因人(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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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10: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布飘扬 发表于 6-1-2014 01:46 PM
请不要再猜度,应以如实知见。

坚持猜度所得,将一无是处。

《正法念处经》
何者邪行谓男行男。彼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堕于恶处合大地狱多苦恼处受大苦恼。

《优婆塞戒经》—大眾部
若于非时非处非女处女他妇。若属自身是名邪淫。唯三天下有邪淫罪

《佛说优婆五戒相经》
若优婆塞,有男子僮使人等,共彼行淫二处,犯不可悔罪
优婆塞与人女非人女畜生女三处行邪淫。犯不可悔。若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黄门二根。二处行淫。犯不可悔。

《成实论》
若众生非妻与之行淫,是名邪淫
(這裡的妻是僅指女性)

《沙马内拉学处》
对于五戒,即把此学处的“非梵行”改为“欲邪行”。欲邪行即不正当的性关系(包括同性恋)。具足三个条件构成欲邪行,即:1.没资格发生性关系的对象;2.以从事之心;3.以道入道。

《瑜伽師地論》
一切男及不男,屬自屬他皆不應行。除產門外,所有餘分,皆名非支。……如是皆名欲邪行罪

注:當然你可以認為上面的經律論都是偽造的,都是顛倒是非的,因為和你的個人觀點起衝突,那是你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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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10: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Z,再問你一句,你認為同性戀婚姻/性行為是正當的嗎?只需回答是/不是。

点评

诡辩者,不如你回答我,你认为性行为是正当的吗?只需回答是/不是。  发表于 7-1-2014 12: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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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11: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素还真 发表于 6-1-2014 09:48 PM
天魔与同性恋

尊者婆迦梨被人说成具有同性恋倾向。根据经典他爱慕佛陀的色身。每次食时见不到佛陀,他内 ...
  1. 尊者婆迦梨被人说成具有同性恋倾向。根据经典他爱慕佛陀的色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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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引用是哪一部經典?我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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