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楼主: 游涡鸣人~~@

手淫是罪?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8-10-2005 02: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有些人不手淫的...
我朋友x片都不看...

...根据Maslow的Needs Theory,人类最基本且必须先满足的需求有food,cloths,
shelter and se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6-11-2005 12: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9 e=mc2 的帖子

手淫是罪。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11-2005 12: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mc2 于 18-10-2005 04:06 PM 发表
手淫是罪。                             。



你倒说说看。。做末是罪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11-2005 02: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手淫是一种生理需求。
如果这世界上不能给人手淫的话,我相信会发生很多强奸的案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0-11-2005 01: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 果 大 家 认 为 看 AV 没 有 罪, 那 手 淫 也 就 不 是 罪 了 。。。。。
反 之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0-11-2005 07: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若 因 手 淫 而 不 去 犯 强 奸 罪, 何 罪 之 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12-11-2005 11: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 人 觉 得 手 淫 与 强 奸 不 能 完 全 扯 上 关 系 。
难 道 说 所 有 强 奸 犯 都 因 不 会 手 淫 所 以 才 犯 罪 , 那 我 们 就 不 用 把 他 们 入 牢 了, 只 需 教 他 们 手 淫 后 就 行 了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2-11-2005 01: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把手淫当成罪过?
这话题不值得讨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2-11-2005 11: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淫是罪?
自己幫自己也是罪阿?
又不是捏待,何罪之有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尼市建人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8-11-2005 09: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2005 01: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ade 于 12-11-2005 03:04 PM 发表
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把手淫当成罪过?
这话题不值得讨论。。



同意,都已经是太空时代了,还在讨论这种话题。。。

不过,倒是应该讨论一下我国正统教育体系中性教育的比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2005 05: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滴精十滴血。手淫不用教也会,证明人类有自学能力的!!!对吗???哈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11-2005 05: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淫并无罪 ,而且在开放的外国如英国 ,美国等 ,没有手淫纪录的people ,都被视为心理有问题 ,严重的 ,甚至没人会和他成为朋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11-2005 10: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发 于 9-6-2005 04:08 PM 发表
如果让人知道你从来都没手淫。
那才利害呢。

男人有手淫才正常。
至少我是这样想的。


对啊!总比强奸好很多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heeSeong_2005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3-12-2005 04: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不是罪!那只是一种滿足自己的需求。何来“罪”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12-2005 03: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aoyun 于 8-6-2005 06:52 PM 发表

有人说是罪吗? 我只听过不宜太多伤身而已..


对!!!不宜太多。。。这点我也听说。

总也要为“后代”着想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chuack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7-12-2005 01: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种泄欲的方式,在没有伤害到他人的情况下是无罪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黄允祺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8-12-2005 12: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咯,终比强奸好多咯!
政府应该鼓励手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12-2005 06: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mc2 于 20-6-2005 02:06 PM 发表
人活着,不是为满足自己的欲望。 当我们习惯以手淫来满足自己的话,当我们自己的伴侣无法给到我们期待的性快感时, 我们就会再在手淫里头寻求伴侣无法给我们的快感, 从而对伴侣不满, 婚姻出现破痕。
试想想我们的老婆或老公宁愿手淫也不与我们行房, 婚姻会美满吗?  


从这一点看来,这么一段长长的辩论中,e=mc2所持的手淫有罪的论点(除却信仰因素)是很间接的。

我的感觉是,e=mc2认为:一个人手淫--->他迷恋上手淫---->觉得手淫比“正常”的性生活有趣--->对伴侣不满--->婚姻破裂(不好的结果)
所以,手淫是罪。

希望我的理解没有错。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认为这逻辑有点奇怪。
举例说明:
一个人逛街---->看到非常想要的名牌货---->他买不起---->他继续看(迷恋)---->他非常想要---->他偷下那个名牌货(不好的结果)
所以,逛街是罪。
因为逛街导致他偷窃,如果他可以克制自己想要看名牌货的欲望,从而除了买必需品之外不看任何的东西,停止逛街的这种行为,他就不会犯上偷窃的罪行。所以逛街是一种罪行。

但是,这种推理方式对吗?很显然这是错的。
不能够以手淫最终有可能导致婚姻破裂就认为手淫是罪呀!

纯粹个人看法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12-2005 10: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不是罪吧!
有不是什么伤天害理的坏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2-5-2024 11:27 AM , Processed in 0.092999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