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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皇帝-明朝

明朝还是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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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2010 12: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汉、唐、宋,我们会研究他们的诗词歌赋,他们的诗词歌赋许多充分反映当代的繁华兴衰社会风貌,他们 ...
深川菊 发表于 15-2-2010 01:24 AM



    这个说法好像主观了一点。要知道中国不是每个时代都一样,每个时代的社会都有自己的喜好。写戏和小说客观来讲是属于娱乐性质的东西,这可以说明明代是一个娱乐产品创作比较高的朝代。处此之外没有更还的解释。

还有,明代也是很多诗人和诗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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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2010 07: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深川菊 于 15-2-2010 07:43 PM 编辑

《明朝那些事儿》当故事书来看就好了。介绍你看《万历十五年》、《晚明史》。
你对明朝历史的认识还需要成长,而且有许多错误的认识。


1)你没有好好看书,也不做思考,首辅没有权利替皇帝批奏,只有票拟,只是建议权,最后还是由皇帝来“批红”,那个奏本才能奏效,像正德虽然好玩,可是规定奏本必须定时送入狍房。但是中叶后皇帝都懒惰,所以批红工作都交由“秉笔太监”去处理,所以首辅勾结宦官,严嵩和吕芳、张居正和冯保都是列子。

谁说皇帝不能随便杀人??只是看皇帝本身能不能自律,他要杀人有何难??崇祯说杀就杀,正德不批就是不批,要是激怒了他,全体出去挨棒子。

在正德在1519年准备以威武大将军的名义到南方各省巡视的时候,文官们就再也不能忍受了。全体监察官员联名诤谏劝阻。皇帝照例置不作答,他们就列队跪在午门外要求答复。这件事还没有了结,其他官员已经跟着递上了奏本,名为谏阻,实则颇有论辩并含有集体示威的味道。皇帝大为震怒,在江彬的建议之下,所有跪劝不去的146个官员每人受到廷杖30下,其中11人当场被打死或事后伤发而死。

廷杖不是随便打击下屁股开花就算,轻则残废,重则死亡。

或许我不应该说得不到重用,而应该说他们的所作所为得不到时代的认同,官员们个个反对,个个弹劾他们的政策,拒绝他们的改革。

张居正死后为什么变法无法延续下去而让明朝一度陷入立储的司法危机???另一提张居正死不到一年,万历算旧账,清数张居正十二大罪状,抄家逼死他一家十七口。你知道为什么吗??

请参考:《历史几串都有-十大权臣-张居正》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Nw84OiOPVFs/

嘉靖严党得势,多次罢官,进死谏后被关入天牢,嘉靖死后被放出,但是海瑞始终无法得到张居正的重用。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认为那些官员贪污几十两必须应该得到惩罚,受到法律制裁,应该把一个不受法的官员受到司法的制裁,可是皇帝本身和官员们都认为海瑞这种思想迂腐。

继戚光,你必须了解他如何建立自己的军队,如何训练自己的军队,他在战争发生时卓越统筹全局的能力,然后配合明朝的军事制度来看。

明朝的兵源很充足为什么呢??因为一日为兵世世代代都是兵,没有愿意和不愿意,兵农分离制,政府无需募兵,人民也无需去当兵。以至到了后来你在《利瑪竇中國札記》看到记录,明朝当地做兵的还不如做平民。后期的明兵完全没有素质。

本朝的军人长期处于文官的压制之下,即使是一位卓越的高级将领也无法展布其统筹全局的能力。他们的部属在各自的防区内同时接受知府、知县等地方官的指挥,而且不让他们经手供应给养。于是这些武将们唯一所能做到的事就是带领士兵亲身参与战斗。”(引用《万历十五年-第六章,继戚光--孤独的领将》

继戚光有天才的军事天赋,不只是在对付倭寇,像张居正采用她建议敌退蒙古人的战略,在他长期的战斗,已经看穿明朝军事制度的迂腐和弊端,所幸的他得到掌权者张居正的赏识,但是军人不受重用,所以军人一直都无法参政,谭纶和继戚光还需要用私低下的书函和张居正来信,让他们军事改革得到实施,但是仅仅只是在几个地区,而无法贯彻全国。

在万历中兴时期明朝的南部军力得以恢复原有的战斗能力和,军队的素质。

“ 戚继光的不幸遭遇是因为他在一镇中推行的整套措施业已在事实上打破了文官集团所力图保持的平衡。既然如此,他就必须付出代价。

  他在贫病交迫中死去。在少数几个没有遗弃他的朋友之中,有一位就是为他写作墓志铭的汪道昆。当他写到“口鸡三号,将星殒矣”,显然有无限凄怆的感触。汪道昆自然不会知道,当他润笔作书的时候,西班牙的舰队,已整备出征英国。这事情的意义,即是军备的张弛,立即影响一国国运的盛衰。世界局势如是,而这阳历1588年1月17日清晨,将星西殒之际,我们一个古老的帝国业已失去重整军备的最好良机。30年后,本朝的官兵和努尔哈赤的部队交锋,缺乏戚南塘将军苦心孤诣拟订的战术和强调的组织纪律,结果是众不敌寡。兹后八旗军作为一股新生力量崛起于白山黑水之间,其取本朝而代之,也只是迟早的问题了。
引用《万历十五年,第六章-继戚光-孤独的领将》

袁崇焕的列子更明显的突出皇权和臣子矛盾所在。


为什么他们的建议、改革、付出最后无法彻底让明朝从衰转盛??无法彻底贯彻??

事实上你还不了解当时的政治状况,张居正可以座上首辅不是因为他有机会,而是他做事不择手段,勾结太监,高拱也给他斗下去。


2)你又错误的认识这段历史,明朝政府不插手经济的观念,正好史实和你所想的相反,政府到处和人民抢生意,要垄断又垄断不了,是一个政商勾结的社会。

参考《纵乐的困惑》: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A85WPFMa4c

参考《晚明史》: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dJBftsX4NM

而太多巧合使得明朝灭亡,是因为正好你还在发梦,希望你能接受黄仁宇的大历史观,也就是宏观历史,明朝灭亡不是在崇祯才开始,在万历时就已经酝酿成了。

3)军队要用大炮火器不容易

参考《明朝灭亡的真相》:

 明朝重文清武,军队的统帅基本都是文人出身,比如袁崇焕,也是进士出身。文人出真正的帅才很不容易,明朝的运气很好,明末抗清有叁个名将,功勋卓着:熊廷弼是万历二十六年的进士。孙承宗是万历叁十二年的进士第二名(榜眼)。袁崇焕是万历四十七年进士。做八股文考中进士的文人之中居然出现了叁个军事专家。可是明朝皇帝罢斥了其中一个,杀死了另外两个。其他的文人统帅基本上就是全军覆没。明朝的战略基本上是防守型。所以袁崇焕能够以几千士兵防守住满清十万大军,但在是野战的时候,明朝优势兵力却难以击败清兵。明朝的长城是很有名的,长城就是典型的防守型战略思维产物。明朝后期根本缺乏积极进取的皇帝,战略谈不上积极进取是很正常的,加上体制和实力的约束,后期已经无法开展进攻战了。所谓明朝的超级装备,在某些条件下就变成了不利因素。火炮是从外国传来的,制造这些装备需要大笔的开销,为了避免损耗和外流,一般这些装备都保存起来。可是到了战争的时候,士兵不会使用这些火炮,经常发生击中自己人的事情,更可笑的事,府库管理由太监把持,要使用火炮抗敌,还要向太监们行贿才行。于是军事技术上的进步完全被政治腐败抵消了。可见政治上的腐败完全能够抵消军事实力、军事装备的优势。这个时候军事上的优势甚至变成了危害自身的劣势。从战略上看,这些战争没打之前已经胜负已分。如果不改变明朝腐败的制度,或者说不改变专制的制度,纵然是积累了战术层面上的胜利,也只是苟延残喘而已。明朝的腐朽注定了他的没落。明朝的溃败不是靠某个英雄能够挽救的。那是一个悲剧的时代,英雄注定了悲剧的命运。   ”


《万历十五年》:[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jY6OWTSuyA&feature=related


(如果你对以上的书籍有兴趣可以msn我,我可以send电子书给你,如果花钱买,有点贵RM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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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2010 07: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深川菊 于 15-2-2010 07:57 PM 编辑
先申明。在明代,官在皇帝面前是称"臣"。而到了清代才变成奴才。

而我看到你以往的帖,你的 ...
Junghwantey 发表于 15-2-2010 11:55 AM



其实“奴才”这个词不是在清朝在出现的,在晚明就许多人开始使用了。

我建议您阅读吴晗的《朱元璋传》,在明朝士大夫的地位已大不如前了,清朝则把这种制度发扬光大。因为我懒惰不想解释所以转贴了出来,建议看原文,我只是抽出论证论据的部分。

原文:
http://www.amazon.cn/mn/detailmore?showtype=3100&ref=DT&prodid=bkbk844688

具体的先从君臣的礼貌来说吧。在宋以前有三公坐而论道的说法,贾谊和汉文帝谈话,不觉膝之前席,可见不但三公,连小官见皇帝都是坐着的。唐初的裴寂甚至和唐高祖共坐御榻,十八学士在唐太宗面前也都有坐处。到宋朝便不然了。从太祖以后,大臣上朝在皇帝面前无坐处,一坐群站,三公群卿立而奏事了。到明代,不但不许坐,站着都不行,得跪着说话了。从坐而站而跪,说明了三个时期的君臣之间的关系,也说明了士大夫地位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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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取皇家的恩宠。皇家是士大夫的衣食饭碗,非用全力支持不可。士大夫是皇家的管家干事,俸禄优厚,有福同享。前期的共存之局到此就变成共治之局了。君臣间的距离恰像店东和伙计,主佣间的恩意是密切照顾到的。
士大夫从共存到共治,由股东降作伙计,已经江河日下了。到明代,又猛然一跌,跌作卖身的奴隶,士大夫成为皇家的奴役了。
明初的士大夫,既不是像汉、魏世族那样有威势,又没有魏晋隋唐以来世族的庄园基础,中举作官得懂君主的窍,揣摩迎合,以君主的意志为意志,是非为是非,喜怒为喜怒,从办公事上分一点残羹冷炙,建立自己的基业。一有不是,便丧身破家,挨鞭子棍子是日常享受,充军作苦工是从宽发落,不但礼貌谈不上,连生命都时刻在死亡的威胁中。偶而也有被宠用的特务头子,虽然威风,可是在朱元璋的心目中,甚至口头上,只把这些人当恶狗,养着咬人。皇帝越威风,士大夫越下贱,反过来也可以说是士大夫越被制抑,皇帝就越尊贵,君臣的关系一变而为主奴。奴化教育所造成的新士大夫,体贴入微地逢迎阿谀,把皇权抬上了有史以来的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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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地位虽高,权力虽大,也不应以喜怒爱憎的个人感情来毁法、坏法,即使有特殊情形,也必须先经法的制裁,然后用皇帝的特赦权或特权来补救。著名的例子如汉文帝的幸臣邓通,在殿廷不守礼节,丞相申屠嘉大发脾气,说是朝廷礼节给破坏了,下朝回府,发檄传邓通审问,拒传就处死,邓通急了,向皇帝求赦,皇帝只好叫他去。到府后去冠光脚跪伏谢罪,丞相厉声说:“小臣戏殿上,大不敬!”叫长史把他拖出去杀了。邓通在下面磕头讨饶,额角都砸出血来了。文帝才派特使向丞相说情,说这人是我的弄臣,请特别赦免。邓通回去见皇帝,哭着撒娇说丞相几乎杀了我,见不到面了。申屠嘉是列侯,是元老重臣,代表重臣集团执行法纪,重臣集团和皇家利害一致,汉文帝便不敢也不能不守这个法《汉书卷四十二•申屠嘉传》。。又如宋太祖时有臣僚该升官,太祖向来讨厌这个人不批准,宰相赵普非照规矩办不可,太祖生气了,说:“我偏不升他官,看怎么办?”赵普说:“刑以惩恶,赏以酬功,是古今来的通道。而且刑赏是天下的刑赏,不是陛下的刑赏,怎么可以用个人的喜怒来破坏?”太祖气极,竟自走开,赵普一直跟到宫门口,不肯走,太祖拗不过道理,只好答应了。这例子说明赵普和宋太祖都能守法《宋史卷二百五十六•赵普传》。。不过重要的是赵普不只是宰相,还是皇家旧人,他的利害也是和皇家一致的。到朱元璋便不理会这个传统了,朝廷里没有像汉初那样的元老重臣集团,有地位有力量可以说话作事,也没有像宋初那样家庭旧人,有胆子有分量敢于说话作事。相反,他的利害是和朝廷的勋贵大臣对立的,成日成夜怕人对他不忠,不怀好意,一面制定法典,叫人民遵守,犯法的必死,他自己却法外用刑,在《大诰》里所处分的十种死罪和酷刑,都出于法典之外,而且全凭喜怒杀人,根本不依法律程序。在政治上的措施,擢用布衣儒士作尚书九卿以至方面大官,也是不依成法的。他的性格、权力,加上古所未有的地位,使得没有人敢拿法来约束,甚至劝告。自己决不守法,在法律上,在法律之外,却强迫全国人守他的法,一点不许有差池,这正是暴君独夫民贼的典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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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2010 10: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unghwantey 于 16-2-2010 01:08 PM 编辑

回复 422# 深川菊


    你应该读<明朝那些事儿>,读了之后你就会了解那是一部正史。虽然写法通俗,但里面所有历史事件都是一一还原,有历史文献做靠山。而作者了解明史比你和我都透彻。包括当时的人文,艺术,整个帝国的政治体系。
<万历十五年>的大名早就听过。但万历十五年的内容好像是讲万历的,跟你的洪武年独裁,用戏曲倾诉政治腐败好像没有什么关系。而作者是宏观分析,没有微观(我的推测)。
1)批奏之说明朝那些事有解释过。基本上应该就跟你说的一样。所以一般认为太监权利很大。所以皇帝专制在中叶开始是不存在的。
关于皇帝可不可以乱杀人,你去读明朝那些事崇祯执政时的章节。你就明白。崇祯之所以可以这样杀人是因为全臣上下都痛恨魏宗贤的同党,而勾结魏党的官员太多,杀的人当然也多。崇祯要杀这些人之前都有确实的证据(比如说勾结的信件等),杀之前都经过再三审判。而主要的内阁和言官也没有反对的声音,清除魏党可是大快人心,谁会反对。
正德年间的事件有所闻。你说的是故事表面。背后有很多东西也需要了解。不过我记得皇帝后来也没有去成。至少官员也成功阻拦了皇帝吧。而且这种事情都了明后期也没有了。皇帝后来要做这种事情是越来越需要官员支持和证据。
在明朝,弹核是家常便饭。谁都被人弹核过。因为明代言官言论自由到连皇帝都敢骂,内阁算什么?这根本不值得一提

综观中国历史你有看过谁的变法成功过吗?王安石变法失败,清戊戌年变法也失败。原因很简单,变法可以说是政治革命。由于中国的政治情况和社会背景比欧洲复杂太多,变法在中国推翻的很多官僚制度和牵涉到的集体利益是很可怕的。所以像张居正这样的天才做到了逐渐改革,修复体制不完善已经是很可怕了。而可惜他活不够长。还有,嘴巴谈改革这改革那,一句话,你不见得比古人聪明

张居正为什么死后被清算。很简单,因为他当权的时候,一条鞭法等政策的最罪很多人。而且他自己也不清廉,史上说他是很有钱的。而且他有钱竟然还不让皇帝花钱。得罪皇帝再加上官员们上奏疏。结果就是被抄家。当然后来贤臣当政,长居正被平反,而主使官员具体上书的家伙也被惩罚。事情结束。
你不了解当时社会的价格和经济标准。你知道为什么海瑞不能用吗?因为明代的官员靠俸碌是不可能活的(大体情况我自己可以比喻成明朝官员好像马来西亚一个国会议员一个月的SALARY为800马币,可能更少)。明朝据说有规定反某品以上的官员要出门就要开马车,海瑞就是没有钱看马车。还有,有一次海瑞上街卖肉,一下自轰动全国。因为海瑞平时是没有钱买肉的。史书说他是个体精瘦。你要全明朝官员都这样过活。有可能吗?
戚家军,你也必须了解当时政治背景。严氏父子是不会干人,政治情况复杂导致戚光不被重用。然而后来许阶党政,他也冒出头。
还有,<万历十五年>。的抗金说法我不同意。至少我认为作者没有详细读过关宁一带的战争形式。因为一般公认,没有人开防线进来,后金是大不进来的。而且当时明朝对后金的军事政策是很有系统很压制的。

2)《纵乐的困惑》证明了两件事情->明末的物质生活和文化是中国历史的其中一个高峰。是清朝所没有的。->明朝的海外贸易引入了世界很大部分的白银供应。
但《纵乐的困惑》有两个很假设性的观点->明朝的政治情况接不上经济扩张和->明朝的崩溃是因为道德败坏。
我对两个假设性观点有所保留。第一,士大夫阶级的和社会矛盾不足以表明国家未来会崩溃。因为如果清朝没有进来,海外贸易一直存在,欧亚文明的差距就不会变得如此庞大。第二,所谓的道德败坏其实只是一种文艺和经济互相发展产生出的必然,美国和欧洲各国也是如此,但你有看到他们崩溃吗?
我说的所为差手具体一点的讲是没有进行压迫式的垄断经济。至少明朝政府遵守经济原则,要垄断生意就看竞争,不靠强行的法律压制->比如清朝。而照这本书的内容来看,反而是好事。竞争的结果就是明代社会上经济繁荣的卓越表现
历史观毕竟是个人观点。一般上你必须把历史材料分类成2种->一个是论文式的历史观察写作,另一个是纯历史材料。而万历十五年是论文式,也就是说读者应该拿来做参考,不是过度认同。毕竟我们20来岁因为看一本书就厉害到可以判定帝过崩溃开始与将近100年前,是很不客观的做法。

<晚明史>后面说到的朝贡体系其实也是雾里看花。第一,朝贡体系是否存在于更大的贸易伙伴如西班牙,葡萄牙和荷兰欧洲列强?答案是没有。第二,全世界如此庞大的白银供应一直到了西班牙战败给英国和德川幕府倒台才出现短缺。说明如果明朝如果只靠朝贡体系来做生意,社会经济是很难繁荣起来的。
当然晚明史提到的倭寇问题是历史上的明确记载。然而倭寇问题是明代中叶的事件。倭口问题解决后,明代从新认识南方沿海需要贸易安民,后来有开放了海禁。而欧洲列强也是在倭寇问题之后跟明朝进行正式通商。造就了白银大量涌入促成了经济繁荣。
所以,<晚明史>说的一个历史时间中间有一个时间顺序,而你没有注意时间顺序,把所有东西都化为一谈。

3)
A)熊廷弼被杀不只是因为他丢掉辽东,也是由于魏忠贤的陷害。
B)崇祯元年(1628年),魏忠贤伏诛,工部主事徐尔一等上疏为熊廷弼申冤,不果。第二年五月,大学士韩爌再上疏成功,熊廷弼得以归葬故里,谥襄愍。有《熊襄愍公集》。
熊廷弼被杀是太监搞鬼,而且他丢掉辽东,够惨了吧。崇祯后来还为他平反。皇帝还是比较好的。
孫承宗也是被死太监陷害而罢免。皇帝没有杀人。
而袁崇焕为什么会被杀,其实你如果看他做过的几件事情,你会发现他被杀,他自己有责任:
A)崇禎二年(1629年)袁崇煥與內閣輔臣錢龍錫談到平遼事宜,認為东江毛文龍「可用則用之,不可用則殺之」,主張「先從東江做起」,集中精力對付在朝鲜和辽东半岛上频繁骚扰后金后方的毛文龍。同时,后金皇太极也以杀毛文龙作为议和的条件之一。後袁崇煥于7月24日藉口閱兵設計文龍,引毛文龙入围后當眾假称有密旨,宣布毛文龍十二大罪狀,在皮島(今朝鲜椵岛)用尚方寶劍斬杀同样有尚方宝剑的毛文龍(明朝制度:尚方宝剑只能杀5品官,5品以上必须下狱穷治其罪)。
你知道毛文龙在皮岛有多重要吗?他处在辽宁后方,时常干扰后金后勤。导致后金一直不敢大军冒进明朝。然后袁崇焕因为看他不顺眼,把他干掉,帮后金除后患。
B)“己巳之變”,皇太極率号称十萬清兵繞境蒙古,由喜峰口攻陷遵化,袁崇焕入援后,崇祯把全部的勤王军交给他指挥,十一月初十,袁崇焕进入北京以东的蓟州,以关宁兵布防蓟州西部各地,并令已到蓟州布防的昌镇总兵尤世威、保定总督刘策回北京以北的昌平、密云协防。不久,后金军偷越过蓟州进袭北京,之后袁崇焕部队“拼命追击”,赶在敌军之前抵達廣渠門外,和后金軍互有杀伤。袁崇煥如此之舉,引起北京城外的戚畹中貴的極度不滿,紛紛向朝廷告狀:袁崇煥名為入援,卻聽任敵騎劫掠焚燒民舍,不敢一矢相加,城外戚畹中貴園亭莊舍被敵騎蹂躪殆盡。史載:“都人驟遭兵,怨謗紛起,謂崇煥縱敵擁兵。”兵部尚书梁廷栋请崇祯立斩袁崇焕,“则逆奴之谋既诎,辽人之心亦安”[3][4]东林党大佬温体仁连上五疏,请速杀袁崇焕,再無商量餘地。
你如果是皇帝,人家把军队搞到你首都家门口,你的将军还赖在那里不打,给清兵烧杀抢掠,这种耻辱你受得起吗?
C)袁崇焕欺君,史书记载,他承诺皇帝五年可复辽。然而他同僚问他"怎么可能??"他竟然说这只是想安抚皇帝。

综合3个原因,再加上"己巳之變"时候很多官员财产被清兵扫荡,再家北京民怨。他被处死,他自己有很大的责任。

《明朝灭亡的真相》->所谓明朝的超级装备,在某些条件下就变成了不利因素。火炮是从外国传来的,制造这些装备需要大笔的开销,为了避免损耗和外流,一般这些装备都保存起来。可是到了战争的时候,士兵不会使用这些火炮,经常发生击中自己人的事情,更可笑的事,府库管理由太监把持,要使用火炮抗敌,还要向太监们行贿才行。于是军事技术上的进步完全被政治腐败抵消了。

我要批判这本书的最大问题在于:作者对女真族真的很不了解。女真作战勇猛,素以马被上长大为名,而且马匹产量比明朝高得多。女真族的生计是靠抢(游牧民族),没有自行生产。所以每个人都骁勇善战,而且打仗的时候为了确保打仗够平民,他们是全家老小一起带上战场。要跟这样全民皆兵的民族打仗,你要跟他们打野战根本是去送死。所以最好的政策是制造热兵器和打跑来对抗后金。
而作者写的军备研究的论点,似乎过与以偏盖全。第一:对后金的时候,的确有士兵被大炮震死事件,可是这是少数,会不会用这个还是一个疑问。第二:太监官装备,没有提到是哪一个时候,而也不是整个明朝都是这样。至少我确定崇桢和万历这两个时代,火器是不可能给太监管的。

还有,太监的权利在明朝270年,是有上有下。他们强大的时候只有2个时期->魏宗宪和另一个忘了什么名。

次书论点优点敷衍而过于主观。不适合拿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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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2010 02: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unghwantey 于 16-2-2010 02:36 PM 编辑

回复 423# 深川菊


    明朝270年你却常拿第一个皇帝来说事。这是偏见,明朝皇帝专制,就只有洪武年才做到。因为他够勤劳。

而且论内阁和六部对比宰相制。从明朝中叶以后来看反而是内阁和六部比较有制约皇权的力量。反而宰相制其实常有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事情发生,甚至到最后的窜位。

奴才为明代创造基本之用在太监。而官员都是君臣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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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2010 09: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深川菊 于 17-2-2010 09:42 AM 编辑

《明朝那些事儿》是一本比较白话和完善的史书(其实那种写法日本老早在上个世纪就如此写作历史书籍),但是如果说学术的研究,他不及卜正明和黄仁宇的书,我不用看也不去买,上土豆500多个视频都有的听。所以我说那本只是故事书,提供给一般人看,你说的那些我都懂,甚至比你还清楚。

第一,我要讲的不是明朝皇帝的专制,而是明朝皇帝绝对的权利和大臣所带来的矛盾。事实上皇帝放权,不代表弃权,正德玩弄百官,得不到群官们的认同没有一个文官支持他,文官们对这个皇帝简直不可理喻,但他乃然我行我素,他不理会文官们如何批评他自封“朱寿大将军”,自己赐自己太傅的职位,甚至首辅评击皇帝伪圣旨,但是正德根本毫无理会。文官不给他带兵打仗,他炒掉他换人上去做,下令文官不得出关全部好好待在城内,文官们根本无法约束到这个皇帝,皇帝比这群迂腐的文官们更高一丈。说回那个故事,最后不是没出巡到,正是因为那一次的出巡捕鱼活动跌入了海中,得救患病而死。

正德年间两位亲王造反,其中原因乃因正德无法好好遵守文官集团内君臣游戏的规矩,屡次不听,屡次强行,而藩王们也看中这个得不到任何官员认同的皇帝的机会。

嘉靖皇帝事实上是皇帝兼吏部,整个国家的财政他掌控在手中,万历乃然拥有他绝对的权利采用消极的方式对待文官们。

内阁大学士这种制度根本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有效,去约束皇帝,最主要的是皇帝有他绝对的权利。

第二,明朝无法改革成功的第一个原因:他的制度锁死了一切。我们就从明朝官员们的薪水来说,我们不得不承认明朝开支是非常大的,第一,明朝奉行以道德代法制,标榜以德治国,朝廷俸禄实在太少了。第二,俸禄除了包括本身家庭的开销,还需要应付官府一切开销,单单朝廷给的俸禄实在不足以应付,第三,明朝宫廷开销特别大,除了修建宫廷,制朝服,皇帝个人开销,明国财政还需要应对,姓朱子孙世世代代的免费午餐。(还未预算政府其他的开销)

他们把一些违背人性的道德,把不切实际的道德强加于现实,明亡非亡于道德人性的腐败,而是他们制度的本身。搞到做官不贪不行,因而营造了一层层利害关系,正是官官相卫,殿殿包庇,州县之坏,坏在都抚,都抚之坏,坏在都院,都院之坏,坏在严嵩,严嵩之坏,坏在皇上。

形成了非典型腐败,时间一长你要救也救不了。“制度僵化”才是祸根的源头,并非道德人性的腐败和背后利益集团的钩挂,这两点是在时间长后,形成的中期风险。你应该放长远去观看明亡的源头。

海瑞要求他人守法,认为贪污几十两应该得到惩罚,可是官员们和嘉靖认为海瑞迂腐,嘉靖本身也放任严嵩等人贪污。这是为什么呢?不贪不行过不了日子,也无法让县府保持正常运作。这个不能用来作为海瑞得不到重用的借口。一个道德模范的官员被认为是古怪的官员,在他的那个时代不再是简简单单的道德问题。

严氏父子并非不会用人,当继戚光才能还未被发掘时他跟随的正是严氏父子用的人胡忠宪,文官出身,善部署军事战略,继戚光也跟随他学习如何部署战略。在胡忠宪的指挥下倭患渐除。

在这里我推荐你一套连续剧《大明王朝1566》

中国变法成功极少,且领导变法的人惨遭下场。不过我的重点非在他的敌人,而是在于皇帝本身做法,难道你没有观看我给你看得《历史几串都有-十大权臣张居正》吗??请注意皇帝前后对待张居正的态度。我要指出的是皇权面对能臣的矛盾,一旦冲突遭殃的第一个就是臣子。

在万历九年(1581年)七月,张居正病倒了,看起来只是身体虚弱,而非大病,但病毒已经严重侵蚀了他的肌体。不久病愈,照常入阁办事,十一月,他任一品官满十二年(京官六年一考察),皇帝对他大加赏赐,亲笔敕谕:"卿亲受先帝遗嘱,辅朕十年,四海升平,外夷宾服。实赖卿匡弼之功,精忠大勋,朕言不能述,官不能酬,惟我祖宗列圣,必垂鉴知,阴祐先生子孙,世世与国咸休也。

在张居正死后皇帝又向天下宣称既往不追。但在死不倒两年,却宣布十二大罪状“诬蔑亲藩、箝制言官、蔽塞朕聪、专权乱政、罔上负恩、谋国不忠”放逐其家族到边疆,开棺鞭尸。

但事隔不到1,2年,立刻翻脸无情,就如同崇祯一样,好时恩宠有加,恭敬如父,但是翻脸立刻无情,可否认真想过这种君臣关系的存在???

第三,既然你说我不了解当时社会价格和经济标准,你看完了《明朝那些事儿》连一些基本的知识也无法搞清楚,不如让你来告诉我,好让大家互相学习下。另外《万历十五年》如果你还没看恕我无法和你进行讨论,因为没有达到一个共识下进行讨论时很难的,加上我也懒惰向你解释。

第四,明朝的政治发展接不上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拖累了社会发展所以造成人性道德的腐败,但明亡绝非因为道德的败坏,一直从洪武开始到崇祯都在发生,政商勾结剥夺民利之类的是长期的事,明朝的农民除了本身 ,如果因此而灭亡,又不见盛唐灭亡??盛唐社会风气非常开放,要说道德的沦落比明朝更败坏。

阶级矛盾的激化,现任官、乡绅、生员都在逃税,农民除了要做自己的一份,还需要承担官僚绅士的那一份,政商勾结、贪污,明朝农民生活非常困苦,贫富差距非常大,你应该好好了解张居正的一条鞭法的变法,如何恢复明朝的经济生力。所以在崇祯期间遇上了小冰河时期得以让农民造反。

第五,请解释郑芝龙这个海盗集团的出现。

第六,经过一条鞭法,白银直接成为了明朝的法定货币,促进了明朝货币流通,白银在中国市场非常流通,中国市场也大量需要白银,在后期西班牙从南美运来得数量已大不如前,产量正在萎缩,世界白银并没有大大短缺,但是中国市场却大大急需,明白么???

正是如此明室才要用朝贡体系去垄断生意,增加皇室和国家财政,不是拿来分给人民或搞好国家经济,所以晚明走私非常大,养出了郑芝龙和郑成功庞大的海盗集团啊。

不要以为明朝经济好国家就有钱,有钱的只有哪几个大贪污、政商勾结的上层人士,上至皇帝国家下平民百姓过着的是非常穷苦的生活。

晚明国库空虚,许多臣子士大夫自己的家产要比国家多几倍十倍,但是没有一个臣子或士大夫愿意捐出自己的钱给国家,据统计崇祯1年国家收入仅有20万,贪污八二分帐8官员自己贪污,2归国家所有。

举个例子:  
“欲得须臾缓我死,不待闯王更待谁?”于是,李自成的队伍以排山倒海之势,席卷明朝大好河山。前方吃紧,后方紧吃。前线捷报几无,要钱的报告一封接一封,崇祯对着这催命似的要钱报告一脸愁苦,反复声明“国库空虚”,拿不出银子。
  
崇祯想的办法是捐款助战,叫文武百官拿钱出来“保家卫国”,先从自己的亲戚入手,密令皇后的父亲周奎率先纳银十二万两。国难至此,应该“同舟共济,共渡难关”了吧,但是周奎不买账,“老臣安得多金?”只肯出一万两。崇祯放出话来,说要采取“组织措施”,查处岳父有无“贪鄙事宜、不法情事”。周爹爹这才急了,赶忙进宫求助其女周皇后。周皇后暗地动了自己的“私房钱”,交给父亲五千两,周爹爹这才再次“慷慨”捐款,可是他截留了三千两,只交出二千两,从中赚了一把。
  
崇祯看到“慈善捐款”很不理想,就祭起了“反贪促捐”的法子,这才让大家纷纷“行动起来”。很多太监拿出自己的“珍玩”义卖,以示自己“倾家荡产”。有位勋戚一出手拿出了二万两银子,感动了崇祯,马上晋封他为侯爵。
  
就这样威逼利诱,崇祯共募得了二十多万两,大概可以向“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撒一勺子味精。是皇亲国戚真的没钱?是文武百官真的那么廉洁?且看国丈周奎吧,这位仅捐一万二千两银子的“穷苦人家”,待李自成进北京城,在其家中查抄的现银是五十三万两,其他金银细软不算。

很奇怪国库已空,但是没有一个臣子愿意捐钱进国库

第七,我也很怀疑你的历史知识水平,即使你看了整套《明朝那些事儿》,显然你不太了解明朝的政治制度,十二监、二十四衙门到底是做什么的你也不懂,明朝宦官见官大三级,明朝太监除了打杂在行政上占着很重要的位置,甚至太监会被委派随将军出征当参军,宦官也管制东厂、锦衣卫特务机构,我抽出的只是一小部分,我建议你读完全书了才来和我议论找不到我这里有电子书,你留下e-mail我可以send给你。

参考宦官对军事的影响和干涉:
http://vip.book.sina.com.cn/book/chapter_41930_29871.html

这里给你一点小建议,如果你真的要议论明朝各个事件大小,希望你能熟读一些基本常识,因为这些小常识拉长我们之间的水平距离,难以让我们在达到共识的情况议论相互的观点,另外我也很懒惰去一一提出证据和花时间解释,拉近我们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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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0 12: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groups.tianya.cn/tribe/sh ... mp;articleId=331771

一、引言
   一般认为中国历史上的皇权是逐步加强而至于独裁之地步的,而其立论之根据则主要在于相权逐步削弱,主要着眼点在于君权与相权的增减,认为相权削弱,君权便得以加强。考诸历史,我们会发现这种此削彼长的逻辑是站不住脚的。中国自汉以后至于明,大体上历朝设官分职的基本思想便是分臣下之权,也就是分权制衡。具体到明朝的政治制度,则君臣上下、内廷外廷、文官之间环环制约,无一人可得而独裁。这一切都必须归根溯源到明初的政制变革,而明初的政制变革尤以废丞相设内阁为主要。
  
  二、明初政权架构之设计
   明代的政体由朱元璋初步建立,明成祖时期大体完成。其最主要的方面表现在废中书省及丞相制、升六部和设内阁三个方面。
   (一)废丞相制及其原因
  丞相,天子之辅臣,总领纪纲,统率群僚者也。东汉学者应劭对该职做了如此解释:“丞者承也,相者助也。”杜佑的《通典》中则说:“始皇尊立吕不韦为相国,则相国丞相皆秦官也。金印紫绶。掌承天子,助理万机。”可知丞相之职创自秦代,亦可知丞相之设即为助皇帝处理万机。
   明朝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五月太祖诛胡惟庸,遂罢中书省。十五年(公元1382年),太祖仿宋制设华盖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东阁大学士,以辅导太子,秩皆正五品。朱元璋为什么要废相而设大学士呢?一般认为,朱元璋这样做的目的是想搞个人独裁。对于这种看法,我认为是不妥当的,因为从已知的文献中找不出他如此作为是想独裁的证据。
   朱元璋并不是从当皇帝之始就不设丞相,而是到洪武十三年才有废丞相的举措,并且到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才表示不允许后代子孙重立丞相。《明史》载:“先是,太祖承前制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平章政事,以统领众职……十三年正月,诛胡惟庸,遂罢中书省……二十八年敕谕群臣:‘国家罢丞相,设府、部、院、寺以分理庶务,立法至为详善,以后嗣君,其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1]若说朱元璋废相是有意当独裁专制之君,在当皇帝之始抑或在更立丞相时就不设丞相岂不快哉?何苦一十三哉劳思费神?要知道,“历朝制度,皆取时宜,况创制立法,天子之事,既出圣裁,实为典要。”[2](洪武朝许士廉语)在中国古代君主制度下,皇帝就是最高立法者,朱元璋当皇帝时不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因此,朱元璋废相必定有其它原因。
   朱元璋罢中书省之前,曾说“所以内置中书省……纲维庶务,以安兆民。朕尝发施号令,责任中书,使刑赏务当。不期任非其人,丞相汪广洋、御史大夫陈宁昼夜淫昏,酣歌肆乐,各不率职,坐视兴废,以致胡惟庸私构群小,夤缘为奸,或枉法以惠罪,或挠政以诬贤,因是发露,人各伏诛。”[3]在此基础上,朱元璋进一步从历史中吸取教训,总结道:“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
  
[1]《明史》,卷72,《职官一》
  [2]《明太祖实录》,卷129
  [3]《明太祖实录》,卷129
  
  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1]正是通过对现实的观察和对历史的总结,朱元璋改变了他原来的做法,想出了“权不专于一司,事不留于壅蔽”,[2]“分理天下事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的办法。[3]可见从主观上说他废相并非为了加强个人权力,而是为了分权制衡。
   从上段文字中所引资料可以稍稍看出朱元璋开始设立丞相和后来要废除丞相的思想根据。大意是他本来期望任命的丞相会帮助他把国家治理好,结果却反倒把国家搞乱了,而且认为历史上虽然有好丞相,但多是专权乱政的小人,所以他觉得丞相一职要不得。这层意思,朱元璋多次向臣僚表白,比如:
   “昔秦皇去封建、立三公,以天下诸国合为郡县,朝廷设上、次二相,出纳君命,总理百僚。当是时,设法制度,皆非先圣先贤之道,为此设相。之后,臣张君之威福,乱自秦起,宰相权重,指鹿为马。自秦以下,人君天下者,皆不鉴秦设相之患,相继而命之,往往病及干国君者,其故在擅专威福而致是欤?抑君怠政而有此欤?”
   “元氏之有天下,固由世祖之雄武,而其亡也,由委任权臣,上下蒙蔽故也。今礼所言不得隔越中书奏事,此正元之大弊也。人君不能躬览庶政,故大臣得以专权自恣。”[4]

朱元璋显然认为丞相容易“张君之威福”,又认为元亡的原因在于“政专中书”、“委任权臣”。因为这些认识再加上汪广洋、胡惟庸等给他的切身体会,为了保持国家稳定,朱元璋终于决意废相。通政使司的设立也能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他废丞相的关键原因在于保持国家稳定而非加强个人权力。该机构为明代首创,其制约皇权方面的重要作用可以从它的以下职掌看出来:“通政使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5]关于朱元璋对该机构的态度,《明太祖实录》载,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明太祖晓谕通政司官员时说:“政犹水也,欲其常通,故以‘通政’名官。卿其审命令以正百司,达幽隐以通庶务。当执奏者勿忌避,当驳正者勿阿随,当敷陈者毋隐蔽,当引见者毋留难”。我们知道在中国古代君主制度下,臣下的“封驳权”往往是制约皇权的最重要、最有力的手段,该项职权得以保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皇帝的权力。
   (二)增加六部的权力
   朱元璋在废除丞相的同时,提高了六部的职权,就是所谓析中书省之权归六部。所谓六部,即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昭代典则》说:“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八月丁丑,始置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设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主事,仍隶中书省。帝(太祖)召六部尚书入见奉天殿,谕曰:‘朕肇基江左,军务方殷,官制未备。今以卿等分任六部。国家之事,总之者中书,分理者六部,至为要职。凡诸政务,宜悉心经理,或有乖违,患及天下,不可不慎。’”
   《明太祖实录》卷129载,[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正月]已亥,胡惟庸等既诛,上谕文武百官曰:“朕欲革去中书省,升六部,仿古

1]《明太祖实录》,卷239
  [2]《明太祖实录》,卷129
  [3]《明太祖实录》,卷239
  [4]《明太祖实录》,卷59
  [5]《明史》,卷73,《职官二》
  
  六卿之制,俾之各司所事。更置五军都督府,以分领军卫。如此,权不专于一司,事不留于壅蔽,卿等以为如何?”所谓的升六部主要是指升六部官员的品秩,如尚书为正二品(当时最高的官阶),侍郎正三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
   (三)内阁的设立及其职权
   朱元璋设立殿阁大学士时,内阁并未出现,大学士仅备顾问而已,并无实权。《明史》上说:“当是时,以翰林、春坊详看诸司奏启,兼司平驳。大学士特侍左右,备顾问而已。”然后,时移世易,大学士本身也在发生着变化。“考有明一代,惟太祖以大略雄才混一海内。一再传后,风气渐移。”[1]
   明成祖永乐皇帝即位初,先后特简翰林院官员解缙、胡广、杨荣、金幼孜等七人至文渊阁值班,参预机务。内阁的名号也随之出现。且看《明史》上说:“成祖初复旧。其年九月,特简讲、读、编、检等官参预机务,简用无定员。谓之内阁。”[2]之所以被称为内阁,是因为文渊阁在午门之内。尽管此时的内阁“不置官属,不得专制诸司。诸司奏事,亦不得相关白。”“终永乐之世,未尝改秩”。[3]但是“诸六部大政,咸共平章。”[4]“凡制诰命令诫敕之文曰夥,而礼典庶政之议,及事之关机密者,咸居焉。”(杨荣语)[5]可见内阁在当时也拥有一定的权力。
   关于明代内阁的职掌,清代黄本骥编的《历代职官表》上说:“内阁职司票拟,其官创自明初,原不过如知制诰之翰林,并非古宰相之职(卷二内阁表下案语)。”[6]

《明史》上则说:“中极殿大学士,旧名华盖殿建极殿大学士,旧名谨身殿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并正五品掌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以平允庶政。凡上之达下,曰诏,曰诰,曰制,曰册文,曰谕,曰书,曰符,曰令,曰檄,皆起草进画,以下之诸司。下之达上,曰题,曰奏,曰表,曰讲章,曰书状,曰文册,曰揭帖,曰制对,曰露布,曰译,皆审署申覆而修画焉,平允乃行之。……以其授餐大内,常侍天子殿阁之下,避宰相之名,又名内阁。”[7]可见,明代内阁的职权主要为草拟诏书和为皇帝决策提供意见。
  
  三、明代内阁的运作机制
   应该指出的是,上述明代内阁的职权并不是从一开始就规定了的,而有一个变化的过程。从永乐皇帝之子仁宗皇帝当国的时代它的职权开始变化,尤以嘉靖年间的变化最为明显。先是品位得以增加,如加公、孤衔,后是职权得以提升,如用人方面可以择九卿。不过内阁的权力除受品位和职权影响以外,也受大学士的个人能力或性格影响,因为在我国古代君主制度下,制度会影响人事,人事也会影响制度。
  
  [1]《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55,《诏令奏议类•钦定明臣奏议》
  [2]《明史》,卷73,《职官二》
  [3]赵翼《廿二史劄记》,卷33。转引自傅衣凌:《中国通史参考资料》(古代部分第七册),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97页。
  [4]《明政统宗》,卷70
  [5]陈子龙、徐孚远、宋徵璧等:《明经世文编》,《御书阁颂序》,中华书局,1962年版。
  [6]祝总斌:《试论我国封建君主专制权力发展的总趋势——附论古代的人治与法治》,载《北京大学学报》,1988年,第2期。
  [7]《明史》,卷72,《职官一》
故下文就对以上方面进行分析:
   (一)内阁职权的增加及首辅
   1.内阁职权的增加。永乐年间,永乐皇帝并不欲使内阁拥有过多的权力。至成祖身没,仁宗即位。仁宗皇帝授张辅、蹇义等大臣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衔。太师、太傅、太保为公,少师、少傅、少保为孤,在明初同为皇帝之辅佐官,职位崇高。虽然自蹇义、夏原吉等之后,公、孤立官无专授,实际上成了一种虚衔,一种荣誉称号!但是鉴于内阁大学士本身品秩只有五品,若加公、孤衔,他们就是一品大员了。所以,加公、孤衔对于大学士之地位提高还是有帮助的。[1]《明史》上说:“至仁宗而后,诸大学士历晋尚书、师、保、傅,品位尊崇,地居近密,而纶言批答,裁决机宜,悉由票拟,阁权之重偃然汉唐宰辅,特不居丞相名耳。”[2]
   明宣宗时期,阁权进一步强化。内阁有了官属,《明史》载:“宣德间,内阁置诰敕、制敕两房,皆设中书舍人。”[3]宣宗规定阁臣“定期上朝觐见皇帝以讨论效为迫切的政府事务。”“遵循洪熙帝的先例,皇帝要他们直接向他呈递密封的奏议以确定适当的行动。”[4]他还赋予了内阁票拟的权力,票拟就是阁臣们把对奏章的处理意见写在一张小纸条上进呈皇帝采纳。“至宣德时,始令内阁杨士奇辈及尚书兼詹事蹇义、夏原吉,于中外章奏,许用小票墨书,贴各疏面以进,谓之条旨,中易红书批出御笔亲书。及遇大事大疑,犹命大臣面议,议既定,即传旨处分,不待批答。自后始专命内阁条旨。”[5]在他的时代,形成了这样的行政程序:凡奏章和建议,都由通政使司汇总,呈交皇帝过目,再交到内阁,内阁负责票拟,再由司礼监将条旨呈交皇上“批红”,最后发回内阁下发各部。明代的票拟不单单是提意见,而是代皇帝草拟诏书。当内阁的阁臣发现他们所票拟的诏书被皇帝改票了他们可以封还执奏。而皇帝撇开内阁直接内降中旨则是不合惯例的,就算一定要内降,也必须由给事中覆奏一次和尚书询问确认一次才可以施行。万历末年,帝“遣内使至工部侍郎林如楚私寓宣敕旨,以奉御汪良德奏准修咸安宫也。辅臣言‘明旨传宣,定例必由内阁下科臣,然后发钞。若不由内阁,不由科发,不经会极门,不由接本官,突以二竖传宣于部臣之私寓,则从来未有之事。向来建议诸臣,以旨从中出,犹且虑之,况臣等竟不与闻乎?’不省”。[6]这里说皇帝撇开内阁直接内降中旨在万历末年以前是从来未有之事,而且皇帝对于阁臣的抗议也无可奈何,只好不了了之。充分说明皇帝并不能架空内阁而独断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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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内阁在宣德年间取得了票拟权。然而,洪宣之世,吏部尚书的地位为最高,朝位班次,阁臣仍列六部尚书之下。到了明英宗正统年间,票拟大权专归于内阁。“自正统后,始专命内阁条旨。”《明史》中说道:“正统七年,翰林院落成,学士钱习礼不设杨士奇、杨溥公座,曰“此非三公府也”,二杨以闻。乃命工部具椅案,礼部定
  
  [1]《词林典故》曰:永乐初,命编修等官,於文渊阁参预机务,谓之内阁,渐升大学士诸职。仁宗或加师、保及尚书、侍郎、卿,仍兼学士、大学士衔。自后因之,称内阁大学士。凡大学士加三师,则为一品;加尚书,二品;侍郎,三品;若未加升而只系大学士者,则仍正五品。
  [2]《明史》,卷109,《宰辅年表》
  [3]《明史》,卷74,《职官五》
  [4]牟复礼、崔瑞德:《剑桥中国明代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16-317页。
  [5]廖道南《殿阁词林记》,卷9。转引自李孔怀:《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史》,复旦大学,2006年版,第99页。
  [6]《明会要》,卷30,《职官二》
  
  位次,以内阁固翰林职也。”[1]可见,到了这个时候,内阁之权还是不如六部。景泰年间,吏部尚书王文入阁,从此以后,内阁票拟之旨,六部无有不领,阁权进一步加强。正如《明史》所说:“迨仁、宣朝,大学士以太子经师恩,累加至三孤,望益尊。而宣宗内柄无大小,悉下大学士杨士奇等参可否。虽吏部蹇义、户部夏原吉时召见,得预各部事,然希阔不敌士奇等亲。自是内阁权日重,即有一二吏、兵之长与执持是非,辄以败。”[2]
   明世宗嘉靖年间(公元1522—1566年),内阁之权因为张璁、桂萼倡导的嘉靖革新明显扩大。“至世宗中叶,夏言、严嵩迭用事,遂赫然为真宰相,压制六卿矣。”[3]嘉靖六年(公元1527年),张孚敬入阁,不久即上疏说:“今之内阁,宰相职也,倾来部院诸臣,有志者难行,无志者听令,是部院为内阁之府库矣。”[4]可见,嘉靖初年阁权已然很重。再经过君臣一番革新,内阁首辅和宰相的区别就更少了!嘉靖与张璁曾经有过这样一次关于内阁的书面对话:
   张璁奏道:“臣切惟皇上宣德流化,必自近始,近必自内阁始。夫人君用人,固未尝借才于异代者也。今内阁择其人焉,责之以择九卿;九卿择其人焉,各责之以择监司;监司择其人焉,各责之以择守令;守令亲民者也,守令得人,斯匹夫匹妇莫不被其泽矣。”(《张文忠公集》,奏疏卷3,《应制陈言》)[5]嘉靖皇帝对此表示:“卿率正以严,持身以正,嘉靖之成治,卿其懋之。”[6]
   上述张璁的建议得到了皇帝的批准,从此内阁拥有了选择九卿的用人权。凡军国重事,经九卿科道官议决后,必须再经内阁核准才能上奏。内阁对于六部的奏议既然有裁度可否的权力,那么甚至可以说这个时候的内阁可以统领六部。[7]所谓九卿,是指六部尚书加都察院长官、通政司长官、大理寺长官。九卿受制于内阁是阁权空前壮大的一个标志。事实上,正如《明史》所说:“世宗朝,璁、萼、言、嵩相继用事,六卿之长不得其职。大都波流茅靡,淟涊取容。”[8]“嘉、隆以前,文移关白,犹称翰林院,以后则竟称内阁矣。”[9]“嘉靖以后,朝位班次,俱列六部之上。”[10]到了这个时候,内阁就类似于唐代的中书省了。
   2.首辅。明有首辅之称见诸史籍之最早者即为天顺朝的李贤,首辅之权为阁中最重,《明史》说:“内阁调旨,惟出首辅一人,余但参议论而已。”[11]从李贤算起,首辅加三孤(少师、少傅、少保)衔者有李贤(少保),彭时(少保),商恪(少保)等等,是首辅而不加公、孤衔的实在是少数。虽然,公、孤仅在洪武朝是实职,但此衔是个崇高的荣誉,且品级是一品。无官者有此衔可为元老,有官者有此衔则是重臣。故当阁臣加该衔后其地位就与先前不可同日而语了。虽然如此,但内阁首辅真正成为准政府领袖则是在嘉靖年间。
  
  [1]《明史》,卷73,《职官二》
  [2]《明史》,卷72,《职官一》
  [3]《明史》,卷72,《职官一》
  [4]《明世宗实录》,卷81
  [5]田澍:《洪武祖制与嘉靖前期革新》,载《社会科学战线》,2000年,第5期。
  [6]《明世宗实录》,卷81
  [7]参见高一涵:《中国内阁制度的沿革》,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第29页。
  [8]《明史》,卷202,赞
  [9]《明史》,卷73,《职官二》
  [10]《明史》,卷72,《职官一》
  [11]《明史》,卷109,《宰辅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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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0 12: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内阁大学士中的首辅和次辅虽然同是辅臣,但是他们的权势却大不一样,内阁票拟之权实际上归于首辅一人,其他阁臣只有议政权。《明世宗宝训》说:“此官虽无相名,实有相职。”可见在嘉靖皇帝眼里,内阁首辅就是古时候的宰相。但是实际上两者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比如在选相的问题上,就像严嵩所说:“古者,论相之命自天子出。今者,每以付之廷推,而简用悉由宸断。”[1]也就是说,内阁首辅出自廷推,而古之宰相则由皇帝任命。因为这个缘故,嘉靖皇帝曾发牢骚道:“廷推非道,相必君择”。然而首辅出自廷推如故,自嘉靖以后成为惯例。若首辅不是出自廷推,也不是出自翰林院的推举,就很容易被大臣弹劾,皇帝也无可奈何。
   (二)大学士的个人因素对阁权的影响
   万历初年,张居正为首辅,“时内阁权积重,六卿大抵徇阁臣指。”[2]“次辅吕调阳恂恂如属吏。……三日不出,阁臣封章奏就第票拟,调阳坐阁,候票至乃出。……几与贾似道休沐葛岭,[3]吏抱文书就第呈署无异矣。”[4]阁权之重有如此。至于张居正以后表面上看起来阁权有下降的现象,原因不外乎那些首辅不想有什么作为,而不是他们不能作为。也就是说这种现象之所以出现无关制度而是人事。比如赵志皋,他有一段名言说到:“以威福归主上 ,以事权还六卿,以请托辞亲友,以公论付台谏。积诚以事主上,洁己以风庶官 ,折节以下忠贤,黜私以绝险佞。”于是乎,六部果收其权,志皋愤慨之余,发牢骚道:“同一阁臣也,往日势重而权有所归,则相率附之以谋进。今日势轻而权有所分,则相率击之以博名。”所以说,首辅若想有所作为,是可以的,不想有所作为,也是可以的!
   明朝晚期,有些首辅为了推卸责任,而称自己只供票拟,不是宰相。对此,明末的冯元飙斥责道:“政本大臣,居实避名,受功辞罪。平时养威自重,遇天下有事,辄曰:‘昭代本无相名,吾侪止供票拟。’上委之圣裁,下委之六部,持片语,丛百欺。夫中外之责,孰大于票拟?有汉、唐宰相之名而更代天言,有国初顾问之荣而兼隆位号,地亲势峻,言听志行,柄用专且重者莫如今日,犹可谢天下责哉?”[5]万历末年任内阁首辅的方从哲也曾说:“我朝阁臣虽无宰相之名,实有赞襄之责。自朝廷大礼规定以及人才进退、民生休戚,举天下国家之务,无巨无细,有一不问阁臣者乎!?”[6]可见那种推卸责任的一面之辞是不足信的!
  
  四、中央司法审判中的皇权与内阁
   内阁制度做为明朝新出现的政治制度,它既能影响到明代政治,也能影响到明代中央司法审判。明代中央司法审判机关以三法司为主,除此亦有其它中央机关可以兼理司法审判,但有明一代,绝大部份案件皆由其审理。
  
  [1]《明世宗实录》,卷345
  [2]《明史》,卷218,《申时行传》
  [3]《谷山笔尘》卷4记载:“贾似道加平章军国,五日一朝,赐第葛岭,吏抱文书就第呈署,大小朝政,一切决于馆客廖莹中、堂吏翁应龙,而宰执不与闻也。此与江陵盛时大相似。江陵闻丧在疚,三日不出阁,吏以函捧章奏就第票拟,次相在阁坐候,票进乃出,此与呈署文书又不侔矣。”转引自傅衣凌:《中国通史参考资料》(古代部分第七册),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98页。
  [4]赵翼《廿二史劄记》,卷33。转引自傅衣凌:《中国通史参考资料》(古代部分第七册),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97-98页。
  [5]《明史》,卷257,《冯元飙传》
  [6]《明神宗实录》,卷599
  
   所谓三法司者,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是也。《明史•刑法志》载:“三法司曰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1]一般而言,刑部及都察院掌初审权或初次复核权,而大理寺掌复审或复核权。故明人称刑部和都察院为“问刑衙门”,称大理寺为“审录衙门”。三法司的司法权常被别的机构和人侵夺,限于本文范围,本文以下内容仅论述皇帝和内阁对于三法司审案的干预。
   (一)皇权在司法审判上的体现
   中国古代一直实行的是行政兼理司法的制度,司法权在中国古代一直没有独立,明代亦然;而在中国古代君主制度下,皇帝既是最高立法者,又是最高审判官,直接掌控司法大权,明代皇帝也不例外。明代中央司法审判机关的直接上级就是皇帝,因此,明代中央司法审判机关的活动常为皇帝所左右。皇帝可以命他喜欢的人或机构主持审判或参与审判,可以依法司之裁决也可下法司再议也可自行裁决。兹举三例:
   一、嘉靖皇帝下诏没收前朝皇帝的中官谷大用的财产,命都察院拟罪。然后某日在平台向询问都察院所拟之罪对不对,阁臣李时说道:“不合三尺法,何以信天下?”见皇帝不满意此种说法,另一阁臣翟銮遂说:“陛下即天也,春生秋杀,何所不可?”[2]
   二、宦官葛景等人犯法被言官纠核,嘉靖皇帝命令由司礼监审理。刑部尚书林俊上书说:宦官犯法,理因由三法司审理,所以请求将此案下刑部审理。但是皇帝不予理睬。[3]
   三、1527年,嘉靖皇帝下令将“李福达案”由地方衙门移送京师,有三法司会审。可是,三法司会审的结果令他并不满意,于是他下令重审并改组三法司,派自己的宠臣主持审判。结局是:不仅会审的结果与先前差不多完全相反,让皇帝非常满意,而且先前负责审判的三法司长官和参与审判的其他官员皆被免职并获罪。[4]
   这三个案例都透露了一个事实,即在明代,皇权大于法律。但是应该指出的是:这种皇权大于法律的思想是古已有之的。“春生秋杀”的说法即出于韩非子;唐朝时,房玄龄就对太宗说道:“生杀之柄,人主所得专也,何至自贬责如此?”[5]然而,我们不能不感慨:为什么在中国这种权大于法的思想会延续两千余年不变?
   (二)内阁有关司法审判的职掌及职权
   明代司法权并未独立,其最高司法权之拥有者乃皇帝,除开皇帝,其他中央机关亦得以参与司法审判,故三法司之权常被倾夺。其中内阁大学士主要通过其两项职掌影响司法审判,即:献替可否,票拟批答。
  
  [1]《明史》,卷94,《刑法二》
  [2]《明史》,卷193,《翟銮传》
  [3]《明史》,卷194,《林俊传》
  [4]参见王毅:《中国皇权制度研究》(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67页。
  [5]《资治通鉴》,卷196。转引自王毅:《中国皇权制度研究》(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77页。
  
   1.献替可否
   皇帝在处理政务时,或主动征询阁臣的意见,或阁臣主动向皇帝表示意见,阁臣常能使皇帝听取他们的意见,从而左右司法审判。
   2.票拟批答
   正统年间,内阁大学士取得了票拟的专有权力,按制,所有奏章都必须经由内阁票拟并经由内阁发下执行,故内阁的票拟权和皇帝的最高司法审判权相似。
   “内阁大学士等司法审判上之职权有四:
   (一)复核各省、直隶及京师案件。
   (二)奉旨会审京师死罪案仟(即天顺以后之朝审案件)。
   (三)奉旨会审大狱(即重大案件)。
   (四)皇帝最终裁判时提供有关司法审判之处理意见。”[1]
   隆庆初,礼部尚书高仪等言:“伏望皇上每日罢朝,即御文华殿,除内阁辅臣日侍讲读自宜随朝入供事,其六部、都察院大臣,仍乞皇上不时召见。即将览过题奏,干系大赏罚,大黜陟,大典礼,大刑狱,大军机,大会计,与凡一切大政令,当斟酌详议者,特降清问,许部院官陈述始末。内阁辅臣即拟可否,皇上加以睿断,亲赐裁答。”[2]“内阁辅臣即拟可否,皇上加以睿断,亲赐裁答。”如此,则内阁得以就有关司法审判之裁决做出可否之判断供皇帝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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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0 12: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皇权与内阁在司法审判中的关系
   虽然,明代皇帝拥有最高司法审判权,然而既已规定所有奏章皆必须经由内阁票拟,又规定阁臣有权向皇帝提出司法审判的处理意见,皇帝又经常主动咨询阁臣,足见阁臣对于司法审判的影响不可小视。这一点,后来来到中国的海外传教士也发现到了。万历年间在华传教的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便在起所著《利玛窦中国札记》中写道:“虽然所有由大臣制定的法规必须经皇帝在呈交给他的奏折上加以书面批准,但是如没有与大臣磋商或考虑他们的意见,皇帝本人对国家大事就不能做出最后的决定。”[3]对于这种现象,有些人总以皇帝懒惰或平庸为辞来解释,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不懒惰亦不平庸的明仁宗、明宣宗和明孝宗以及明思宗皆是如此。
  上面说过,内阁常能使皇帝听取他们的意见,自然也有不听取阁臣意见的时候,兹举二例:
   一、嘉靖六年(1527)九月壬午,帝拟亲审李福达白莲教案。大学士杨一清曰:“天子之体与臣下不同,有司之职非人君所宜与。今案牍具明,词证咸在,若仍令诸司虚心研审,则真情自得,何至上劳黼扆之尊,下亲狱讼之事哉!”上乃已,仍下廷臣会讯。[4]
   二、万历二十四年(1596)十月甲戌,“大学士赵志皋等奏:‘御史曹学程系淤已久,……伏望皇上扩天地之量,垂父母之慈,俯察臣等所言,赤心无他,将曹学程罪从未减,重加谴罚,庶刑法允
  
  [1]那思陆:《明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39页。
  [2]余继登《典故纪闻》,卷18。转引自那思陆:《明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2页。
  [3]利玛窦,金尼阁:《利玛窦中国札记》,何高济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5页。
  [4]《明世宗实录》,卷92
  
  当,人情咸安。’不报。”[1]上述第一件事中皇帝听取了大学士的意见,而第二件事中皇帝则不同意大学士的意见。这两种不同情况说明皇帝拥有最高司法审判权,这是无可置疑的!然而我们也不能忽视了内阁首辅的个人因素对皇帝的影响。《明史》称杨一清“博学善权变,尤晓畅边事,羽书旁午,一夕占十疏,悉中机宜。”“其才一时无两,或比之姚崇云。”他做过兵部尚书、总制陕西三边军务,所谓“故相行边,自一清始”,明世宗曾把他和唐朝大将郭子仪相提并论。这样的名臣,也怪不得皇帝会听取他的意见了。而首辅赵志皋,就是我上面提到的要“以事权还六卿”的那位,这样的庸臣,也怪不得皇帝不听他的了!
  
  五、结语
   考有明一代,除却洪武朝的丞相,总共有三位内阁首辅大臣死于皇帝的判决之下,这既非因为他们不是丞相,也非因为首辅权力小!实际上,在制度上说相权很大的汉武帝时代,终其一世就有六位丞相获罪而死。[2]这就是因为在古代中国君主制度下,人事的影响往往还要大于制度。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以死的制度治理活的人,自然会有疏漏。故就制约皇权而言,必须指出的是:仅靠宰相一人制约皇权往往会靠不住,只有形成多人参与的分权制衡体制才能真正有效制约皇权。因为宰相虽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究竟只是一人,在没有现代宪政体制保障政府领袖之权的中国式王朝,以一人之力抗皇权其作用可想而知。清朝人管同在其所著《拟言科举书》中说:“明之时,大臣专权,而清代则阁部督抚,率不过奉行诏命;明之时,士多讲学,而清代则聚徒讲学者渺焉无闻;明之时,士多清议,而清代之士,则一心科举”。[3]明朝也就是因为有了这样一批专权和清高的大臣,才能形成一个强大的文官集团,做为文官集团之首的内阁才能有效制约皇权。
   总之,在明代,内阁对维护政局的稳定和制约皇权有积极作用。它除了不能直接统领六部之外,前代宰相拥有的权力它都有,唐宋宰相没有的权力它也有,比如:领衔廷推。前面已将明太祖废相之始末和内阁之情况讲过,现在就明代的皇权和内阁的关系做个总结:
  首先,皇帝不经过内阁直接内降中旨[4]不合惯例,从制度上讲,皇帝如硬要强行内降,则必须由给事中覆奏一次和尚书询问确认一次才可以施行。可见皇帝要贯彻自己的意志比前代麻烦得多。
  其次,明代中后期,六部尚书必须出自廷推,内阁阁臣或出自廷推,或经过翰林院的推举,否则就很容易被大臣们弹劾。这样就极大的限制了皇帝选官的途径和权力。
   从皇帝降旨和选择国家最高官僚的程序看已经有点“虚君政治”的影子了。因此可以说,明代的文官们经过一系列斗争,反而从制度上实现了对皇权更大的制约。可是内阁制度始终没有突破他发展中遇到的瓶颈,即始终没有使明朝实现真正的“虚君政治”。内阁首辅依然有宰相的影子,也即依然是“掌承天子,助理万机”。这一点不能不说是内阁制度的失败,然而我们应该注意的是,该制度相比前代的宰相制度是进步的,其促使明朝政治向“虚君政治”发展的方向也是好的。
  
  [1]《明神宗实录》,卷303
  [2]参见郑钦仁《中国文化新论•制度篇•立国的宏规•导言》,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2年版,第57页。
  [3]贺长龄、魏源等:《清经世文编》,卷7,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201页。
  [4]内降中旨是不经过内阁票拟起草的诏书,宣宗为了避免有人假传圣旨,规定直接到部需官员覆奏两次才能实行。
  
  参考文献:
  [1]姚广孝等编撰:《明太祖实录》[M],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2]张廷玉等撰:《明史》[M],中华书局,1974。
  [3]那思陆:《明代中央司法审 判制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4]郑钦仁:《中国文化新论•制度篇•立国的宏规》[M],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2。 
  [5]祝总斌:《试论我国封建君主专制权力发展的总趋势——附论古代的人治与法治》[J],《北京大学学报》,1988年,第2期。 
  [6]高一涵:《中国内阁制度的沿革》[M],商务印书馆,1933。
  [7]田澍:《洪武祖制与嘉靖前期革新》[J],《社会科学战线》,2000年,第5期。
  [8]龙文彬:《明会要》[M],世界出版社,1972。
  [9]牟复礼、崔瑞德:《剑桥中国明代史》[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10]傅衣凌:《中国通史参考资料》(古代部分第七册)[M],中华书局,1988。
  [11]李孔怀:《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史》[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12]陈子龙、徐孚远、宋徵璧等:《明经世文编》[M],中华书局,1962。
  [13]清高宗敕撰:《明臣奏议》[M],商务印书馆,1963。
  [14]贺长龄、魏源等:《清经世文编》[M],中华书局,1992。
  [15]徐阶等编撰:《明世宗实录》[M],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16]顾秉谦等编撰:《明神宗实录》[M],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17]利玛窦,金尼阁:《利玛窦中国札记》[M],何高济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18]王毅:《中国皇权制度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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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0 01: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疑可置,明朝是内阁制度是先进的,明国是世界第一个启用内阁制度的国家,而且其制度比当时英国君主立宪制完善,我也没有否认这一点,我要针对的是“皇权的绝对权利”,也就是文中所说的“最后裁断”最高的“司法权”,论文曰中国司法无法独立运作,而非仅明一朝,数千历代皆如此也,他忽略了一点,明朝是皇权达到高峰时期,厂卫制度和廷杖让明国皇权超越前所未有。保障了皇权无限的膨胀。

内阁制度的设立和发展没有突皇权所带来的瓶颈,这也是文中所说的,因而常常造成大臣遭殃,再来事实不是每个官员都是为了紧系国家大事或国家利益而来的,许多是为了出风头,常常上书骗取廷杖的教训,明朝大臣不是你们想象的那么有素质。

相权大,不过可以比内阁制度更有效的约制皇权在司法上的独立,除了万历前10年做到外乎,明国内阁制度似乎达不到非常有效的制约以正德、嘉靖为列,全部都被捉去打屁股。这种政治制度所带来的弊端,激化君臣关系间的矛盾,常常引发君臣内斗,臣子不在以股东和伙伴的身份共治天下,形成了一套主仆关系,皇帝的昏庸造成内耗。

仁、宣、孝不庸不懒,能和大臣磋商,自然促进国家的进步,正德、嘉靖、万历、崇祯,他们的昏庸、懒惰无不造成国家内患的酝酿和衰亡。

当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各人行动全凭儒家简单粗浅而又无法固定的原则所限制,而法律司法又缺乏创造性,则其社会发展的程度,必然受到限制。

最后我想说,我不知道你转贴这个论文的用意,我也不是没看过,老早在前一个区批评康熙、雍正、乾隆的帖子就有人转贴了。你既不表明自己的论点也不针对我论点,所以我全然不明尼的表达,我只可以说这些东西我都懂,但是我所提出的并非文中仅仅以内阁制度发展到瓶颈,无法实施“虚君政治”作为结论观点,我针对的是这个内阁制度发展过程中皇权和臣辅,也就是他们的沟通管道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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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0 04: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深川菊


    你应该读<明朝那些事儿>,读了之后你就会了解那是一部正史。虽然写法通俗,但里面 ...
Junghwantey 发表于 16-2-2010 10:26 AM



b如果有看明清战史,应该能了解,明军对战清军,野战是完全处于下风的,唯一有优势的武器(火炮),却要依赖着城墙的保护,才能发挥效果。袁崇焕取胜的关键之一,离不开城墙和火炮
在清军进袭北京时,被派去阻击赵率教就是个例子,几千明军对清军根本就是小菜一碟,除非明军所有军队成功集结,抱着必死的决心背城一战,才有取胜的希望。袁崇焕不战也是为了保存兵力,让所有勤王的军队全部到达了,才开战。
c袁崇焕欺君?当时都还没满5年的期限,明思宗就杀了袁崇焕了,违反承诺的是明思宗,袁崇焕是明思宗登基后才复职的,对于辽东的军事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去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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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5-2010 04: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居乐业就好,管他谁是皇帝。。。。。。。。。。
komoro68 发表于 28-5-2005 01:28 AM



    引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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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10 01: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朝亡於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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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1-2010 01: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历史就是这样的。。
明朝的没落,终得接换朝代。。。
我不懂李自成好不好,吴三桂做得对不对。。
发生, ...
Mr^MOon 发表于 21-1-2006 06:46 PM



     支持....改朝换代正其时
乱世出英豪,大时代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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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1-2010 10: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马大多数人都支持清朝的,应该是和大马当今的社会环境有关。
作为被异族统治的国家既然无胆推翻自然就只能安慰自己:“爲什麽一定要本族來治理國家?
只要可以治理得好,誰當皇帝我都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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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0 11: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马大多数人都支持清朝的,应该是和大马当今的社会环境有关。
作为被异族统治的国家既然无胆推翻自然就只 ...
邪魔退避 发表于 7-11-2010 10:46 AM


这不只马来西亚,中国也一样
归根究底就是满遗的影响
许多满遗都在官场中担任高职
在加上历史都由这些人写
自然大大的抹黑明朝来合理化满清的统治
看中国泛滥的辫子戏就知道满遗的遗毒有多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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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0 11: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朝内政真的像我们想象的那么腐败吗?

发布时间:2007-2-01 20:19 作者:网络转载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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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铁血潜水的久了,看到大家异口同声声讨明朝内政的腐败。康熙给明朝下的定义是:文恬武嬉。皇帝动辄几年十几年不上朝,影都不见的玩失踪。那么,明朝到底为什么如此的腐败还能享国276年之久?明朝到底真的那么内政腐败么?

我们看了太多的清朝连续剧,所以总是觉得清朝皇帝励精图治实在是国之大幸,我们也听说了太多明朝皇帝不思进取(正德就是最好的例子),所以就认为这是明朝覆灭的主因。但是我想说:皇帝勤政就一定是好事么?[
做一个假设:英国女皇伊丽莎白二世如果今天突然宣布收回内阁治权,以后所有政务由皇家处理,实行英王勤政,这究竟是好事还是英国整个政治体制的倒退?明朝终其276年历史,没有出现过大的朝局动荡,即使太监当国(太监也不都那么坏,郑和就是太监。很大程度上是清朝丑化的结果)明朝的整体体制也没有出现过大方向的偏离。这恐怕就要归功于明朝已经形成了比较系统化的文官统治制度。

事实上文官统治是现在世界上君主立宪国家普遍采用的统治形式,在这种统治制度之下,君主的权力已经受到相当大的制约。明朝文官统治的政治局面已经形成,举个例子:海瑞在奏章中直骂皇帝“恬不知耻”,皇帝居然没有对其做出任何表示。真正有意思的不是皇帝的反映,而是海瑞只不过是个6品芝麻官,不说他的胆子,6品官骂皇上的奏章能够直接递交到皇帝的手里,没有发达的文官制度那简直是不可想象的。清朝官员修明史的时候最感到震撼的一点就是明朝官员向皇帝上疏当中,言辞尖锐、语气严厉,那些在皇帝面前口称奴才的尾巴官简直不可想象他们的先辈怎么能这么大胆。

腐败,是世界上每个国家、历史上每个时期,都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明朝的内政腐败并不能够说明中国历史上其他朝代的清廉,实际上明朝时期,尤其是前期,几乎是中国乃至世界上反腐力度最大的时期,朱元璋曾经历下严令:贪污60两白银者,扒皮萱草。朱棣下令:凡有贪污,不问大小,悉死。所以明朝的内政,恐怕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糟糕,最简单的说,我们想不出明朝有哪个文官贪污贪的天昏地暗,相反当刘瑾、魏忠贤之流嚣张至极的时候,是明朝内政的文官制度给了他们最终的裁决。

明朝亡于李自成和清朝之手,首先的原因恐怕就是明朝在当时已经在关外与满清进行了几十年的国内战争,而与蒙古王族瓦剌、鞑僤的战争更是几乎持续了2百年,国力消耗已经非常巨大;第二,明朝末年有历史记载的文献表明,明朝曾经经历了连续 37年的严重自然灾害。37年啊!这是一个什么概念?恐怕大部分铁血网友年龄都不如这个数长吧?明朝就是在这么严重的内忧外困之下坚持了整整276年,这恐怕不是一句政治腐败能够说明的吧。其实我一直在想,如果不是崇祯勤政,亲手杀了袁崇焕,恐怕在文官统治制度下,满清想要进关也不是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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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10 12: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ucerin 于 15-12-2010 12:04 AM 编辑

明朝真的不如清朝吗?揭开明不如清的天大谎言(1)
2007-01-17 13:28:50 天涯社区   【大 中 小】 查看评论
  
可能是由于年代远近的关系,今人对于清朝的了解比对于明朝的了解要多一些,况且《明史》是清朝人编写的,在论述上也难免对于明朝有些贬低。今人提到清朝,首先想到的是康乾盛世,想到康熙雄才大略,然而说到明朝,则首先想到皇帝昏庸,太监专权,朝政腐败,似乎就以此判定了明清两朝的熟优熟劣。事实上,这其中却存在着许多对明朝的偏见与误解。明朝后期无疑是一个黑暗的年代,但是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是,明朝自1368年开国,1644年灭亡,存在了二百七十八年。清朝1644年立国,1912年灭亡,存在了二百六十八年,单从朝代的寿命上,清朝就已不及明朝,而结合两个时代的整个发展里程,我们可以发现,明朝同样存在着众多闪光的亮点,无论是经济,政治,文化还是武功,明朝都建立了赫赫的功业,出于还历史以真实的需要,我们有必要认识一个真正的明朝。
   
    世人对明朝的第一大抨击,在于明朝的专制制度和特务组织。尤其以锦衣卫制度颇遭非议。事实上,朱元璋最早建立锦衣卫的初衷,自有加强独裁的目的,但也是出于惩治腐败的需要。明朝立国以来,吸取宋朝灭亡的教训,深感法令宽松,导致机构冗赘,吏治腐败,最终导致了国家的灭亡。于是明开国后针对官吏订立了苛刻的法律。规定贪白银六十两者,处扒皮塞草之刑。但尽管如此,明朝初立国时,除了刘伯温徐达等少数清醒者之外,大批功臣都居功自傲,横行不法,多有劣迹。甚至连朱元璋的女婿也以身试法。为稳定统治,朱元璋方才痛下杀手,严惩贪官。之后出于监督官员的目的,朱元璋设置锦衣卫,并规定锦衣卫的首要职责是“查处各地官吏不法行为。”明初所查处的官员,除开国功臣外,更有一大批横行不法的贪官污吏。明成祖时代又加设东场。明朝立国时,锦衣卫的存在还是有效的遏制了腐败的蔓延,保证了吏治的清明,为稳定明朝的统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当然,随着专制制度的加强,锦衣卫制度的消极作用日益明显。毕竟一个建立在高度独裁基础上的特务组织,作用也是有限的,假若统治者昏庸无能,那这样的组织也必将造成冤案丛生,祸害社稷。朱元璋和朱棣时代锦衣卫和东厂的作用主要在于惩治腐败,因为二人都是英武能干的皇帝,因此这种制度的积极作用相对大一些,随着后代子孙的无能,这种制度必将加剧政治的黑暗。但比之清朝,明朝的专制制度还是有开明一面的。明朝建立的大学士制度防止了宰相专权,并建立了完备的中央运转机制。以至明朝中期虽然皇帝昏庸无能,但国家的大政方针依然能有条不紊的执行。有明一代,杖毙文官无数,但其家人并没受到太大株连。冯梦龙的小说《三言》写明朝忠臣的遭遇,与清朝时代的文字狱大案相比,其命运要幸福的多。清朝虽没有杖毙一个官员,但恐怖的文字狱株连九族,让士大夫们早已敢怒不敢言。明朝如此专制,尚且能容下海瑞这样的直臣,尚且能容许东林党在民间讲学,而雍正皇帝只因一句“清风不识字”,就将作者灭了三族。相比于明朝,清朝的专制统治更为残酷,清朝统治者的气量也更为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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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10 12: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ucerin 于 15-12-2010 12:05 AM 编辑

明朝真的不如清朝吗?揭开明不如清的天大谎言(2)
2007-01-17 13:28:50 天涯社区   【大 中 小】 查看评论

今人说清朝胜于明朝,一个直观的论据就是国家疆域。甚至电视剧《康熙王朝》里,康熙也因为收复台湾而对朱元璋墓得意的说了句“大清远胜于大明”。若明太祖在天有灵,岂不哑然失笑。台湾并非清朝时才成中国领土,明朝时就已在台湾建立了有效的统治,17世纪初还曾为保卫台湾与日本发生战争,只因后期调动福建驻军北上抗清,才给了荷兰人占领台湾的机会。当然,今天人说清朝胜于明朝,是因为清朝在东北,蒙古,西北以及西藏都建立了有效的统治,奠定了今天中华的版图,但事实上,明朝鼎盛时期,其控制区域并不亚于清朝。清朝时期,西北蒙古和青海时常叛乱,终雍正一朝都难以平定,而青海自徐达驱逐王保保势力收复之后,终明一世岁岁来朝。明朝时期的西藏青海尚处于各部落割据群龙无首的状态,其部落首领均接受了明朝的册封,承认自己是中华的一部分。明朝在西藏设立都指挥司,对其进行有效管辖。并册封其宗教首领。明朝在云南封沐英为王。其管辖区域远大于元朝时代的云南疆域。乾隆时代为平定云南一土司,耗费白银三千万两,死伤士卒万人,鏖战四年才告平定,明朝时云南却从未发生过如此叛乱。在西北和蒙古方面,今人津津乐道清朝满蒙一统的局面,嘲笑困扰明朝百年的北虏之患。但满清时代的蒙古已经分崩离析,力量单薄,统治起来自然相对比较容易一些。但明朝时代,北元虽灭,但蒙古割据势力也依然非常强大。尽管如此,自蓝玉捕鱼儿海大捷,北元宣告彻底灭亡后,蒙古三大分裂势力瓦剌,鞑靼和兀良哈都接受了明朝的册封,承认自己是明朝一部分。贴木儿东征中国时就是蒙古瓦刺部首先向明朝报信,并已准备出兵截击。而西域地带赤斤蒙古各部也已严阵以待。此事明成祖也曾下诏书嘉奖之。终明一朝,除了土木堡之败后也先曾打出“复大元疆土”的口号并很快失败外,蒙古割据势力无论与明朝是战是和,都终未敢宣称什么独立,更没说什么“反明复元。”明朝中期鞑靼部虽然时常南下骚扰,但除了“庚戍之变”严嵩自坏长城外,并没有造成大的祸患,危害比匈奴要小的多。而且俺答汗的要求不过是要明朝册封其一个诸侯名分,只是由于明朝政策失当,才使得长城沿线兵连祸结。后来明朝任用戚继光,给其以沉重打击,终使其归附,并封为顺义王,从此明朝与蒙古再未发生过战争,明清战争初期大部分蒙古部落也站在明朝一边,为明朝提供战马,甚至出兵助明攻清。确切的说,终明一代,蒙古三大部落早已成为明朝一部分,漠北草原为明朝领土,其与明朝的战争不过是地方势力的反叛而已,明朝对蒙古的打击也为清朝可以有效的管理蒙古奠定了基础。而明成祖永乐的五次北征,更是沉重打击了蒙古部落中的反叛者。后来也先攻明,虽灭明朝五十万大军,但南下中原只是他一相情愿,大部分蒙古王公并不支持,与于谦决战北京的蒙古军也多为也先本部人马,其他蒙古部落并未参战,而也先失败后,又是亲明的蒙古贵族杀死也先向明朝请和,换得明朝对蒙古各部的重新册封。反观清朝,虽然俗话有“明修长城清修庙”来赞扬清朝对蒙古的政策,仔细看来,当时的蒙古力量分散,难对满清形成威胁。使清朝有足够的条件来对其进行怀柔。但即使如此,一个小小的准葛尔蒙古依然是困扰了康雍乾三代。清朝多次远征均劳而无功。再就是新疆地区,有人说从唐朝势力退出西域一千多年后,直到清朝,中国人才又一次在西域建立有效统治。这是忽视最起码的事实。明朝初期徐达收复甘肃青海后,即派使节前往西域进行招抚,后朱元璋又册封了当地维吾儿族首领,天山南北路尽皆臣服明朝。15世纪伊斯兰教传入后,西域各部伊斯兰教派首领都要接受明朝的册封。永乐时期更在西域设立哈密卫等8卫,派驻军队,并任命当地贵族为官员代理明朝行使西域管辖权。而明朝册封的西域各王,其属官均由明朝任命。明朝与西域的关系,实质上已是中央政府对地方的关系。甚至到顺治朝时,西域各王还以保大明江山为名,抗拒满清势力进入西域。满清建立后出兵西域,消灭了西域各大割据势力,这是一种进步,但也导致终清一代,新疆战乱不绝,前有准葛尔叛乱,中有回部独立,后有张格尔起事。这其中固然有国外敌对分子颠覆和地方势力独立意识强等原因,但满清的民族政策难道就没有要反思的地方吗?与明朝的怀柔相比,满清的高压政策无疑激起了当地人民的反抗,为叛乱提供了土壤。满清后期势力衰弱,导致新疆落入外国之手,若不是左宗棠老将军深谋远虑,毅然进兵新疆收复之,同治皇帝和西太后几为历史的罪人!而沙皇俄罗斯更在此时趁火打劫,割占我新疆大片领土,直到今天想来依然让炎黄子孙痛心疾首。至于说到满族的老家东三省,那更是一目了然,明朝设辽东将军管辖东北,最远处到达西伯利亚努儿干地区,都司卫所遍布,努而哈赤建立后金,起兵攻明,不应看成外国入侵,而是地方势力举兵造反,东北在明朝时就是中国领土,满族人自明朝初期就已是中国子民,我们今天说清朝是中国的朝代,原因正在于此。从领土上看,满清基本是接管的明朝的领土,对巩固领土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在拓展疆域上成就并不大,割让领土倒为历朝代之最,连宋朝也自叹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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