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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恶意垄断, 我被恐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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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2012 09: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弟民宿刚开业,趁着假期和Legoland, Hello Kitty Land 和JPO 的旅游区而在各大网站宣传。昨晚收到一则莫名其妙的电邮。被同行恐吓,说我盗用他的内容。哇佬,大家都是在同一条街上找吃,就算出现新的同行,也不过是良性竞争,对商家来说是一个好事。就算我们目前的收费比市价低,那也是我家的事。

有一个善良的业主,自称我抄袭他网站的内容,要我马上更改我在mudah.my 的内容。我的顾客群就是针对这个旅游区,就算要sue 我,也是Legoland, hello kitty land 或 JPO , 因为这些字眼的版权拥有才是属于他们。

另外,我们提供的不设备也差不多,只是他做apartment style , 我们是landed properties。

我们的共同点是什么?
1。提供的设备
2。附近的设备
3。到各地方的时程
4。主要主题乐园

除了这些,其他的都不一样,我网站和广告文案所注明的,甚至比他网站内容的还要多。我怀疑这与前些日子有一个顾客致电留言所要预定住宿,但是误以为我是他。或许大家都是在同一个mudah.my 作广告。这个是网际网络,全球化的时代,搜查引擎是以关键词为搜查和运作。只有这些字眼的版权拥有者才具有真正的版权。除非控告我的是LegoLand, Hello Kitty, 或JPO , 除了他们,还有谁可以这么做?

此电邮事项是一种不允许出现良性竞争,企图恶意垄断的手段。在外国不一定行的通,但是在Boleh Land 就难说了。此电邮还注明说要我更改content format 。

Mudah.my 只允许使用words format , 如果他们要sue 我,我是不是可以说是mudah.my 不允许我改format , 或是mudah.my 允许我使用该format ?

小弟最痛恨就是被人恐吓,这是不文明的手法,这是一个商业道德的问题。

比方说-  我在街头卖苹果,你在结尾也卖苹果。你比我早开档,我后来才搬来。是不是顾客就一定要选择你,不能选择别人或我,如果出现同行,就来阴的,让这个行家消失,然后继续垄断市场,控制市场价格,损害消费人的权益。然后找律师来sue 我,内容是 因为我也卖苹果,由于他先卖,所以不允许我叫卖苹果,不能告诉买家我在卖苹果。

我肯定大家杯葛此不良商家,我必须为我的权益向此业主声讨我的损失。如果他真的认为我触动了他的版权,为什么他不能寻找mudah.my 拿下我的广告[这是正常,也是合法合理的唯一途径]。他反而先要我更改内容,也就是说它不能利用法律来解决,因为我即不犯法,也不犯罪。所以他只能以恐吓的手段来维护它自身的利益。


生意不好,又难做,生意好又难做。不好给人嫌,好又有人眼红,为小事情sue 来sue 去,找吃而已,需要这么乱来吗?还是你背后有哪位政党作靠山,所以敢敢对商家们进行恐吓?
本帖最后由 我很专一2 于 26-12-2012 06:25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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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2012 10: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讨厌就是看到别人做什么自己就去用copy & paste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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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12-2012 10: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林宜 发表于 3-12-2012 10:02 AM
最讨厌就是看到别人做什么自己就去用copy & paste的人!

copy & Paste 不要紧,内容不要100% 一样,起码也尊重原创阿。我的没有100% similiar , 再说,格式都是大同小异,还能变到去哪里。我的内容比他还多,我能不能说他才是copy 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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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12 09: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什么事情,各自心里最清楚

我们外人不知道来龙去脉,无法只听单方面的发表而下定论

其实mudah里面的ad很多都是抄来抄去的

比方租公寓的,大致上都差不多

只要自己的特点真的是独家才有的,别人就无法co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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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12 09: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弄清楚谁对谁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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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12-2012 10: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德鲁王公 发表于 4-12-2012 09:44 PM
还没弄清楚谁对谁错

在商言商,并没有谁对谁错。因为每一个经商者心中那把道德尺都不一样。有人认为,我只要不去偷,不去抢,不去造谣,那就是合理,至于给对手一个混乱的讯息,打压对方,那只是经商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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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12 11: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對消費者來說,開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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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2-2012 10: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candy 发表于 4-12-2012 11:57 PM
對消費者來說,開越多越好

良性竞争,但是部分商家来说,就不是了。很多人以为,自己的网站,下面有注明copyright by xxxx 里面的所有内容就归他版权所有。他应该忘了,其实他自己也侵权不少,只是没有人出声。好比如legoland 的照片。照片是他自己拍的,可legoland 没说允许他拍,官司打起来legoland 还是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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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2 10: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专一2 发表于 5-12-2012 10:13 AM
良性竞争,但是部分商家来说,就不是了。很多人以为,自己的网站,下面有注明copyright by xxxx 里面的所 ...

就算是100%他的又如何 註冊專利了嗎? 有可能註冊得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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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2 12: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开来看了,内容只是注明有什么服务和便利而已
这种内容,就算摆明100%全抄也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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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2 05: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sue不进你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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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2012 08: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心的话,建议你找律师写一封正式书面回函给他。他根本就没有可以引用的立场来raise 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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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2 11: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candy 发表于 4-12-2012 11:57 PM
對消費者來說,開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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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2 03: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竞争才有进步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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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2012 02: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發表論文咩 ... 這種東西可以sue的進...你們誰念大學的時候沒有copy pa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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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2012 05: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被哪个字眼 "恐吓" 到?

对方提起的 sue,不是恐吓,是设法名正言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你指控对方 "垄断市场",请问你有什么证据?对方提醒你说要 sue 你就是 "垄断市场"?你这是诽谤在先。

最后,你呼吁杯葛此不良商家,何谓 "不良"?找律师 sue 你就等于不良?还没证明到对方不良,你却已经抹黑了对方,还 black and white 登上公众论坛,对方可以 print screen 直接出律师信并报案收你皮。 本帖最后由 江夏 于 26-12-2012 05:35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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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12-2012 05: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夏 发表于 26-12-2012 05:33 PM
楼主,你被哪个字眼 "恐吓" 到?

对方提起的 sue,不是恐吓,是设法名正言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我等着。至于毁谤嘛。。。那就要看他有没有这个时间咯。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样的证明是我抄袭他网站的内容在先。如果无法证明,那么他就得解释,要我改的format 是指什么。我在多处留言给他,可他没有reply 我。另外,这摆明就是新闻炒作,夸大事情而已。如果他认为我这样的做法已经损害了他的利益,那么就得看看,我是怎样的毁坏它的利益了。

我抢他生意吗?我对他人身攻击吗?

我还在它的面子书讯息里面留言,要他给我合理的解释。可我目前还未收到任何合理的解释。

打开门做生意,这些问题预了发生的。

如果是‘提醒’ 的话, 那得出示证明,我有抄袭他的网站,或则 他的格式或内容已经有版权保护。否则,我非常的好奇,他所谓的‘提醒’ 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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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2012 05: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专一2 发表于 26-12-2012 05:52 PM
我等着。至于毁谤嘛。。。那就要看他有没有这个时间咯。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样的证明是我抄袭他网站的内容 ...

一单还一单。

对方想 sue 你说你抄袭的 case 还没开,就算 sue 不进、赢或输,但你就已经在第一楼诽谤和抹黑对方了。

打开门做生意,被说 sue 不是恐吓,被说带黑社会来淋你红漆才是恐吓。

不信的话找律师朋友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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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12-2012 06: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夏 发表于 26-12-2012 05:33 PM
楼主,你被哪个字眼 "恐吓" 到?

对方提起的 sue,不是恐吓,是设法名正言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再说,如果真的print screen 出律师信就那么容易要我收皮的话,为何不见我们的国家领导和人民闹上法庭呢?

我们email 没有用,facebook 没有用,走在街上表明心声了都没用。为什么不能把国阵的承诺未兑现,甚至以513 恐吓人民 的网友或领导们控上法庭呢?

这里很多国阵抢手 和民行枪走 每天shoot 来shoot去,为什么国阵要请枪手那么麻烦,全部直接print screen 然后让网络暴民和支持民联的支持者直接收皮就好了。这样下一届不用选,都肯定让国阵打赢。搞不好是100% 独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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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12-2012 06: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夏 发表于 26-12-2012 05:59 PM
一单还一单。

对方想 sue 你说你抄袭的 case 还没开,就算 sue 不进、赢或输,但你就已经在第一楼诽谤 ...

这样算毁谤阿,毁谤的定义是什么? 他要出信就敢敢去咯。在目前的马来西亚还跟你手法,讲法律阿? 人民都不受法律保护的,玩漏洞而已。如果这么容易让人收皮,那么我可要好好的研究有关于这方面,如何让其他商家收皮了,然后独占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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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 社会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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