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刮樂今日捉明天控‧罪成坐牢留案底 2012-08-15 18:51
(吉隆坡15日訊)市警向被指詐騙公眾的刮刮樂集團宣戰,並採取今日捉明天控的對付行動;目前已有14名刮刮樂成員被重判,分別監禁3至4週兼罰款100令吉! 經常被投訴當街攔截公眾行詐的刮刮樂集團成員,這回可有難了!警方是援引1955年輕微罪行法令27A條文(無執照營業)對付他們,罪成可被判坐牢和留案底。 吉隆坡刑事調查主任拿督邱震華高級助理總監說,在國內大城市橫行的刮刮樂集團成員讓許多婦孺上當,也令民眾怨聲載道,警方決定嚴打刮刮樂集團。可判監3周至1個月 -- 詳細新聞,請看星洲日報 --
(吉隆坡8日訊)3名華裔青年因以刮刮樂騙財,被判坐牢1個月和罰款100令吉。
3名被告分別為李誠鴻(22歲)、葉健威(19歲)及張和傑(22歲),他們來自森美蘭(人名皆譯音)。
3名被告於週二下午約2時,在谷中城購物商場外的行人天橋,向路人推銷刮刮樂活動,警方也在他們的包包內搜出103張印有“財富營銷”(wealthmarketing)的刮刮樂卡。 他們抵觸微型罪行法令27(a)條文,336/87修正法令3/35條文(無牌經營生意)。一旦罪成,可判罰款1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個月,或兩者兼施。 3名被告被控上庭後皆認罪,被判罰款100令吉及監禁1個月。代表律師努艾嘉法向推事莫哈末阿扎里求情時說,監禁1個月的刑罰對被告來說過重了,因此將提出上訴。 推事在代表律師提出上訴後,允許被告各以2000令吉保外等候上訴。此案的主控官為諾曼莫哈末副檢
(光明日報) 本帖最后由 KK_Kyle 于 16-8-2012 12:34 AM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