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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僵屍王將臣

离婚专区(所有離婚問題請集中此主題討論。版主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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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7 11: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轻描淡写 于 17-12-2007 09:14 PM 发表
答定老公是住pinang的 ..

阿顺,我们八到连人家老公住哪干什都知道..   

阿淡,我不八的。。。  我只是出于“关心”这两个字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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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07 01: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甜蜜蜜的大米 于 17-12-2007 09:51 PM 发表

双方申请离婚就是好象我的case一样.
因为都是双方同意, 所以是最简单的.
2千多就可以啦,普通律师就可以处理的, 其实对他们来说是很简单的法庭程序而已.


对,这是最简单的 case。我之前的,很肮脏!因为律师的关系,她的律师一口咬定要敲一大笔钱,可怜我当时是最穷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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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07 09: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僵屍王將臣 的帖子

想要离婚,先想当初为何要结婚?
你确定离婚后的生活会更如意吗??
你如果你肯定是的话,那就要祝福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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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07 09: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anary_lee 于 18-12-2007 09:33 发表
想要离婚,先想当初为何要结婚?
你确定离婚后的生活会更如意吗??
你如果你肯定是的话,那就要祝福你了。



你很cute勒,有谁是为了离婚而结婚?当感情已经无法挽回了,长痛不如短痛,不如离婚好。之少还有从新来过的机会。那如果仅仅为了面子问题而不离婚的话,我觉的太过委屈了。


之于能否确定离婚后的生活会更如意,那我想问你,你能确定结婚后的生活会比没结婚更如意吗?

你如果你肯定是的话,那我也要祝福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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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人气 +5 收起 理由
LindaCheah + 5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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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07 09: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anary_lee 于 18-12-2007 09:33 AM 发表
想要离婚,先想当初为何要结婚?
你确定离婚后的生活会更如意吗??
你如果你肯定是的话,那就要祝福你了。

没有人结婚想离婚。。。
离婚多是最后或逼不得已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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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07 10: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甜蜜蜜的大米 于 17-12-2007 09:51 PM 发表



双方申请离婚就是好象我的case一样.
因为都是双方同意, 所以是最简单的.
2千多就可以啦,普通律师就可以处理的, 其实对他们来说是很简单的法庭程序而已.


我也想离婚,可是我穷得连2千多也没办法挖出来。很可笑吧!!!
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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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07 01: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6 redredpink 的帖子

你要离婚的原因?可以说说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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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07 02: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mtieh 于 18-12-2007 01:58 PM 发表
你要离婚的原因?可以说说看吗?

你没爬她的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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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07 03: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8 回家顺子 的帖子

他有开贴吗?我好像没看到?send一个link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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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07 03: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4 gbhck88 的帖子

看来你是很鼓励离婚咯?!
那楼主的离婚原因,你都知道了吗?
你确定是因为感情已逝吗?或是其他原因呢?
如果为了家暴之类的案件,我当然是赞成离婚;如果是为了个人的缺点,我还是觉得需要三思。
我记得有一次他提到后悔娶个整天顾着玩GAME的女人回家,那请问你会为了这些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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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07 04: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mtieh 于 18-12-2007 03:01 PM 发表
他有开贴吗?我好像没看到?send一个link来?

http://chinese4.cari.com.my/myforum/viewthread.php?tid=1039428&extra=page%3D1&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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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07 06: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回家顺子 于 17-12-2007 11:22 PM 发表
阿淡,我不八的。。。  我只是出于“关心”这两个字吧了。。。。

阿淡?哪里?哪里?
你用关心的藉口真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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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2007 10: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回家顺子 于 17-12-2007 05:08 PM 发表

她的老公是律师。。。。


我不記得有說過我老公是律師喔!

你還真是 8+1。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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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2007 11: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anary_lee 于 18-12-2007 03:17 PM 发表
看来你是很鼓励离婚咯?!
那楼主的离婚原因,你都知道了吗?
你确定是因为感情已逝吗?或是其他原因呢?
如果为了家暴之类的案件,我当然是赞成离婚;如果是为了个人的缺点,我还是觉得需要三思。
我记得有一次他提到后悔娶个整天顾着玩GAME的女人回家,那请问你会为了这些离婚吗?

很难说。。偶的朋友就是太爱玩GAME,从排拖到结婚快10年了,还是很喜欢对着GAME。他太太以为婚后他会改变不再沉迷GAME,但是她错了,他更变本加厉,完通宵。
现在两人因为这个问题闹到很不愉快,也没有孩子。太太开始独自寻欢,在外面认识不少男性朋友。做丈夫认为只要太太不再干涉他玩GAME,他会给她私人空间。。
偶认为他们的婚姻已出现危机了。所以说性格的东西要怎么改?!如果个人缺点改变不了也不能够再相处,就要早作出决定,免得节外生枝而搞得更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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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2007 05: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野胡姬 于 19-12-2007 11:04 AM 发表

很难说。。偶的朋友就是太爱玩GAME,从排拖到结婚快10年了,还是很喜欢对着GAME。他太太以为婚后他会改变不再沉迷GAME,但是她错了,他更变本加厉,完通宵。
现在两人因为这个问题闹到很不愉快,也没有孩 ...



沉迷online game怎样也好过沉迷喝酒、夜生活、泡夜店。。。的伴侣吧! 我也是喜欢online和onli game,可是这是一种很普通的娱乐。。。应该不会影响到双方的感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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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2007 05: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atin 于 19-12-2007 10:34 AM 发表


我不記得有說過我老公是律師喔!

你還真是 8+1。哈哈。

你不记得不代表你没有说过。。。
曾经有个帖,你说过你的另一半是读法律的。。。。所以你也懂一点皮毛。。。。
我不是8+1。。。我只是有稍微的留意你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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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2007 06: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回家顺子 于 19-12-2007 05:45 PM 发表

你不记得不代表你没有说过。。。
曾经有个帖,你说过你的另一半是读法律的。。。。所以你也懂一点皮毛。。。。
我不是8+1。。。我只是有稍微的留意你罢了。。。。



哇,你每天在cari matching 大家發表過的每一句話,再連接起來。。。服你。

可否請教從事盛行?

我目前從事的行業絕對需要你這種人才,可是面對你,我還必須甘拜下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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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07 09: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anary_lee 于 18-12-2007 15:17 发表
看来你是很鼓励离婚咯?!
那楼主的离婚原因,你都知道了吗?
你确定是因为感情已逝吗?或是其他原因呢?
如果为了家暴之类的案件,我当然是赞成离婚;如果是为了个人的缺点,我还是觉得需要三思。
我记得有 ...


或许让你误会我"很"鼓历别人离婚,我的立场是,只要不是老和病的问题,经过了一切的努力但没改变,就应该想想应不应该放弃了,人有多少的年头能活,当痛苦多过快了,忍受不是个好选择。人应该为自己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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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人气 +10 收起 理由
midnightstar + 5 我很赞同
evonlhc + 5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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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07 12: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atin 于 19-12-2007 06:05 PM 发表



哇,你每天在cari matching 大家發表過的每一句話,再連接起來。。。服你。

可否請教從事盛行?

我目前從事的行業絕對需要你這種人才,可是面對你,我還必須甘拜下風呢!

每个来这里的人都有段故事,如果记性不好,就很难讨论了。。。再说,我当大家都是朋友,朋友说过的话,当然会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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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07 05: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申 请 离 婚:

      根 据 马 来 西 亚 1976 年 法 律 改 革 (婚 姻 及 离 婚) 法 令,一 对 夫 妻 如 婚 姻 破 裂 欲 申 请 离 婚 有 以 下 两 条 管 道:-


1. 采 用 该 法 令 第 52 条 文,双 方 同 意 解 除 婚 约,他 们 可 从 结 婚 日 期 起 2 年 期 满 後 向 高 庭 提 出 一 项 联 合 申 请。法 庭 可 以 或 如 果 它 认 为 适 当 或 在 它 确 认 为 双 方 乃 出 自 愿,以 及 已 对 妻 子 及 该 项 婚 姻 的 孩 子 (如 有) 的 抚 养,照 顾 及 保 养 方 面 作 出 规 定 後,作 出 一 项 离 婚 令,并 可 对 该 项 离 婚 令 加 入 适 当 的 条 件。
2. 在 婚 姻 调 解 委 员 会 调 解 失 败 后,当 事 人 可 持 婚 姻 调 解 委 员 会 签 发 之 P22 表 格 入 禀 高 庭 提 出 申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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