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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咖哩啡

[讨论] 马来西亚该实行"安乐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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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6-2005 03: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可以让人死前签下捐器官证书...

但为何却不能签下安乐死的证书?

而且两者都对某些人有好处的呢~

[ Last edited by waiting_hoh on 3-6-2005 at 04:0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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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6-2005 09: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根本不在乎长短,在乎于其对人生的意义,所以如果已经是走到没有意义的阶段了,死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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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6-2005 05: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ezheng 于 3-6-2005 09:10 AM  说 :
生命根本不在乎长短,在乎于其对人生的意义,所以如果已经是走到没有意义的阶段了,死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对..巴金就这样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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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6-2005 06: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草云也看巴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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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6-2005 07: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ezheng 于 3-6-2005 06:44 PM  说 :
原来草云也看巴金呀……



我开始冒冷汗了.. 我不是看他书写的.. 而是他曾经这样发表过... 报纸说出来的.. 因为上次我觉得是国家让他很痛苦.. 因为他已经没办法说话了.. 他们却因为他是文坛的宝贝.. 用最好的医生延续他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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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4-6-2005 10: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持安乐死,我觉得这会对病人照成不想活下去的意念。当他们病情恶化或心情颓丧时,他们就会想以安乐死来了断,这好像和自杀没什么分别了。或是为了不想拖累家人,他们会选择放弃接受治疗。

我觉得生命的主宰在于天而不是在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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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6-2005 07: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朝阳 于 4-6-2005 10:55 PM  说 :
我觉得生命的主宰在于天而不是在于自己。

我命由我不由天啊~老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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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6-2005 11: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咖哩啡 于 14-2-2005 11:31 PM  说 :
马来西亚很多人患有绝症,他们想要安乐的死去,为家人添少麻烦和帮家人减少庞大的医药费.
你认为,[安乐死]该实行吗?

[ Last edited by jeeshyan on 22-3-2005 at 12:03 PM ]

看自己怎么选择拉!
人的生命自己有权选择但我觉得活着就是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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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6-2005 09: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不应该。毕竟生死由命,可能那个折磨就是要让你完成你在这世界的最后一秒钟,如果你逃避掉了,可能下一生你又得受这个苦呢?
所以,大家任一人,要一咬牙根,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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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6-2005 07: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yunsiew4ever 于 6-6-2005 09:37 AM  说 :
我觉得不应该。毕竟生死由命,可能那个折磨就是要让你完成你在这世界的最后一秒钟,如果你逃避掉了,可能下一生你又得受这个苦呢?

但非佛教徒可不是都有你这种看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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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0-2005 01: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理论上, 辩论里, 我是安乐死的支持者, 但到了现实里. 我做不到. 我女朋友在一场交通意外里, 医生诊断她的生命将一秒一秒流逝
她父母和我都非常同意让她离去. 让医生将她维持生命的插管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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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一大粒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4-10-2005 11: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讨论安乐死之前,必须知道什么是死。
(大概)医学上死分两种,脑死(brain death)和心肺衰褐(respiratory failure),就可以接受死。
要怎样断定呢?就必须由2位"特级医生"来诊断。

大马没有安乐死,但医生不会去支持"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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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5 07: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马不应实行安乐死...
因为安乐死是等于自杀性行为....
其实,人们应该珍惜,尊敬生命........
为什么要有医生呢?因为医生的责任是给病人希望和救活病人...
如果有安乐死,那么还需要医生吗?
如果实行安乐死会出现很多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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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果水晶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2-3-2006 08: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什么是安乐死??

就我的理解。。安乐死是一种给予患有不治之症的人以无痛楚地致死的行为。

“安乐死”来源于希腊文,意思是无痛苦的、幸福的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无痛苦的死亡,安然的去世;二是无痛致死术,为结束患者的痛苦而采取致死的措施。我国学者给安乐死下的定义是: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危重濒死状态时,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或家属的要求下,经过医生的认可用人为的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下度过死亡阶段而终结生命全过程。

    在这里。。我对于安乐死的定义是局限于对患有不治之症的病人或死亡已经开始的病人,不再采取人工的方法延长其死亡过程,为制止剧烈疼痛的折磨不得不采用可能加速死亡的药物。

    安乐死的目的,对病人本身是为了避免死亡时的痛苦,对于社会来说,一方面是为了尊重病人的权利,给予病人尊严死去的自主权;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节约有限的卫生资源,用于更需要又更有希望的病人身上,对病人、家属和社会均有利。安乐死的对象,主要是那些患了绝症,目前无法救治,只是在人为条件下维持心跳、呼吸或意识已处于昏迷或完全丧失状态,虽生犹死的病人。

  
所以,安乐死含有以下含义

1、根据垂死病人的要求,停止毫无希望的救治,听任其死亡;

2、根据病人的要求,用仁慈的方法助其死亡;

3、在垂死病人无法表达意愿的情况下,基于病人的利益或其他原因(家属要求和经济原因),用仁慈的方法将其致死。

为了使安乐死不被扩大而成为滥用,安乐死必须有以下特征:

1、安乐死必须以病人的疾病在当时的条件下确实无法救冶、而且疾病已到晚期,病人痛苦不堪为前提;

2、安乐死是出于对病人的同情和帮助,出于对病人死亡极力和个人尊严的尊重,人为地干预他人生命的一种行为;

3、安乐死必须有别于其他类型的死亡,尤其必须有别于他杀。


对于一个患了绝症的病人,现代医学暂时无法救治,而病人又忍受着难以忍受的痛苦,往往会引起生与死的矛盾冲突。举个例子:有个肝癌末期病人,大量的腹水,极度的疼痛使他无法忍受,一切止痛药和吗啡针都失去作用,病人强烈要求安乐死,早日解除痛苦,但家属和医生都不敢执行,病人自服杀鼠药,却又被抢救回来,在医院度过了惨不忍睹的阶段,最后在痛苦的折磨中死去。最终的死亡,对于病人、家属乃至医生,无疑都是一种解脱。

我并不赞同安乐死是逃避的做法,反而是一种面对现实的的行为。。。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明知病人已无药可医,却一直要欺骗自己,她还有希望,这样不也是在自欺欺人吗??也许你会说,也有些植物人苏醒的例子。这我并不否认。但这些只是纯属少数的例子。我们必须以大局面的角度来看待安乐死。。。难道,久违了一些少数的例子,让大多数的人受苦吗?

在这里,我赞成“安乐死”。。。是让那些身怀绝症无法治疗的病人,有权力让自己死得比较有尊严,比较没有痛楚。。。这并不同等于随意的自杀。。。
试着为那些身怀绝症的病人想想,每天人受万般的痛处,接受无谓或没意义的治疗。。你能了解他们的痛楚吗??

所以,我赞同:安乐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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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06 12: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咖哩啡 于 14-2-2005 11:31 PM 发表
马来西亚很多人患有绝症,他们想要安乐的死去,为家人添少麻烦和帮家人减少庞大的医药费.
你认为,该实行吗?

Last edited by jeeshyan on 22-3-2005 at 12:03 PM ]

不可能。因为在回教的理义是不可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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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06 01: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成‘安乐死’,这是给与无法存活的绝症病患解脱,但是很多人都把安乐死定义为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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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006 12: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的种种理论或大道理都是人类自找烦恼。为什么呢?
安乐死也好不安乐死也好,若早在几个世纪前是我们不必烦的事。
人若得了病就是等死不用烦那么多。就是我们这群自以为聪明的人类发明什么先进的医疗,才来烦这个、烦那个又让那些无良的大夫赚大钱。(可是也有一些是好的)
。死就是死这么简单,还管它安或不安乐死。
你以为人定胜天吗?别忘了,人是被创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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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yu9979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7-2006 01: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所以应该合法化
死亡本来就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为什么我们死的权力依然没有?
要选择死的人,必然有它的理由,我们每天提到人权
人权人权,但人却死的时候还是没有权利?
那人权又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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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7-2006 10: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nyu9979 于 2-7-2006 13:27 发表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所以应该合法化
死亡本来就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为什么我们死的权力依然没有?
要选择死的人,必然有它的理由,我们每天提到人权
人权人权,但人却死的时候还是没有权利?
那人权又有 ...


離題一下,非因病重而選擇安樂死死亡的主題發表。
關于人權,也許國家害怕太多人因逃避現實而自殺,會造成社會不安及國家失去生產力,因此一些國家絕不贊成安樂死與不實行自殺屬于犯法的法令,也就是為何一些國家沒有死刑的判刑。

回到主題,我個人依然贊成安樂死。
病重無法根治,例如癌癥、終生殘廢、癡呆、這類無法還我健康的疾病,造成親人必須時時刻刻疲命的照顧我,花光積蓄延續我那茍延殘喘、苦苦支撐的生命,我寧愿選擇一死.

[ 本帖最后由 李練 于 3-7-2006 10:44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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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06 10: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李練 于 3-7-2006 10:41 PM 发表


離題一下,非因病重而選擇安樂死死亡的主題發表。
關于人權,也許國家害怕太多人因逃避現實而自殺,會造成社會不安及國家失去生產力,因此一些國家絕不贊成安樂死與不實行自殺屬于犯法的法令,也就是為何一些 ...

回到主題,我個人依然贊成安樂死。
病重無法根治,例如癌癥、終生殘廢、癡呆、這類無法還我健康的疾病,造成親人必須時時刻刻疲命的照顧我,花光積蓄延續我那茍延殘喘、苦苦支撐的生命,我寧愿選擇一死.

[ 本帖最后由 李練 于 3-7-2006 10:44 PM 编辑 ]
对不起,我并不同意。
现在的社会就是少了关心和珍惜,以上你所说的病就是要我们人类所面对的挑战及考验。也就是人类在世所要经过的“生老病死”。若選擇死就是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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