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8360|回复: 49

最重要時刻的遺憾, 婚禮攝影的惡夢 (後續發展) + 11/4/2011投訴函大公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4-2011 11: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harineyu 于 11-4-2011 10:23 PM 编辑

遇到惡質商家千萬不要退縮, 要勇敢捍衛你的權益!

http://cforum3.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2240310
這是我的上一篇文章

看到我照片的人都說我的婚禮攝影像傻瓜相機照的
照片沒質感, 沒構圖, 沒抓到FEEL, 重點是拍攝者根本沒腦袋, 太爛了!
完全不像是專業拍出來的照片, 傻瓜相機照的都比他好太多了
只能說差勁.....!!
多次的向負責人投訴都被無視
我說我要告仲裁庭
他們也愛理不理
才有這一連串讓我非常憤怒的事
他把我在他們FB留的言刪除
從頭到尾我都沒聽到過他們的對不起
一直理直氣壯的找理由
太不負責任的一個商家
也毀了我一生一次的婚禮
就算退10倍的錢也換不回當天美美的照片日後來回憶了!!!
不是只有退錢就能了事
這種商家就必須得到應有的譴責
讓它沒生意以後
就得到教訓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1-4-2011 11: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harineyu 于 11-4-2011 09:54 PM 编辑

18/2/2011 我正式入稟消費者仲裁庭

馬來西亞人的消費意識很薄弱, 發生消費不公的問題後,
不知自己該有什麼權利, 又怕麻煩和怕事, 寧可自認倒楣息事寧人, 才讓這些奸商有機可趁

其實, 電子消費人仲裁庭 上網呈訴狀簡易方便

消費人無需親自前往消費人仲裁庭辦事處, 可直接在網上填寫起訴狀, 然后等待當局回復安排聽審時間

電子仲裁庭(e-Tribunal)入稟程序:
1. 登入http://ttpm.kpdnkk.gov.my/portal/index.php


2. 點擊e-Tribunal Pertanyaan & Pemfailan按鍵


3. 消費人必須先註冊. 有關註冊是免費的


4. 登入首頁. 在左手邊欄目中選擇所需表格


*可通過網上付款方式支付RM5入稟手續費, 成功付費將收到Official Receipt:


使用表格
表格一(B1/PERNYATAAN TUNTUTAN):起訴狀
表格二(B2/PEMBELAAN TUNTUTAN DAN TUNTUTAN BALAS):自辯書和反起訴狀
表格三(B3/PEMBELAAN KEPADA TUNTUTAN BALAS):反訴狀之自辯書

聽審日須攜帶的證件文件:
訴辯雙方必須先前往登記處登記
*訴方謹記攜帶掛號簽收單據 (A.R. Register Akuan Terima)*

對方簽收後會填寫右邊欄目


對方拒絕簽收的話, 郵差會填寫背面欄目

無法出示這張A.R.Card是不能出庭的, 然後庭主會另外安排聽審日期至到對方收到文件為止
仲裁庭不允許聘請律師, 仲裁庭實際上是由庭主(President)扮演律師和法官的角色, 仲裁庭的裁決是最後的決定, 訴辯雙方只需為自己辯護
聆審時, 雙方都有權出示證據, 宣召任何證人或呈上任何文件, 記錄或物件來支持各自的案件

评分

参与人数 2积分 +30 人气 +5 收起 理由
蓝@天空 + 5
KimD@ngD@ng + 30 謝謝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4-2011 11: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harineyu 于 11-4-2011 10:22 PM 编辑

致婚紗店的投訴函大公開!


仲裁庭給我的回信:


National Consumer Complaints Center 消費者投訴中心給我的回信:


其實不是想要搞到大家不歡而散, 只是這家婚紗店業者過分得離譜
他們還真的以為我不會採取行動, 遇到像我這樣積極的人算他們倒楣啦!
想想如果漠視身為消費者的基本權益, 相對的服務業也不會成長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4-2011 11: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保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4-2011 05: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种烂人、烂公司不用客气,告到他们甩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4-2011 11: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 我看了你的帖子,真的很生气!
很废的店家很不转业!!!

一定要让大家警惕,也不要让他们继续欺骗消费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2-4-2011 12: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心有法律漏洞的。。。。

您最好亲自把法庭的文件交给他们。要他们签收。

他们可以拒签AR mail的。那么,法庭就说可能对方没有收到。

你如果亲自拿过去,你过后在法庭发誓就可以了。

如果你获胜,也可以把案件交给警察抓人。

我当年就是不知道这个。。。给对方跑路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4-2011 02: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留个位子,来关注楼主的事。

结婚真的是一生人一次重大的喜事。。。 没有的Take 2,所以如果有所要求,就最好谨慎筛选当天的摄影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4-4-2011 08: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大家,由于怕请到不对的 photographer n make up artist...
可以不可以 PM 我,你们用过不错的 photographer n make up artist... ???
或者真的很有问题的 photographer n make up artist...???

不用给我全名,只要大概大概就可以了
因为现在手上有好几个 photographer n make up artist 都给我 quotation, 也有比较 ok的,但是还是会怕请错人, 希望可以得到大家帮忙~~~

毕竟,是血汗钱,也是一生人一次,我不想遗憾一辈子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4-2011 11: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大家,由于怕请到不对的 photographer n make up artist...
可以不可以 PM 我,你们用过不错的 photog ...
elize 发表于 4-4-2011 08:12 PM



    我PM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4-2011 03: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大家,由于怕请到不对的 photographer n make up artist...
可以不可以 PM 我,你们用过不错的 photog ...
elize 发表于 4-4-2011 08:12 PM



    嗨!不好意思,本人有个请求!我也考虑着Actual Day 要不要请photographer,把最美好的时刻留个纪念,但又怕遇到像楼主的情形,请到不专业的摄影师!你是否介意把你整理好的资料PM我呢?万分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6-4-2011 12: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說真的婚禮攝影真的是良心事業
大家都當成囍事,
加上婚後一堆雜事
我在想若我今天沒有把事情說出來
那該婚攝故技重施, 不是很過分嗎?
不知道有沒有MM有遇過這樣的婚攝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4-2011 05: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留个位子,来关注楼主的事。!{:2_7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4-2011 11: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好过分。。。傻瓜相机应该也比他们拍得好吧。。。
应该让全世界知道。。。不要让他们再害人。。
关注进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0-4-2011 01: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很恐怖~~~~

我结婚当天不让婚纱店的摄影师拍, 选择自己的姐姐+朋友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0-4-2011 04: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給了錢拿到這種服務。。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11-4-2011 10: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訴函大公開! 上法庭之前, black and white是很重要的.
任何email, sms, complaint letter都是很重要的證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2-4-2011 09: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支持你~
一定要让大家警惕,也不要让他们继续欺骗消费者+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2-4-2011 12: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支持你噢~加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4-2011 03: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楼主加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1-5-2024 02:12 AM , Processed in 0.088344 second(s), 2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