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誣偷電安排對話‧居民不滿炮轟國能 (彭亨‧文德甲31日訊)文德甲州議員安排遭國能指“偷電”的居民與國能公司對話,但用戶卻因不滿國能公司自圓其說的解釋,表示國能毫無誠意解決問題,紛紛憤而離開。 週一早上共有20名遭國能指他們在電錶動手腳“偷電”的居民,到文德甲州議員服務中心與淡馬魯國能公司經理及官員進行對話,但居民則認為本身根本沒有偷電及在電錶動過手腳,則無辜遭國能公司誣賴,較後在對話會發問時亂成一片,集體炮轟國能獅子開大口威脅用戶。 罰款從數百至近4萬 根據前來對話會的國能用戶中揭露,其中多數者被國能罰款接近4萬令吉,少者被罰款數百令吉,但國能則堅持立場沒有取消罰款,並對用戶指如果不滿意可以到淡馬魯國能進行洽談,或用戶可以就此事上法庭。 淡馬魯國能分行經理阿凡迪在現場指出,國能公司是通過技術人員上府檢查電錶,並在場檢查電錶如果發現電錶出現異狀就會拆除更換,並要用戶簽署文件,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用戶在電錶動手腳。 他說,如果用戶不滿意國能的技術員拆除電錶當時就不要簽署任何文件,一旦簽署後就表示認同電錶有問題,且允准更換。 “我們就會依據用戶的簽名作為證據,表示已獲得用戶的同意。” 他說,今次這項上府檢查電錶的事項主要是針對一些舊電錶已超過使用限期,因此才到住宅區進行檢查,並更換新電錶。 “一般的電錶使用限期是20年,因此如果電錶已超過上述年限,國能有權利回收舊電錶及更換新電錶。” 阿凡迪也表示,國能在檢查用戶的電錶時,會針對電錶內的標籤是否遭人拆除,電錶內的貼紙是否已破損或電線被人拆除,就會表示遭動過手腳,國能人員就會把電錶拆除更換新的電錶。 新年割電威脅繳罰款 居住在寶林園花園的沈福隆指出,國能公司在日前前往住家檢查電錶後,指他動手腳“偷電”並開出4402令吉的罰款,要他在兩週內繳付,如果不繳付就中斷電流供應。 “再過數天就是農曆新年,國能公司就趁農曆新年來臨時,無故指我偷電要我繳付罰款,如果不還就割電,真的非常不公道,我也針對此事報警,並要求國能公司如果真的要割電也在農曆新年後,不要在過年期間,否則真的很不人道。” 居住在文德甲佳美花園的顏麗容炮轟國能詐騙,在不知情下被國能更換電錶,並莫名其妙需繳付716令吉的更換電錶費。 “當天僅有女傭在家,國能公司的人員向女傭說要檢查電錶時,女傭就開門讓他們檢查,在較後我回家時突然看見兩名國能人員正在更換電錶。” 她說,當時這兩名人員指電錶已舊必須更換新的,並且是無需繳付任何費用,在更換後叫她簽名,豈料在數天後突然接獲要更換電錶的費用,真的非常不滿,形如欺騙。 顏麗容(左2)在對話會上炮轟國能公司詐騙人民。(圖:光明日報) 蔡文祥與阿凡迪聆聽用戶的投訴。(圖:光明日報) 光明日報‧2011.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