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1356|回复: 10

星空下的故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4-10-2004 09: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倚著窗台,靜靜地望著夜空,那年的天空可不一樣嗎?

「媽媽,妳在看什麼呀?」星兒走過來問。

「我在看星星嘛!過來一起數星星吧!」

「天空總是這麼多煙霞,怎會看到星星呢?」

「用你的心來看吧!你看,不是有很多星星嗎?」雖然有這麼多星星,但是獨欠了一顆比藍寶石更閃更亮的星星。我又說:「讓我來告訴你一個故事吧!在很久很久以前,有個小女孩,她很愛在晚上倚著窗台看星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14-10-2004 09: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實,那個女孩就是我自己,我幾乎每晚都會看星星,喜歡就是喜歡,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但在二十一世紀大城市的天空又怎能容易地看到星星呢?空氣實在太污濁了,煙霞蓋過了他們微弱的光芒,但我仍努力地看。

十一歲時,有個夜晚,我如常地看星。忽然,有顆流星在我眼前閃過,就在那伸手可及的距離閃過。雖然我抓不著它,但是我的感覺已超越了喜悅和興奮,竟然有點感動,眼眶熱了起來,心頭也暖烘烘的,即使冬天的寒風撲面而來,也不覺得寒冷。

小時候,媽媽曾告訴我,星星會給絕望的人帶來希望,我以前不相信,難道是真的嗎?我當時只有一個希望,就是能幸福地生活下去。可是,我父母死了,我也快病死,還有甚麼幸福可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4-10-2004 09: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星星使寒冷的冬夜不再寒冷,給黑寂的夜空帶來一點光彩,更照亮了我死寂的心靈,使我融化。可是它能為我黑暗的生命照明嗎?它明白我嗎?它只不過是一顆普通的星星。自殺的念頭又再萌起,生存對我還有何意義?也許死是解脫的方法吧!突然,有把聲音響起:「你千萬不要尋死啊!」

我望望四周,並沒有人,可能我病得太重,聽到幻覺,於是我攀上窗台,準備一躍而下,地上突然出現了一團刺眼的藍光,聲音又響起:「請你珍惜生命啊!」

原來是剛才的星星掉進了來,在那時我才知道星星會說話,是有生命的,忽然記起媽媽說過,如果向掉下來的星星許願,願望便會達成,但那顆星星便會從此消失,雖然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不過,我不想「它」犧牲,「它」的生命比我的珍貴得多,讓「它」幫助更值得去幫助的人,當在死前作最後一件好事吧!於是我對「它」說:「你走吧,我不需要你的幫助。」

「我怕我走後你會自殺呢!有甚麼事值得你去放棄寶貴的生命呢?」

「反正我死定了,遲死跟早死有何分別?倒不如干脆現在跳下去吧!」

「難道你不想痊癒嗎?你要知道,世上是有奇蹟的。如今,奇蹟就在你手裏。」

我抓著窗框的手不由自主地顫抖,聲線也在顫抖:「如果一個人生活得幸福,他會想死嗎?更何況這是詛咒,我一定會死,一定會死的。」

「甚麼詛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4-10-2004 09: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起這個可怕的詛咒,不自覺地瑟縮在地上,雙手揪著頭髮:「我父親是開賭館的,害到不少賭徒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最近有個人,他輸光身家後,想把妻子和女兒賣到妓院,他妻子誓死反抗,不願受此屈辱,把女兒從三十樓拋出窗外,斬死丈夫然後自殺,她還詛咒我們全家不得好死。自從那天後,我們一家三口都得了個怪病,每逢正午十二時都會頭痛欲裂,然後大量出血,我父親就是因為承受不了這種痛苦,兩天前自殺死了。親戚搶光了遺產,我現在一無所有……]說到這裏,喉嚨有點咽哽。

「你記得嗎?你七歲那年,曾經救過一個小乞丐,他無父無母,到處流浪行乞,更偷食物,有次他失手被餐廳老闆追打,他邊追邊喊:「死乞丐!還我包來,我丟到溝渠也不給你吃!」當他一棒打向小乞丐時,你為他擋了這一記。你知不知你這樣做便救了一條受人鄙視的生命,既然生命是寶貴的,那麼你為什麼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4-10-2004 09: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個藍眼小乞丐,竟讓我聯想到這顆藍色的星星,難道這顆星就是他?「它」說:「為了報答你,我甘願犧牲。」

「不!我幫你並不是為了得到回報。更何況,我沒有能力幫助其他人,但你有。」

我堅持要「它」回到天上,「它」只好依我的意思。

那夜起,我睡得特別安酣,惡夢沒有來侵擾,沒有夢見那賭徒一家的死況。可是,我的病情繼續惡化,每次發作時,我想自殺。但想起「它」的話,不免懷疑自殺是否一個好方法。

幾天後,我有種不祥的預感。大概離死神不遠吧!我這刻才感受到死亡的可怕,我已沒有尋死時不怕死的決心,藍色的星星突然在我面前出現,我分不清是真實還是幻象,我只是不停地說:「我很害怕,我不想死,我不想死……」

「不!我不會讓你死,我要實現你的願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4-10-2004 09: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最不想發生的事終於發生了,「它」正在消失,我想喊住「它」,但我竟發不出聲音,只能緊緊地抓著「它」,不讓「它」粉碎,「它」從我的指縫間溜走,隨風飄去,我衝到窗前,想抓住「它」,雖然我盡了力,但結果失敗,只能無助地跪在地上,眼睜睜看著「它」飄到世界盡頭,直至消失。

我沒有力氣站起來,我覺自己很無用,很失敗。可能是自尊心作祟,我不想要別人犧牲來換取性命,不想要別人的同情,可憐,更不想我救過的人救我,使我良心不安,我不斷問自己為什麼不能阻止這件事發生?雙手忍不住不斷地捶著牆,我應感到抱歉嗎?抱歉有甚麼用?我應感激「它」嗎?感激又有甚麼用?我知道傷心,哭泣根本是無補於事,但我應該為自己得到重生而高興嗎?我做不到。

再次張開眼睛時,已經天亮了。原來這是真的,牆上有點血跡,但我的手一點也不痛,手上的痛怎比得上心的痛?奇怪?手裏何時有塊石子?它很小,只有姆指那麼大,邊緣也鋒利,它的角插進我掌中,血已乾涸,我拿起來仔細地看,它好像不是普通的灰色,而是灰藍色,難道這是星星的碎片?

「媽媽,媽媽,後來她怎樣?」

原來我不驚不覺發起呆,眼淚在眼眶裏打轉,我以為經過這麼多年,這麼多事,會變得麻木。我以為自己已經不是那個十一歲的女孩,但為什麼眼淚還想掉下來?後來?幾年前,我收留了一個棄嬰,她有雙藍色的眼睛,所以給她起了個名字,叫「星兒」。她知道自己曾遭遺棄,但他們都很懂事,並不介意這是事實,依然快活自在,反之,我仍為藍星的事而感到內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楼主| 发表于 14-10-2004 09: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說完這個故事後,我說:「不如到海灘看星吧!那裏看得比較清楚。」其實我並不是因為這原因而想到海灘,海灘是我拾到星兒的地方。

清涼的海風吹亂了我的髮,卻吹醒了我的頭腦。我望望腕上已褪色的疤痕,暗暗作了個決定,我悄悄從口袋中拿出那塊星星碎片,它的重量似乎減輕了許多,我的心情也不再沉重了。突然,我把它拋掉,以完美的拋物線落在遙遠的海中,沉沒。我發現,我連背負了多年的包袱都拋掉了,我不再覺得內疚,心靈終於得到釋放。

這晚的星星似乎比平時更閃更亮,少了藍色的星星嗎?不,「它」在我心裏。在我眼中,最閃最亮的星星就在身邊,就是星兒,他是我的星星,我的希望,我終於找到我生命中的星星。

「走吧!」我帶著微笑,轉身離去,頭也不回。

天空下起毛毛雨,星兒停了下來,任由雨水打在身上。我問她為什麼,她說:「你看到有顆藍色的星星在海裏發光嗎?它跌進海裏,傷心得哭起來,這是它的眼淚呢!」

「傻瓜!」我抱著她,奔回家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4-10-2004 09: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雖然我不知道她說的是不是真,但我並沒有回頭。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星星,我答應你,我會繼續珍惜生命,不止是自己的生命,還有別人的生命,謝謝你給我重生的機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30-10-2004 08: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ghostking哥哥推荐我这篇帖子。
他说他很喜欢。
读完了以后,我感动得哭了。
我本身喜欢星星,我也有看夜星的习惯。
只是,星星真的会说话吗?
如果可以的话,我倒希望我身边有颗星星,
每晚可以陪我聊心事,一直到入眠为止。
我深信的是,每一个人都有一颗守护星。

生命没有从头来过,
就只有那么的一次。
我相信的是,如果不要放弃艰难的生命,
将来的生活会很幸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u2_2688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31-10-2004 10: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觉到很多人爱写关于星空的题目文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7-11-2004 02: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很感人
我很喜欢
我也很爱观星
现在 当我观星时
我就会想起这篇文章
楼主 加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所属分类: 人文空间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3-11-2024 10:49 AM , Processed in 0.117064 second(s), 2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