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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12 12: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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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那次在IMHpost时,一个maid还约我去开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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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12 11: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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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8-2012 12: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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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1-9-2012 01: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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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法庭任務過後,小熊又被調到通緝組一個禮拜。這個任務可以講很悶,不過多數是刺激一下。那就是拿著ARREST WARRANT去環島追追追!追什麽?犯人咯!他們犯了什麽罪? (小聲講)沒還SAMAN超過六個月,被法庭通緝。。。。。還是一兩百塊的那種。。。。
很懶惰咧!明天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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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9-2012 11: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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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终结 发表于 26-8-2012 12:37 AM
玩具熊,很好文笔,不当作家太浪费了啦
他原本就是新闻科毕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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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9-2012 11: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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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9-2012 02: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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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9-2012 02: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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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dog 发表于 21-9-2012 11:13 AM
他原本就是新闻科毕业的....
哇靠,原来如此,怪不得他要去当警察叔叔,每天要写报告。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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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9-2012 03: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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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言两语 发表于 26-8-2012 04:00 PM
長大了的孩子拿錢給父母的确天經地義,那个儿子也有给啊,但每个人的经济能力不同,也许你能无限制供应金 ...
你对。
给线父母是应该,可是如果那个原告每个月省吃省用然后才存到几百块钱,都给了母亲,可是母亲不好好用这些血汗钱来过生活,而是去送给赌场,那是对的吗?而且赌博是会上瘾的,现在每个月输几百,将来要戒都戒不成了,越输越多。从那个原告的说话就可以大概判断他不是有钱人,没有理由让母亲把每个月的零用钱去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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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9-2012 03: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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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终结 发表于 21-9-2012 02:32 PM
哇靠,原来如此,怪不得他要去当警察叔叔,每天要写报告。哈哈。
个人觉得他如果如新传媒写剧本的话,肯定发展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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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9-2012 03: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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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绝伦啊。。。 bravo brav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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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9-2012 03: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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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dog 发表于 21-9-2012 03:12 PM
个人觉得他如果如新传媒写剧本的话,肯定发展无限....
直接到好来屋吧,这里没前途喔。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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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9-2012 03: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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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终结 发表于 21-9-2012 03:53 PM
直接到好来屋吧,这里没前途喔。哈哈。
跳板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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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9-2012 04: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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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dog 发表于 21-9-2012 03:57 PM
跳板先.....
水平太低了,跳不上去啊,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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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9-2012 05: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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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精彩,熊熊,等着你的新故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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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2-9-2012 01: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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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一天的時候,狐狸長官把我從庭警任務暫時調出來一個禮拜,來幫忙通緝組。因為他們不夠人。
新人就是這樣的。好像消防員。哪裡有火災就去哪裡救。哪裡不夠人,當然就是儘量找人去頂。
我和另外一個師兄坐上LANCER EVO 10警車(AETOS真的有幾輛)被分派到JURONG執行任務。大白天的,人家會在家裡面乖乖等你上門抓他?不用講,有好幾次都是撲空。
如果家裡沒人,我們就粘紙條,警告他們快快向鄰近的警察局報到,不然會被限制出境。如果家裡有人,我們就通知他們的家人叫他們快快自首。
倒是有兩次抓到人。
第一次是去到那個人的家,他的女兒在客廳做功課,我們很順利的帶走他,然後在組屋樓下沒有人的地方上手銬 (要保護他的面子,在家人面前上手銬,小孩會有陰影)
去到JURONG警局。哇!人山人海,問一個CID (真的看起來很像GANGSTER)原來當天早上他們環島突擊賭檔和大耳窿,全部都是華人,全部都是UNCLE。。。。。顯。
好不容易花了兩個小時才把嫌犯交給SSGT IN CHARGE。又去了其他的地址 (兩個人一個TEAM,每個TEAM平均要負責20單CASE)。
成功率其實不高。小熊覺得,作法很笨,不過好過沒有,至少我還像個警察。至少有上過犯人手銬。他犯他的法,我抓我的人。這個世界,其實有時候不是很公平。
那個傢伙是個德士司機。就是因為沒辦法還HDB貸款,HDB不許他在組屋範圍停車。他沒辦法只好硬著頭皮把TAXI放在同個地方。傳票越積越多,法庭終於發出通緝令,要我們摷他出來。。。。。
第二次抓到人就真的是很廢,雖然算很刺激。
我的PARTNER是SSGT咕佬肉。他的人黑黑大大只,不怒而威,做AETOS已經十多年了。是小印度外勞執法部門的老大,不過由於那個小印度的CONTRACT過期了,所以他被調到通緝組。
去到那條馬來人的家。也是因為PARKING SAMAN拖太久。他一開門看到我就轉身逃進屋內,我奮力擋住門,才不致于被反鎖屋外。
那個笨蛋竟然向小孩子一樣躲在STOREROOM裏面。拜託,都三十幾歲的人了,他的兒子和老爸勸他,他就是不肯出來。咕佬肉火大了。厲聲警告他。如果1分鐘內不出來,他就拖他出來,到時就不要怪他粗暴。我這時取出我的警棍戒備。其他的TEAM也趕來了,一個在廚房戒備,防止他跳樓,一個就在大門戒備。
結果那個笨蛋還是投降了,我們還是好好帶走他,不過這次是在電梯內跟他上手銬,因為他隨時可能逃脫。兩輛警車一起押他去BEDOK 警局。。。。
雖然很刺激,不過很累,也很容易發生突發狀況。要知道我們不能太驚動居民,也要確保嫌犯的安全,萬一嫌犯玩自殺,玩暴力事情就大條了。REPORT寫不完,BONUS也拜拜。。。。。
還好只是一個禮拜。。。。簡直好像3個月那麼長的時間!
本帖最后由 玩具熊 于 1-10-2012 10:44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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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012 02: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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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精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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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012 03: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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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不禁怀念朋友!!以前来这里的第一分工作!!不过我是cisco,post是sgh,imh,最后到prison!!
看到你的故事比我的还精彩!!l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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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012 04: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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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eksEng 发表于 22-9-2012 03:36 PM
看到这个,不禁怀念朋友!!以前来这里的第一分工作!!不过我是cisco,post是sgh,imh,最后到prison!!
看到你 ...
我有一個新加坡的朋友在監獄裡工作一段短時間. 他的名字是edward.你知道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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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012 05: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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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chacha2007 发表于 22-9-2012 04:34 PM
我有一個新加坡的朋友在監獄裡工作一段短時間. 他的名字是edward.你知道他嗎?
對不起,不認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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