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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ish_ee

STOP LYN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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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7-2013 11: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行动党吉打里州议员李政贤质疑马华文冬国会议员廖中莱,之前指莱纳斯稀土废料必须运出国,但如今却要政府公布稀土永久废料储存设施,到底废料运出国还是留在大马的废料储存槽呢?

“尽管莱纳斯大马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马沙日前表明该公司将根据国际条例的规定,稀土废料并不能运出国,但是廖中莱依然坚持己见,指废料必须运出国。”

他指出,廖中莱最近一次表明稀土废料必须运出国是在今年3月30日指目前莱纳斯稀土厂所产出的废料并不多,一旦累积到一定的数量,才会制成副产品运出国外。”

“如果稀土废料真如廖中莱所说般必须运出国,否则决不妥协的话,那么又何必建立永久废料储存设施呢?莱纳斯在我国设立永久废料储存设施是否意味着废料从此就留在国内而不运出国了?廖中莱有必要向全马人民交代。”

李政贤表示,莱纳斯当局和多位部长在大选前针对莱纳斯稀土废料的课题已经出现矛盾之处,但是政府却不断的敷衍人民,指莱纳斯稀土厂必须将废料运出国,否则将撤销其营运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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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7-2013 11: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稀土废料必须运出国的条例嘞??难道包含在第五哦?



我们出卖马来西亚的华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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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7-2013 12: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彭亨州关丹的居民请注意
明日和后日请抽空到法庭给STOP LYNAS团队支持
一个人头就是一份力量
STOP LYNAS!SAVE MALAYSIA!




政治改一改 趣图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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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7-2013 12: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ijau 4.0 : 政府十天内若无法交待莱纳斯议题,黄德恫言号召发动绿色盛会4.0,同时寻求1天内收集百万签名反莱纳斯!



Nga Kor 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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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7-2013 10: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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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7-2013 10: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公布,不然那里知道要搬那里去?







期限嘞?难道要人民唱‘’我等待稀土一万年‘’





献给反稀土勇士

抗争一万年

寒風吹起,細雨迷離,稀土填满我的记忆,
我像小船,寻找港湾,让我安全依靠,

家的时光,家的回味,家的味道难以追忆,
风中花蕾,深怕枯萎,我决定抗争到底,

我反对,我坚决的反对,今生今世不移,
在我心中,再没有谁,能代替家的地位,

我恨你,我是真的恨你,不会漂浮不定,
你要为我,再想一想,我决定抗争一万年,

原曲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v_fYEFV3AU&feature=youtube_gdata_player






我们出卖马来西亚的华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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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7-2013 10: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来西亚也不是丢弃辐射废料的国家!!

要丢弃辐射废料,就丢回澳洲!!

(芙蓉10日讯)“別以为森州是丟弃废料的地方。”

 森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说,他不会批准让关丹莱纳斯稀土厂的废料,运来芙蓉武吉那纳废料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他说,目前没有莱纳斯稀土厂废料运来武吉那纳废料处理中心的协议,就算真的要运来也须获州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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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7-2013 10: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来西亚完了。。。稀土废料满街都是!

他们声声说这些东西没毒,那么我们建议国阵把那些废料载去那些部长的家,然后埋在他们家后面! 反正家那么大那么多空间!

全民的健康遠比稀土廠重要,盼當局直接回應民間的疑慮,勿再顧左右而言他,而政府之前所訂的條件,當局也不應在事後以各種理由重新詮釋,否則,民間必認為當局失信於民。

能源、綠色工藝及水務部長麥西慕聲宣稱,萊納沒必要向外界公佈永久廢料儲存槽的地點,因只有在萊納不能把稀土廢料製成商品的情況下,該公司才需建設永久廢料儲存槽。“若萊納能把廢料製成商品,那麼,廢料儲存槽的問題就不存在。”針對萊納公司是否違反原子能執照局所列明的條件的問題時,他說:“我們需回去參考有關條件。這是一個連續方式的條規,即如果你辦不到這個,就需要辦那個,如果不是這個,就是那個。”

转自 :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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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7-2013 10: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針對能源部長麥西慕指政府和萊納沒必要公佈稀土廠的永久廢料儲存槽的地點一事,化學及環保工程師兼關丹拯救大馬委員會顧問陳嘉慶博士說,政府若不公佈廢料儲存槽的地點,將屬違法之舉,屆時,人民可把能源部告上法庭。“萊納若要挖一個大洞來‘埋毒’,就必然要知會受影響的居民。若政府不公佈廢料儲存槽的地點,也就是妄顧人民的安全和知情權,這已違反環境評估報告的規定。再說,若儲存槽如政府所言不具危險性,那又何必隱瞞民眾?”




光明日報 Guang Ming 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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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7-2013 11: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隨著當局宣布將在甲洞柏令京園(Taman Beringin)建設垃圾焚化爐的消息,當地國會議員陳勝堯遂呼吁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阿都拉曼達蘭,儘快公布焚化爐計劃詳情,並呼吁政府聽取民意後才快定是否落實這項計劃。“由於垃圾焚化爐所排放的毒物‘二惡英’將會引發癌症,危害人體健康,所以,當地居民都極力反對該計劃。政府10多年前也有意在甲洞興建焚化爐,但在居民的強烈反對下,有關計劃最終告吹,豈料如今卻捲土重來。”

此外,專家說,焚化爐所排放的“二惡英”毒素將會導致癌症、畸形兒、不孕、流產、哮喘、破壞神經系統等疾病。




光明日報 Guang Ming 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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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7-2013 11: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稀土废料永久储存槽在哪里?



电话仔漫画 Ahfon's Co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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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7-2013 11: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反莱纳斯稀土厂的过程里,稀土废料的储存,怎样处理,处理方式等等,都让大家不知道一个所以然!最令人不解的是,国阵政府里的领袖,不管是部长还是官员都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但,都离不开这个公约的约束!那就是——巴塞爾公約(Basel Convention)

大家知道什么是巴塞爾公約吗??

巴塞爾公約(Basel Convention)於1989年草擬、1992年正式生效。它是一控制有害廢棄物越境轉移的國際公約。公約的主要目的為:

1)減少有害廢棄物之產生,並避免跨國運送時造成的環境污染。

2)提倡就地處理有害廢棄物,以減少跨國運送。

3)妥善管理有害廢棄物之跨國運送,防止非法運送行為。

4)提升有害廢棄物處理技術,促進無害環境管理之國際共識。

公約的管制對象有分為三部分:

1)針對應嚴加管制的有害廢棄物
2)管制家庭廢棄物以及其焚化後之灰燼
3)有害特性認定準則

此三類管制方式係由該公約的技術工作組研商後,提交締約國大會通過。

在巴塞爾公約的管制下,所有有害廢棄物的越境轉移都必須到進口國及出口國的同意才能進行。

為了進一步的控制有害廢棄物的轉移問題,1995年通過了巴塞爾公約修訂案(又名巴塞爾禁令),禁止已發展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輸出有害廢棄物。

巴塞爾公約是有效控制有害物質毒害的重要國際公約,而且具國際法的效力。然而不少分析家都擔心,巴塞爾公約因不符合世貿組織一些條款而受到挑戰,甚至削約其效力。

巴塞爾公約禁止締約國與非締約國進行有害廢棄物的貿易;
巴塞爾公約定明締約國有權禁止有害廢棄物的進口;
巴塞爾禁令禁止已發展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有害廢棄物貿易。

這些保護環境的條款,在世貿組織的邏輯下很可能是設下貿易壁壘,又或對某些參與有害廢棄物貿易的國家出現不公平的待遇。

意識到巴塞爾公約有可能被世貿組織的條款所削弱,巴塞爾公約的秘書處已主動與世貿組織溝通,並要求以觀察員的身份出席世貿組織的會議。

然而,巴塞爾公約的秘書處亦表明:「世貿組織就國際環境公約(包括巴塞爾公約)的談判對巴塞爾公約的影響仍然不明朗。」

締約國大會重要決議:

自1989年起至2008年九月,巴賽爾公約之締約會員陸續增加至170個國家以及一個國際組織(歐盟),期間共計召開過九次的締約國大會(Conference of Parties, COP),其重要決議如下:

第一次締約國大會(COP1): 於1992年12月在烏拉圭召開,此次大會確認了公約未來的發展方向,要求工業化國家禁止將有害廢棄物運送至開發中國家,並禁止經濟共同開發組織(OECD)國家把有害廢棄物運送往非OECD國家。

第二次締約國大會(COP2): 於1994年3月在瑞士日內瓦召開,共做出27項決議。其中最重要的是12號決議,正式禁止OECD國家將有害廢棄物運送非OECD國家作最終處理;至於OECD國家運至非OECD國家作回收或再利用者,則應於1997年底以前完全禁止。

第三次締約國大會(COP3): 於1995年9月在瑞士日內瓦召開,會中達成第11號決議,將COP2中之非強制性禁令修改為強制性禁令,使其成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第4A條規定。

第四次締約國大會(COP4): 於1998年2月在馬來西亞召開,會中通過技術工作組所擬定之廢棄物項目清單A及清單B。此決議系作為各締約國執行公約第三之一號決議之依據,即自1997年12月31日起,禁止將清單A所列之有害廢棄物,自附件七所列之國家(包括OECD國家、歐盟國家以及列支敦士登等國),輸出到附件七以外的國家。並強烈要求各締約國儘早執行公約第三之一決議,在各締約國未執行第三之一號決議以前,不修改附件七之內容。有關核廢料之管理,仍依造國際原子能委員會管制方式管理,不與巴賽爾公約內容相互重疊。

第五次締約國大會(COP5): 於1999年12月在瑞士日內瓦召開,會中通過並公布「關於無害環境管理的宣言草案和決議草案」、「關於危險廢棄物越境轉移以及其處置所造成損害的責任與賠償問題議定書」、「2000年至2002年宣言與決議的執行之優先活動表」等多項決議。其中「關於危險廢棄物越境轉移以及其處置所造成損害的責任與賠償問題議定書」提供了緊急協助以及傷害補償,但部分國家對於賠償金額上限與計算方式仍有意見,同時需要二十個締約國批准後方可生效。

第六次締約國大會(COP6): 2002年12月在瑞士日內瓦召開,會中通過於塞內加爾、南太平洋、阿拉伯地區分別設立訓練與技術移轉之區域中心,另外並通過通過了「促進締約國遵守公約之執行機制」(一般中文簡稱遵約機制),其次大會也通過了公約秘書處所提出的「巴塞爾公約十年發展策略」,並通過「區域中心之法律定位文件」,使區域中心之功能明確並具適法性。本次大會也通過了「非法運送綱領」草案、「生化及醫療廢棄物環境無害管理技術綱領」、「塑膠廢棄物及其處理環境無害管理技術綱領」、「廢鉛酸電池環境無害管理技術綱領」、「整體及部分拆船環境無害管理技術綱領」等多項文件。

第七次締約國大會(COP7): 2004年10月25日在瑞士日內瓦召開,本次大會通過了宣示公約範圍擴大至廢棄物的產出,整體管理與處理處置,不單侷限於廢棄物之越境轉移。在拆船議題上,正式承認廢船上含有眾多屬於巴塞爾公約管制之有害廢棄物,執行細節與法律規範將持續與相關國際組織作協調。

第八次締約國大會(COP8): 於2006年11月27日在肯亞奈若比召開,鑒於大量的電子產品更新週期越來越短,電子廢棄物多達每年五千萬噸,故本次大會重點議題即在探討不斷增多的電子廢棄物(e-waste)處理與管理策略。最後大會除作出數項決議外,並發表宣言如下:

1)提升電子廢棄物清潔生產技術、綠色設計以及減少電子產品的有害物質含量。

2)鼓勵已開發國家將技術轉移給開發中國家,國家、區域以及國際間的電子廢棄物無害化管理之行動;支持巴賽爾公約的夥伴關係計畫。

3)經由建立國家政策、法律以及嚴格執行,改善廢棄物的管理。

4)防止電子廢棄物非法運輸。

第九次締約國大會(COP9): 於2008年6月23日在印尼巴里島召開,會中通過手機技術準則(包括綠色設計、回收、再使用、再利用以及越境轉移管理),另外則宣佈電腦夥伴計畫正式成立。

这是巴塞爾公约官方网站
http://www.basel.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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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7-2013 11: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7/15 廖中莱今天重申,内阁的决定是莱纳斯必须把稀土废料或副产品运出国外!

莱纳斯稀土厂议题持续燃烧,科学、工艺与革新部副部长阿布巴卡日前表示,政府正在考虑是否将稀土厂废料再循环,不过不行就使用永久储存槽掩埋。这样的立场,和当初政府承诺,将废料运出国外的说法,出现极大矛盾。针对这点,也是卫生部前部长兼全国稀土课题监督委员会主席的廖中莱今天重申,内阁的决定是莱纳斯必须把稀土废料或副产品运出国外。

那巴塞爾国际公約的管制呢??

在巴塞爾公約的管制下,所有有害廢棄物的越境轉移都必須到進口國及出口國的同意才能進行。為了進一步的控制有害廢棄物的轉移問題,1995年通過了巴塞爾公約修訂案(又名巴塞爾禁令),禁止已發展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輸出有害廢棄物。巴塞爾公約是有效控制有害物質毒害的重要國際公約,而且具國際法的效力。

但是,根据当今大马2013年7月11日的报导:

虽然莱纳斯稀土厂迄今没有公布永久废料储存槽的细节,引起在野党抨击违反了临时营运执照的条件,但前科艺部长麦西慕声称,既然莱纳斯已可把稀土废料转换成商品,就不需要公布永久废料储存槽的详情。

他宣称,原子能执照局向莱纳斯发出临时营运执照时,其开出的条件有顺序之分,如果莱纳斯可以处理废料,就不需要公布永久废料储存槽的细节,包括地点。

“那个条件本来就有分顺序(sequantial manner)。你办不到这个,就需要达成那个。如果不是这个,就是那个。”


人民应该相信吗??到底是谁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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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7-2013 11: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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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7-2013 10: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会不会是下一个辐射受害者?

为了让更多人知道稀土辐射对健康的危害,人民记录电影在拯救大马委员会的邀请下,前往霹雳州红坭山新村拍摄和采访1980年代受稀土厂辐射危害的幸存者,并制作了《你会不会是下一个辐射受害者》短片。

此短片也记录了关丹居民对莱纳斯稀土厂所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健康威胁的担心。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o_guUeoL6w






Peoples Document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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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7-2013 10: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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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7-2013 11: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稀土廢料,人見人惡,但盼政府能俯順民意,遵守承諾強制稀土廠把廢料運出國外。

霹靂反輻射抗毒委員會希望霹州政府能給予紅坭山一帶的居民一個肯定的答案,即確保稀土廠的永久埋毒槽不會設在霹靂州內。該委員會主席丘運達於週二與數名委員前往霹州政府大廈舉行的州務大臣會客日活動,準備向霹州大臣傳達他們的心聲,但因霹州大臣贊比里身在登嘉樓,所以由大臣特別助理阿茲哈接見。“紅坭山一帶的居民擔心關丹稀土廠的埋毒槽將會設在霹州境內,希望大臣能在收到投訴信函的7天內回應,否則,我們將會設法直接與霹州大臣會面。我們希望能未雨綢繆,若等到永久埋毒槽落成,則已來不及了。”




光明日報 Guang Ming 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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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8-7-2013 11: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UBURKAN LYNAS DENGAN 1,000,000 TANDATANGAN!'

Rakyat Malaysia telah melakukan segala yang perlu untuk menutup kilang toksik Lynas Advanced Materials Plant (LAMP) di Gebeng, Kuantan. Malah, kami telah bertungkus lumus berkempen di PRU13 untuk menukar kerajaan yang telah membawa masuk projek ini. Malangnya, kami tidak berjaya. Namun begitu, ini tidak bermakna perjuangan kami akan berakhir di situ. Kami bertekad untuk menghentikan projek Lynas ini.

Himpunan Hijau akan mencabar ‘MISI MUSTAHIL’ (‘Mission Impossible’), sesuatu yang tidak pernah dilakukan di Malaysia, iaitu mengumpul 1,000,000 tandatangan dalam masa 100 hari di seluruh negara. 1,000,000 tandatangan yang dikumpulkan adalah tanda komitmen kuat rakyat untuk menghentikan Lynas. Ia merupakan satu objek fizikal yang mewakili kuasa rakyat dan merupakan senjata terkuat terhadap Lynas.

Kami akan membawa 1,000,000 tandatangan yang berjaya dikumpulkan ke :
1)        KDYMM Yang di-Pertuan Agong dan merayu baginda membela nasib rakyat serta negara ini
2)        Parlimen Malaysia
3)        Kedutaan Australia
4)        Kedutaan Jepun
5)        Institusi-institusi kewangan serta syarikat-syarikat yang menyokong atau mempunyai hubungan niaga dengan Lynas

Kempen ini akan dilancarkan secara rasmi pada 24 Ogos 2013, iaitu seminggu sebelum Hari Kemerdekaan ke-56. Pada hari tersebut, 10,000 saluran akan dibuka di seluruh pelusuk negara untuk membolehkan rakyat jelata keluar menurunkan tandatangan mereka. Lokasi saluran di setiap negeri/bandar akan dikenalpasti dan akan diumumkan pada 15 Ogos, 2013.

APAKAH YANG ANDA PERLU LAKUKAN UNTUK MENJADI SEBAHAGIAN DARIPADA USAHA BERSEJARAH INI

Kami memerlukan 10,000 pemimpin hijau yang berkomitmen tinggi menampilkan diri untuk menyertai usaha yang luarbiasa serta bersejarah ini. Setiap pemimpin mestilah komited untuk mengumpul 100 tandatangan.

1)        Sebelum 30 Julai 2013 – DAFTAR sebagai seorang pemimpin hijau di www.himpunan-hijau.com
2)        Mulai 1 Ogos - Muat-turun borang petisyen rasmi dari www.himpunan-hijau.com atau Facebook : Himpunan Hijau 2.0 : Langkah Lestari
3)        Mulai 15 Ogos - Semak & pastikan lokasi saluran yang paling berdekatan dengan tempat anda diwww.himpunan-hijau.com atau Facebook : Himpunan Hijau 2.0 : Langkah Lestari
4)        24 Ogos 2013 - Hadirkan diri dengan semangat yang paling tinggi di lokasi saluran yang paling berdekatan dengan anda pada waktu yang akan ditentukan dan memulakan misi mengumpul tandatangan.




Himpunan Hijau 2.0: Langkah Lesta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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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7-2013 10: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准备好了吗??

大家一起把莱纳斯稀土厂赶出马来西亚!!!

(吉隆坡22日訊)為了反映人民要關閉關丹格賓萊納斯稀土廠的強烈訴求,綠色盛會將從8月1日開始展開“百萬簽名,埋葬萊納斯”運動,期望在百天內收集100萬個代表人民關閉萊納斯廠堅定承諾的簽名。

綠色盛會主席黃德指出,配合“百萬簽名,埋葬萊納斯”運動,他們需要1萬名高度負責任的綠色領軍者,每個領軍者必須有領導能力及負責收集100個簽名。

“我將在獨立廣場旁接近皇家雪蘭莪俱樂部的一棵大樹下開設簽名站,並承諾收集不到100萬個簽名絕不回家。”

他今日在隆雪華堂召開新聞發佈會時說,在完成召集綠色領軍者及確認簽名站地點後,8月24日即歡慶56週年國慶的前一週,將正式啟動這項運動收集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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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7-2013 10: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日漫畫】

廢料問題

作者:阿葉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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