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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海豚の世界

想去南方学院读中文系,你们有什么意见可以提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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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06 11: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anniel 于 30-3-2006 11:40 AM 发表
"如果说南院要申请通过课程,请问“有必要”去询问JPA呢?

该纠正的我都纠正了,如果你还有兴趣在这个课题提供一些假信息以便让人纠正你的话,那么你自己在这里慢慢爽吧,我没有那么多美国时间耗在这里跟你在JPA和LAN的课题浪费口水,反正只是你吃亏而已.

引文的同时请别乱修改人家的原文,正确的原文应该是:
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10:00 AM 发表

如果说南院要为毕业生开拓一条到政府机关求职的路线,请问是不是“有必要”去询问JPA呢?

这个话题,我也不想追究你是否错误使用我的信息来误导别人。
反正有眼睛的人、有头脑的人,自己会去分辨那些才是真正的“错误信息”。
原帖由 danniel 于 30-3-2006 11:31 AM 发表
哦, 是吗? 只希望你不会再提供一些正确的信息,以免误人子弟.我呢,只是一个路过的人,不过拔刀相助,替天行道,以免让一些专门提供一些错误的信息的人逍遥法外,虽然是论坛,虽然是自由言论,不过我认为有必要维护论坛的准确性.

至于我点出红字的矛盾部分,我也不想追究些什么。
会思考的人自己会看。

既然你的美国时间那么宝贵,我也不期待你会来回答我这个走马来西亚时间的。至于南院未受JPA承认一事,如果说那是误导信息,我期待有心人士随时拿出南院受JPA承认的文件推翻我。如果真是我给错信息,我不会死赖不认帐不道歉,还一直狡辩带人游花园的,我脸皮还没有那么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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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iel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30-3-2006 12: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11:56 AM 发表


"这个话题,我也不想追究你是否错误使用我的信息来误导别人。
反正有眼睛的人、有头脑的人,自己会去分辨那些才是真正的“错误信息”。

哦, 是吗?是你不想追究吗?还是你没有本事追究?还是你本身就已经知道自己的错误?只是在这里强辩?博人同情?无病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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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iel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30-3-2006 12: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11:56 AM 发表
"至于我点出红字的矛盾部分,我也不想追究些什么。
会思考的人自己会看。"

如果追究的话, 那你怎样追究?会有什么后果?还是你在开口说大话?恐吓我吗?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11:56 AM 发表

"既然你的美国时间那么宝贵,我也不期待你会来回答我这个走马来西亚时间的。至于南院未受JPA承认一事,如果说那是误导信息,我期待有心人士随时拿出南院受JPA承认的文件推翻我。如果真是我给错信息,我不会死赖不认帐不道歉,还一直狡辩带人游花园的,我脸皮还没有那么厚。 "

我没曾说过"南院未受JPA承认"是误导信息,若有,请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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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iel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30-3-2006 12: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11:56 AM 发表

"引文的同时请别乱修改人家的原文,正确的原文应该是:..."


我没引原文,不要无中生有,不要自作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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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06 12: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anniel 于 30-3-2006 12:17 PM 发表
哦, 是吗?是你不想追究吗?还是你没有本事追究?还是你本身就已经知道自己的错误?只是在这里强辩?博人同情?无病呻吟?

哈哈,“是你不想追究吗?还是你没有本事追究?”很抱歉,都不是。我的马来西亚时间虽然没有你美国时间那么珍贵,却也不见得很有空来纠缠不清。“博人同情?无病呻吟?”呢要这么说我也没办法,嘴巴和敲键盘的手是你的。
原帖由 danniel 于 30-3-2006 12:25 PM 发表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11:56 AM 发表
"至于我点出红字的矛盾部分,我也不想追究些什么。
会思考的人自己会看。"

如果追究的话, 那你怎样追究?会有什么后果?还是你在开口说大话?恐吓我吗?

你要这么认为是你家的事,如果你不承认我可能追究那些加红的文法及句法结构错误的句子。
原帖由 danniel 于 30-3-2006 12:25 PM 发表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11:56 AM 发表

"既然你的美国时间那么宝贵,我也不期待你会来回答我这个走马来西亚时间的。至于南院未受JPA承认一事,如果说那是误导信息,我期待有心人士随时拿出南院受JPA承认的文件推翻我。如果真是我给错信息,我不会死赖不认帐不道歉,还一直狡辩带人游花园的,我脸皮还没有那么厚。 "

我没曾说过"南院未受JPA承认"是误导信息,若有,请举例.

我没说你有,请看清楚我的句子。
既然没说你有,你可以不必急着说我说你有,你可以静静的避免对号入座。
原帖由 danniel 于 30-3-2006 12:27 PM 发表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11:56 AM 发表

"引文的同时请别乱修改人家的原文,正确的原文应该是:..."


我没引原文,不要无中生有,不要自作多情

根据你一惯的回帖作风,我可以假设你在引原文,因为每次回复我的东西,引我东西,你都会加“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10:00 AM 发表”之类的东西,而很不幸,我说你修改我原文的,正好有这么用:
原帖由 danniel 于 30-3-2006 11:40 AM 发表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10:00 AM 发表


"我该说的都说了,如果你还有兴趣在这个课题继续绕下去,那么你自己在这里慢慢爽吧,我没有那么多马来西亚时间耗在这里跟你在JPA和LAN的课题游花园、绕圈子。"




如果说南院要申请通过课程,请问“有必要”去询问JPA呢?


当然你可以诸多理由解释开脱。
原帖由 danniel 于 30-3-2006 11:40 AM 发表
该纠正的我都纠正了,如果你还有兴趣在这个课题提供一些假信息以便让人纠正你的话,那么你自己在这里慢慢爽吧,我没有那么多美国时间耗在这里跟你在JPA和LAN的课题浪费口水,反正只是你个人的意见而已,又不是正确的信息.

[ 本帖最后由 danniel 于 30-3-2006 11:43 AM 编辑 ]

既然你都大胆假设“不是正确的信息”,又说你是“美国时间”,还说“只是你个人意见”,那么请问你在和我耗什么?干吗浪费你的美国时间跟我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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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iel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30-3-2006 01: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12:51 PM 发表

"你要这么认为是你家的事,如果你不承认我可能追究那些加红的文法及句法结构错误的句子。"

这种小事也要追究?那南院中文系的人是不是应该向你追究那句你说写的"我们中文系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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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iel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30-3-2006 01: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29-3-2006 05:53 PM 发表

"你所谓我传达的错误讯息:“南院并没有受JPA承认"...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12:51 PM 发表

原帖由 danniel 于 30-3-2006 12:25 PM 发表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11:56 AM 发表


"我没说你有,请看清楚我的句子。
既然没说你有,你可以不必急着说我说你有,你可以静静的避免对号入座。"



还强辩...之前你说:我所谓你传达的错误讯息是“南院并没有受JPA承认"...现在又说你没说我有,很矛盾!看来应该静静的避免对号入座的人是你吧?

[ 本帖最后由 danniel 于 30-3-2006 01:28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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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小生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30-3-2006 01: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思想很尖锐的董总”影响下“变得怪怪的”新纪元学院小生路经此度。

“新院那里也有学生问及中文系状况,可以过去看看,参考参考。”

没法子,自己要说些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太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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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iel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30-3-2006 01: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12:51 PM 发表

"根据你一惯的回帖作风,我可以假设你在引原文,因为每次回复我的东西,引我东西,你都会加“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10:00 AM 发表”之类的东西,而很不幸,我说你修改我原文的,正好有这么用:


QUOTE:
原帖由 danniel 于 30-3-2006 11:40 AM 发表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10:00 AM 发表


"我该说的都说了,如果你还有兴趣在这个课题继续绕下去,那么你自己在这里慢慢爽吧,我没有那么多马来西亚时间耗在这里跟你在JPA和LAN的课题游花园、绕圈子。"




如果说南院要申请通过课程,请问“有必要”去询问JPA呢?


当然你可以诸多理由解释开脱。"

哦,这样的东西也好争吗?是不是这样一争下去,你就可以掩饰你之前所提供不正确信息?就可以转移别人的视线?扯开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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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iel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30-3-2006 01: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12:51 PM 发表

既然你都大胆假设“不是正确的信息”,又说你是“美国时间”,还说“只是你个人意见”,那么请问你在和我耗什么?干吗浪费你的美国时间跟我耗?

哈,我以前说过我只是路过人,但是我不得不浪费我的美国时间来跟你耗,否则就会让一些整天在这里散播不正确消息的人逍遥法外,况且我并没有"假设"那些都是"不是正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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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06 01: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anniel 于 30-3-2006 01:03 PM 发表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12:51 PM 发表

"你要这么认为是你家的事,如果你不承认我可能追究那些加红的文法及句法结构错误的句子。"

这种小事也要追究?那南院中文系的人是不是应该向你追究那句你说写的"我们中文系的人....。"呢?

所以我早就说我不想追究些什么,你没看懂吗?
至于那句“我们中文系的人”,当然中文系学生会有权追究,但是目前他们没有。而且就算要追究,似乎也和阁下你没有多大关系。
原帖由 danniel 于 30-3-2006 01:11 PM 发表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29-3-2006 05:53 PM 发表

"你所谓我传达的错误讯息:“南院并没有受JPA承认"...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12:51 PM 发表

"我没说你有,请看清楚我的句子。
既然没说你有,你可以不必急着说我说你有,你可以静静的避免对号入座。"



还强辩...看来应该静静的避免对号入座的人是你吧?

如果你连对于回复帖子的性质都不懂的话,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原帖由 danniel 于 30-3-2006 01:17 PM 发表
哦,这样的东西也好争吗?是不是这样一争下去,你就可以掩饰你之前所提供不正确信息?就可以转移别人的视线?扯开话题?

当然要争,
"如果说南院要申请通过课程,请问“有必要”去询问JPA呢?
如果说南院要为毕业生开拓一条到政府机关求职的路线,请问是不是“有必要”去询问JPA呢?

第一个是你说的,第二个是我说的。看起来很像,意思相差非常得远,不说清楚,免得到时又有某些有心人士在那里碎碎念了。
究竟谁在转移别人的视线,这个人家自然看得懂,不用你多心。扯开话题?我只是说南院不受JPA承认,不知道是谁先带头把话题扯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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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06 01: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anniel 于 30-3-2006 01:24 PM 发表
哈,我以前说过我只是路过人,但是我不得不浪费我的美国时间来跟你耗,否则就会让一些整天在这里散播不正确消息的人逍遥法外,况且我并没有"假设"那些都是"不是正确的信息".

哇,逍遥法外啊,请问你想用什么法律来制裁我呢?请问你又有什么权力制裁呢?
何况,我最早说的:“南院并未受JPA承认”如果是不正确消息,那么正确的难道是受JPA承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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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iel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30-3-2006 01: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12:51 PM 发表

"你要这么认为是你家的事,如果你不承认我可能追究那些加红的文法及句法结构错误的句子。"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01:25 PM 发表

所以我早就说我不想追究些什么,你没看懂吗?

看到了吧?前一句你有向我追究的意思,怎么第二句又说你早就说你不想追究些什么?很矛盾!既然你不想追究的话(我看你也没有什么本事去追究的),那就请你免提"追究"这两字.如果你提是为了让自己爽的话,那请自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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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iel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30-3-2006 01: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01:25 PM 发表

"我只是说南院不受JPA承认,不知道是谁先带头把话题扯开的?

这个主题是"想去南方学院读中文系,你们有什么意见可以提供吗?",你跑去讲"南院不受JPA承认",后来我发觉你在提供不正确的信息,好心纠正你.所以先带头把话题扯开的人应该是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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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06 01: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anniel 于 30-3-2006 01:38 PM 发表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12:51 PM 发表

"你要这么认为是你家的事,如果你不承认我可能追究那些加红的文法及句法结构错误的句子。"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01:25 PM 发表

所以我早就说我不想追究些什么,你没看懂吗?

看到了吧?前一句你有向我追究的意思,怎么第二句又说你早就说你不想追究些什么?很矛盾!既然你不想追究的话(我看你也没有什么本事去追究的),那就请你免提"追究"这两字.如果你提是为了让自己爽的话,那请自便吧.

矛盾是由你造成的,看清楚吧:
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11:56 AM 发表
[quote]原帖由 danniel 于 30-3-2006 11:31 AM 发表


哦, 是吗? 只希望你不会再提供一些正确的信息,以免误人子弟.我呢,只是一个路过的人,不过拔刀相助,替天行道,以免让一些专门提供一些错误的信息的人逍遥法外,虽然是论坛,虽然是自由言论,不过我认为有必要维护论 ...


至于我点出红字的矛盾部分,我也不想追究些什么。
会思考的人自己会看。[/quote]

原帖由 danniel 于 30-3-2006 12:25 PM 发表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11:56 AM 发表
"至于我点出红字的矛盾部分,我也不想追究些什么。
会思考的人自己会看。"

如果追究的话, 那你怎样追究?会有什么后果?还是你在开口说大话?恐吓我吗?

我最早就已经说不追究了,不知道是谁要让我追究起来,然后又说这么小的一件事情也要追究的,看起来那个人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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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iel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30-3-2006 01: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01:31 PM 发表

哇,逍遥法外啊,请问你想用什么法律来制裁我呢?请问你又有什么法律来制裁呢?
何况,我最早说的:“南院并未受JPA承认”如果是不正确消息,那么正确的难道是受JPA承认吗?


哈,难道逍遥法外的人就要用法律来制裁?
看来你又再来无病呻吟,博人同情,无中生有这一套了, 并没有人说"南院并未受JPA承认"是不正确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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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06 01: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anniel 于 30-3-2006 01:44 PM 发表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01:25 PM 发表

"我只是说南院不受JPA承认,不知道是谁先带头把话题扯开的?

这个主题是"想去南方学院读中文系,你们有什么意见可以提供吗?",你 ...
原帖由 chongkangwen 于 24-3-2006 07:21 AM 发表
南院中文系有受到jpa承认吗

有人问我才这么说的。
如果照你这么样个追究法,是不是说要追究到此人呢?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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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06 01: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anniel 于 30-3-2006 01:49 PM 发表
哈,难道逍遥法外的人就要用法律来制裁?
看来你又再来无病呻吟,博人同情,无中生有这一套了, 并没有人说"南院并未受JPA承认"是不正确消息.

要不是你提供“逍遥法外”这四个字,请问我如何“无中生有”啊?
难道逍遥法外的人就要用法律来制裁?<==照你这么说,逍遥法外可以不用法律来制裁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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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iel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30-3-2006 01: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01:25 PM 发表

"我只是说南院不受JPA承认,不知道是谁先带头把话题扯开的? [quote]

[quote]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01:51 PM 发表

有人问我才这么说的。
如果照你这么样个追究法,是不是说要追究到此人呢?
哈哈哈哈。 [quote]

既然你都知道是谁先带头把话题扯开的,你还问干嘛?灌水吗?
我倒没有意思去追究啦,反正我没这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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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iel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30-3-2006 02: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aphomot 于 30-3-2006 01:55 PM 发表

难道逍遥法外的人就要用法律来制裁?<==照你这么说,逍遥法外可以不用法律来制裁噜?


哈,我没这样说过"逍遥法外可以不用法律来制裁噜"哦,请不要乱乱照我的话来乱乱做诠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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