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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K_Kyle

刮刮樂今日捉明天控‧罪成坐牢留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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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8-2012 12: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冒着被 BZ 扣分的下场
我也要讲

最好你们这些海鲜在牢里给黑皮插~

最好你们这些海鲜在牢里给黑皮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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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8-2012 02: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HDdesire 发表于 11-8-2012 12:14 PM
可以重一点吗?一个月出来后,又继续骗人~~

一个月后又是一条臭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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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8-2012 09: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破坏天才 发表于 11-8-2012 11:41 AM
你没看标题吗?现在不是抓人了?
虽然,算是给刮刮乐成员一个小小的惩罚,但总好过没有。

"邱震华昨天透露,警方会援引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的条文来对付刮刮乐活动。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罚款最高100令吉(约40新元)或监禁少过1个月,或两者兼施。

马国一些民众认为,警方援引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条文对付刮刮乐,只是“聊胜于无”的做法,因为有关的27a条文本用于对付无牌小贩,刑罚轻微。"

意思就是说,法律漏洞还没被填补咯。

像是应酬多一点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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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8-2012 09: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5年前我也做过刮刮了

那时我做的时候是很辛苦

那年我才十多岁,家里很穷下,假期看到报纸请人(无经验,新水高)就去in

每天7早8早要到“总部”,头几天刚做是问卷

每天出去前30mins~1小时,会在那边train你(教你做戏)

每天都去不同地方,做到5~6点,搭车回到家都7~8点

那时我们会去某一区,早上走到傍晚一间一间屋子进去问

Van车每天都有不同的product,就是要卖的东西

只是假假show几个大奖小奖的sample照,再叫人抽(信封里都是一样的)

卖的都是百多两百的东西

做了2星期beh tahan就没做,差点连工钱都没有

看到有人富贵,有些很惨给人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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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8-2012 09: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还要加打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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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8-2012 10: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n_77 发表于 11-8-2012 09:12 PM
"邱震华昨天透露,警方会援引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的条文来对付刮刮乐活动。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罚款最高1 ...

我认为那些猪脑是想不出办法来补漏洞的了。
不如,你给点建设性的建议吧?如何定义“刮刮乐”为“欺骗”?
然后把他们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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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8-2012 11: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前途美好的这些人,却因为帮那些不法集团赚钱,而造成现在这种后果。。。。

有书不读,也可以去学些技术之类的东西啊~ 也许对将来会有帮助。
真可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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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2 12: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百块???
脑残的惩罚。
掉都掉了, 才一百块?他们可以当捐款捐出去, 每个星期被抓都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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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2 12: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唉,捉不完的啦!如果这集团这么容易被铲除就好咯。
幕后那几个有钱有势,背后还有很多人撑着,死不了的。
就算那几个喽罗被捉也不会有事的,很快就出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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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2 01: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严厉的惩罚是应该的,以罚款 rm100 + 坐牢一個月 是太便宜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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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2-8-2012 01: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oyusa 发表于 12-8-2012 01:00 AM
严厉的惩罚是应该的,以罚款 rm100 + 坐牢一個月 是太便宜他们了。

最好这些海鲜在牢里给黑皮插~

最好这些海鲜在牢里给黑皮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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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2 01: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死不足惜啊!应该全部拿去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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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2 04: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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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2 06: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月还罚得重?RM100 也多?

md 他们骗钱的时候 RM100 都懒得管,哪次不是骗过千的

依我说最好判个一年,发款RM10,000

老千就是要给他们得不偿失,另加一个出狱后来个社会服务令一年,帮他们做点好事,积点阴德。

那个律师就真的要看看她自己的家人被骗才懂得什么叫做 判得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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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2 08: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刮刮乐:一个月后又是一条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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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2 08: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才100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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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2 09: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说没有法规抓他们,为什么现在又可以抓?

等这么多人受害才来抓?有没有假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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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2 10: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監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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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2 11: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破坏天才 发表于 11-8-2012 10:30 PM
我认为那些猪脑是想不出办法来补漏洞的了。
不如,你给点建设性的建议吧?如何定义“刮刮乐”为“欺骗” ...

惭愧了,小的不是天才哦,也不是政府。

只知道,制定法律是民选政府的职责。

做不到,就不要不好意思,让其他人来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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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2 09: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盖世~兔 发表于 9-8-2012 10:48 PM
我很奇怪

抓这些小鱼有什么用?问题有解决到???

背后那个是大人物,不敢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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