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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0 04: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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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aryewkun 于 9-5-2010 04:52 AM 编辑
回到法律精神……
交通意外上,设定“从后面撞人者有错”,是要让驾车者只需要专注在前面,每个人都注意到和前面车辆保持距离,这样便能降低整个交通的成本。
另一个角度来说,一切交通规则,目的都是要让交通能在更安全、更低成本下顺畅的运行。
所以,有人停在路边,你去撞他有没有罪?按上面的理念来说,当他已经停在路边时,有什么理由你一定要去撞他?你能避免吗?如果你能避免,为什么不避免呢?
我们换另一个情况,假如这是不能过马路的地方,你清楚的看到有人过马路,你可以故意把他撞死吗?法律应该支持这种情况吗?
楼主的情况,也可以解释成,假设车子park在黄线是违规的,我们是不是可以驾一辆重型罗里把他们压扁而不必负任何责任?法律应该支持这种情况吗?
所以,我觉得从法律精神来说,法官应该考虑,怎样判,才是对社会造成最低的成本、带来更多的好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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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0 05: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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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0 09: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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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0 01: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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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题一下。。。
在争论谁对谁错的时候,让我想起这个新闻。。
http://www.techdaily.com.my/2010/0413/1229.html
世界上真的是无奇不有。。。
难道这个老师在试图闯红灯时,就知道那个黄灯不够4秒?真的是厉害。。
打开这个先列,以后肯定很多人因为被炒牌闯红灯,都会去算看那个黄灯到底够不够时间了。。
因此,在楼主这件事来讲,撞人就是错。。。
别人是否错在先,不由得我们去评论,而是由有关执法单位去决定。。。
人家停在违规的地方,并不代表我们可以去撞。。。你车子不能过,你可以hon他,叫他移开。。不能过还硬硬要过,撞到了就找借口。。。那么,你跟那个新闻的背景有什么两样?
除非你有那个新闻人物的智慧。。。你会去辩。。。。
不过只会让别人更看不起你罢了。。
就好象我真的看不起那位数学老师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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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0 08: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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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0 09: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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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她不会去报警了,除非她为了区区几百块钱有意要整你,塞钱给警察写一些对你不利的报案书,那你就会有麻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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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0 01: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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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經驗, 在報案的時候交警會問你的車有沒有違規停車
如果有, 就是有錯在先, 會中罰單的.
就算如上面所說的單黃線是被允許暫時停車的,
但是, 車險公司獲不獲賠償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因為, 車險公司會捉住這一點不獲賠償.
就比如上面所說的, 亂過馬路給撞到, 在法律上車主可能沒錯
但是, 被撞的路人是可以向車主的車險公司索賠的,
這樣可能會影響車主來年的 NCB.
樓主, 發生車禍後第一時間你應該找你的車險經紀
幫忙才是正確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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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0 01: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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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0 03: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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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parked at the yellow line.he or she already wrong.how was police sa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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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0 09: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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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上了宝贝的一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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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0 09: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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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辆车停在黄线,然后我经过越过他。哪里知道突然间车里的人开门,我撞倒,也是我的错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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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0 10: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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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辆车停在黄线,然后我经过越过他。哪里知道突然间车里的人开门,我撞倒,也是我的错吗?
爱国者 发表于 10-5-2010 09:46 AM
confirm 是他的错!有前科,那个人开门害motor 佬跌死。
原因:在车里的人没有确保周围没有别的交通工具就开门,导致他人受损。结果开门那个人要负责。
正解:看前看后,确定没有车辆或motor经过,才开门。亦可提防攫夺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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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0 10: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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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2# phoi86
昨天我就差点撞死人了。
那条水,把车停在黄线旁。当我的车要经过时候,就闪一点就过得到的。
哪里知道,当我经过他车时,他突然开车门,而却还是开到很大,然后人直接走出车外。
哇!我闪去另外一条路,幸亏没有车,当时我驾的速度大概是60km/j。
然后我用倒后镜看他,看到他走去嘛嘛挡喝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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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0 10: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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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phoi86
昨天我就差点撞死人了。
那条水,把车停在黄线旁。当我的车要经过时候,就闪一点就过得 ...
爱国者 发表于 10-5-2010 10:37 AM
不要紧,以你这份口供,很大机会你是没有错滴,但是假如超速就两个都有错了。
何谓超速?好像在学校区30km/j 你跑60km/j ,它可以硬掰成是你错完咯。
没事就好,大吉利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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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0 10: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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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讲什么哦,是那个老师的太太kentoi 了过后,
老师站在红绿灯前面用stopwatch 量了15次,证明 ...
phoi86 发表于 10-5-2010 01:23 AM
请你读清楚我的回复后,明白我要表达的意思后,再回复我好吗?
不明白的话,可以再问。。。不要不懂装懂。。。
我知道那个老师量了15次。。
但是,在被开罚单的时候,他又怎么知道那个黄灯是短的?
她企图闯红灯的时候,又怎么算准了?0.5秒。。难道那个老师真的是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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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0 11: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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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0 11: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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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读清楚我的回复后,明白我要表达的意思后,再回复我好吗?
不明白的话,可以再问。。。不要不 ...
风之骄 发表于 10-5-2010 10:54 AM
“根据NBC2频道的报导,Mogil的妻子接到一场闯红灯罚单后,向丈夫抱怨她觉得黄灯的秒数太短。爱妻心切的Mogil于是带著码表,站在路口测量。。。”
是觉得,怀疑而已。结果量了才证明真的是。
这个新闻上个月的事了,我已经看过了,如果我在讲错请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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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21 07: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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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知道可以去哪里举报哪些扑街停在黄格等红灯,我从左边摩托的位置要出到最右边的路(银车旁边向最右下走的路)。那个扑街(在我要进的路旁边那条路也是向下走的路)塞车看到我要进,就特地走前挡我,还要摆一副你吹咩的脸。https://www.google.com/maps/@3.1184563,101.6192751,3a,90y,148.94h,70.48t/data=!3m6!1e1!3m4!1sE4_E1IMGIpx0dDhU51nR6A!2e0!7i16384!8i8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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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3-2021 12: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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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执法人员熟悉交通法律吗?不可能!!判你有罪是agak2. 所以对或不对都要避免。这贴 赞!!
马来西亚执法人员设路障都在拐角处。高桥当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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