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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2015 12: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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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说如果某人被列入死亡名单的话,就算他投降,警察也可以很熟练的用栽赃的方式放把吧冷刀或手枪滴。。。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死人是不会说话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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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2015 12: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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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老天师 于 6-12-2015 12:44 PM 编辑
法令有阻吓作用,当人们害怕被法令对付的时候不敢批评的时候,就会变沉默,这对独裁者绝对有利!
不过鸡鸡不是白痴,就算要对某人下手,至少也要有借口,先制造事端再用法令下手,如果红杉军在槟州和雪州制造骚乱,然后用国安法就可以合理化接管州政府了!
恭喜中立,如果你们是槟雪两州的,说不定可以当国安法州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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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2015 01: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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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讲这个是反恐法令来的?
这个叫国家安全委员会法案 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 Bill 2015,可以抓恐怖分子,也可以抓黑社会白粉仔小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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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2015 01: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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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反恐法令,马来西亚的反恐/防恐法令叫Prevention of Terrorism Act 2015 (http://www.searcct.gov.my/images/pdf/pota/POTA_en.pdf)
为什么反对党那么怕?就因为这是个包卡料的法令,鸡鸡可以用各种藉口来宣布安全区兼抓人, 打死人还可能不用负责tim。
the NSC is empowered to advise the Prime Minister to declare any area in Malaysia as a “security area” if the NSC is of the view that the security in that area is “seriously disturbed or threatened by any person, matter or thing which causes or is likely to cause serious harm to the people, or serious harm to the territories, economy, national key infrastructure of Malaysia or any other interest in Malaysia, and requires immediate national response”
鸡鸡滥权的先例酱多谁不怕,比如最近鸡鸡嫉妒那两个喜欢环游世界参观各地警察局的selfie佬,一不爽就用SOSMA抓人还不给保释,最后高庭说不可以用SOSMA告人,就这样selfie佬就白白被关两个月,还要跟艾滋佬和TB佬关在一起,连个道歉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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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2015 02: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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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个法令差不多要施行了,你会因为害怕被法令对付就不敢评判吗?
你会因此变沉默吗?
我觉得反对党的人不会,因为他们知道这个法令不是说要施行就可以随便施行的。
就算红杉军在槟城示威,被施行了安全区,但是又关槟城政府什么事?凭什么中央可以趁机接收槟城政府?
马来西亚在国际只是一颗小米粒,很多大国不对付马来西亚就是因为,国政现在还在遵守游戏规则,
要选举有选举,要自由言论有自由言论,要民主有民主,要人权有人权,
如果首相真的爽爽要杀谁就杀谁,美国大兵肯定第一个开进来了。
所以我觉得,你们反对这个法令的说法真的太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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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2015 04:29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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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过大的权利让人迂腐。就算现在不用,难保一天被滥用。
另一方面,要怎样的条件才能有效对付与预防恐怖分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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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2015 06: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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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你有看柯嘉逊博士的污衣衫的真相吗?英国的档案跟污桶公布的天差地远,不过美国大兵,英国大兵当时没有干预,只有有谴责,警告,这次污桶领袖很聪明用反恐包装国安法英美更加不会干预,除非到了生灵涂炭,牺牲很多人命后,像前南斯拉夫那样,美国西方人民向他们的政府施压,或许美国才会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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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2015 08: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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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2015 11: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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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唧唧的智囊团,我会说‘无为’就好。不改现有的策略,不急进一步一步来,老外就假装没看到,大陆忙找联盟搞突破也“没看见”,反正全部都是热锅里的青蛙,慢慢煮,boh dai ji的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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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15 01: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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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看哪一天鳥尽弓藏之日, 他們再沒有利用價值就會用到他們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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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15 09: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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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的地区是安全区的话,那些无良的警察到你家去抢你的东西,伤害你家人(打,杀,奸,虐待等),你也不能怎样。因为国安法里的条例:“他们也可以在无需庭令下,进入任何地方展开突击搜索。除了可以没收那些可成为证据的犯罪文件、物品外,也可以在安全区暂时充公嫌犯的土地、建筑物和资产,以确保国家安全”再来“安全部队成员是为了执法而杀人,当局不必针对被害者的死因展开调查,也不必开庭验尸”到时人死了也不能追究!
单单这两条那些小警察就可以无法无天了,更何况如果国家安全理事会成员里的成员是种族主义者的话,用这些条例就可以把其他种族轻易的解决了(捉的捉,杀的杀,当奴隶的当奴隶)
单单想就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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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15 09: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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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咯,建议快点移民咯
不然这里怕,哪里怕,迟早中忧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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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15 11: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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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得反驳只好滚地撒赖吗?
麻花抢手的素质就只有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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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15 11: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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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咯,每天complain公路不安全又塞车,建议买直升机代步。
不然这里怕,那里怕,迟早中忧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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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15 12: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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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对希望污桶倒台的人民来说未尝不是转机,现在民怨沸腾,加上这条法令可能会让多一些真中立改变立场,下届大选说不定会看到变天,到时移民的是假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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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15 02: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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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除非换上去的政府比现在的政府更加专制,更加没有人权,自由又或者,新的政府有仇必报,以前和别人筹款的时候人家不给,到他做政府的时候就要玩到对方倒闭为止。
如果有这2种情况,那么假中立才会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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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15 02: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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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就随便诽谤,当然因为你是正义人士所以你可以这样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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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15 02: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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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政府,谁来养假中立?
做人干嘛要假中立,还不是为了X粮?
没有X粮,假中立留下来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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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15 03: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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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靠海靠自己,千万不要有靠政府样的思想
知道为什么他们要弄给周倒吗?因为周和他们意见不同,被他们怀疑是马华的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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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15 08:19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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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法令通過了大馬基本與軍管國沒差。。。到時大選把投票所列為安管區,要怎樣做票都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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