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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9 09: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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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为了杀金牌,吉思美花了一个礼拜认真做了功课。
多亏委托人庆之从网络传来的他那黑道老爸的每日行程,让吉思美得到充分的信息,甚至还会跟庆之直接讨论最好的下手地点与时机。
最后总算理出一个尚堪可行的暗杀脉络。
金牌每个礼拜四晚上都会去三温暖,在三温暖里一定会叫小姐,小姐服务的过程也会有保镖在房间外守着。为了面子,金牌即使已经完事,还是会在房间里多待半个小时。
去完三温暖,金牌会去当红的编号7情妇家彻夜打麻将,陪打的对象不外情妇的三姑六婆好友或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而保镖依旧会在房间外的大厅看电视。
大约在凌晨三点半,金牌如果不在情妇家过夜,就会搭乘防弹奔驰离去,回到戒备森严的阳明山别墅。
除了得过跆拳道亚运银牌的司机,在金牌所有的行程里都有两个像熊一样的保镖陪着,一个是退伍军人,一个是贪污被革职的刑警,如果没被命中要害,都有身中数枪不倒的硬挺本事。何况这两个保镖总是穿著防弹衣,那重量对他们来说只是微薄的体力消耗。
如果用枪暗杀,机会不会没有。
但执意用刀的话,难度陡然翻了几翻,或根本没有机会。
乍看下无懈可击,却可以从保镖的疲累程度上着手。
致命的读秒就埋在保镖即将交接的凌晨。
从精神疲乏的角度,紧绷了一整夜的保镖最容易在交接前夕松懈心神;用医学常识来看,凌晨时人对周遭温度的感受力会最敏感,血管容易因逐渐降低的气温收缩,瞬间判断力也因为体温、疲倦程度因素延缓百分之二十。
凌晨三点四十五分,将是金牌从黑道榜中榜跌出的时刻。
网络。
“保镖通常会在快上车前交接,也就是车子里直接坐了新的保镖,在情妇家外面等换手。所以从情妇家走出来、还没到车上的十几秒内,就是暗杀最容易成功的时候。”庆之。
“情妇平时有保镖吗?”Ramy。
“没有。我老爸看多了A片,在意情妇红杏出墙的程度远大于关心情妇的安全。所以之前的确也死过两个情妇。”庆之。
“了解。”Ramy。
“或许杀了我老爸后,才是你危险的开始。车上的保镖不会放过你的,你要小心。虽然我帮不上更多,但总可以安排一辆可靠的车在附近等你,你知道的,我总养了几个拿惯我钱的亲信。”庆之。
“没你的事。”Ramy立刻回绝了关心,并下了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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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9 09: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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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但吉思美得知这个重要的情报后,并没有立刻执行暗杀的计画。
连续两个礼拜四,吉思美都没有出现在那致命的凌晨三点四十五分。
庆之等得非常焦切,每夜都挂在线上直到破晓,就连白天上课时也用PDA上网等待,却再也没看见吉思美的网络化身出现。
直到第三个礼拜四。
凌晨一点半,金牌老大从三温暖出来,在保镖的护送下神清气爽地坐上防弹奔驰,前往情妇七号的别墅。
途中停了两次,由保镖下车买几个卤味跟小菜。
到了情妇家里,两个熊一样的保镖麻将房外的小厅坐下,自己从柜子里挑了一部动作片影碟,百般寥籁地看了起来。
但一个黑社会的顶级老大的安全护卫,怎么可能只有两个保镖跟一个司机轮班执行?会这么想的人,未免太过天真。
跟在金牌老大身边的人,司机、保镖、小弟、拜把兄弟、情妇、通风报信的骯脏警察、卧底在他帮的喽喽,都只知道自己负责的那一部份。
每个人都只是安全机制中的一个小螺丝钉。就连金牌的独子也不例外。
这才是保命之道。
在小厅播放电影的电视机旁,还有一个监视器屏幕,里头共有九个画面,分别监看这栋别墅的三个出入口,与六个假死角。
情妇家的确是没有保镖,却有三个曾任霹雳小组的神枪手在对面公寓租了一间阁楼,轮班用望远镜监视可疑的进出,他们都有权限直接打电话警告金牌老大。
如果有人想要偷偷潜入这栋别墅,或是意图接近,绝对逃不过保镖跟神枪手的法眼。
麻将房外,两个保镖的身上各有一把上膛的手枪;小厅桌子底下的夹层,藏着两柄短斧跟手榴弹;放满CD跟DVD的柜子后还有两面防弹盾牌,准备在枪林弹雨中护送金牌老大离去。
此外,等在情妇别墅外头的奔驰司机,并不知道每天都有另外两组不同的秘密人马在盯着自己,共计四把乌兹冲锋枪跟一千多发子弹,随时支持陷入火网的金牌老大。
如果有人想出卖金牌老大,彼此监视的人马就会立刻发觉,格杀无论。
更遑论杀手。
死在金牌老大手下的杀手不计其数,每个都比吉思美还要专业,还要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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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9 09: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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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麻将房里,烟雾缭绕。
牌桌上才刚刚进入西风圈,卤味跟小菜就已吃了空。
金牌老大抽着雪茄,露出长年被槟榔渣渍红的闪闪金牙,笑着堆牌,一叠厚厚的千元钞票压在手边的烟灰缸底。
“暗杠,今天运气不错,哈哈,哈哈。七索!”金牌老大得意洋洋,从海底补牌,随手又丢出一只。
“呦,打了这么久都还没开胡,人家要吃红~三万!”情妇七号撒娇,烟视媚行。
“三万啊?吃一下……喂吃中洞,真不愧是好姊妹。西风!”情妇七号的好友小真,笑吟吟丢出一只西风。
“那我也不客气了,杠。一路归西。”情妇七号的新朋友珍妮,冷不妨从袖子底弹出一柄寒芒四射的刀。
金牌老大傻眼,情妇七号与小真也傻眼了。
一道银光从珍妮的手中刺进金牌老大的肋骨缝,直捣心脏。
金牌老大只是张大嘴,瞪大眼。
珍妮的手腕催动,刀身一搅,金牌老大的五官随着简单的刺杀动作扭曲在一起,大量的血水奋力爆出,喷溅到牌桌旁其它三人身上。
缺乏氧气跟过度的错愕,金牌吭都没吭就瘫在椅子上,只剩下垂晃的双手有一搭没一搭的颤动。
情妇七号惊恐不已地摀着嘴,却不敢叫出声来。
小真则被珍妮沉重的手刀斩昏,趴倒在牌桌上。
“冷静,就可以活下去。”珍妮,不,或许应该称为”吉思美”。
吉思美冷漠地看着情妇七号,拿起卫生纸简单擦拭染血的刀子。
情妇七号颤抖地看着眼前,这两个礼拜才刚刚熟撵起来的新牌搭子。
原来是这么回事。
这个女人千方百计输给自己一百多万,搏得自己好感,原来都是为了这一刀。
“想办法把我弄出这里,你就可以活下去。”吉思美微笑,从金牌老大的尸体上找到一把枪,上膛,交给情妇七号。
吉思美的微笑仿佛在告诉情妇七号:你该不会以为,凭着这把枪就可以扭转局势吧?
情妇七号不愧是大哥的女人,惊惶过后立即镇定下来。
“那些保镖都还穿著防弹衣吧?”吉思美。
“嗯。”情妇七号。
“一个一个叫他们进来,你射大腿,我剁脖子?”吉思美提议。
撇开别墅外的护卫,得先清除窝在麻将房外看影碟的两头熊。
杀人不难脱身难。
真正的挑战现在才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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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9 09: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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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出租车。
吉思美摸着颈子上,那道粉红色的扭曲突起。
那次自己都没取走自己的生命,这次当然也死不了。
结束了。
情妇七号呆呆地坐在吉思美身旁,脖子以下都是斑斑血迹。
“辛苦了,这次遇到了特别麻烦的委托吧?”司机看着后视镜,颇有深意地笑笑。
“开你的车。”吉思美瞪了他一眼。
多亏了偷偷跟着她、并暗中帮忙的月。
月占据了一个漂亮的角度,远远从高处射下的几颗子弹,俐落地处决了几名埋伏护卫的保镖,就连藏在阁楼的神枪手也没有逃过一劫。
靠着月,吉思美跟情妇七号才能全身而退。如果不计入吉思美右肩上枪伤的话。
也许该将越积欠她的人生,或者该说,每年的百分之十,一并勾消了。
“送你去医院?”司机好意。
“不必,看到汽车旅馆就停下来。”吉思美拍拍情妇七号的颤抖的手,安抚似的。
五分钟后出租车在汽车旅馆里,将脑袋空无一物的情妇七号放下,让她好好洗个澡,睡个觉,待到她想走的时候再走。
至于情妇七号最担心的问题……其实目击者都死光了,根本不会有人怀疑她曾经帮助过暗杀情夫的凶手。或者应该说,也不会有人无聊到去追究。
吉思美在出租车上,用司机提供的急救箱工具止了血,简单处理了伤口。
吉思美处理伤口的经验丰富,毕竟从小到大被打惯了。所幸子弹没有留在肩上,而是直接贯穿,否则吉思美可能痛得晕倒。
“到哪?”司机看着好后视镜里,嘴唇苍白的吉思美。
“台中梧栖。”吉思美闭上眼睛。
从大衣口袋中拿起两个乳白色ipod耳机塞住耳朵,选了几首适合放松心情的爵士乐,按下播放键。
司机微笑,没有打扰困倦已极的吉思美,将车内广播的音量降低,窗户降低三分之一,从容地在滨海公路上奔驰着。
黄色的出租车朝着爽朗的阳光海风前进。
一个小时半后,吉思美又可以是平凡的Ramy。
将双脚踏在湿湿软软的泥岸上,一边吃三明治,一边翻看最新的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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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9 09: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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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金牌老大的丧礼冠盖云集,必须借用县立体育场才装得下前来致哀的访客。
政坛三党领袖都送来了花篮与挽联,前三十大企业都派了公司代表来吊唁,地方议员跟立委更没有缺席,好象是议会搬进了丧堂。
数百名穿著一身黑、剃小平头的牛鬼蛇神满场穿梭。停在告别式会场外的黑色名贵轿车绵延了两公里,连警察都得出动疏通市区的交通。
没有人会猜到,金牌老大的死是吉思美下的手。
金牌的手下与拜把兄弟将矛头指向山猫老大,他们两个黑社会大哥大之间的恩怨纠葛缠绕不清,不管是谁杀了谁都不令人意外。
唯一能提供线索的情妇七号,则不知所踪。一般相信情妇七号是被刺客一并除去,埋在不知名的荒山野岭间。至于刺客为什么要大费周章除掉区区一个女人,则跟区区一个女人存在与否,没有人真正关心。
几天后,山猫老大插股的四间酒店被砸成稀烂,一个经理跟三个围事被冲锋枪扫成蜂窝,其中一间酒店甚至还被扔进手榴弹,连上班的风尘女子也不放过。
一场可怕的黑道火并,山雨欲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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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9 09: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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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虽然没有人怀疑到吉思美身上,但在月的强烈建议下,Ramy还是勉为其难地收拾行李,到欧洲避避风头,也顺便散个心什么的。
“到了哪里写封email给我。过一阵子去找你。”月说。
就这样,飞机停在伊斯坦堡的小机场。
“Take me to …… Cinderella Hotel.”Ramy上了机场外排班的出租车,随手指着自助旅行导览中,一个小旅馆的图片简介。
十七分钟后。
Cinderella 旅社的昏暗柜台,戴着老花眼镜的妇人看着过期的杂志,身后的炉子正烧着一壶开水。
导览中对这间旅社的介绍果然很道地。四十五年的历史,四十五年的陈旧。
旅行并不是搬家,Ramy没有携带什么行李。
要说什么特别的东西,大概只有那台黑色的powerbook笔记型计算机躺在提袋里,维系她与太平洋小岛的某种线上归属。
她喜欢这样的小旅社,低调,缓慢,充满流浪的慵懒气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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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9 09: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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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have a reservation?”妇人慢吞吞拿出一本厚册,推推眼镜。
“No. Just give me any single room.”Ramy微笑,还戴着从机场出关后就没拿下来的ipod耳机。
“How long will you stay?”妇人抄写着Ramy的护照号码与名字。
“I’m not sure, maybe three days or more……”Ramy摊手。
“Room 404?”妇人将一串钥匙从抽屉里拿出。
“That’s OK, I can go alone. I’ll pay in cash.”Ramy将几张钞票放在桌上,接过钥匙,笑笑走上柜台旁老旧的阶梯。
房间404,有个可以看见旅馆后院大枫树的窗。
大枫树生得不怎么漂亮,树干歪斜,有些怪模怪样,但毕竟还是火红艳丽。
有窗户,光线良好,尚令Ramy满意,让她假装忽视那张摇摇晃晃的木床。
Ramy将水煮开,为自己砌了杯热茶。
“开始有旅行的感觉了。”Ramy坐在靠窗的小椅子上,享受着枫树上的黄昏。
三辆黑色轿车停在旅馆门口。
Ramy皱眉。
尽管没有受过严格的师承训练,但当了杀手十几年,再怎么样也生出了些第六感般的直觉。
刻意降低的缓慢爬梯声,揭露出来者非善的意念……大约有五到七个人?
Ramy沉吟片刻,却放弃任何动作。
她的提袋中并没有流浪不需要的刀子,也不打算从四楼的窗口冒险攀下去。有两个穿著皮夹克的男人正攀过墙,神色不善地潜进旅馆后院。都看在Ramy眼底。
“原来是这么回事。”Ramy小心翼翼地捧着杯子,啜饮着手中热茶。
该来的,必不会错过。
自己需要的,只是等待。等待每个杀手各自的结局。
Ramy省下了叹气。
Ramy所拥有的,不过是杀手其中一个结局的版本,而且还是毫不意外的那种。何况自己这辈子已叹了太多气。
门被踹开。
四张鹰勾鼻西方脸孔,四柄拴着消音器的手枪冷冰冰地对准Ramy。
没有语言,没有多余的威吓。一有反抗或暧昧的动作,Ramy就会立毙当场。
Ramy摸着颈子上的粉红色疤,将ipod的音量调到最大。
是她最喜爱的音乐,Snow Rose的轻快游吟。
一张略嫌稚气的脸孔慢慢出现在四名刺客的身后,带着点感伤的愧疚神色。
庆之。
“我想了很久。”庆之。
“喔?”Ramy,不,吉思美。
“总觉得,应该亲眼看着你死,才能表达我心中的哀恸。”庆之叹气。
“嗯。”吉思美没有看着庆之,只是望着窗外火红的枫树。
即将阖眼前的每一秒都很珍贵,没必要浪费在丑陋的嘴脸上。
一切都很清楚了。
庆之没有找登峰造极的G,而是挑上实力微薄的吉思美,真正的原因其实是:要杀掉G烟灭买凶?s父的丑闻人证,远远难于让吉思美从这世界中蒸发。如果吉思美因为实力的不足,落得跟金牌老大同归于尽,就那更好了。
而吉思美不只拥有杀死金牌老大的觉悟跟勇气,也有超绝于其他杀手的信念。就算失手被抓,也不会供出委托人是谁。
简直不会有更好的人选……
吉思美正是黑道幼主提前登基的最佳祭品。情妇七号的不知所踪,恐怕也是被特殊处理掉了吧。
“虽然我父亲坏透了,但从小我父亲就不许我沾上黑道分毫,逼我做个正常的孩子,甚至打算让我高中一毕业就出国念书,拿到博士学位再回台湾;要不,留在美国当个教授还是律师什么的,都行。就是别碰黑道。”庆之坐在床上,点了只烟。
竟说起故事来了。
“但,即使父亲刻意遮掩,我还是见多了黑道骯脏龌龊的手段。为了吃下对方的地盘,为了抢走对方的女人,为了一些根本不值得的东西……黑道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不惜一切代价达成目的。”庆之感伤非常,看着开启他”人生”的吉思美。
吉思美并没有听见庆之的告解。不想也不愿。
她的世界沉浸在Sonw Rose翻唱的Reality,多么美好,多么的空白。
“我发誓,我一定要亲手终结这一切。身为一个黑道老大的独子,我可以感觉到天命加诸在身上的责任。”庆之看着为自己?s父的吉思美。
嘴里吐出一口污浊的白气。
“我无法逃避,只能鼓起勇气面对。即使手段很脏。但只有最脏的手段才能并吞脏脏的一切,然后重新归零。很可笑吧?我无所谓,成为罪人已经是难堪的事实。”庆之流下眼泪,将烟撵熄在床缘上。
喔?
“要等多久?我不知道,只能拼命去做,要用多少子弹、制造多少尸体都在所不惜。也许十年?二十年?届时台湾的黑道只剩下一个帮派,从此不再有火并,不再有黑吃黑,不再有背叛。”庆之站起。
擦去眼泪,庆之做了最后的批注:”那便是不杀。那便是,和平。”
吉思美依旧没有反应,连看他一眼都觉得多余似的。
庆之闭上眼睛,点点头。
四颗寂静的子弹结束了吉思美与Ramy的短暂流浪。
庆之整理衣服,拍去灰尘,在佣聘的陌生刺客护卫下转身离去。
Cinderella Hotel,Room 404 窗边,火红却模样奇怪的大枫树上。
吉思美的视线被蒸蒸热气遮蔽,逐渐模糊。
而她的心,还留在梧栖高美湿地。
爽朗的海风中,那双浸泡在无限宽容的赤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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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9 09: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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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识到,很了不起的东西1
1.
他不是普通的剑客。
虽然没有剑客会承认自己仅仅是所谓”普通的剑客”,但他的确不是。
他的剑,长四尺,宽四寸,锋口宽大乌沉,铁铸冶造,较寻常利剑要重二斤。
虽沉,但剑质平凡无奇,却因在他的手中有了不凡的名字。
炎枫。
炎枫剑不杀无名之辈。
金银、财帛、女人、权力,都无法扰动他的心,使唤他手中的剑。
只有崇高的理想,才能让他的侠名饮动。
荆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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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王政十七年,韩国被灭,易名颖川。
趁着赵国干旱闹饥荒,秦王派大将王剪、羌?、杨瑞和率军,辗转兵分南北夹击赵国首都邯郸。赵王派李牧与司马尚率军抵抗。时逢秦王政十八年。
公认战神的李牧将军采取一贯的逐垒固守,避免仓促决战的方针,秦军屡攻不胜,形成漫长的对峙。
但同样是军事天才的王剪利用赵王庸碌,着手进行反间计。
王剪停止进攻,一面派使者与李牧和谈,一面遣间谍携重金入赵都,贿赂赵王身边的佞臣郭开。郭开利欲熏心,在宫内散布恶毒流言,毁谤李牧私自与秦军议和,相约在秦军破越后分地代郡。
赵王听信郭开谗言,欲派赵葱与颜聚代替李牧。
李牧治军有方,在边境与匈奴战斗多年,又曾大败秦军无数次,深受军民爱戴,是以王宫内谣言凿凿,邯郸城老百姓却大骂赵室无情。
多年前,赵王以光会嘴上谈兵的赵括替换老将廉颇,在长平一战惨败,赵兵遭秦坑杀四十万,从此元气大失,失却与秦并列战国双强的契机。有了悲惨的前例,李牧毅然拒不受命。
然李牧此举却”验证”了谈判媾和的非议,昏庸的赵王大揣,军队与王室处于极度紧张的状态。
邯郸城里城外,无不弥漫着诡异的气氛。
秦灭赵国,只是时间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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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9 09: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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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果要说,天底下有一群人对即将临头的战争麻木不仁、还能夜夜杯酒笙歌,那一定是拒斥沙场,遥遥指挥战争的达官贵臣们。
他们掌控了军队的粮草补给,兵饷的发放,战具的维修,以及任意调度将帅的权力。只因他们与王的耳朵最近,只有一句毁谤或赞美的距离。
在前线冲锋陷阵的将帅若想打胜仗,就要用尽各种方法疏通王宫里的小人,将战功分给毫无干系的臣子甚至太监。雨露均沾的情况下,前线的弟兄们才能获得差强人意的支持。
积弱不振的燕国也不例外。
防守边境的数万大军,一边看着摇摇欲坠的赵国步入灭亡,为千古名将李牧感叹之余,更不忘从军饷里扣出大笔金银,不断送进王宫,送进对燕王最有影响力的”那个人”的手里。
太子,丹。
“这是这一期弟兄们的奉献,请太子笑纳。”
下跪的人,甚至还穿著军服,一脸风尘仆仆。
太子丹慵懒地点点头,左手拥着酒楼名姬的香肩,右手随意一挥,遣退了来使。
在酒楼里收受军队的贿款,这个王前红人也未免太胆大妄为。
但太子丹今天心情极差,极差,极差,顾不了这么多。
“你刚刚说什么来着?我才三天没来,素仙儿就嫁给了……嫁给了那个谁?”太子丹怨忿难平,左手用力过猛,抓得歌姬的香肩都红肿了起来。
半个时辰前,一听到酒楼第一名姬素仙儿偷偷下嫁樊于期的传言,太子丹一个大惊,既羞且怒地率众而来。声势之壮,来意之不善,吓得酒楼其它寻欢客纷纷夺门而逃,免得遭到池鱼之殃。
“说啊!”太子丹重重一拍,桌子上的酒杯剧震。
“禀太子,是樊于期那厮。”酒楼店主害怕得全身发抖。
“樊于期!樊于期算哪根葱!”太子丹一脚踹下,将酒楼店主踢了个狗吃屎。
角扛着剑,在后面看着太子丹气急败坏的模样,不禁暗暗好笑。
不就是个女人么?
而且,还是个酒楼里的破瓷烂瓦,有什么好计较?
“太子爷,不如我们就大刺刺过去,铲了樊于期,把那素仙儿给抢回来!”站在角旁边的剑客狞笑。
“说得是。樊于期不过是亡命来投的假将军,竟敢跟我们家太子抢女人?”另一个高大的剑客也跟着忿忿难平。
太子丹却狠狠瞪了他俩一眼。
“我还要那种贱货做啥!”太子丹大喝,众人噤声。
樊于期,这位被秦王通缉赏以千金的落魄将军,无论如何还是燕国的客人,也是合纵政策下的受惠者。与筹码。
收容了樊于期,燕国就拥有合纵下各国捐输的利益。胡乱为了个女人杀了他,不仅贻笑大方,也会失去实质的支持,引起燕王的不悦。
太子丹闭上眼睛,让几千个恶毒的想法在脑中沉淀下来。免得自己一时冲动。
“这姓樊的家伙,到底哪点比我好?素仙儿竟然要跟了他去?”太子丹的额上青筋暴露。
面子,是面子。
面子才是太子丹的罩门。
太子丹过去几年游历各国,各国无不以上礼接待,不敢分毫怠慢,何况在大燕境内?太子丹简直就是神人一般的人物。
太子丹门下养了许多食客,扣除嘴巴功夫胡乱献策的书生,都是杀气腾腾的剑手,不管这位未来国储到哪一家酒楼,都是百花争抢的巴结对象。
而素仙儿……
“混帐,老子连素仙儿长什么样都忘得一乾二净。”太子丹咬牙切齿,站了起来。
这倒是真的。太子殿女从来不缺漂亮的女人。
但此刻在太子丹的心中,樊于期已列为不可饶恕的对象。如果,樊于期在一盏茶的时间内不来磕头谢罪、献金献女的话。
“死罪可免。”角倚着柱子,懒洋洋地说。
太子丹冷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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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9 09: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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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萧瑟的易水边,风带着对面山谷的干草味道。
草芦旁,一个穿著朴素的男人轻击木筑,颇为风雅地唱着诗经里的篇章。
击筑的男人,名叫高渐离。一个毫不起眼,将来也不会大鸣大放的人物。
高渐离唱的忘神,身旁坐了两个饮酒谈笑、半身赤裸的男子。
“据说,你惹了不该惹的人物,这下可麻烦了。”荆轲嘻嘻笑道,炎枫剑乱七八糟用绳子悬在树上。
“哈哈,我能有什么办法?女人嘛,喜欢了说什么也要抱回家!”樊于期搔搔头,举起青铜酒杯就往荆轲手中的酒杯撞去。
两人大笑,一饮而尽。
“太子丹门下剑客死士无数,将军出入自要小心。”荆轲似笑非笑。
其实,只要有他的剑立在一旁,要取樊于期的顶上人头,恐怕只有当今剑圣盖聂才能勉强办得到吧。
“说起胆子,的确,太子丹想动我颈上脑袋,胆子自是有的。但除掉了我,他可就要掉了大把银子,他可没这种烂算盘。”樊于期哈哈笑,不置可否。
“也是。也是。”荆轲莞尔,又是一饮而尽。
“说起那太子丹,混帐,表面上举合纵的大旗,骨子底却是大把大把金银的收。如果我是那天杀的赢政,一定最后一个才干掉燕国。有太子丹在,六国合纵的骨子底就是腐烂的根,说什么同舟共济,全都是鬼扯个蛋。”樊于期仰天长叹。
曾经统领十万甲兵的樊于期亡命来燕后,父母儿子女儿等数十眷属,俱被秦王下令斩首曝市,还发布没有期限、不论死活的通缉令,赏金千斤,邑万户。
灰心丧志之余,樊于期终日浑浑噩噩,与不得志的流浪乐师高渐离饮酒厮混,像个活死人。
直到他遇见了不可思议的糟糕剑客,荆轲。
“唉,我说这酒啊,没有漂亮的嫂子在一旁倒,只闻到三个臭男人身上的虱子味,真没意思。没意思啊没意思。”荆轲打了个嗝,难闻的酒气。
“哈哈哈哈,要我新过门的老婆为咱们兄弟倒酒又有何难?下次带着她一块出门也就是了,哈哈,哈哈。”樊于期嘴里咬着鸡腿,身子摇来晃去。
再过一段时间,樊于期就没有什么好介怀的。
那了不起的计画……
“有漂亮的嫂子斟酒,我肯定唱得更好啊。”高渐离点点头,伸手拿了壶酒就灌,这才继续击筑。
这家伙只要一醉,就越唱越不知道在乱嚷些什么了。
这三个大男人,在大白天的好天气下席地而坐,一杯又一杯地狂饮,若看在旁人眼底,肯定是迷醉的大荒唐,跟一般的市井无赖无啥两样,甚至犹有过之。
远处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莫名仓皇的气。
荆轲眉头一皱,刚刚的醉态瞬间一扫而空。
樊于期也感觉不对,却没有立刻站起来,因为他看清了乘马前来的人,正是从秦国跟随他来燕的家仆。
也只有家仆,才知道应该往这种鸟地方找樊于期。
马停,尘未平。
“将军!”家仆踉跄坠马,脸色煞白。
樊于期大惊,荆轲抢一步扶住不大对劲的家仆。
迅速检视家仆的身体,只见背脊下方有一抹平整的切口。切口深及内脏,血水早已晕黑了青衣。
“夫人她……”家仆意识模糊,却竭力撑住一口气。
樊于期脸色一沉,他心里已有了底。
“府里突然……闯进……”家仆眼睛半阖,嘴角冒出血泡。
樊于期欣慰点点头,拍拍家仆的肩膀,用他宽大厚实的手蒙上家仆的眼睛。
“知道了,你做得很好,不枉我俩生死一场。”樊于期微笑,让忠勇的家仆安心归去。
高渐离的筑声停止,空气中却弥漫着悲伤的风声。
荆轲看着樊于期。
樊于期的脸色从平和转为铁青,由铁青转为可怕的滚滚杀意,再用一种任谁都瞧得出来的压抑力量,强自回到平和的脸色。
剑客出身,加上沙场经验丰富的樊于期,仔细观察了家仆所受的伤。
这切口是经过精心设计的一刺,深度,角度,都是无可挑剔的恶毒。
他清楚知道闯进家里的刺客是刻意让家仆苟延残喘一口气,好让家仆将噩耗带到,扰乱他的心神。
而刺客做了什么事不问可知。他的新娘子十之八九已不在人世。
如果现在匆忙赶回去,大概会被一群以逸待劳的杀手围歼吧。
“比起报仇,还有更重要的事,是吧。”荆轲看着胡乱悬挂在树干上的炎枫剑。
虽说是如此,但荆轲并不介意仗剑报仇。因为他有理由,也有胜算。如果樊于期开口的话。
高渐离装醉,趴抚在筑上。
荆轲与樊于期相交不过数个月,却有数十年也及不上的情感。
男人之间的情感,并不需要时间去证明什么。
而是一起去做些什么。
“帮我葬了他。”樊于期扛起家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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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9 09: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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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这已是樊于期这辈子第二次尝到被赶尽杀绝的滋味。
除了从秦国带来的少数家臣,燕王配给樊于期的宅邸守卫有二十多人,个个都是受过剑击训练的退伍士兵,并非寻常家仆,受到樊于期的武士精神感召,颇为忠心。
但仍被杀了个干干净净。
新婚妻子素仙儿的尸体被直直斩成两半,一半挂在前门,一半吊在后院,死状凄厉可怖。
没有任何线索显示,这件轰动蓟城的惨案是出自太子丹的授意。
要说唯一的证据,就只能说只有太子丹拥有这样的实力,跟狠毒的本色。
城门口,络绎不绝的商客进进出出。
马车上所运送的物资有九成与赵国僵持的战事有关。若说战争促动了国与国之间的经济活络,并不算错。
只是代价过于残酷。
算命摊,一只大手摊放在桌上。
“居士的命格充满沧桑啊,您瞧,这掌纹凶险不断,危机起伏彼此,按照古代猎命仙人留下的掌谱,这叫不死凶命。”城门口的算命老人说,翻开厚重的竹简,仔细找了张刻图。
“不死凶命?”樊于期疑惑,一旁的荆轲也楞了一下。
“是啊,人有形,命有气。人一生下来就栖息着命。这命的凶霸之处,在于不断掠夺宿主至亲好友的性命,导致宿主一生孤苦悲绝,最后终至自行了断。”算命老人实话实说。
“你说的是。”樊于期点点头,将银两放在算命老人的手上。
久经沙场的人,什么样的怪事都见过。什么都愿意信。
樊于期站起,拍拍身上的尘埃,就要与荆轲走人。
“等等。”算命老人叫住。
“还有何事?”樊于期。
“一年内,不,或许三个月内,居士还有个大劫,这个大劫不只会让居士身边的朋友死绝,就连居士自己,恐怕也躲不过。”算命老人的语气很笃定。
樊于期与荆轲相识一笑。
一笑后,就是大笑。无可遏抑的大笑。
“居士难道是不信么?”算命老人皱眉。
“不……不是不信,而是先生说的完全正确!”荆轲笑得肚子痛了。
“是啊是啊,我们三个月内死不了,才真得是毫无道理啊!”樊于期疯狂拍手。
这两人,肯定是疯子。
算命老人诚恳的眼神,伸出手:”既然居士也这么认为,不如把身上的银两通通施舍给我这可怜的老人吧,银子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老头子我还用得着哩。”
“先生敢开口,我又何尝不敢给!不过没办法给先生全部就是,将死之人嘛!要把银两通通拿去喝个痛快哩!”荆轲哈哈长笑,丢了一锭银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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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9 09: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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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王宫,太子殿。
遣走了十多位来自越国的歌姬,整个太子殿只剩下两个人。
角静静地站在一角,手中还拿着刚刚收到的竹简,竹简里刻有一个奇怪故事的断简残篇。蝉堡。
身为一个刺客,每杀一次人,不分任务难易,角都会在隔日清晨收到一份不知所谓的蝉堡片段。久而久之,断断续续阅读这个奇怪故事,已成了角唯一的兴趣。
至于竹简是谁送来的、从哪里送来的,角本能地不予关心,只视作杀人的额外报酬。
“上次的事,你做得很漂亮。”太子丹亲自为角斟了一杯酒。
角接过,一饮而尽。
战国时期,太子丹之能够成为左右燕国政局的第一人,肯定有金银财宝之外、乃至权力本身的坚实理由。
拥有一百多位任凭差遣的杀神刺客,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关键。
而角,则是太子丹门下刺客的翘楚,顶尖中的顶尖。
莫名其妙死在角的暗杀剑法下的王宫贵族不计其数,但光明正大惨死在与角的公开比斗中的剑豪,同样堆尸成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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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9 09: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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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四年前。
大燕国第一剑豪项十三,在宴会中严词拒绝了太子丹赠送的八名妖娆的歌姬。
于是,角大大方方走进项十三的庄园,将项十三独子的头颅放在石亭上。
“这……”项十三大骇,霍然而起。
“拔剑。”角走出石亭,肩上扛剑,神色睥睨。
角用了最卑鄙的手段,扰乱了项十三的心志,展开了极不公平的比斗。
对角这样的杀手来说,为了求胜,手段的使用没有公不公平,只有正不正确。
正不正确,完全是结果论了。
“把命留下!”项十三果然大怒,一跃出亭。
“喔。”角闪电出手。
丧子之痛,让项十三狂风骤雨般的破军剑法威力更倍,但看在角的眼中,却是破绽百出。
一咬牙,角回旋冲近,连中项十三可怕的七剑,却让角逮到一个要命的缝隙。
利剑喷出,割开了项十三的咽喉。
项十三倒地,火红的鲜血洒在角的脸上。
一代剑豪。
“一个屁。”角做了批注,折断了项十三的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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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9 09: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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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从此,角取而代之,成了大燕国第一剑客,并连杀楚国与韩国来访的第一剑豪。
许多人传言,或许角在剑道上的进境不及当今剑圣盖聂。但在杀人的实质技术上,角的剑,比起盖聂天人合一的剑,还要凶险许多。
而角之所以在太子丹的门下,用他的剑替太子丹杀人,是因为太子丹有很多钱。
很多很多的钱。
多到,让角原本只能称做”快”的手,有足够的理由用血实战练剑。
练到今日无情无感的地步。
“但樊于期那家伙竟然无动于衷,不只没赶回家,事后连来太子殿兴师问罪都没有,实在是无趣至极,白白浪费了你的剑。”太子丹。
角摇摇头,并不以为然。
“喔?”太子丹。
“这正证明,樊于期并不是等闲之辈。”角。
“落魄闲人,能有什么作为?”太子丹嗤之以鼻。
角不再说话。
这几天,他曾远远观察家丧后的樊于期,发觉他经常与两个人厮混在一块。
一个是光会击筑哼唱的吟唱歌者,一个总是让剑蒙尘的落魄剑客。
那歌者也就罢了。但那落魄剑客,绝不简单。
好几次,角都怀疑,那个落魄剑客发现了他比猫还轻的跟踪,若有似无地回头。
“樊于期是剑客出身,在秦国也是一名小有名气的剑豪。你瞧他的剑怎么样?”太子丹看着宫殿外的假山柳树。
“很强。”角。
“跟你比起来?”太子丹斜眼。
“不堪一击。”角。
“很好。”太子丹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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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9 09: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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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仇家之所以变成仇家,往往都是为了很可笑的原因。
太子丹跟樊于期这两名天差地远的人物,本没道理结下这么大的梁子。
追究起来,不过是为了女人。
对太子丹来说,他杀的是区区一个在酒楼卖笑的风尘女子。
对樊于期来说,他失去的是一个愿意为他洗净铅华的妻子。
春暖花开。
无视为众国抵御秦祸的赵国正值兵凶战危之际,燕王在太子丹的建议下召集文武百官,选了个好天气,于易水旌舟而下,赏景观水。
王船在数十艘小船的护卫下,浩浩荡荡穿梭在江河之上。
太子丹有个理论。
如果这个人成为你的敌人,不管是什么理由,都要赶尽杀绝。若否,太子丹就会价日沉惑在被害的妄想里。
是以樊于期也在邀请的名单里,踏上了燕王的王船。
易水风光好,王船上暖溢着歌妓的欢笑声。
正当众臣附庸风雅地弹琴作诗之余,一名受了太子丹指使的佞臣突然提议比剑,让船会有个英雄式的高潮。
“唉,提议虽好,但每次都是太子手底下的剑客获胜,想来也没啥意思。”燕王摸着刚刚吃饱的大肚腩。
太子丹却摇摇头,以无限赞叹的语气奏请:”王上有所不知,樊于期樊将军不仅谋懂兵法,在剑术上的造诣更是登峰造极,在秦国有第一剑豪的美名,败尽无数英雄。今天趁着我大燕大好易水风光,还请樊将军赐教。”
樊于期全身震动了一下。
好个奸险的伪君子。
燕王并非全无见识之人,哼道:”秦国第一剑豪?那不是王剪么?要不就是早先失踪了的项少龙,哪轮得到樊将军?”并不以为可。
不等樊于期逮机会谦让,另一名臣子又抢道:”樊于期将军屡次在众臣前夸口,不论在剑质、剑速、剑意上,秦国剑客皆远优于我大燕的剑客。还曾说,即使盖聂与之较剑,也无法撼动其半分,口气之大,实难教臣心服。”
燕王的眉头一揪。
樊于期心中一叹。
与其说秦亡六国,不若说六国亡于自己之口。
“哈哈哈,樊将军原来只是口说无凭之徒,罢了罢了。”又一个臣子摸着鼻子。
但樊于期的性命有更崇高的用途,他并不苟同将性命快逞在匹夫之间的血气之争。
于是樊于期诚惶诚恐跪下。
“大王误听信坊间流言。臣家门刚逢不幸,心无余力,况且臣只懂得行兵打仗、粗莽砍劈那一套,对于剑道一事,可说全无心得。”樊于期叩首,大大方方示弱。
与有备而来、一肚子坏水的太子丹硬碰硬,不可能讨得好去。
“原来秦兵靠着将军口中粗莽砍劈那一套,就杀得咱六国胆战心惊啦?大王,臣不服。”太子丹面色凝重,双膝重重跪下。
“大王,臣也不服。”又一名臣子跪下,满脸悲愤。
群臣早有默契,轰一声纷纷跪下,大喊:”大王,臣不服。”
燕王虽非如此鲁钝之辈,却也感受到被群臣挟持的压力。燕王只好看着远来是客的樊于期,颇有歉意地叹了口气。
樊于期心中有数。
今日以血比剑,已是势所难免。
樊于期感觉到一双灼灼目光正打量着自己,背脊一阵寒冽。
站在太子丹随从护卫中的,角。
少有的,只从眼睛就能发出慑人杀气的顶级剑手。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声长笑,然后是只拍抚跪在地上的樊于期肩膀的大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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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9 09: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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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识到,很了不起的东西2
毫无意外,是以护卫之名随同樊于期上船的荆轲。
“何人?”燕王不悦。
“薄名不足挂齿,微臣乃是樊于期将军的酒肉之交。”荆轲微微躬身,算是行礼。
角眯起眼睛,观察这位他默默认可的对手。
“上前何事?”燕王。
“其实天下之剑,系出越国名匠,天底下第一把铁剑就是越匠所造。若论剑客之众,莫过于秦,樊于期将军不过是沧海一粟。但说到剑术登峰造极,哈,终究还是个人修为。”荆轲一身脏污,手中拎着摇晃晃的剑。
荆轲神态轻松,并不下跪,与跪在地上的群臣呈现一种尴尬的对比。
大王没有答允前,谁都不能将膝盖抬起来。
“个人修为?”燕王失笑。
“是啊,天下第一剑,就是朋友给小弟起的外号,这可不是人人都担当得起的。”荆轲故作疯态,一番大话惹得众臣忍俊不已。
听到”天下第一剑”五字,角的目光不由自主一缩。
燕王给荆轲的胡吹打擂逗了开,生出一番兴致。
“此话当真?”燕王。
“不假。”荆轲。
“可曾与盖聂较剑?”燕王。
“曾。”荆轲。
“胜负?”燕王好奇。
“怕一出手就伤了他,所以我俩以口论剑,但终究难分难解。若细究起来,应该微臣略胜半筹,是以盖聂大怒,斥臣而退,想必是羞于承认。”荆轲大言不惭。
燕王却哈哈大笑起来:”有趣,有趣。”
“简直是狂徒行径。”太子丹冷笑,群臣不寒而栗。
“半点不过。”荆轲爽朗一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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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9 09: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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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狂兄的意思,可是要代替樊于期将军下场比剑?”一位大臣插口,想在太子丹面前留下好印象。
“在下剑术天下无双,有何不可?”荆轲两手交互轻?不加擦拭的炎枫剑,姿态挑衅至极。
要不是急着替樊于期从危机重重的剑斗中脱身,荆轲也不想以如此跳脱的形象,胡乱跃入不可知的危险。
所谓的胸怀大志,并非胆大妄为。而是倍加珍惜自己才对。
太子丹拍拍手。
角拓步而出,眉宇间浓厚的阴扈之气。
荆轲毫不意外。
从角的身形步伐,还有身上不加掩饰的杀意,他早猜出太子丹会派他出战。
“这位天下第一剑,朕要提醒你,太子派出的剑客名叫角,乃我大燕第一剑豪,败死在他手下的剑客不计其数,你可要……”燕王好意提醒。
毕竟一个有趣的人太快死去,实在太煞风景。
“遵命,微臣会记得手下留情的。”荆轲故意说反话,大笑。
角没有发怒,只是心底浮现出很复杂的情绪。
如果自己也能像他那样大笑,该是什么样的滋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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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9 09: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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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照往例,为了避免在王船比剑伤及众臣及王,士兵寻找了一处视野极好的干草阔地,将王船靠岸。
在燕王与众臣的击掌吆喝下,荆轲与角一跃而下。
两剑客没有刻意多做准备,就这么在岸边踏将起来,渐渐的,两人拉开距离。
“荆兄,小心!”樊于期大叫。
荆轲率性拔剑,将剑鞘随手一丢,双手持剑平举,两腿撑开。非常老土的起手式。
角将剑扛着,并没有先拔出,另一手抓着腰上悬绳,看似随性地绕着荆轲踏步。
从剑的形态,与两人持剑的气度,就可以看出两名剑客的不同。
荆轲的剑宽大厚实,剑脊高高隆起,刀沿平直,利于砍劈。
角的剑短险脊薄,只约三尺,藏在剑鞘里的锋口夹角长而锐,锋快异常。
一个沉稳持重,一个漫不经心。
角微微讶异。
原本轻浮躁动的荆轲持剑后,神色变得严肃非常,姿势朴质无奇,但神气凝然,毫无一丝缝隙。
荆轲慢慢松缓身体,以细微的节奏呼应不断绕动的角。
不静,不动,就像天地之间的祥和存在。
这样的修为,定是经过道心焠炼的自我凝定才能达成。
与角不同。
尽管荆轲气宇不凡,剑势放敛自如,但荆轲触踏了角的禁地。
角一直想找归隐的剑圣盖聂一较生死,好让他的名字扬放四海,却期期未果。眼前这家伙自称略胜盖聂一筹,简直是……放屁!
“喔。”角嘴角微扬,猛地右手往前一甩,剑鞘迸飞而出,射向荆轲。
荆轲不闪不避,剑尖一挑,将角突击的剑鞘轻轻撞开。
而角危险的剑,杀人之剑,已在剑鞘飞出的瞬间欺近!
唰!
荆轲的胸口被角的猛袭划过,炎枫剑悍然撩起,角却已溜出长剑的攻击范围。
角用快胜闪电的速度,轻轻松松就破除了荆轲从容无暇的防御。
“你的剑好快。”荆轲看着蹲锯在地上的角,左胸渗血。
“显然还不够。”角说。
要是其它剑客,刚刚那一剑就断出生死了。
“但你的剑缺了一种东西。”荆轲一个大踏步。
炎枫剑湛然舞动,大开大阖的剑势,刮起脚下的如箭干草。
“没错。缺了你的血。”角毫不畏惧,锐身冲出。
角的手腕轻颤,短剑爆出森然剑光,招招狂若毒龙。
两人刷刷刷一连交击六十几剑。
乍看下角的剑速凌驾荆轲,每一剑都在与风竞速,却被荆轲似拙实巧的剑法绵密地挡下,矛盾至极。
一招又一招过去,却浑然看不出胜败之机。
荆轲每一剑都带着正气凛然的意志,狂猛的锐风卷起地上干草,干扰高速攻击的角的平衡,以暴力性的防御代替攻击。
而炎枫剑带着古铜色泽的剑身,则让荆轲的剑气有种慑人的艳红。
迥异于荆轲,角每次出手,都夹带着舍身共亡的坚决。
仿佛不惧荆轲的炎枫剑将自己斩成两半,角刁钻地在艳红的锐风中一出一入,每一次都将手中的利剑更接近荆轲的咽喉。
好几次,荆轲都与死神擦鼻而过。
坐在王船上观战的燕王与众臣无不啧啧称奇,上千士兵则大呼过瘾。
太子丹表面极有风度地大家赞赏,实则心中骇然。就连樊于期也是目瞪口呆。他知道荆轲的剑法在自己之上,可从来不知这位朋友的剑已到了如斯境界。
“荆兄,你真是太可靠了。”樊于期紧握双拳,内心兴奋不已。
自己对秦宫的了若指掌,加上荆轲的剑法,或许真能成就大事……
“只有如此高超之剑士,才能成就如此精彩之局。”燕王赞叹不已,神色间充满了矛盾的可惜。
这剑斗到这番境地,不论是荆轲或角,败的一方肯定得将命留下。多么可惜。
但这么精彩的剑斗前所未有,恐怕也是绝响,若不能亲眼看见两人之间”谁最强”的答案,或许更加可惜。
“杀死他!”太子丹皮笑肉不笑,心底只有重复这个焦切的吶喊。
又是两百剑过去。
角的呼吸开始急促,背脊冒出的汗浆浸透了衣服。
他从未花过这么长的时间跟人较量。没有人有这样的本事。
虽然角的进退速度并未减缓分毫,但剑的气势已经开始削弱。他只有用更强大的、对死亡的决心,去弥补气势的不足。
看在荆轲的眼底,角这样对死的觉悟、甚至可说是一种病态的着迷,只有将剑的力量带到了无生气的谷底。
飕。
角的剑再度逼近荆轲的咽喉,削过颊骨,血屑一线飞逸。
“喝!”荆轲奋然一声平地清雷的巨啸,震得连远在王船的人都错然一楞。
角非常人,动作只是迟疑了半晌。
但荆轲又岂是常人?
只见炎枫剑化作一道锐不可当的虹影,与暴然冲出的荆轲融合为一,扑向气势已滞的角。
炎枫剑悍然一劈!
角手中的利剑奋力一挡,胸口却被沉重的剑劲穿透,无法喘息。
荆轲并没有留给角任何调整内息的空隙,仗着膂力倍胜于角,腰斗沉,手腕一回,又是如千军万马的劈砍。
面对荆轲的迫人气势,如果闪躲的话就无法翻身。角咬牙又是一挡,震得手臂酸麻,剑劲透渗直达双脚,夺走角最自豪的速度。
“弃剑!”荆轲大喝,雄浑至极的力道完全呼应他的意志,又是一劈。
角无力闪躲,只得再度倾力格挡。
筐!
一声闷响,角的手臂狂震,眼前一黑,口吐鲜血。
却兀自不肯丢弃摇摇欲坠的手中剑。
“弃剑!”荆轲怒吼,力道又往上加了两成,再劈出。
空气中爆起难听的金属脆击声,角的虎口迸裂,剑终于被震脱手。
但角可是视生死无物的狂者!
“同归于尽吧。”
角惨然一笑,左手迅速接住脱手的利剑,身子忽沉,斜身掠出。
荆轲一叹,手腕蓄劲,炎枫剑寒芒暴涨,一个龙卷风似的大回斩。
纵使角想舍身一击,然而全身已被荆轲先前的剑劲摧毁掉最珍贵的协调性,一个踏步冲出,身子居然颠晃了一下。
两名绝世剑客的身影乍合又分。
燕王嘴巴撑得老大。
樊于期的拳头松开。
太子丹的笑容僵硬。
漫天纷飞干草屑,点点血花呼吸间。
地上一条可怕的断臂。一柄裂成两半的铁剑在空中呜呜咽咽。
“为什么……不杀了我?”
角痛苦地看着他的敌人,大量的血水从左手断口处砸然而出。
“我不杀,已经死去的人。”
荆轲漠然,捡起丢在地上的剑鞘。
他的手因刚刚过度的纵力而颤抖不已,试了三次才勉强将炎枫剑合入剑鞘。
角一阵晕眩,跪下,斜斜软倒。
胜负已分。
但在生死之间,荆轲并未因他拥有的权力,做出取人性命的决断。
燕王尚无法从精彩的对决中回神,而一旁的群臣则面面相觑,生怕鼓掌喝采会触怒位高权重的太子丹,尴尬不已。
却见太子丹在护卫戒备中下船,张开双臂,欣然迎向胜利者。
他一向喜欢胜利者。
胜利者应该跟胜利者在一起。
“不愧是天下第一剑!实至名归!教本公子叹然拜服!”太子丹激动不已,一脸为荆轲的高超剑术深受感动。
荆轲看着越来越近的太子丹,眉头越来越紧。
“自古英雄不打不相识,本公子眼界浅薄,该死!该死!不知壮士可否愿意由本公子作东,一同到酒楼酩酊大醉一番!”太子丹握紧荆轲血气翻腾的手,语气推崇备致。
太子丹这一番话倒是真心真意。
为了延揽这名比角还要厉害的剑客,他可以”宽宥”樊于期的夺女之恨,甚至设下酒席 重新交个朋友,然后赔十个比素仙儿还要美艳的歌姬给樊于期。
荆轲慢慢解开太子丹热情洋溢的手。
太子丹的笑容僵结。
只见荆轲走向泪流满面、意识模糊的角,俯身,单膝跪下。
“因为替这样的人卖命,你的剑才不懂珍惜自己的生命。”
荆轲抱起没有力气挣扎的角,慢慢走向一望无际的荒烟蔓草。
站在燕王旁的樊于期点点头,虽然他没有听见荆轲在念念有辞些什么。
太子丹脸色铁青,久久说不出话来。
就这样。
胜利的剑客,抱着惨败的无名者,消失在众人忘记喝采的注目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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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9 09: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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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夕阳已远,只剩一点取暖的火堆。
萧瑟的山谷,远处传来不知名的兽吼。
荆轲一手杵着下巴,一手翻烤着火堆上的肉块。
角一言不发,呆呆看着时大时小的火焰。
角的断臂创口已经被烫红的铁剑炙焦,不再失血,已无大碍。
被敌人斩断一只手,还被敌人所救,他实在想不出该说什么。
至于被太子丹毫无情义地遗弃,反而只是无关痛痒的小事。太子丹本就是这种人,角早就一清二楚。角为太子丹暗杀过多少昨是今非的政敌盟友,怎会不清楚他的狼心狗肺?
肉很香。
对耗竭体力的人来说,那气味简直挑逗得要人命。
“你在烤什么?”角开口的第一句话。
“你的手。反正没用了嘛。”荆轲打了个呵欠。
“也是。”角点点头,伸手撕了一大块就咬。
既是自己的手,就不需要客气。
“……”荆轲傻眼。
其实是只獐子,趁着角昏迷的时候,荆轲剥了皮,去了脚,剩下光秃秃的一块肉。
两人并没有静默太久。
他们之间并非陌生人。两柄剑已经用最激烈的方式交谈了好几百回。
“你说,我的剑缺了什么?”角的语气僵硬。
从两人交战的一开始,角就不认为自己的实力逊于荆轲,但偏偏就是无法将荆轲击倒,甚至在有了断自己的觉悟后,还是只能伤到荆轲皮毛。
或许,真的就像荆轲所说的,两人的剑有根本上的不同。
“你的剑,并不在乎主人的生命。”荆轲。
角同意。但那又如何?
就是不畏死亡,角才登上剑的极致,剑上栖息着战无不胜的鬼。
“我的剑,却很畏惧失去执他的主人。说穿了我是个胆小鬼,比谁都要怕死。”荆轲说,也撕下一大片獐肉。
角没反应,显然不能明白。
“剑客,不该怕死。”角愤怒不已。
视死如归的自己,竟输给这种家伙。
“你说的是杀手,不是剑客。每一个剑客都该为自己的剑而死,我同意。非常同意。但在那一刻之前,剑客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这就是所谓为剑而生。表面上活下去的模样或许落魄褴褛,或许苟延残喘,但有了拼了命都要活下去的理由,姿态都是光明正大,充满朝气。”荆轲轻松自在地说,炎枫剑就靠在自己的脚边。
“所以,你并不认同,自己可以死在我的剑下。”角的怒火未消。
突然,角发觉今天的自己非常多话。
“那不是我为剑而生的理由,自然不能因此丧命。”荆轲大口嚼肉:”活着,就有理想。死了,就什么也没了。”
找不到酒,这肉有点无味。
“别尽说莫名其妙的东西。老是念着剑经的家伙,死在我剑下的可多着。”角。
荆轲只是微笑,不再说话。
不明白的人一辈子都不会明白。
除非见识到了,很了不起的东西。
“听过豫让?”荆轲。
“……”角。
“豫让是春秋晋国人,当时晋国有六大家族争夺政权,豫让曾经在范氏、中行氏手下工作,并没有受到重视;后来投靠智伯,智伯非常倚重他。 赵襄子与智伯之间有极深的仇怨,赵襄子联合韩、魏二家,消灭智伯,并将他的头骨拿来当酒杯。豫让认为,士为知己者死,于是下定决心为智伯复仇。”荆轲。
“那又何必,简直愚不可及。”角不以为然。
就算没有发生今天之事,如果有一天太子丹被他人暗杀,他也无法兴起报仇之念。用钱收买的心,永远只会为钱而动。
”也许吧。豫让先是冒充罪犯混进宫廷,想藉整修厕所的机会刺杀赵襄子。可是赵襄子在如厕时突然有所警觉,命令手下将豫让搜捕出来。赵襄子的护卫原想杀他,赵襄子却认为豫让肯为故主报仇,情意深重,便将他释放。”荆轲。
“哼。那更是蠢不可耐。将来因此丧命,怨谁不得。”角冷冷道。
“如你所言,豫让岂是轻易死心之辈,为了改变相貌、声音,豫让不惜在全身涂抹上油漆、口里吞下煤炭,乔装成乞丐伺机谋刺。别的剑客相劝:”以你的才能,假如肯假装投靠赵襄子,赵襄子无疑会重用、亲近你,那你岂不就有机会报仇了吗?何必要如此摧残自己呢?”豫让却说:”若我向赵襄子投诚,我就应该对他忠诚,绝不能够虚情假意。”总之,豫让还是要按照自己的方式复仇。”荆轲。
角倒是点点头。
“终于机会来了,豫让事先埋伏在一座桥下,不料,赵襄子的马却在过桥前突然惊跳起来,使得豫让的谋刺又告失败。卫士捉了豫让后,赵襄子责备他说:”你以前曾经在范氏和中行氏手下工作,智伯消灭了他们,你不但不为他们报仇,反而投靠了智伯;那么,现在你也可以投靠我呀,为什么一定要为智伯报仇呢?”豫让说:”我在范氏、中行氏手下的时候 ,他们毫不在意我的存在,把我当成一般的食客;但智伯却待我以侠,是我的知己,我非替他报仇不可!”赵襄子听了非常感慨,却也莫可奈何说:”你对智伯仁至义尽了;而我也放过你好几次。但这次,我不能再释放你了,你自我了断吧!”荆轲说,故事到了尾声。
“然后呢?”角终于稍稍感到兴趣。
“豫让知道这一次是非死不可,于是下跪恳求赵襄子,希望赵襄子将衣服脱下,让他用剑挥刺三次,如此他就能含笑而死。”荆轲。
“不算过分。”角。
“于是赵襄子答应这样的要求,豫让拔剑,连刺了衣服三次,然后就反手自刎了。豫让身死的那一天,整个晋国的侠士,都为他痛哭流涕。”荆轲。
“那也不必。”角。
荆轲点点头。就这点来说,他是认同角的。
“豫让将自己的生命看得太轻。一个人的生命,如果还有价值的时候,是不会轻易就死的。”荆轲。
角一震。
“我杀了你朋友的全家大小,你动手吧。”角冷冷地说。
“我说过了,我的剑,不杀已死的人。”荆轲耸耸肩。
“放过了我,终有一天你会后悔。”角怨毒的眼神。
“能捱得到那一天的话,那也不错啊。”荆轲爽然一笑。
肉已吃完,话也尽。
荆轲倒头就睡,角却看着自己唯一剩下的右手,久久无法阖眼。
天明。
角已离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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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4-11-2009 09: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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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失去了一只手,虽然并非惯常握剑的右臂,但角身为一流剑手的平衡感已然被破坏。而且被剑劲狠狠震伤的右手,筋脉扭曲,连剑也拿不稳。
角本想离开燕,找个荒山野岭,辟地重新练剑,却一直无法忘怀荆轲的话。
他恨。
却又羡慕。
于是角拖着残缺的身体,回到太子丹的身边。
只是,以角的身手,再也无法站在太子丹的身边,而是像不起眼的小虫缩在无数食客之中。被奚落,被嘲讽。
“哈!你这个只剩半只手的废人,到底还拿不拿得起剑啊?”
“呦?这不是大燕国第一剑豪,角吗?来来来,咱俩比划比划!”
“怪了真是,我说角啊,你怎么一不小心就跌了个狗吃屎啊?”
就连太子丹也对他不屑一顾,一句话都懒得跟他说。
角是多么冷傲的剑客。
在一个叫做曾经的过往中,他舐血的剑无敌于燕,评价奇高。现在却甘愿比狗还不如地赖在太子单身边,只有一个原因。
角清楚,太子丹非常非常介意,如芒刺在背的荆轲。
“总有一天,我要杀了那厮!千刀万剐!千刀万剐!”
太子丹仍忿恨不已,当天荆轲当着无数大臣的面让他难看,不的践踏了他自以为崇高的尊严。
但连太子丹自己也没发觉,他心底深处,极度畏惧与樊于期交好的荆轲。
以荆轲超凡入圣的身手,要潜入深宫内殿,神不知鬼不觉砍下自己尊贵的人头,并不是不可能。角就干过无数次这样的勾当。
太子丹一定会想出更多的毒计,找到更强的杀手,来对付根本没把眼睛放在他身上的荆轲,与樊于期。
所以,角无论如何,都想看尽这件事的发展。
他不会阻止,也不会介入,只是想睁大自己的眼睛。
所谓的,让荆轲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的理由,究竟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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