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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upermalaysia

行动党候选人林立迎和张菲倩完全离谱的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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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3 11: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malaysia 发表于 1-5-2013 02:10 AM
难得Laughing哥用心良苦,写了这么多。如果你们觉得他所写的不是事实,请拿出证据反驳。

我们都是讲道理 ...

凸你!要诬赖别人,还要人家拿出证据证明清白?!

nah!你的证据又在哪里?不要拿出报纸当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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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3 11: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番薯仔 发表于 1-5-2013 11:35 AM
多三天也是那个猫样...

它今天又新開一樓了,同話題不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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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2013 11: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Laughing 哥说为了顾全大局,告别腐败,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正义之上,他提供了以下证据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0mi8tNYXU8tQXpIekxFWWFRcG8/edit?usp=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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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3 11: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ow118 发表于 1-5-2013 11:40 AM
它今天又新開一樓了,同話題不同人

开多几楼也还是改不了那个猫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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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3 11: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We Love DAP 我愛火箭 (我們是愛黨派)




陳國偉,您怎麼說!(轉載網友貼文)
致所有民主行动党的领袖、媒体、候选人和大众:
我要与你们分享一份密件。这密件证明八打灵市议员兼莲花苑候选人张菲倩律师批准给成员律师林立迎 (前泗加末国会议员和候选人)的法律服务合约。两人兼是民主行动党的党员。这密件证明张菲倩自作主张把比市政局规定的法律费用还要高的合约,擅自更换了原本合理费用的律师公司,批给林立迎的律师公司。由于所批准的款项比原定的费用来的高,两人又是同党兼有官制,所以这交易已经是证据确凿的朋党交易。

张菲倩利用她的职权把一项RM55,000 的公款批准于林立迎的律师公司。这案件牵涉到一项共计RM128,000 的债务催收。根据八打灵市政局的特别审计报告,这案件的最高法律费用是RM40,000,也就是RM128,000 的 31%。 在2012年6月3日,张菲倩与另外两位市议员决定把这案件授予一间律师公司。该律师公司的收费为RM15,000。后来在2012年6月16日,张菲倩私自把合约转授于批给林立迎的律师公司,并把法律费用增加到RM55,000。后来张菲倩表示这决定是得到另外两位曾经出席第一次会议(2012年6月3日)的两位市议员的同意。可是其中一位市议员表示他没有出席第二次的会议(2012年6月16日);另一位市议则表示他和张菲倩完全没有在第二次会议提及更换律师公司和提高法律费用的课题。后来在八打灵市政局的特别审计报告出炉后,八打灵市政局表示张菲倩批准的款项比合理的法律费用过于高,必须把款项降回第一间律师公司的价格。所以张菲倩便把授予林立迎的律师公司的 合约降回RM15,000。虽然如此,这合约还是授予林立迎的律师公司却不是第一间律师公司。

这件案子是经过详细的调茶和审核,并附有完整的报告和文件。相反的,对于李映霞的案件,民主行动党的的纪律委员会却未审先判。同时,所作出的“判词”也没有完整与合理的证据来支持所谓的判词。换言之,判词没有标明到底李映霞犯的是哪一条法律或党规(如果有的话)。所以,我强烈谴责民主行动党的纪律委员会主席陈国伟以双重票准来判决李映霞。这也意味着陈国伟滥权。张菲倩与林立迎的朋党交易早已被刊登在报纸上,为何陈国伟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呢?为何在没有具体的证据下下判决?

根据陈国伟早前所对李映霞定下的道德标准,林立迎与张菲倩的朋党交易证据确凿,而又涉及高达RM55,000的款项,林立迎与张菲倩的党籍也应该早就被冻结。他们的候选人身份也应该立即被取消。虽然后来涉及的法律费用降低到RM15,000。但是根据陈国伟的“自动避嫌论”,这合约应该被授予前一间法律公司,而不是党员兼国会议员的林立迎。这也是同等于朋党交易。再者,两人都是律师,应该比其他人更加清楚这是违背公众利益的行为。
我写这封信的目的是要提醒你们有关民主行动党内严重的滥权现象。身为一名选民,我坚决要求民主行动党的的纪律委员会同样在24小时内开审,对林立迎与张菲倩作出判决,还选民们一个真相。因为我们要选清廉的人做我们的人民代议士。

陈国伟身位纪律委员会主席,不断地利用职权打击非主流派,在最后一分钟没有充分的理由下把原有的意愿更换,并以自己钟爱的党员来取代,使得直辖区和雪兰莪州的选情混乱。在“改朝换代”的趋势下,他不但不以大局为重,反而沉迷在权力游戏中。他本身才是一个滥权者。

现在陈国伟必须应用同样高的道德标准来审判林立迎与张菲倩,因为滥权的证据已经确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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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2013 12: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aughing 哥又有料爆 !

STELLA, LIM & CO 是何许人的公司 ?

http://www.malaysianbar.org.my/legaldirectory/mfirmdetail.php?fid=7245

LIM LIP ENG 是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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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3 12: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的话

早就被反贪污的人捉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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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3 12: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malaysia 发表于 1-5-2013 12:00 PM
Laughing 哥又有料爆 !

STELLA, LIM & CO 是何许人的公司 ?

原来人家律师当候选人之后,要关闭律师行的。。。

这就是国阵的逻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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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3 12: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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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3 12: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我大致上看了以上的证据。我确定Laughing哥所说的确有事实根据。况且,那份报告是源自民联的MPPJ特别稽查报告,因此,可信度很高。

为了展示公平,我要求那些不针对证据事实进行辩论的人士,马上提出反证据。

任何人去 MACC 投报,也不可以否定民联MPPJ特别稽查报告,因为这是证据。同时民联的MPPJ没有在特别稽查报告出炉后,没有主动去 MACC告发两个可能有涉嫌贪污腐败的民联党员,已经有包庇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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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3 12: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侠客 发表于 1-5-2013 12:08 PM
原来人家律师当候选人之后,要关闭律师行的。。。

这就是国阵的逻辑吗?

请客观点,我们不可以否认这是事实。更何况,指出他们俩有问题的人是雪州民联政府。现在两个律师通过权力,不合理的进行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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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3 01: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巫统、马华类似的 “内幕交易”,

大把酱多,

LZ 应该没查过吧?

不然,为什么没吵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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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3 01: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donynam 发表于 1-5-2013 01:54 AM
Laughing哥有新闻报道作支持 http://thestar.com.my/metro/story.asp?file=/2012/6/28/central/11560508& ...

此人不是国阵枪手,而是“李小姐”派来的枪手,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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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3 01: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贪污滥权,是全世界无论哪一个政府都会有,也难以避免的事。以上laughing哥的指责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假设有两个人都贪污,而我们在别不选择的情况下,只能从两个人里面选一个,一个贪污了超过55年,算亿亿声的。。。一个也是贪污,贪55千。刚开始贪。虽然两个都是错,两个都不好,但是两个选一个,你选谁?

现在的情况,连杨佳贤也说民联不是做的最好(可能也有不好的)但是在过去那么多年,没有过这么的好。(因为过去的政府太烂的关系)。
打个比如:过去如果A只是贪污60千,现在B贪污55千,那么两个都是abang adik,可能我们还很难选,但是过去的记录真的是太烂了,变成就算B有不好,也很容易被比较下去。。。。

我敢说,大多数的民联支持者,不是盲目的一味支持民联,只不过,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情况下,不管3721先把大的那个敌人拉下马,就算这个现在的也不好,等以后5年后,真的不好再来拉它下马。毕竟现在只是想在现在的时机促成:两线制,让两个不好的人互相制衡。只有互相制衡才能有效的监督对方,和有竞争才有进步。。。得益的,也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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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3 01: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因為兩邊都爛,我只好無奈的投給獨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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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人气 +6 收起 理由
balee888 + 5 我很赞同
我是大熊 + 1 投独立人士等于投“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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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3 02: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番薯仔 发表于 1-5-2013 10:00 AM
楼主!你去举报了吗???

不过今天五一劳动节...不懂那边有开吗???

你不知道那边天天是五一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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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3 02: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都一样贪污,那就好办了!

国阵过亿
民联过万
反正只能选其中一个,那当然是选小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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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3 02: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拜托只被怀疑贪污RM2400,
都会被丢下楼了
如果说这事是真的,
他们还可能会活着吗?  
本帖最后由 velkanlee 于 1-5-2013 02:37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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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3 03: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国阵很有做反对党的潜质。有他们看管民联,民联会越做越好!

五月五,换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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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3 03: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搂住快点去举报,一来证明反贪污委员会的能力,再来就是可以为人民清除害群之马,谢谢你哦楼主,pls be a man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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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 + 5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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