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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12: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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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9# Roy_Tantra5053 的帖子
法律是人定的。。监狱是穷人坐的。。!
如果在佛法的定律里,还是以因果为本!
![](static/image/smiley/default/loveliness.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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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12: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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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oy_Tantra5053 于 15-5-2009 12:20 AM 发表 ![](http://cforum1.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你先要搞清楚一个问题...法律是不是“绝对的正确”?
如果资本主义不存在,私人财产的概念不存在,他的妻儿有错吗?
再换个角度来看...如果不谈法律(这里可是法音哦~),不讲“故意偷盗”的话....一般上 ...
请问,你觉得穷人为了吃饭生活而偷窃,有没有罪?
情有可原对吧
法官可以斟酌,判轻一点的罪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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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12: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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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理融 于 15-5-2009 12:27 AM 发表 ![](http://cforum6.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请问,你觉得穷人为了吃饭生活而偷窃,有没有罪?
情有可原对吧
法官可以斟酌,判轻一点的罪名。
看大局,如果社会搞到有人被逼“为了吃饭生活而偷盗”,那该社会的政府应该去撞墙了。
当然咯~罪是有啦,但一人做事一人当,祸不及妻儿嘛~
不过话说回来....法律也是“假假”的啦,当年印尼排华,谋杀偷盗样样犯,法律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啦。
法律所谓的情有可原也是有目的的,很多时候只是不想引起公愤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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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12: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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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oy_Tantra5053 于 15-5-2009 12:37 AM 发表 ![](http://cforum1.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看大局,如果社会搞到有人被逼“为了吃饭生活而偷盗”,那该社会的政府应该去撞墙了。
当然咯~罪是有啦,但一人做事一人当,祸不及妻儿嘛~
不过话说回来....法律也是“假假”的啦,当年印尼排华,谋杀偷 ...
妻儿的情况,是要看有没有“共犯和串谋”之余。
没有的话,当然如你所说,无罪嘛!
但是吃了别人的东西,赔偿也是应该的嘛!
这样才合情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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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01: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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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理融 于 15-5-2009 12:48 AM 发表 ![](http://cforum6.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妻儿的情况,是要看有没有“共犯和串谋”之余。
法律看来是如此,但试想....如果从人性的角度来探讨,“社会”是不是共犯?
如果用因果来比喻的话,社会就是因,人民偷盗就是果,谁是谁非?
没有的话,当然如你所说,无罪嘛!
但是吃了别人的东西,赔偿也是应该的嘛!
这样才合情合理。
不知者不罪,再说...一个人穷到没得吃时,只要眼前出现食物,管你是来自哪里的,吃了再打算吧。
这也是为什么法律在一些落后国家往往没有效用,因为就算你治那些偷食物吃的人死罪,但不去解决“社会的错”,久而久之只会引起公愤,结果会是更严重的“错”发生,就像印尼排华事件。
真正的合情合理应该是法官给他们社会福利基金~![](static/image/smiley/default/icon_redface.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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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01: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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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oy_Tantra5053 于 15-5-2009 01:29 AM 发表 ![](http://cforum1.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法律看来是如此,但试想....如果从人性的角度来探讨,“社会”是不是共犯?
如果用因果来比喻的话,社会就是因,人民偷盗就是果,谁是谁非?
不知者不罪,再说...一个人穷到没得吃时,只要眼前出现食物 ...
社会是提供你生长的环境。
不是提供你,教导你犯罪的环境。
害群之马,不可以将自己的过错,全部推卸给他人。
诈骗集团,也不可以将团体的罪,都推给主犯者。
你真的觉得不知者不罪吗?
佛陀有比喻过
小孩子的手去触碰火,结果呢?
当然是小孩的手被烧伤。
当然不判罪的情况,还是要有所措施,来保护双方。
你同意吗?
[ 本帖最后由 理融 于 15-5-2009 01:37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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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02: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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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理融 于 15-5-2009 01:33 AM 发表 ![](http://cforum6.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社会是提供你生长的环境。
社会没有给我生长环境,是大自然赋予我“环境”,然后父母给我“生长”的帮助。
严格来说...社会制造了“手停口停”的文明世界。就算没有现今的社会也死不了,最多...人类回归朴素的生活,自给自足,打猎为生。
害群之马,不可以将自己的过错,全部推卸给他人。
诈骗集团,也不可以将团体的罪,都推给主犯者。
穷到或饿到快死了,进而去偷食物吃并不能算是“害群之马”。
而那些弃人民于水深火热不顾的贪官正是“害群之马”。
诈骗集团某程度看来可以比喻成腐败的社会,而腐败的社会本质上就是问题所在,错的当然是腐败社会本身。
法律轻判精神病患的罪犯也是这个原因。
佛陀有比喻过
小孩子的手去触碰火,结果呢?
当然是小孩的手被烧伤。
不明白你在形容什么?可以详细的解释吗?
当然不判罪的情况,还是要有所措施,来保护双方。
你同意吗?
当然,所以我觉得社会应该给予一些社会福利基金,并帮他们走出贫穷,不然设立再多的法律和用更歹毒的刑罚也没用,因为饿起来真的会“狗急跳墙”。
重点不是谁受害,也不是谁去害人,而是...本质的问题一日没得到解决,类似的事情就会继续发生。
如果拉回正题,我觉得如果法官判妻儿有罪,那想必那位法官应该书读太多,变机器人,不通人情事故了。因为有血有肉的人一看就知道,那是落井下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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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02: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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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奸细,害多少人,家破人亡。
社会才会出现侠盗,救那些水深火热的平民百姓。
只是贪官奸细会做贼喊贼。
这就是我们真实社会写意。
没有人想上梁山,但是贪官奸细逼他们上,所以他们也为民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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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03: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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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oy_Tantra5053 于 15-5-2009 02:44 AM 发表 ![](http://cforum1.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社会没有给我生长环境,是大自然赋予我“环境”,然后父母给我“生长”的帮助。
严格来说...社会制造了“手停口停”的文明世界。就算没有现今的社会也死不了,最多...人类回归朴素的生活,自给自足,打猎为生 ...
我很诚恳的建议你
你可以考虑出生在落后的国家。
比如:非洲。
非洲国家是个死亡率很高的社会。
因为你还不懂得感恩,甚至报恩。
佛说四恩
国家恩,父母恩,众生恩,佛恩。
如果你懂得自律,懂得修行。
你就不会将全部的问题都推给社会。
因为你也是社会的一分子,你必须承担社会责任。
如果你没有受到教育,而你杀了人
请问:你可以对全世界说,不知者不罪吗?
我想,也许是可以不用判罪,或是轻罪。
但是要进入相关单位隔离,或是教育感化。
不判罪,不代表不处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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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11: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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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11: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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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三法印 于 15-5-2009 12:02 AM 发表 ![](http://cforum6.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在做生意的角度,顾客才是老板。
是谁受益? 谁赚钱?
话说回来,还是市场的问题。
如果你是个生意人,你会做一些没有市场的生意吗?
嫖客和妓女谁有错?一个愿买,一个愿卖,难道就没错吗?
到最后,两方都有责任,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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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11: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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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1# kate2007 的帖子
佛陀有说过三净肉,可没说过三净妓。![](static/image/smiley/default/icon_redface.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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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12: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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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2# kate2007 的帖子
是这样吗?
刑官于是判强盗死刑,
强盗问:[我能叫我的妻子和儿子来代罪吗?]
刑官:[为何你要叫的妻子和儿子来代罪?]
强盗说:[因为妻子和儿子有吃我抢来的米粮和用抢来的钱!!!]
刑官问强盗::[ 你为何杀人抢粮和金钱?]
强盗说:[是为了老婆和孩子. ]
刑官又问:[他们有叫你去做吗?]
强盗说:[没有!!]
刑官又问:[你是自愿还是被避?]
强盗说:[自愿的!!]
强盗又说:[但我是为了他们才作的!!!]
刑官:[你自愿杀人不也是为养活你自己吗?]
现在强盗要妻儿老小代罪, 你是判官你会不会判强盗的妻儿有杀人偷盗的罪?
现在在等你下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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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12: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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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5-5-2009 12: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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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那一些人会给平衡饮食的佛教徒"莫须有"的罪名!!! ![](static/image/smiley/default/icon_cool.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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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12: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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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三法印 于 15-5-2009 12:05 PM 发表 ![](http://cforum6.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是这样吗?
刑官于是判强盗死刑,
强盗问:[我能叫我的妻子和儿子来代罪吗?]
刑官:[为何你要叫的妻子和儿子来代罪?]
强盗说:[因为妻子和儿子有吃我抢来的米粮和用抢来的钱!!!]
刑官问强盗::[ 你为何杀人抢粮和金 ...
强盗 = 屠夫
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做什么,依自己的意识去做。
妻子儿女 x 吃肉的的人
如果妻子儿女不知道,也就是根本没有犯罪的意识,也不知米粮的来源。
但吃肉知道自己要吃肉,依自己现在的意识去买肉吃肉。
所以楼主的问题不能把两种案件混在一起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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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12: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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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电脑的问题,又发了两篇回复,请问可以删除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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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12: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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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ate2007 于 15-5-2009 12:45 PM 发表 ![](http://cforum4.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抱歉,电脑的问题,又发了两篇回复,请问可以删除的吗?
可以,去编辑,然后勾 !删除本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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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12: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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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年前,外道指着佛陀,说吃肉-不慈悲
2500年后,声称为佛教徒的指着佛教徒,说吃肉-不慈悲。![](static/image/smiley/default/icon_redface.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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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01: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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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7# kate2007 的帖子
好就一加多一些对白
刑官问强盗::[ 你为何杀人抢粮和金钱?]
强盗说:[是为了老婆和孩子. ]
刑官问:[他们知道你在作这事吗?]
强盗说:[知道!!]
刑官又问:[他们有叫你去做吗?]
强盗说:[没有!!]
刑官又问:[你是自愿还是被逼?]
强盗说:[自愿的!!]
强盗又说:[但我是为了他们才作的!!!]
刑官:[你自愿杀人不也是为养活你自己吗?]
现在强盗要妻儿老小代罪, 你是判官你会不会判强盗的妻儿有杀人偷盗的罪?
不会, 那你要判强盗的妻儿有何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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