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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08 10: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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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一百六十六言】
陰陽之妙,清濁之杳,杳妙相因而元生。
陰陽同源之謂妙。清濁相容之謂杳。陰陽以氣相同,清濁以形相混,妙氣同為無氣,妙形同為無形。故曰杳妙相因。
元含萬象,萬象含元。萬象生元元,元元生萬象。
元含萬象,而非形也。萬象生於元,而非物也。古之至人,反身而誠,則萬物皆備於我。致中和則位天地、育萬物,皆在吾中和之中。釋氏謂意生身者,身隨意生,非造所造。即道家靈光八耀,混生萬神,而如意所生,迅疾無礙,乃至種類俱生,無所不有,不可計數。此之謂元元生萬象。
神不知神,真不知真,道不知道。吾元始於虛無,道隱無名,真隱無形,神隱無靈。吾神爽靈,吾真幽精。神隱無靈,無靈至神。真隱無形,無形至真。道隱無名,無名至道。三無合元。
元之妙,神隱於無靈,真隱於無形,道隱於無名,故無靈為真神,無形於真真,無名為真道。故曰三無即為元。敷落五篇,非聖人強為之次也。妙者,在道為聖之極,在人為魂之始。非象非物,不死不生,吾之本始,所謂妙也。元為妙之次,在人為胎光。神為元之次,在人為爽靈。真為神之次,在人為幽精。自是以下,則為道。自道以降,性成而形具,故人之三魂,一曰胎光,二曰爽靈,三曰幽精者,義取諸此。《易》曰:精氣為物,遊魂為變。精氣為物,則質具而體成。有成則有壞,物不足以為固,惟魂遊於物,物壞而魂不亡。故《易》謂之變。古之聖人深切著明,所以示人者如此。故妙在魂上,而道在魂下。妙為魂之先,道為魂之降。自道而降,聖人不居。自道而上,眾人不處。眾人所以生生死死,死死生生者,由道降為魄,魄盛而魂衰也。聖人魂盛而魄亡,故與道伺遊。眾人魄盛而魂亡,故與物俱壞。由是觀之,所謂三魂者,即此元神真。而七魄者,喜怒哀懼愛惡欲也。全魂即為仙,全魄則為鬼。魂與魄兩立,則為人。此理之自然,聖人復起不易吾言矣。雖然聖人為魂,眾人為魄,此自其既成而言之,若元始之初,魂魄未分,清濁且未之判,則孰為魂,孰為魄哉。及其既分,全則為魂,散則為魄,(氵+公)而上則為魂,流而下則為魄,正則為魂,邪則為魄,真則為魂,偽則為魄,其本同,其末異,故魄亦魂也,魂亦魄也。魄消則為魂,魂消則為魄。佛氏所謂無明即佛性者,此之謂歟。
吾元始之元道,周旋不可妙,妙不可得。自然元妙,上下往來,周旋自然,吾始於元元之元。吾不知其自然元道元德,孰能體吾元道元德,復歸吾元始,是謂還元返本之道盡矣。
聖人體元始之道,以周旋於物,妙藏於形跡之間,和其光,同其塵,不可以妙非,不可以妙謂,在其形跡之間,而形跡亦妙,故妙不可得。上下往來,周旋世故,自然元妙,而不見其徼。蓋吾本始於元之元體,吾自然以應於物,而吾亦不知其自然。如是則不獨元道化妙,而元德亦化妙。巨細心跡,無不妙者,孰能知之哉。由吾雖體道德而出世,復返道德於元始,是謂還元返本之道盡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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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8 12: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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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一百四十八言】
元生神,神生元。
元之降為神,神之合為元。神以元而靈,元以神而顯。故上下相生。
吾元自粹,元一旋生,元色未闢,恍惚杳冥。蒼素彤黅舍四象,四象含光。
蒼素彤黅,為四象不言玄者。玄為色之母,無色為玄。元色未闢,其光玄玄。元一者,玄之謂也。由有元一旋生五元,故天一為水。天生水中,水浮天而載地。元之未闢,自然太玄之中,有蒼素彤黅之光,合為四象五元,恍惚杳冥。
吾元始之妙,用一元,非一元,一元之妙。妙生元,元生妙。
妙為元之祖,元為妙之用。自妙入元,故稱一元。一元之用,元妙交相生,不知妙之為元,元之為妙。
蒼素隱顯,左右相元。元光恍惚,元出元入,出入無門,吾不知其元。元彤上下,不皦不昧,上下一元,元法自然。
蒼,東方木色之氣。素,西方金色之氣。木左金右,故曰左右相元。彤,南方火色之氣。元,北方玄色之氣。火上水下,故曰元彤上下。元光恍惚,東西蒼素,有出有入,而不見其門。南北玄彤,有上有下,而不顯其晦。有出入而不見其出入,有顯晦而不見其顯晦,故神用無門,道法自然。
無為自然,自然無為,道在恍惚之先,元元無為之先,孰能體吾無為自然。元因無為,無為因元,因元生自然,吾不知其然。吾元始無為之天。
無為之天,有蒼而非木,有素而非金,有彤而非火,有玄而非水,有黅而非土。有左有右,而非左非右。有上有下,而非上非下。有出有入,而非出非入。有顯有晦,而非顯非晦。有色非色,有象非象,自然非自然,無為非無為,故曰:孰能體吾無為自然。又曰:元生自然,吾不知其然。是之謂無為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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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08 11: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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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二十言】
有無上下,左右內外,恍惚杳冥,妙妙中間,元在其中。
物必有有無之數,上下之位,左右之別,內外之界。物之所不能免妙,妙之中元在其間。非有非無,非上非下,非左非右,非內非外,恍惚杳冥,未涉此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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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08 10: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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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一百五十言】
元黃始妙,始妙相因。元因黃,黃因元,元始黃始,不知其以。
以道言曰元,以色言曰玄。故元亦玄也。天元地黃,皆因始妙之本。元因黃,黃因元,交相因,交相生,元始黃始,不知其以,所謂以者妙之所也。
不見之色,不聞之聲,妙之又妙,忽然而生。無象之象,無物之狀,妙之又妙,忽然而形。元元見矣。赤素變化,幽黃洞彰,元常造作,元道由生。吾不知其生,無為元黃,妙更之根。
聲色生於至妙,物象成於至妙,忽然而生,忽然而成,無使之者,故赤素變化,火金相剋而相成。幽黃洞彰,水土同處而相剋。是為元常造化。元黃之道,為萬化更變之根。
根生至妙,妙生元,元生黃,黃生元,三一之妙,自然而成。
至人根於至妙,妙生元,元生黃,黃復生元,自無入有,自有化無,妙元黃三而一,一而三。故曰三一之妙,自然而成。
元元又元,中有元黃之道。元始元元之母,元聲元象。吾元元之母,聲象得矣。吾曰此元元,吾不知其元元,道無上。
元中有色,故曰元黃。元元之母,出生色象,故色象以元為母。元元以吾為母。唯吾無母,是謂吾不知其元元。道無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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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0-2008 10: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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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一十六言】
妙隱元生,道隱妙有,有無相生,神用不窮。
妙隱而元始生,元含至妙道隱,而物始有道,妙有中。妙中之元,元非顯也。有中之道,道非隱也。故元亦妙,有亦妙,有無相生,神用不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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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0-2008 11: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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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始說先天道德經註解卷之三】
神篇一千言章
第-章二百五十二言
元中有神,神之又神,吾不知其神。神中有元,元之又元,吾不知其元。元神和合,道法自然,吾不知其自然。
元神真道,皆從妙出。五而一,一而五,故元中有神,神中有元。方其為神也,不自知其神。方其為元也,不自知其元。元神和合,亦且不知其和合。故雖自然,亦且不知其然。
左動右應,右動左應,呼之出之,吸之入之,遠之又遠,一之又一,神用神,一用一,吾不知其用,吾日無為。吾非無為,本不知其用。應之者靜,神之道。
道無所不在,充滿六合,包含虛空。苟執其機,則無所不應。如撫宮宮動,撫角角起,蓋有不知其然而然者,故左動則右應,右動則左應,呼而出之,還復吸之,吸而入之,還復呼之,以為近耶,遠之又遠,以為多耶,一之又一,是之謂神。雖全於神,吾且不知其用。使神用神,神神更用,則神不知神。使一用一,一一更用,則一不知一。如汞走盤中,一一自圓,無使之者,故吾曰無為。如此則雖無為非無我,我不知其用。應之者靜,是謂神之道。
妙元生神,吾不知之生。吾所謂至生。至妙生妙,妙由妙生,自生之道。吾元言於妙生不可窮,無復得其始,吾能知其已。
自妙元降而生神,吾不知神之生,蓋守妙體元神神自生。吾不知其生,是謂至生。至生者,神生於妙,生不可窮。既不可窮,則無得其始。無得其始,則不見其已。雖不見已,至妙施而寂還,歸於妙有,若已者非實已也。吾能知其已,既知其已,可復使之起矣。
左動左應,吾不在左。右動右應,吾不在右。呼之出之,吾不在外。吸之入之,吾不在內。吾始從而應之,已失吾矣。吾所應運守乎大方之本,故無方。吾所應變立乎大象之首,故無體。
左動左應而吾不在左,右動右應而吾不在右。則動非我,應亦非我。呼而出之,不知有我之出。吸而入之,不知有我之入。蓋我無所不在。《楞嚴》所謂性空真火,周遍法界,譬如手執陽燧,求火於日,一處執鏡,一處火生,遍世界執,遍世界起。人固知其有左有右,有呼有吸,而不知無所不在,殆將無應無動,無出無入,若纖毫有應之之心,則役於物之不暇,又安知吾之為吾哉。唯吾守乎大方以應運,故其運無方。吾唯立乎無象以應變,故其象無體。外無方,內無體,非天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哉。
吾常變化,吾不知其變化。吾始一於元中,吾方三化至真。與吾為一,一非一,吾用與不用,吾不知其動靜,神之又神。
神之生於元妙之中,如雲出山,須臾之間,變態橫生,而雲未嘗自知也。吾體於妙,一化於元,再化於神,三化於真。雖三化而未嘗不一,一亦三,三亦一,用與不用,無不皆化。故動亦神,靜亦神,神之又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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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08 11: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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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三十三言】
妙元神一七九三,陰陽天地日月,土木火金水。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神在無無之元。
妙至元涉於象,至神涉於數,故元篇言蒼素彤黅之象,神篇言一七九三之數。揆之河圖,則一為下,九為上,三為左,七為右。驗之天數,則始青得九陽為木,丹光得三陽為火,素靈得七陽為金,玄上得一陽為水,皆一七九三之數,分布於四方。在陰陽為氣數,在天地為運數,在日月為交數,在五行為用數。莊子曰:道與一為二,二與一為三,自此以往,巧曆不能知其數,夫自無適有而至於三,而況自有適有乎。若以莊子言之,則自有妙之名,而三已具,況自妙而元,自元而神,則巧曆已不能算。故自一而二,自二而三,三而又三,以至於不可勝數。唯神雖散,而千萬涉於數而非數。故曰:無無之元,謂之一且不可得,而況於三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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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0-2008 10: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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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一百二言】
天地元合,陰陽元交,日月元抱,三元混無,萬象無有,是謂元根。
元根於無,天地非元不合,陰陽非元不交,日月非元不明。抱者,含元著明之謂也。
吾元始於初,為神之靈,神生虛無,虛而不屈。吾曰太元之神,初孰能虛,無以生神,初神初妙。一吾始生,妙無虛虛。
神者生於妙無元始之中,虛而不屈,動而愈出,皆其自然無作之者。故太元之神,初孰能虛,言虛非能可造也。本於至無而生,至神唯本初之神,與本初之妙,合而至用。故曰:一吾始生,神雖生矣,妙無虛虛。
元虛,太元之真虛。太一,因其初元始,太一之有無,神合於太虛。太虛,元元之神,出入於妙元。
元虛之元,為真虛。雖太一亦因之元始,太一妙有妙無,必合於元虛之虛,而後為至。故太虛為元元之神,神全則有出有入,雖有出入,其述不膠,故曰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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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08 02: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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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八言】
天地生神,神生天地
神者,妙萬物而為言,故虛亦有神,實亦有神。虛者神之本,實者神之舍。物之未生,神潛於虛。物之既生,神潛於有。神亦資有以生,故曰:天地生神。有亦資神以立,故曰:神生天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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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08 11: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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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一百四十四言】
元虛元實,神為元一。一藏元虛,神為恍惚。一神不止,恍惚不可得神。真生恍惚,混混於杳冥。吾一不見,吾神不聞,神交於元虛。
始而為虛,其漸必實。神在虛不加多,神在實不加少。故曰:神為元一。此一藏於元虛,為恍惚之妙,若神不凝,則恍惚不可得神。真始凝於太虛之中,恍恍惚惚,混混於杳冥。雖有一而物莫見,雖有神而物莫聞,然吾一未嘗不一,吾神未嘗不神。故曰:神交於元虛。神交者,《楞嚴》所謂見猶離見,見不能及者歟。
元始之至道,至道之虛神,定之初太一之始。合神合妙,太始元妙,元妙太始。吾元神之元,元不可得,神不可一。變化之道,神明之用,建基立兆,生生化妙。
至道集虛基神,定之初定極而應,則萬神自集。集不知集,以一化萬,合妙合神,此妙自然,皆吾本始。妙元之用,求神之元,元不可得。若有得有元,神亦物矣,非神也。由其無得,故神不可一。千變萬化,其用不窮。與妙有建基立兆,妙生神,神神轉相生,故曰:生生化妙。
初吾方在一變三,合之神元。元始之神,神變化妙應,妙應變化,神之自然,物不知神,自然神乎神。
妙合元,元合神,謂之一變三,合之神元。此吾元始之中神,神自變,變而應物,妙應妙變,神之自然,自然之神,神乎神。《易》曰: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夫內無思則心不知心,外無為則身不知身。內不見心,外不見身,則寂然不動。寂以感通,則不以心知,不以身為,無思而無不知,無為而無不為,是謂通天下之故。故者,迹也。而天下之迹,莫能逃焉。此即妙變妙應之謂也。非天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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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08 09: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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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一百三十四言】
一神妙,一神元,妙神元神,動神靜神,出神入神,有神無神,陰神陽神,見神聞神,恍神惚神,左神右神,一神萬神,神乎神,神不知乎神。
神一於妙,神一於元,元亦神,妙亦神,則動而靜,出而入,有而無,陰而陽,見而聞,恍而惚,左而右,一而萬,莫不由神之變化,神乎神,神不自知其神。
吾元始之神,神之道神,而後知神。神妙於一物,鬼神不得其神。
道以所證者之分量為差次,上可以兼下,下不得知上,唯彼生於此,然後知吾之所。故唯神而後知神,如《楞嚴》所謂色界一十八天,其間有五不還天。彼色界四禪,但有欽聞不能知見。由是言之,天人之相見者,獨欲界六天,色界四禪,十三天而已。且同為色界,而色界中五不還天,己自不能相見,而況於無色界乎。自無色界而上,釋氏不名為天。且無色界,尚猶身心滅盡定性,見前無業,果色而況其上者也。此即道家謂之無為,釋氏所謂佛也。夫神之所以妙萬物者,故能上合太始,下合群物,合太始不知太始之無,合群物不知群物之有,方出於妙而下與物合,唯神能自知,鬼神何足以知之哉。故曰:神妙於一物,鬼神不得其神。
吾元始神之天,吞赤,內黃,吸蒼,服素,收元於吾元宮太一神母。
元始之天,非期於五色,而五色自生,如眼耳鼻舌之生於形,無使知者,故收元於元宮為太一神母。元即玄,玄即虛,虛為母。於玄之中,吞赤,納黃,吸蒼,服素,是為五行之真色,亦非吾故欲吞之,納之,吸之,服之,是四者具於太一之中。機動則色應,神動則天隨,釋氏所謂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汝以空明,則有空現,地水火風,各各發明,則各各現。若俱發明,則有俱現。所謂吞與納,吸與服,亦發明之義也。
吾元始一元,七動九鎮,神始神終,復於元元。
數始於一,成於三,中於五,變於七,究於九,故生數屬天。自一至五,得陽數三。成數屬地。自六至十,得陰數二。易三天兩地之義也。故數至五為中,中五不用,至十為極,極復歸一。去五與十,則自一至四,為物生之大數。自六至九,為成物之大數。自一生二,而有上下,上下定而中立。既有上有中有下,則為三。既有三,則有左有右有前有後,則為四。三為陽,故人天得之而堅。四為陰,故傍生得之而橫。元數之初,一為天,二為地。三天之一即天數為三,兩地之二即地數為四。天數紀之以世,地數紀之以界。故世為三,界為四。《楞嚴》三四,四三宛轉。十二,天地之大數。世界、之成壤,盡物類生,以至歲日月星辰,窮十二變為一,旋復此之謂物生之大數。所謂動於七者,政以七緯,星以七紀,歲以七成。所謂七動者,即日月五星為緯。七紀者,四七二十八宿為經。一月晦朔弦望,四七二十八日有奇,而日月交會,一歲十二會,而晦朔弦望四十八有奇,即七七之數也。所謂究於九者,天有九· 天,地有九野,位有九品,人有九等,凡一日之時十有二。全明者七,合有時而明為九。自卯至酉,為全明,寅與戌,為有時而明。故七動九鎮至十二而極,此物成之大數也。故一三五為陽中之陽,七九為陽中之陰。得道者能使七之陰絕而返於陽,九之陰絕而還於一,故謂之七返九還。義取諸此,故曰神始神終,復歸於元元。
孰知吾元始,知元始之不神,無不神矣。不神元始之神。
神之妙,出有入無,變化不測。若遂以變化,為神則非也。蓋神本於妙,無出於元始之真,內絕心意,意識返於自然,則神本不神,唯其不神,故神無不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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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1-2008 11: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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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一百五十言】
神不神,不神神,一神含元,萬神返一。
神猶不神,而分神,神猶不神,而神。若心有所思,則神結於所思而止,安能以一為萬。神神自用,各不相知哉。猶非心意意識,內絕情解,即萬神混生。及其含元自歸,萬神返一。方其生亦自然而生,及其返亦自然而返,是謂不神之道。
吾始化於元始不知。神始元,元神母,孰為元元元首。神之元,元之神,相無相有,元始不知。吾生自然之道。
神本於妙,無終無始。自然而凝,自然而化,化則為神,凝則為妙。妙覺無相,化而為神,神相恍惚,妙覺非無,神相非有。故相有相無,元始不知。
神動神靜,一變一化,神視神聽,莫得其眹,神神不昧,吾始得之。
我無動靜而神動靜,我無變化而神變化,我無視聽而神視聽,是之謂神神不昧,莫得其眹,惟元始得之。
妙定其恍惚杳冥之中,真一自然,淵淵妙宅。神元一生一,神生神。神生神,不若無神。一生一,不若虛一。自然得一。
知神守神,神始不神。知一守一,一始不一。不神而神,神乃不測。不一而一,萬變歸一。故恍惚香冥,真一自然,淵淵之宅,神之本也。是以神神不若無神,一一不若虛一。
真之元,守真元於無用,神能長生。元生元元,神造化於虛谷,吾宅虛谷之妙。
得道者守真元於無用,故神能長生。人之所以不能長生者,由內六根散為外用,奔色逐聲去而不返。儻能知六受用根奔佚之元,守真去偽,旋元自歸,即六根無用,根塵內銷,靈光炳然,神生無中,是謂造化於虛谷,長生之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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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1-2008 10: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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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一百八言】
神妙神元,有無自然,吾不知其用。
妙元為自然之無神,神為自然之有妙。妙元而神,無中有有。神而妙元,有中有無。皆本自然,吾不知其用。
用神之晦,定神之明,神明神晦,神交元黃,元黃交神,吾不知其有。
晦為明之根,妙為神之本。晦而合妙,明而應變,神交元黃。元黃者,天地也。神之交於天地,天地之交於神,涉於有者備矣。涉於有,吾不知其有。
神不神,元之子。元不元,神之母。神母不生,妙元神合,知母守子,道合自然。
神為元之子,元為神之母。神之所以不神者,以其出於元。元之所以不元者,以其能生神。知元之母,守神之子,道合自然。
元之又元,元生黑。神之又神,神生白。知白守黑,神明自來。
元元之極為玄,玄為黑。神之極為顯,顯為白。知白守黑,其白不窮。知神守神,其神不測。
神來無來,元始大樸,元中大樸,眾器無有,神元妙器。
以元中大樸為器,不知器之遇神,神之遇器,謂之無來之神,非器之器,故眾器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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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1-2008 10: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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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六十九言】
神居妙谷,一生虛室,虛空妙谷,吾元始妙宅。
谷虛而受,妙虛而應,故谷含萬象,妙含萬神。虛室之中,至白自生,純一不雜,故謂之一。元始之妙,如谷如室,無所不受,神生元中,動而愈有。
元一之始,神之居。抱之守之,載之致之。盜之復盜之,盜復盜之,鬼物往來,妙谷沖虛,是謂真賊。
神之居於元,抱之守之,載之政之。若非我有也,非其有而有之謂之盜。學道者之於神,若用非其有,盜之復盜之,盜之又盜,如鬼物往來,如谷沖虛,愈用愈有,是謂真賊。《易》曰:作易者其知盜乎。易生生之不窮,用之而益有,如盜他人之物,不種不穫,自然應用,與此同意。
神元神武,盜不可見。元神妙一,廓然自得。
《易》曰:聖人洗心,退藏於密。非古之聰明睿智,神武不殺,其孰能與於此。神未有不顯武,未有不殺有,聰明睿智,而能洗心,以退藏有,神武不用,而能致用於不殺,非神藏元,元藏神,不可得也。若極其至,則元神妙一,廓然自得。
元始說先天道德經註解卷之三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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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1-2008 01: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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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始說先天道德經註解卷之四】
真篇章一千言
第一章四十四言
真真真,神無不靈,靈無不神。
靈為神之用,真真之妙,靈亦神。故精亦妙,粗亦妙。
九還之道,杳杳之真,無為無作,真全神卻。
致一為真,數至九還歸,一十即一也。若百千萬,乃衍十而成耳。自一而九,周極萬物,九還於十,復本之義。卻神全真,無為無作,謂之真人。
一定之器,真元大樸。真真真,真真真,真真真。
道有大小,真為道母。眾人自道入真,真而後神。至人以神入真,卻神返本。故曰:一定之器,真元大樸,真真真申言之者,不雜之謂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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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1-2008 10: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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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一百一十一言】
杳杳冥冥,至精至真。神一不雜,定變定化。
杳冥非無,精真生於杳冥。故杳冥者,精真之本也。抱精守神,一而不散,變化出焉。人嘗求變化於變化,而不知自然之必變必化,蓋杳冥為真精之本,一為變化之本。求精真必不精真,求變化必不變化,若神不維,則必變必化,有不待言者,此聖人所以貴無為也。
真元妙有,真一自然,深根固蒂。
妙有者,無所不有,真元之中,可以位天地,育萬物。人見其如此,不知為真一自然,深根固蒂者,根於妙無也。唯其根於妙無,故妙有開敷,如根有枝,如花有實,皆自然之理。
一又一,信又信,信信不脫,後天地息。
一者,無所不一。信者,無所不信。學道者之病,在不能一,不能信。故動則一人也,靜則一人也,語則一人也,默則一人也。如此則不一矣。信有真理而不信,無理之不真。信有清淨而不信,無物之非淨。信有一我而不知,六合之內,無適而非我。信有一心而不知,巨細之物,無物而非心。如此則不信矣。不一則不可強一,不信則不可強信,欲其必信必一,一之又一,信之又信,非有真見者,不能若信信不脫,雖天地有盡,而此見蓋未嘗終窮也。
真一妙道,自然真道,各真其真,一真曲全。
知自然之真,則運用之間,無使然者。學道之士,運用皆空,遇事則施應而不膠,無事則虛虛而不寂,故動亦真,靜亦真,直亦真,曲亦真。動不失靜,曲不失直,故曰真以曲全。
吾元始真,道得一盡矣。
孔子謂子貢曰:賜,汝以吾為多學而識之者歟。曰:非歟。曰:非也,吾一以貫之。且多學而識,識為學病。識之所為病者,猶不知一也。苟知其一,則仁義不相戾,忠孝不相違,剛柔不相背,曲直不相害,動靜不相亂,語默不相反。如是則道一道也,物一物也。物不異道。道不異物,精亦粗,粗亦精,故曰通於一,萬事畢。
眾真皆息,吾不知其息,真元妙一。
動無非真,故息無不真真,動無動真,息不息,故曰:吾不知其息,是謂真元妙一。
吾元始鎮於元首,一真之道,吾無所不一。吾真元至道,眾真歸吾一,真道真常矣。
《楞伽》有外道常論,謂几物本常,本常不變。又謂物本不常,思量計常。若物本不常,思量計常,則常為非實。抵之。老子曰:知常曰明,此曰真道。真常所謂常者,即一即真,即妙即元,即神即道,故曰:吾無所不一,衆真歸吾一,不獨此也。即事即理,即物即我,即有即取,即愛即受,無所不一,無所不空,是謂真常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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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1-2008 10: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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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五十二言】
妙一,元一,神一,三一同。真妙一不散,無為變化,真元自然。
妙非妙,元非元,神非神,何以故,同一真。故真同不散,故變化不測,而猶自然也。
見一,守一,抱一,入吾元一。
必先見一於無所不一,然後能守一。必能守一於無所不一,然後能抱一。若不能見則不能守,不能守則不能抱,不能抱則不能入矣。故一以見為先,苟於物不見一,則短長相害,物我交違,又安能守而不失乎。
吾太上,元始、妙定,真一、太一,元始之尊號,得之者真。
元始、妙定,即釋氏所謂涅槃也。《楞伽》謂涅槃與空無別有誼,此即真一、太一之謂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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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2008 09: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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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一百四十二言】
一真返元,萬化歸一,真一守一,入吾神天。無一非一,一不可一,元始之真,道一不變,神一不化,一返妙元,元之一道。
真返於元,萬歸於一,守真存一,是謂神天。神天之妙,無一非一。楞嚴佛告文殊,如來自住三摩地中,見與見緣,并所想相如虛空華,本無所有,此見及緣,元是菩薩妙淨明體,云付於中有,是非是如,汝文殊更有文殊,是文殊者,既識其真於中,實無是非二相,且見自眼,根緣於塵色,因有塵色內發,識知三摩地中。觀此塵緣,猶如空華,本何所有,不可謂是。雖是空華,而知空華者,元是菩提,不可謂非。今以佛語,參對發明,如眼見色,萬有不同。由是言之,又誰是一原,其本根由吾元,妙若非元,妙塵無所緣。由是而言,又誰非一若,未識文殊言文殊者,有是與非,既識文殊,則是非二相,自然不起,一與非一,義亦如是。由不知一,故有是非,揀擇推尋,既見一真,其間自無。一與非一,故曰無一非一。所謂一不可一者,此言一之不可定也。若以一定為一,則一而不變,故一不可一。若道一則不變,不變則非道,神一則不化,不化則非神。唯一返妙元,雖萬不同而一不見一,是謂元一之道。
吾元始至真無極,上真元道,生吾無神之道。
真之至,道之上,無神無極,是謂元始。
真真之體,倚仗元黃,無無之數,忽然有一,吾得而見。
真真無體,倚天地而成體,無無無數,假於一而有數。有體則有物,有數則有滋,於物知真,於滋知一,非有道者不能。
孰能守吾真一,于妙真見真,一知一,一寡一微,守之尊一,無始至無極。
惟真見真,惟一知一,方其為見物所不見,方其為知物所不知。其守之也,至寡至微。其用之也,至溥至博。方其守之也,幾於無始。及其用之也,至於無極。
真定無為,一妙無數,無為無數,元始真一。
有為涉於境,有數涉於物,真定妙境,無境之境,真一妙數,無數之數,故曰元始真一。
無神居乎眾始道全,無數真全無為,真得真矣。
苟不識真,則一塵可以蔽天,一芥可以覆地。儻見其真,則雖在事物間,猶無數也,猶無為也。此由眾人無真,故所見皆不真。聖人自真,故所遇皆無不真也。是謂真得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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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8 11: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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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十五言】
真守真,眾偽不生。信信之誠,真道得矣。
以真守真,則無偽不真。以偽求真,則無真不偽。《中庸》曰:誠者天之道,思誠者人之道。所謂天者,誠發於中,有若天然無誠之者。儻有意於誠,則是思誠。思則有邪,思則為偽。人道之息,自此始矣。信信之誠,無思有信,有信之極,自然而誠。此為真道之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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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8 12: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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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一百一十五言】
神生真,真生神,神合真變化定無。神神入真,致一後得入神至真,吾歸無極。
真神相合,雖有變有化,而無變無化,皆本自然。神神入真,不見其變化,由是致一得一,雖千變萬化,而皆出於無有,是謂吾歸無極。
太始真一未生,恍惚之數,在毫末之始。元始得其妙數,守一不變,定無固始,守神不離,一真守神,神不見守。
《易》曰:原始要終,故知死生之說。原吾未生,吾從何來。及其既終,吾從何去。若知其自來,即可知其自去矣。太一之始,未生之初,恍惚之數,在毫末之端。方是時一全而不分,元始得其妙數。妙數者,一之謂也。元始能守一不變,定無固始,故能獨立於天地之先。人所以流浪生死,由其不能全一在於無中,不能自持太始之一,分為六用,攬塵成根,故有形象無不可定始,不能固根結形,成喜怒易其性,哀樂動其情,去本逐末,遂乖元始。至人則不然,知塵虛妄,塵不能緣,塵既不緣,則六不分一,一全於無,內瑩發光,故無無之用,定始始之道,固自然神不離一,一不離神,以真守神,神不見守,何以故本不離,故本自不離,守亦無用。
吾不為無無之用,不在有有之形。妙谷含真,妙真含虛,妙元真一之元,吾真自得。
知神之生於真,即是為無無之用。知真之可生神,即是生有有之形。無無之用而吾為其用,有有非形而吾為其形,皆由知始。故《楞嚴》云: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無漏真淨,但於無用之用,用而不用,於有有之形,形而不形,知見不生,知見無見,即是妙谷含真,妙真含虛,真真自得,吾不知其得。
得一無得真得。真元妙,真一無有。
學道有纖毫所得,即為塵勞,故《清淨經》云:雖名得道,實無所得。《佛書》云:於法實無所得。若云有得,得必可失。可得可失,所見不真。若得一而實無得,一不可離。我即一,一即我。是名真得,真一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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