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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008 09: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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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008 09: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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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你怎么知道是我
一串奇怪的语言从暗室外传了进来,听着就像唱亡灵催眠曲,舒缓但又阴森,听得人毛骨悚然。
“不要杀他!我爱的一直是你!”水蓝大叫起来,“可是他对我好,只有他对我好,不嫌弃我的出身和工作,帮助我,尊重我。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我下不了手。而他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没做,放过他吧!”
“我对你不好吗?”那个人慢慢地说,声音笑咪咪的,毛毛的掠过空气,“难道有人比我对你更好吗?你不想复活,然后和我永远在一起吗?”
水蓝没有说话,但表情说明了一切。
她爱这个男人,从一开始她就爱他,对范李不过是同情,加上朋友间的好感。她爱两个男人胜过这世上的所有,一个是她的父亲,一个就是他!为了他和父亲,她愿意违背所有的善良和心意!
可是范李,从没有伤害过她,像只小狗一样窝在她身边,人人说他的外表有多么冷漠高傲,只有她知道他有多么笨拙,连一个爱字也说不出口。而她,早就把心给了另一个人!
“你明知道我的心。可是这次我下不了手,我欠他太多!”她喃喃自语着,惊惶的看着暗室的门口,一步步后退,“你想要什么画都行,除了他!除了他!你放了他吧!算我求你,放了他吧!”
男人冷哼了一声,虽然没有说话,但却让人感到了妒忌和愤怒之意,而那古怪的语言顿了一下后又继续了,嗡嗡嗡的,从人的耳朵钻到心里,使人难过之极。
水蓝还在向后退,眼神中痛苦而矛盾,时而露出凶猛的戾气,时而又是哀求和焦虑,还有些深刻的悲伤,几种不同的情绪在她的脸上变幻着,苍白的脸上柔和与狰狞交替,直到一方慢慢压倒了另一方。
“他要你变成一幅画!”她身子不动,头以极慢的速度转了一百八十度,看着背后的范李,“我要服从他!来,我们画画儿吧!”她说着,灰白的脸上全是僵硬的笑意。
男人得意低沉的笑声中,水蓝伸出了她的手,那双曾经柔美纤细得没有瑕疵的双手像剥落了表皮一样干枯树枝一样,眼神空洞得看不到底。那一刻,范李深深的知道,这不是水蓝了,那个男人居然用邪术控制她,控制这么温柔可爱的女孩去做那些凶残龌龊的事!
他愤怒,也自责。十年前,他为什么没有把她拯救出来?他为什么那么懦弱,明知道水蓝和那个人是没有结果的,为什么不敢表白自己的感情,哪怕是抢,也要带她远走高飞!为什么明明心里对那个人有隐约的不安预感,却被权势和地位蒙蔽了眼睛,结果造成了今天这一切的悲惨?
贪婪是恶,软弱也是恶,到底是那个人的恶,还是他的恶害了水蓝?而如今,面对行尸走肉的水蓝,就算她要杀了他,他又怎么能恨她?!
水蓝没动,双手却越深越长,狞叫着的咒语声中,掐住了他的脖子,像拖一只死羊一样的把他拉到身边,然后转到他背后环抱着他,“很快的,很快的。”水蓝轻叹着说,“你马上就能成为一件艺术品了,永生的。他能给你永生!”
范李根本没办法挣扎,感觉自己被另一个人覆盖着,木偶一样走向暗室中的一个画架,提笔作画。那不是他的手,画出的也不是他心灵所迸发的想法,但很短的时间内,他看到自己的扭曲的脸出现在画布上,居然是痛心的表情。
抬起画笔对着自己的喉咙,范李有一瞬间的犹豫。其实并不是他在犹豫,而是趴在他身上的那片冰冷还被旧情羁绊,尽管咒语声催促着,她却在发抖。
“咳咳――对不起,打扰一下。”第四个声音没有任何预兆地出现在暗室中,突然到让水蓝也吃了一惊,手一松,范李徒然倒地。
“包大同!”范李惊喜又惊慌的喊了一声。
包大同用手抚着耳朵,慢慢从一个大木柜后绕出来。那木柜两人多宽,一人多高,一直摆在角落,是陈旧的栗色,一点也不起眼,里面装的都是绘画用具,谁知道怎么会突然表演大变活人的节目。
“用不用得着那么大声啊,在场的各位没有不认识我的。”他脸上挂着懒洋洋的笑容,身上有一股奇异的魅力,一出现就让这鬼气森森的暗室登时温暖了起来,好像大家是在拍鬼片,而他就是导演,“你这小子命真好,几天之内我救了你两次,一次是在你心爱的人手里,一次是在她老爸手里,你上辈子欠了他们姓水的吗?”
他一出现,咒语声立即停了。咒语停,对水蓝的控制也停了,她清醒过来后,来不及报两次输给包大同之仇,忙问:“你见到我爸了?他怎么样?”
包大同眯起眼睛,确定水蓝被困在校园十年,并不知道父亲的真实情况,可是他不回答,而是一手对水蓝施出一张符咒。
水蓝虽然厉害,但论起阴谋诡计来哪是包大同的对手。骤听到父亲的消息,心神激荡下,根本没有防守,一下被那张符咒化出的透明丝网紧紧罩起来,倒吊在暗室顶上,挣了几挣也没有奏效。她哪里知道,包大同虽然功力受损,但提前费了很多心机制这道符,而且用了腕上的热血,让符咒力加倍。
水蓝奋力挣扎,发出瘆人的嚎叫声,可包大同不理,只对暗室的门口道:“张校长,请您出来吧。大家来一场三堂对证。不要试图跑哦,我有兄弟埋伏在外面,打人不留情的。您老人家也一把年纪了,别害得他遭天谴!”
“你怎么知道是我?”在沉默了一阵后,张校长平静地问,矮胖的身影出现在了门口。
“凭借聪明的大脑啊,唉,我真是太佩服自己了。”包大同微微一笑。
“知道也没关系,我只是在巡校,结果发现太公石这边有问题,过来看看的。”校长还是一脸忠厚老者的模样,笑得平庸又善良,还带一点讨好,只是他眼神中的阴鸷和精明泄露了他内心的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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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008 10: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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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曲折的故事
包大同竖了竖姆指,“您的演技真棒,这么多年了,谁也看不出忠厚好说话的老好人校长竟然是个野心勃勃、心狠手辣的实干家。干脆别当美院的校长了,去艺校当教授不是更好?”
校长点点头,假装看不到水蓝,“好主意,我会考虑一下,可是这里究竟了什么事,范老师,你怎么会在这里?难道你是凶手吗?”
包大同又是一笑,“范老师什么也不知道,但是我却调查出一点事情。这是个曲折的故事,我倒是很想讲给您听听。故事的主人是一个老狐狸,被人抓住尾巴还能泰然自若,他以为他是真正的人,我就拿他没办法,可他也不想想,我今天敢站在这儿,当然有办法解决一切。他虽然聪明,可惜却不明智。”
“哦,倒要请教。”张校长还在笑,嘴巴张开着,眼神却像冰线一样,阴冷的扫过了包大同的脸,范李的脸,还有――水蓝的脸。
“从前有一个乡下的女孩子,为了给父亲治病跑到城里来工作。她美丽、纯真、身材完美,这是上天赐与她的天赋,也是她悲惨身世的根源。她的家乡是个风气极为保守的地方,可是她为了高额的薪水,不得不来美院当人体模特。在一群人面前脱掉衣服,对她来说需要非常大的勇气,也让她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这个时候,这个女孩遇到了两个人。一个是学校的才子,众多女生的梦中情人,另一个是当时负责总务科的科长,也是一位副教授。这两个男人是师生关系,感情非常好,才子崇拜、尊敬着自己的老师,但这对师生两个有一个共性,就是都有一双慧眼,可自己却无天赋。或许学生比老师还好点,学生的画至少还有灵气,老师虽然理论水平超群,可画起来就像个油漆工匠。怎么,还要我讲下去吗?”
包大同斜睨着张校长,就见他脸上闪过一丝受侮辱的神色,但那只是一瞬,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世上先有伯乐、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我倒很佩服那对师生,他们都是伯乐级的人物。”校长试图向水蓝靠近,但才走一步就感觉一双洞悉的目光盯着他,不禁站着不敢动了。
“说的真好,可惜有的伯乐虚荣得很,或者说是妒忌,他不甘心于只当个发现着,还想独占那匹千里马,然后再扼取那本不属于他的荣誉。而这个女孩就是这样一匹千里马,她虽然出身贫寒,却有着惊人的绘画天赋。她好奇于学生们的绘画方法,偶尔偷偷的涂鸦,如果这被真正的伯乐看到,或许她可以成为震惊世界的画家,可是不幸,她的画被这对师生看到了。
学生是单纯的,他爱女孩的才华,而后爱上了她。可他是个羞怯的书呆子,当时也只年仅二十岁,他不敢追求爱情,而当看到老师也对女孩感兴趣时,他竟然退却了,在他艺术的大脑里,觉得默默爱一个人也是凄美浪漫的。他不了解老师的真正品性,也不明白爱一个人就是要把她带在身边,保护他。
他的老师可就不同了,他迷恋女孩的完美肉体,更痴迷于她的天才,于是一个可耻的计划在他肮脏的大脑里形成。他想控制这女孩为他作画,等时机成熟后,就把这些说成是自己的画作。为此,他必须先能控制这个单纯的女孩。”
“编得真好。哼,我倒奇怪了,这女孩子瞎了吗?放着年青俊帅的才子不要,非要个老头子吗?包先生,你要编故事,至少编个圆一点的。”校长冷哼一声,再次想动一下位置,但还是发现被盯得无法动弹。
“这个老师当时确实是快五十岁了,可这个老男人保养得极好,看来至少年轻十岁,因为画了一辈子画,自然有些气质,再加上他有意关怀和爱护女孩,所以这单纯得如一张白纸一样的女孩立即坠入了所谓的爱河,就像一只美丽的蝴蝶被困在恶心的蛛网里一样。
女孩的母亲去世的早,一直和父亲相依为命,这样的家庭中,女孩多多少少有点恋父情结。她一个人从宁静的乡下来到繁华的城市,又做了人体模特的工作,心中惶惑而不踏实,这时候一个中年男人给她安全和温暖的感觉,宠着她,保护着她,她爱上这样的男人太正常不过了,尽管这男人已经有了妻儿也一样。
只是女孩太善良了,不愿意破坏别人的家庭,虽然她爱那个老男人入骨,可最后还是选择离开。那个老男人功亏一篑,虽然恼火,却也没有办法。而这个女孩大概是想彻底忘记这段恋情,于是连那位学生的感情也拒绝了,声明要十年不见。
可是老天不公平,这善良无辜的女孩做人体模特的事被家乡的人无意间知道了。只因为这位老师在女孩为他单独做人体模特时,画了一幅美人春睡图,送到了一个画展上。于是女孩在家乡过着饱受凌辱和轻视的生活,她忍耐着,结果仍然不得善终,在为父亲去镇上买药的路上被疯马踩死。
她死了,心中的执念反而深了,她舍不得那个老男人,于是央求父亲把她制成了笔,想附身其上,被他握在手中,每天陪伴着他。父亲为她做了,可他们不知道的是,这老男人虽非异人却有异术,见到女孩的魂魄不久,就产生了更邪恶的计划――困住女孩让她作画,这样他更容易冒名了。
在这种情况下,利用感情也好,利用邪术也罢,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反正女孩开始做画了。这女孩本就是天才,虽然死了,绘画的技艺越来越炉火纯青,但这都不是这些画这么震撼人心的真正原因。”
“那是什么?是什么让这些画如此美妙,所有的生命力都隐含在画面之上。”范李急切的问,这画痴一提起画,就忘记了一切恐惧。
“因为每一幅画后面都关着一个真正的灵魂!”
“不可能!”范李的脸都白了,他无法想像他心目中那么善良柔弱的水蓝会杀了那么多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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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008 10: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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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照片上出现凶手
包大同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该同情他还是可怜他,“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她成了魂魄,被用邪术养成了极重的阴戾气,游荡的时候可能伤害人类。不过她虽然被血饭供养得有了百年法力,想困住魂魄于画中也是不容易的,一定是这老男人以秘方在颜料中做了手脚。而这些画之所以一直不见天日,是因为那个老男人知道这画作一问世就会震惊世界,他要等最佳的时机,要寻找最没有漏洞的方法,因为他要成为这批画作真正的属名者。”
他说着又看了一眼这些画,能感觉出那些画后的灵魂,他们全是边缘人物,被社会抛弃的人,不会被人严查深究死因的人。在这个巨大的城市机器中,每天有多少人不明不白的死去而没有人关心的!
“这个故事你编得很圆,可是这都是你的猜测,能证明什么呢?”张校长冷哼一声。
“我不用证明,我只要收回这些灵魂就够了。”包大同轻松地说,好像在说脱一件衣服那么简单,“水蓝是天才,可惜被你污染了心灵,所以没了画魂,这些画不过是凡品,这点你比我清楚。”
张校长没有说话,但那愤怒让他再不能保持风度,脸都扭曲了。
他经营了多年,就是想要那些震惊世人的画,就是想要成为绘画史上的伟人,不能因为为了一点小事就毁掉。
他一直想等从学校退休前,进行一个震惊世界的画展,为什么眼看就要成功,却功亏一篑。他绝不能让这样的事发生!
“就算你说的都对,可既然我是罪魁祸首,为什么我要找你来调查这件事呢?”他最后争辩着。
“因为你觉得我调查不出来,所以才故作大方,可是你没想到,这世界上还有阴差阳错、蛛丝马迹这回事,而当你发现一切失控的时候,你就开始杀人灭口了,先是黄老板,后是范老师!”
“奇怪,我为什么要杀黄老板?”
“这就和你的性格有关了,你是个谨慎得过分的人,只要有一点线索会牵连到你,你就会把它扯断,黄老板如此,范老师也是如此。以前你不动他们,是因为觉得我查不到,可是现在你感到威胁了,所以你要先下手为强,其实黄老板什么也不知道,而范老师则什么也不会说出来。你想得太周密了,反而出了错。”
“你怎么证明是我杀的黄老板?”
“我还是不用证明,因为我亲耳听到了,你不想留下任何能给你带来麻烦的线索,于是借买画具的时机亲自邀请。可是你想像不到黄老板对那方古砚有多么珍爱,竟然在你杀人离去后,以重伤之体回到了容宝斋,当时我正在那里查线索,他告诉了我是你杀的他。如果由我转述他的话,警方很快就能找出相应的线索,你以为警察是白吃饭的吗?还有,如果我没从黄老板那听到了什么,我为什么要找学校的平面图?虽然我没有找你直接要,可是我相信我的一举一动你了如指掌。”
张校长的脸色发青,已经明白自己的事情全部败露了。他经意的瞄了一些周围,又看了看吊在室顶的水蓝,心里有了打算。
“你为什么会怀疑到我?”
“开始我并没有怀疑到你,你隐藏的实在太好了。我一直追查的是学校中的学生和老师,所有人都会陷入这个误区,没人会想到一个绘画天才竟然是一个被画的人。可是当我意识到笔是附灵之物,又从范老师那里无意间听到水蓝的名子,再赶到清湖村走一趟后,我就开始怀疑你了。”
“我早该杀了你和黄老板,这样你们就不是麻烦了。可惜我不忍心,你是我最得意的学生。”张校长恨恨的瞪着活范李。
“别猫哭耗子了,你现在不是要杀他吗?当他威胁到你的利益,你可不管什么师生情,您是天下伪君子第一名!”包大同笑眯眯的挑挑大姆指,“到了水蓝的家乡,我才知道她的死,知道了鬼笔的事。水伯非常恨范老师,以为是范老师对水蓝始乱终弃,所以造成了水蓝的痛苦和悲剧。他说水蓝每天以泪洗面,看到照片就会哭。
这件事当时我并没有在意,但从清湖村回来后我意识到了什么。你大概知道,那一片的乡下有个习俗,如果一家人死绝了,他们家的东西要保持十年不动,然后远亲或者朋友才会在村长的主持下分割财产。所以我潜入水伯家的时候,里面的东西还没动过,我轻易找到了水蓝珍藏的照片。
意料中的,照片并不是两个人的合影,而是三人合影――范老师,水蓝,还有张校长你。可是人是一种惯性思维的动物,容易陷入各种定式的思维陷阱,人人都以为水蓝爱的是年青英俊的范老师,怎么会想到这傻丫头爱上的是人面兽心的老家伙?如果水蓝也长一双慧眼,看出这个书呆子才是真心人,她现在肯定会很幸福。 ”
唉――
一声悠长的叹息从头顶传来,这让张校长更加愤怒,狠狠瞪向室顶。
水蓝还在符网之中,已经不再挣扎了,像一只被逮到的小猫一样蜷缩着,两眼侧闪闪发光的东西愈发明亮,让包大同心中忧虑。水蓝这样强的法力却还怕校长,肯定是被控制得很深,不仅只是感情的束缚,一定还有其他门道。
开始怀疑校长后,他仔细观察过他,发现他身上没有灵力,但是很有几件好东西。水蓝眼睛边上的东西,校长衣服上的袖扣,还有这次他重回清湖村时,从半山木屋中挖出的、困住水伯和富贵的东西都不是凡物。综合校长的行为和这些东西的品质,可以推测这些东西不是校长家传的,就是有高人因为某些理由而送给他的。听说校长是听从一个叫海三涯的建议改建的校园,会不会是那个人呢?还是这个人根本不存在,是校长杜撰出来骗人的呢?
“你仅凭借一张照片就证明我是凶手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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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008 10: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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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老家伙的控制力不强
包大同咧嘴一笑,“我怎么能这么轻率,这不仅侮辱了我的人格,还侮辱了我的智商,你忘记平面图的事了。黄老板死时说起暗道的事,于是我找到校园建筑平面图,结果发现根本没有什么暗道。这就是说假如黄老板没有说错,暗道一定是不为人知的。而能做到这一点的,只在修缮校园时的总指挥,也就是张校长你。
据说当时你夜以继日的在校园里监工,赢得了勤奋工作的美名,可谁知道你在干什么呢?以水蓝的能力,让工人们陷入离魂的状态非常容易,这样就可以挖出一条暗道而不被人知了。你还特意在这里立了一块太公石,表面是为了对付问路人,其实是为了掩盖暗室的出口。
十年前,水蓝以问路人的形象在学校出现,当时她戾气不深,之所以杀人一定是被你授意。你需要学校人心惶惶,因为当时学校正在改选校长,你需要造势,可惜你失败了。于是你为水蓝安排了地方,让她以人命做画,直到四年前你如愿当上校长。这期间你一定很紧张,怕水蓝给人发现,暗室修成后,水蓝有了真正的画室,你才安定下来。我猜,你现在是要安排这些画作展览了吧?我只是不明白,以前你们为了怕惹来麻烦,只找那些没人注意生死的人为画魂,这次为什么选择了两名学生?”
“还不是因为女人的虚荣!范李有一次拿了水蓝的旧作展示给学生看,这两名不长眼的学生批评了她的画,只为了这个!”张校长这次坦然承认,可见非常生气,大概是气水蓝破坏了他的计划,可包大同明白是水蓝的戾气改变了她生前的性格。
其实在有百年道行的凶灵中,她的算是杀孽少的了。
“对不起,我也不愿意这样,可是我忍不住。”水蓝突然开口,幽幽地说:“十年了,我离不开也跑不掉,化身为笔,只是为了能呆在你身边,看着你就好。我爱画画儿,可是我不愿意把人的魂魄困在画中。但你喜欢,你想要,于是我为你做,用我的能力和你秘制的颜料杀死那些无辜的人,哪怕天打雷劈也甘愿。
我想,我们生不能在一起,等到你寿终正寝好了,那时候我们就不分开了。你说,这些画要挂上你的名子,这样可以赚到很多钱,从一位异人手中买到一种珍稀的古玉,雕成了人形,就可以让我复活。其实我是不指望这些的,只是你很兴奋,我不愿意让你不开心,于是配合你。你说在我眼角处放上这个东西能让我保持魂体不散,所以尽管我明白你是为了控制我,但我也照做,假装不知道。”
“水蓝,不要说了。”张校长还没有说话,范李阻拦道,“你是被蛊惑的,一切全是老师的错。”
水蓝凄然一笑,“包大同说得对,为什么我爱的人不是你?为什么?你知道吗?我不是去镇上给父亲买药才死的,我是去堕胎,所以那是我的报应,我不怨。你问我为什么要在二零五画室出没,只因为我是在那里第一次遇到他。那时候他对我真好啊,好像我是世界上最珍贵的珠宝,每天被捧在手心里,你知道那是多么美好的感觉吗?所以就算我现在知道他在利用我,但他曾那么宠爱过我,一切――也都值得了。”
真是个傻丫头啊!怎么能那么傻呢,抱着虚幻的东西不放手,为了一个不值得的人逆天而行,做尽坏事。包大同想着,可是他还有更残忍的事要告诉她,因为他要让水蓝反戈,那是她唯一的,也是自己唯一的机会。
“别说了!既然你们已经知道了一切,就都成为我的画吧!”张校长趁包大同分神之机,突然跳到离水蓝较近的地方,双手按住自己的太阳穴,大声地念起咒语来。
他念得又快又急,不似刚才的慢条斯理,而随着咒文的念起,水蓝如同被一股极大的力量穿透了魂身一样,猛的一震,幻化出的样子瞬间变得狰狞可怖,身体化为了蛇身样,头却还是人的,两只眼睛的内外眼角奇异地亮着,在已经符力微弱的网中扭动挣扎,发出可怕的尖叫和哀哭声。 `
范李惊呆了,无法相信面前的人就是他心中的女神,根本无法动弹。包大同一个箭步上前,一把把他拎到木柜边,然后一指伸向水蓝,暂时加固符网的束缚力,另一手甩过一个掌心雷,想电张校长一下。可是他的手却生生停在半空,因为张校长手中的一只枪正指着他。
“你不能开枪,会惊动学校里的人。”包大同平静地说,脑子里飞快地想着要怎么办。
“少来吓我,一到晚上校西区没人敢来,这间暗室也隔间,我只是担心你们入不了我的画。”张校长冷笑,“不过如果你逼我,我可以放弃。”说着他再度念起咒语,不过是大睁着眼睛看向包大同,黑洞洞的枪口死死的指着这个仍然一脸吊儿郎当的年轻人。
为什么在这个危险的时刻,他还可以保持这种懒洋洋的神态,好像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中?难道他还有什么埋伏吗?他这种胸有成竹的样子,有点傲慢、有点优越感,让占了上风的自己极度不安。
终于,嘣嘣声不断传来,张校长知道那是符网被挣破的声音,不禁露出得意的笑容,“感谢我吧,你们可以和这艺术品一样得到永生。”
包大同保持着安稳站立的样子,好像这一切与他无关,如果给他手里放上一包爆米花,他就像一个看热闹的看客。可是他的眼睛微咪着,证明他此时无比认真。他听到张校长的话,略抬头看了看,见水蓝的半个身子已经吊了下来,像个倒挂的吊死鬼一样,垂下了身子。
“水蓝,不要!”范李喊,想跑过来,却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猛推了出去,重重的撞到了木柜上。
“原来还念着旧情。”生死之际,包大同仍然轻笑,“老家伙,你的控制力不很强啊,水蓝还有自己的神智。”
本来无风的暗室中,气流混乱地刮着,吹得站在阴风中心包大同的衣服和头发乱舞,可他的人却奇异的稳当,额头那条淡淡的黑线愈发明显了。
“我还有个事没说,说完再来杀我。”他轻轻地说:“我认定校长是幕后人的原因还有一条,那就是水伯的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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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008 10: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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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为什么我爱的是他?!
话音才落,两声惊叫几乎同时出口,一个是张校长是惊恐的叫,一个是水蓝撕心裂肺的悲鸣,空中的气流突然静止下来,可是温度却降到了冰点。张校长抬枪欲射,却感到一种冰凉的感觉顺手臂而上,使他根本扣不动扳机。
“怎么――”被强力控制的水蓝艰难地发问,整张脸已经看不清了,黑蒙蒙有一片,唯有眼角处亮得刺目。
“水伯早在十年前就死了,他来卖画笔,但是死在了学校专门招待学生家长的小旅店中,同时遇难的还有你富贵叔。”包大同同情地看着那团渐成黑雾的影子,“尸检报告说是低血糖造成的死亡,因为他患有严重的糖尿病,所以判断为注射胰岛素过量。至于你富贵叔也是一样,可是他没有医疗记录,推论为同样死因。 ”这就是他让花蕾查的事情,花蕾是个有背景的人,事隔那么久的尸检报告,也让她很快查出了。
“不――不是――”水蓝含糊地吼着。
“没错,因为经济方面的原因,水伯不能每天注射胰岛素,所以他根本没有注射器,这是他杀。奇怪的是,他老人家自己也不知道凶手是谁,在睡梦中就去世了。这样的情况必须有迷药才行,而事情发生在半夜,旅店已经关门了,只有工作人员和总务科长可以自由进入。而你,刚刚附身于笔,好像未出生的婴儿,什么也不知道。”
“我爸――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字一泣。
“那是因为水伯知道有人害他,可却不知道是谁,因为怕牵连女儿,只好先趁凶手来不及锁他魂魄的机会找了黄老板为女儿铺路。而当他再想追查凶手时却来不及了,他们的魂魄被锁,困在家乡。说到这儿,你该知道凶手是谁了吧?在我看来简单得很,只要查出谁护了灵柩回清湖镇就知道了,送灵者就是困灵者的机会很大。”
水蓝惨叫一声,虚无的身体折成两段,逼近张校长。
看到她疯狂而崩溃的样子,包大同突然心生不忍,真心希望她能有改过的机会,因为她只是个自私的女人,自私地爱着父亲,也爱着情人,自私地可以牺牲别人。现在知道父亲是爱人杀死的,对她而言可能是人世间最大的惩罚了。
“南离天火,化三昧,炼!”趁着校长忙着应付水蓝的空当,他施出了五行禁法之火术,直打到校长的手枪上。这是符火,融不了枪只,但是暗室内突然闪现的火光很有威慑作用,而且烫得校长手一抖,把手枪甩了出去。
“快去抢!”他一指范李。
此时范李倒没有平时的优柔寡断了,疯了一样跑出去抢。几乎在同时,校长的念咒声再度响起,半空中的水蓝像被定格一样僵住了,之后转过身来对着包大同,“他要你死,你就只能死!”她僵硬地说着,颤抖着向包大同扑来,显然意识中还有挣扎。
“花骨朵,出来秀秀枪法吧!”他一边疾退,躲避着隐含在黑雾中枯爪,一边叫道。
话音未落,大木柜后闪出一条红影,毫不犹豫的对准半空连开五枪。可是这枪准星没有调好,开枪人又太紧张了,水蓝化为一条细长的黑索闪展腾挪,没有一枪打中她,却有一枪差点打到包大同。
“死丫头,你要害死我啊!”
死丫头没有回答,因为那条黑索一瞬间窜了出去,死死缠在花蕾的脖子上,勒得她舌头都吐出来了。包大同见状立即双手施法缠着那条黑索,两下一较力,居然僵持住了,谁也动不了!
“你还帮他吗?”包大同大叫,声音中加了念力以震醒水蓝。
嗬嗬的怪声和脚步声同时响起,水蓝还在挣扎,而校长却手握一柄匕首从包大同身后靠近了。
现在他和水蓝僵持,收手是个死,不收手就会被校长杀了,再看范李,这书呆子因为抢枪时用力过猛,脑袋撞到墙上,昏了过去,还好他死抓着枪,否则大家更糟!
他早知道这场大战不容易,因此找到水蓝的生辰八字,算计好在她一天中最弱的时候动手,所以他才会容忍校长拖延时间。他同样清楚那张缚灵的网符坚持不了多久,也收不了水蓝,更清楚硬碰硬是避免不了的,而校长必定会来到暗室中,这才提前埋伏在这里。为了最后的胜利,他把水伯之死这重磅炸弹放到最关键的时候来说,以达到分裂对手的目的。
他算计了一切,难道最后仍然是不行吗?仍然是实力决定一切吗?
转头一看,就见校长狞笑着举起了刀,眼看自己死到临头,他反而笑了一下,把全部力量集中在双手中,想要在死前把花蕾救出来。
最危急的时候,他被封印的能力还是没有解开,而一声清脆的响声却震碎了周围浓成一团的怨气,钉在水蓝眼角的四颗东西居然脱落了,校长对水蓝的控制彻底失效!
他感到手上一松,眼前一黑,又听到一声惊恐的叫声,转身一看,水蓝已经扑到了校长身上,一双枯爪掐住了校长的脖子,“为什么?为什么?我那么爱你,为你做了一切,你却为了控制我而杀死我可怜的父亲。你怎么能这么狠,你根本就不爱我!那么,一起死吧,给我父亲偿命,我和你纠缠到底!”
水蓝发狠一样掐向校长的脖子,而校长则用尽力气扯下袖扣按在她无形的魂体上。只见一人一魂在地上痉挛着、翻涌着、不过片刻功夫,校长的肉身就不动了,而因为水蓝施加了法术,他连魂魄也没有留下。
而水蓝则被那被袖扣上的力量所伤,像融化的雪糕一样消失掉了,速度快到包大同来不及阻止,只听到水蓝的最后一句话,“我爱的,为什么是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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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008 10: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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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我怀孕了
第二天一早,有人发现校长死在一个太公石下的暗道里,死状奇特恐怖,从此关于美院的传闻就更多了。而范李所受的精神伤害太大,决定辞职去徒步游全国。
包大同明白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疑案会慢慢被人淡忘,成为传说。而他解放了所有被困的魂魄后,终于结束了这件事。可笑的是,第一个被杀男生的秘密居然是他在二零五画室的一块地板下藏了白粉!他那天去画室只是为了想把毒品拿出来,死后还不安,是怕给父母蒙羞,念在他还孝顺,包大同帮了他。
除此之外,他得到了校长遗留下的几件小东西,虽然目前还不知道那是什么,总之是宝贝就好了,好歹抵销一下他的车马费没人报销的损失。
经此一事后他决定再遇到同样的事,有必要提前收取费用,不过堤内损失堤外补,他的《零杂志》终于出版了第一期,他也照例恢复了花花公子的幸福生活。
只是,他的封印还没有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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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点了,一家有名的中餐馆还是喧嚣异常、灯红酒绿,精美的菜肴流水一样从同样繁忙吵闹的后厨送上来。
而距后厨不到二十米的地方,有一个亮着灯光的房间却奇怪的安静着,人迹罕至。房间的大门上挂着一个闪着冷辉的金属牌子,上面写着“私人厨房”四个字。
房间内很宽敞,全套德国进口的不锈钢整体厨柜依墙而立,在房间的中间有一个超大的洗理台,像一张床那样大。
而此时,台子确实起到了床的作用,一对赤裸的男女正在大嘿咻。
男人很兴奋,粗喘中夹杂着一丝野兽样的低嚎,而随着他的动作,房间内还传来一阵阵卡卡的怪声,洗理台上方的灯光照在两人身上,映出一团团的莫名黑影在墙上急速起伏着。
一连换了好几个姿势,男人才瘫软下来,轻轻摸了一下女人的身体,那潮湿和柔软令他格外满足,“你也很爽,是吧?”
女人不回答。
男人卧伏在女人身上一会儿才起身穿衣,“一会儿我老婆会来招待你的。”他满足地说,然后开门出去,咔的一下碰上了锁。
踏入院子,一阵凉风悄无声息地吹了来,让他没来由的从骨头里一直冷到皮肤上,突然感觉有点发毛。前方,后厨的热闹招唤着他,他平时看着都嫌烦的景色,这时候却很想快点到那边去。
他加快了步子,却觉得后厨的灯火离他还是很远,仿佛有一个无形的隔膜把他阻碍在人气之外似的,低头一看,他竟然是在原地踏步!
而他的衣角上,一只白生生的手扯着!
骇然回头,一直沉默的女人不知何时跟了出来:“我怀孕了!”
请看《零杂志》第二期《沉默的羔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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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008 10: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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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结束
第一卷 鬼笔
第一章 二零五画室(上)
第二章 二零五画室(下)
第三章 封印(上)
第四章 封印(下)
第五章 问路人
第六章 小火狐狸
第七章 档案调查
第八章 又一个死人
第九章 现场
第十章 第一个猎物
第十一章 死亡也是一种艺术
第十二章 表现主义
第十三章 过来给我亲一下
第十四章 地下一层
第十五章 证物房
第十六章 范老师要重新作画
第十七章 登门拜访
第十八章 薪水清单
第十九章 山路
第二十章 守林人
第二十一章 笔女
第二十二章 你来陪她吧!
第二十三章 何苦
第二十四章 手到病除
第二十五章 黄老板很关键
第二十六章 她在怕什么?
第二十七章 放血并不疼
第二十八章 你哭的还蛮漂亮的
第二十九章 幕后人是谁?
第三十章 鸡毛井
第三十一章 作画
第三十二章 她在流泪
第三十三章 你怎么知道是我
第三十四章 曲折的故事
第三十五章 照片上出现凶手
第三十六章 老家伙的控制力不强
第三十七章 为什么我爱的是他?!
第三十八章 我怀孕了
第二卷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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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4-2008 09: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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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一章 谁说我死了?!
天快亮的时候,往往最是寂静。 尤其深秋的季节,一切全都灰蒙蒙的,仿佛世间万物都融合重叠在了一起,分不清天与地、人与影、人间和地狱。
此时,飘着淡淡雾霭的长街上缓缓走过来一个人,女人。
她的全身都包裹在黑色之中,长而蓬松的细碎卷发,黑色的过膝风衣,光着腿穿着尖细的高跟鞋,细瘦的脚腕上挂着一根银色带小铃铛的脚链,在鞋跟“咔-咔”的沉重而压抑的敲击声中,隐约有些金属的碰撞声。
一切真安静啊!就像她呆的那个地方,除了她自己,没有任何一样东西会出声。她真厌倦这一切,想找个最热闹的地方,想找一个最热闹的男人。
这是一条商业街,不到早上九点,通常连鬼影也没一个,何况现在天色还没亮,路灯半死不活的闪着,映得两侧的高大建筑或明或暗,似乎是半睡着的巨大妖兽。
就在街的尽头,有一家很豪华很出名的中式餐馆,那是一到晚上就灯红酒绿的地方,只不过今天它显得格外冷清,好像好几天没有开张一样,晚上闪烁美丽的霓虹灯现在看来全是灰暗的玻璃管子,一条条爬虫一样丑陋的扭曲着,盘在招牌上,冷冷的。
餐馆的对面是一个很小的花园,不高的铁围栏上爬满了不知名的艳丽花朵和荫荫碧草,一个男人正坐在栏杆上,望着餐馆紧锁的大门发呆。
他大约三十岁上下,个子瘦高,长得也很帅,尤其从侧面看的时候,侧影的轮廓相当好。他身上穿着名贵的黑西装和同色皮鞋,大概穿得太单薄了,冻得有些瑟缩,脸白得吓人。而从相貌和风度上来看,他像是非富即贵的人,和这凉薄的黎明时分、略带寒酸的举动相当不搭调,好像与整条街都格格不入。
女人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停住了,观察了一会儿,见他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于是犹豫着慢慢走了过去。
男人还是没有动,眼睛死死的盯着对面的餐馆,好像想用眼睛穿透那厚重华丽的中国风大门,进入到内堂去,就连女人故意加重的脚步声也没有听见。
“喂,你在看什么?”女人问,声音沙哑性感。
“这是我的店。”男人答非所问。
“看来你很爱自己的店啊,大早上就来看,是来盯着员工进新鲜货品的吗?”女人说着,也倚到了栏杆上,离男人的距离近了些。
男人皱了皱眉头,似乎嫌女人多话,但还是回答道:“进货是在后门,再说我们从来在半夜进货,这会儿没有人在。”
说完,两人沉默了,就那么一起对着店门发呆。期间,女人不着痕迹的、一寸一寸地靠近了过去。在眼看就要挨到男人的衣袖时,男人终于侧过了脸,“别靠过来,你身上有怪味。”
女人脸白了,嘴唇哆嗦着问:“你――能闻到?”
男人冷笑一声,“这是尸体的味道,就算你喷了整瓶cHaNeL也没用。”
“你不怕?”
“不怕。”男人生硬的甩下两个字,又回过头去看店。
“那――我们做个朋友如何?”女人显得有点高兴。
“你不怕吗?”男人反问。
女人没有回话,只毫不在乎的摇摇头。她不明白这男人看的是什么,下意识地扭头望去,忽然看到店门边上有一块白白的东西,像一张海报,在一片昏暗的光线中显得格外刺目,上面写着八字黑体字:东主有丧,恕报不周。 hkBG2]]qCd70[Jjl
“我想起来了。”她一拍手掌,“这家店的老板前两天莫名其妙的死掉了!好多人提起过。”说到这儿,蓦然停住,“这店有几个老板?”
男人的脸色骤然变了,呈现出青灰之色,胸膛中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似乎非常生气,“只有一个!”
女人吓了一跳,想向后退几步,哪想到男人一把抓住她的脖子,动作快如闪电,把她凌空提了起来,怒道:“谁说我死了!”
女人喉咙出发出“嗬嗬”的声响,徒劳地挣扎着,双腿乱蹬,脚链上铃铛发出急切清脆的响声,穿透这凄清薄雾的空气,远远的荡漾了开去。
“谁说我死了!”男人重复嚎叫,脸扭曲到没有刚才半分的英俊,“我没死!我根本没有死!”
女人无法回答,但她在惊恐中终于明白了一件事――这男人本身就是死人!怪不得他的身体和脸部肌肉僵硬,怪不得他冷得好像融入了空气,没有一丝温度,怪不得他闻得到她的味道,也不怕她的味道,因为他本身就是这一类啊!
他的脸苍白死灰,厚厚的妆粉下有腐烂的痕迹,深黑的眼眸是假的,狞笑着的唇边牙齿发黑。这是谁这么没有职业道德,这样糊弄死者家属的?!
女人的眼角挤出了泪,人临死前都会流下的泪水。她感觉自己可能快死了,可是死前居然会想到技术问题!真是可悲且可笑!
“喂,不能这么对女人的,即使你死了,这点风度还是要有。”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在女人身后响起,给人感觉好像有阳光穿透灰蒙蒙的天色,照到人的身上,空气瞬间变得温暖。
女人转不过身,只看到一张黄色的符纸“啪”地贴到男人,不,是男尸的手臂上。男尸惨叫一声,松开了手,女人只感觉喉咙一松,摔倒在地上。
她剧烈的咳嗽,大口的喘气,半抬着的头见到一双脚站在不远处,深秋的天气里,居然是光着的。脚很大,不过脚型很好看,指甲剪得干干净净,因为冷,左脚还在右脚脚面上摩擦了下,显得很闲适,似乎他只是路过这里,随便说两句闲话罢了。
男尸从栏杆上跳了下来,顿地声非常沉重,接着他跳了几跳,向那双光脚冲了过去。
女人的眼光随着男尸望向光脚男,见他身上的灰色休闲西装穿得倒整齐,但是脸上有点小伤,此刻正神色镇定地看着男尸扑过来,眼睛微眯着,微扯的唇边带着点好笑的神情。
“小心哪!”女人看那男尸一扑之力相当巨大,忍不住凄厉的叫了起来。
光脚男不慌不忙,伸手在半空画了个什么,然后曲指一弹,一个无形的东西就迅速印在男尸的额头正中,让他“呯”的一下重重倒地,浑身震颤了一阵,终于死寂了下来,最终还原为一具皮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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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8 04: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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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08 06: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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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叫包大同
光脚男施施然走了过来,抬脚跨过尸体,把手伸给女人,“起来吧,地上凉。”他温和地说着,轻轻耸了下鼻子。
他笑起来真好看哪!女人怔怔望着那双伸过来的大手,能感觉出那双手的热力和安全,可是却没敢去拉。如果他也讨厌她,拼命找水去洗手可怎么办?她受不了六个小时内受三次打击。
“怎么?怕我是坏人吗?”男人的笑容加大,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看来另人格外安心,“放心,我不会认为你是僵尸或者是幽灵。”
“你没闻到――怪味?”
光脚男点点头,“可是你身上有生气,谁会介意那些沾染上的气息呢?来吧,坐久了会肚子疼哦。”他手臂一展,握住女人迟疑的手,把她拉了起来,之后有些烦恼的搔搔头,“这一位可怎么办呢?总不能给他扔在这儿。”
“他说――他是这间店的老板。”女人回身一指,到现在才开始心里发毛。不过因为和这光脚男人站在一处,并不感到害怕。
没错,她是一直和死尸打交道,但从来没和死人说过话,居然还想泡一个死男人来着。她既然做了那工作,就是不信鬼神的,那么今天看到的一切又是什么,眼前的光脚男人又是谁?他做的一切,似乎在电影里才看得到。
“你是谁?”她问。
“我叫包大同。”他随手摸摸口袋,然后摊开手,“对不起,没带名片,我是中国古文化研究学家,目前开着一家杂志社。”
女人瞪圆了眼。
哇,古文化研究学家?好有学问!怪不得不惧鬼神。而且,他不问她发生了什么,一点也不大惊小怪,这份看似懒洋洋,实则沉着的气度真是迷人极了。
包大同对女人的这种目光早就习以为常,只低头看了看那具奇怪的尸体,眉头略皱,心里有点犯愁。
这个不是魂魄,而是真实的肉身。照理说,人死后而能动就是尸变,也有叫乍尸的,但僵尸可不是这个状态,这具尸体虽然也是以跳跃代替行走,但关节灵活,仿佛还有感情和思维,刚才他离得远时,居然隐隐听到一人一尸的对话声,实在怪异得很。
再凝神感觉一下四周,没有什么邪气,似乎也不是有邪物暗中控制,那间餐馆更是要多正常就有多正常,那这种怪事怎么会突然发生呢?
抛去他的好奇心不理,这具尸体也不能就这么放在这儿不管,太阳就要出来了,尸体受了日精月华只怕不妥当。再说,他身为城市修道人,怎么能放着尸体在这里吓人,万一他再暴走伤人可怎么办?
他现在的法力还被封印着,对自己的实力不太有信心。不过这尸体被他一击就倒,可见并没有什么灵力,但为什么他感觉一丝淡淡的怨气盘旋在周围不散呢?这尸体“活”过来,和怨气有什么关系吗?可惜他能力受限,探不太真切。
“包先生,咱们要怎么办?”女人道。
咱们?包大同略侧过头,觉得面前的女人也透着古怪。从她的气息上看,他能感觉出她是从事与尸体联系密切的工作,胆子大是正常的。但是遇到这种事,大部分女人会逃走吧?她还留在这儿干什么?话说回来,现在是清晨五点,一个女人浓妆艳抹在大街上游荡什么?
不过也难说,他家里现在就有一个遇到灵异事件,削尖了脑袋也要往里钻的。
“小姐先回去吧。”包大同略想了下,“我想死者家属发现尸体不见也会找的,他既然是这间店的主人,肯定会有人会想到来这里找,我看着就行。”
他嘴里这么说,心里却想,实在不行就只好破门而入,反正他的法力虽然被封印,也不会穿墙术,但灵力开锁的本事并没受影响,到时候他把尸体摆到后厨去,再电话通知死者家属也行,前提是这尸体真是这间店的主人。
想到这儿,他心里一动,问道:“小姐,是他告诉你,他是这间店的主人?”
女人点了点头,知道面前叫包大同的男人一定会相信她的话,轻声道:“我叫凌小佳,以后你叫我小佳就好了。”
但凡女人告诉你名子,并且让你叫她的昵称,还说什么“以后”,肯定是希望相识、相处,这一点包大同是明白的。他看看凌小佳,见她虽然瘦点,不过长得不赖,个子高挑,气息也正,情不自禁地摸摸脸上的伤,不知要如何回答。
正要开口说话,就见一辆黑色汽车急速驶来,速度快到似乎要把站在街角的两人一尸撞飞。但就在包大同护住凌小佳,打算实在不行就来把“骇客帝国”的招牌飞起动作时,汽车却猛然停住了,发出尖锐的刹车声。
“什么车啊,制动系统还不真不错。”包大同有些恼怒,讥讽道。
车门开了,还传来钉铃一声。
“呀?我倒怪了,这车先进的,拿铃铛当喇叭吗?”看着车上鱼贯走下来四名道士,包大同奇怪地问。
这年头招摇撞骗的人多了,进行丧葬服务的道士大多数是伪的,并不懂得道术,也没有半点法力和灵力。不过眼前这四个不同,从他们摇铃的方式,脚踏的方位和手中持的符看得出来。他们虽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对付地上这具尸体还是可以的。
难道死者家属早知道会尸变,所以提前请来了法师?包大同越来越感到奇怪了。这人怎么死的?为什么有淡到不易觉察的怨气缠绕,为什么会死而不安,还跑到他的餐馆门前?他在等什么?还是生前有什么留恋或者执念?
“你究竟是谁?”一个恶狠狠的声音问。
包大同吓了一跳,一转头,正看到一个中年黑衣女人走下了车。她大约四十多岁,略胖,容颜苍老憔悴,不过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富婆,虽然和地上躺的人体标本有些年龄差距,但包大同一眼就辨别出这位是伤心的寡妇。
“路过的人,正好看到你老公死了还在骚扰美女,路见不平而已。”包大同对女人的美丑非常宽容,就是不能容忍女人傲慢无礼,因此没有半分对待凌小佳的温和,冷淡地回答。
“我正打算要报警,繁华都市,朗朗――那个快要朗朗乾坤,居然有尸体当街乱窜,这太违背科学规律,要切开做实验。”他补充。
“你究竟是谁?”寡妇重复。
“我叫包大同。”奇怪了,为什么女人总是要这么问他,不管老少善恶都一样。
[ 本帖最后由 nVidia 于 12-4-2008 06:48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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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08 06: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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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全能型小妹
“好,包大同,今天你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女人傲慢地说,实际上却是色厉内荏,是惊恐之下形成的凶狠,“你最好给我全部忘掉,一个字也不要对别人说,否则你就要倒大霉,管好你的嘴,还有你的女人!”
“如果我忘不掉这晦气的事呢?”包大同挺直了脊背,因为从松松垮垮的样子瞬间变得严肃,骄傲的气质自然散发,压得那女人抬不起头。
“我可以帮你忘记。”她勉强威胁。
“就凭这几位吗?”包大同对那几名道士努了努嘴,淡淡一笑,“这位夫人,强权有时候会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如果你求我,我倒可能忘记得快些。”
“你!”中年女人气结,咬着牙对那几名道士使了个眼色。
但那四人没动,其中一个还“咦”了一声,弯身检察尸体手臂上的符咒和额心一块红印子,惊讶对包大同问道:“阁下是――”
包大同没说话,只耸了耸肩。
那道士知道包大同不肯说,也不便再问,只是拿出一张画了符的布巾盖上尸体的脸,然后四人合力把尸体搬到了汽车后座上。
在搬动的一瞬间,包大同忽然闻到一股奇怪的鱼腥味。
“你到底肯不肯忘记?”一边的中年女人不懂他们之间的哑谜是什么意思,感觉被忽视了,怒道。
包大同皱紧了眉,忽然觉得这男人死得好,否则对着这样的老婆,简直生不如死,说不定他还是自杀的,反正这死亡绝对不寻常。
他对这起尸变事件本来有些好奇,但对着这个女人,已经完全没有兴趣了。各人有各人的福果,各人有各人的业报,与他无关的事,管来做什么?
怨念、执念,直到一把火烧成灰,也剩不下什么了。
“假如我忘不掉,你还要杀人灭口吗?”他反感地问。
“你别以为我不敢,如果你敢多嘴,黑道,白道,阴阳道,总没有你的好果子吃!”
“对不起,恕我没那么大本事可以操控忘记。”包大同两手插进裤袋中,优哉尤哉地道:“不管什么道,你爱来就来吧,记着我叫包大同,这事和别人没有关系。”
说完他转身就走。走出几步又想起凌小佳,于是又走回去,拉着这个发愣的女人一起离开。没走多远,他隐约听到一名道士对那女人说:他不会说出这件事的,因为没有人会相信。
………………………………………………………………
他闲逛回住处兼杂志社的时候是早上六点半,在门口正遇到跑步晨运的花蕾。
“你干嘛光着脚?”花蕾呼呼喘着气,惊讶的瞪大眼睛看包大同的双脚。
“我练瑜伽。”他顺嘴胡说,看到这无意中封了他灵力的丫头,因为运动而脸色红润,饱满的胸部起伏着,连呼出的气息都似乎有些甜美,不禁转开了眼睛。
兔子不吃窝边草,工作生活要分开――这是他的原则。
花蕾没注意到他的“有色”目光,只打量了一下他身上整齐的休闲西装和光脚,还有脸上有一块可疑的红斑,斥道:“切,骗谁呢?有你这样练瑜伽的吗?不是被哪个女人从家里给赶出来了吧?”
宾果!这臭丫头一语中的。 的
他在新女友家过夜,本来一切很好,没想到被以前的旧女友电话骚扰,结果可想而知,害得他连鞋袜也没有穿,脸上还被抓伤了一点。
他不打女人,所以只有被女人打。感情嘛,合则来,不合则去,不必动用暴力,下回不找泼辣女了。
“别管我,倒是你!明明住的是本市最高级的小区,有二十四小时开放,玻璃顶子的高级健身房,为什么非要天天跑出来吸汽车尾气?”包大同又极快的打量了一下花蕾。
这丫头八成是出来炫耀的。身材那么好,不仅凹凸有致,那两条腿长得,怎么那么顺溜?现在还偏偏穿着黑红相间的紧身运动服,还真会显示优点。
“你给的薪水太低,我付不起上健身房的钱。”花蕾灿然一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很高兴,绕过包大同的身边,继续跑走。
包大同在身后叫道:“不许迟到,否则我扣你薪水,另外别忘记给我带早餐。”望着花蕾苗条健美的背影跑远,他叹了口气,慢慢走进他的二层小洋楼中。
花蕾的除灵枪封印了他的法力,害他现在只有十五岁时水平,做起事来束手束脚。
虽然他还是大方的把除灵枪还给了罪人,但为了惩罚她,也因为杂志社缺人手,他强迫花蕾来杂志社工作。
想想还挺划算的,他付了很低的工资,却请回来一个全能型小妹,除了分担了小夏大量的工作外,日常还要端茶倒水,打扫房间,顺带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他很满意,阿瞻那死家伙也很满意,因为他老婆可以安心玩乐就拿高薪水了。那是个冷酷的人,除了对他老婆,没对任何一个人好过。其实花蕾也很满意,这傻丫头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掺和灵异事件,她肯乖乖被他奴役,就是为了能接触到这类事情。
花蕾的底细他查不出来,但她能住那么豪华的地方,他每月给的薪水连交物业费都不够,还能穿着cHaNeL夏装,挎着LV的包包,却毫不在意的跪在地上擦地板,根本不介意名牌衣饰被弄脏,就证明她是有钱人家的女儿,而且还是超有钱那种。又因为查不到背景,就证明她的背景相当深。
不过他也并不介意,他是那种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脾气,天塌下来也不放在心上。所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有什么该来,自然会来。
打开门,一股淡淡的油墨香钻入他的鼻子。
第一期杂志卖得相当不错,事实上大大超过了他的预期,不过这第二期迟迟没有出,因为到现在也没发生什么有趣的灵异事件。
也许,刚才遇到的事是个好题材。死亡的诡异,暗藏的秘密都是卖点,况且他刚才曾经起了帮助他人之心。不过,那死者的老婆太讨厌了,他决定不管。
上楼洗了个澡,美美的睡了两个小时,在一片寂静中,他听到了门响。脚步声,不是一个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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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08 07: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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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内幕消息
“包大同,滚下来吃早餐。”不出所料的,一个女人在楼下大喊。
包大同翻了个身,不等楼下的人喊第二声,随便套了条牛仔裤和T恤就下楼来了,见到的正是预料中的那两个人――他的杂志社主编岳小夏和她的老公,也是他的朋友,灵力强大,但为人冷漠的阮瞻。
“阿瞻,从你家到这里步行只需要十五分钟,而且全是繁华街道,你不至于每天接送吧?”他看着那个冷冰冰的男人,无奈地说。
虽然他们是过命的交情,可是每天看两遍他的冷脸,有时中间还加餐一次,实在有点受不了。
阮瞻没理他,只吸了一下鼻子,而后皱了皱眉,伸手把正要四处乱走的小夏环在怀里。
包大同想笑。
看来朋友之间确实是互相影响的,两人不仅在道术方面互相借鉴和融合了,现在就连习惯也开始类似,比如像狗一样吸鼻子感觉气场的毛病。
“你那是什么表情,当我这儿是猪圈啊!”对阿瞻的戒备,他哭笑不得。
他早上接触了不吉的东西,身上肯定有些邪气,但是相当微弱,对正常人根本没有影响,等接近中午的时候就会消散,日常人上医院或者阴气重的地方都会带一点,哪见到人就因此受伤了呢。可是阿瞻明显草木皆兵,爱护老婆过头,实在太可笑了。
以前这家伙也是号称“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人,如今居然退化到了妻奴的地步,实在料想不到。唉,人生啊,真是无常。
“你不洁,请假一天。”阮瞻说话简洁明了,说完拉着小夏就往外走。
包大同急忙拦住,“呀?说走就走。到底你是BOSS,还是我是BOSS?我还没点头答应呢!”
阮瞻半转过身:“你是要打过才肯点头?”威胁意味浓厚。
“切,我们水平现在已经差不多了。好吧,我还差你一点点,可是我被封印了,你这不是欺侮人吗?”
“活该。”
“再废话一句就炒掉你老婆。”
“稀罕你这破工作吗?”
“嘿嘿,你老婆稀罕得很。”
阮瞻一时语结。是啊,他最心爱的人喜欢这份工作。小夏倒不是为了世界和平和人类幸福,只因为这工作够八卦、够刺激、够独特。而且在这儿,她和花蕾相处得非常好,特别合得来。
他可以应付一切,唯独受不了她求他。
想到这儿,他迁怒于包大同,伸手一个电火花打了过去。
包大同法力虽然被封印,但身手灵活矫健,一下避开了,木质的楼梯登时被轰下来一块。
“要从你薪水里扣。”包大同对小夏挤挤眼睛。
“扣吧扣吧!”岳小夏站在两人中间,防止他们再斗来斗去。
这时候门开了,花蕾走了进来,对眼前的情况视而不见,因为早就习以为常,只留那两个男人隔着岳小夏试图以眼神压倒对方。
“男人真幼稚,他们两个加在一起六十多岁了,怎么看起来连六岁也不到。”岳小夏咕哝一句,借机摆脱老公的“保护”,把早餐摆在桌上,“包大同滚过来。”
“我不敢。我不洁。我怕你老公杀我。”嘴里虽然这么说,但还是随手画了个符,弹在自己身上,把那点微不足道的气息除去,这才走到桌边。
“我是让花骨朵给我带早餐,她偷懒,扣薪水。”他咬了一口包子,“咦,好吃啊,家常口味,小夏是你给我做的爱心早餐吗?”
小夏捂着嘴笑,“是我老公给你做的爱心早餐。”
包大同听到这话差点被呛到,连忙喝了一口豆浆,看着那个无良的朋友坐在桌子对死面盯着他,好像他有剧毒一样,只得说:“好好好,我准你老婆假,反正杂志社又没事,省得她在这里呱噪。”
“我们走。”三个字,真简单。
哪想到被严重保护的人却没动,眼神闪闪的盯着包大同,一副多事的样子,问:“你早上遇到什么怪事了?我老公那么紧张,一定不寻常。快说,也许第二期杂志可以出了。话说哪有你这样办杂志的,出版时间不固定,读者多健忘啊,时间隔得太长,下本未必卖得好了。”
“多管闲事,八卦女人。”包大同骂。
这次阮瞻没说话,大概也不想她老婆太好奇。要知道,好奇心杀死猫。
可是话间才落,花蕾好像会瞬间转移似的,一屁股坐到他身边,以兴奋的眼神望着他,摆出假如他不说,她就缠他到死的样子。
包大同暗叹口气,忽然有点奇怪这两个女人是否善良,为什么每天盼着灵异事件发生呢?这种事不是越少越好吗?人间太平才是大道,虽然这是不可能的。
不理会阮瞻威胁他不要说的眼神,包大同还是把早上遇到的事说了一遍,要知道对付阿瞻比对付两个好奇的女人容易多了,换了任何一个男人都会选。
“你打算怎么办?”小夏总结性发言。
包大同耸耸肩:“不怎么办?死者的老婆实在讨厌,况且人家请了法师,与我何干?”
“可是这次的尸变很奇怪啊。”花蕾说:“为什么我感觉有阴谋的味道?你不管的话,事情闹大了,到头来还是要你出手。你在这一行名声在外,肯定会有人请你的。”
包大同伸出食指,按在花蕾光洁的额头上,把她越凑越近的脑袋推回去,“少捧我,这事我绝对不会管,就算全城都游荡着僵尸,我也不会出手。”
“哈哈,看来那死女人把我家大同气坏了。”小夏笑道:“你当是生化危机哪,还全城都是僵尸?不过我也觉得这里面大有文章,你就调查一下呗,咱们好歹能出第二期杂志。好奇怪,尸变已经很少见了,居然还走到自己生前工作的地方,和别人对话?他在留恋什么?还是告诉人们死因?你说那人又年轻又帅,而且还多金,是生什么病死的?会不会是谋杀?”
包大同和阮瞻对望一眼,知道小夏的丰富想象又展开了,才想要怎么阻止她才好,沉默了几秒的花蕾忽然一拍桌子:“你说的那间店我常去,我和你们说,那老板名叫孙函,他的死绝对不寻常!我可是知道一点点内幕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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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08 07: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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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理容师
和所有的穷小子发家史一样,孙函二十二岁时娶了比自己大十五岁的老婆,之后在老婆的资金帮助下才做起了餐馆的生意。他在事业上发展得非常好,一间餐馆很快就变成了连锁店,包大同遇到他的地方就是总店。
人们通常认为这种婚姻的感情基础不牢靠,年轻的老公发达后肯定会很花心,会背着老婆干点偷鸡摸狗的事,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孙函在对待女人的问题上很是洁身自爱,几乎没传过任何花边新闻。
实际上,他对女人几乎是冷漠的,时常有厌恶的态度,员工犯了错,即使是最美貌的女服务员含泪哀求,他也缺乏怜悯,倒是和他老婆相处还融洽。
另外他似乎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夫妻两个很平凡又很成功的生活着,看不出任何与众不同的奇怪地方,直到一周前他生了怪病。
“你怎么知道是怪病?”包大同打断花蕾绘声绘色的讲述,心里怀疑他是否应该出一本幻想类杂志更适合些,“说不定就是一般的急病,所以他从发病到死亡不过才一周的时间。这种事很多,再说他虽然才三十岁上下,但比起才出生就夭折的人,不算最年轻的离世者。”
“我当然有其他证据。”花蕾瞪了包大同一眼,怪他不相信自己:“孙函和他老婆都会开车,但为了摆谱,平常出入都带着司机。可是孙函生病的时候,却偏偏不让司机跟着,这不是很奇怪吗?而且我听店里的八卦员工说,偶尔听到孙函夫妻两个争吵,好像是孙函要看地下医生,他老婆坚决反对。他们那么有钱,为什么不去医疗设备最好的医院,非要找个连执照也没有的江湖郎中?而且,一个员工曾经看到孙函吃奇怪的药粉,当他被人看到,就立即藏起药来,还发了很大的脾气,把那个员工炒掉了。还有还有,孙函生病后,他们夫妻两个好像非常害怕,超过了对疾病的怕,似乎是怕其他可怕的事。这些不说明问题吗?”
包大同边听边点头,花蕾以为他同意自己的观点,谁想到末了他却说:“不用找地下医生,我就知道他得的什么病。”
“什么病?”小夏超级好奇。
“一定是加强凶猛版的性病。”包大同道:“越是有钱有势的人,就越怕这些丑闻。所以他才不敢让人知道,要看地下医生,吃奇怪的药,并且隐瞒事实。这很好解释,有什么难?”
“孙函不好女色啊。”花蕾不同意包大同的说法。
“难道不可能是他掩饰得好吗?这世界上道貌岸然的人多了。花骨朵,你还太天真,不懂得人类是最擅长伪装的。”
“这个我同意大同。”小夏插嘴。
“那他们夫妻为什么显得非常恐惧呢?再说,现代医学如此发达,如果――如果是那个病,完全可以治好的,现在连爱滋都可以控制了。”花蕾不服气地提出新证据。
“疾病来势凶猛,病人会感到恐惧是正常的。至于你说的,他们在恐惧其他事情,说来非常勉强,因为这是外人的主观判断,很可能会出错。到底有什么病是治不好的?这也很难讲,好多疾病在才被发现时都是死亡率很高的。不过,说起这个,孙函得的病不会是传染性很强的病毒吧?”说到这儿,包大同想起孙函的尸体触碰过凌小佳,而凌小佳触碰过他,不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你不洁。”一直不说话的阮瞻突然来了一句,换来包大同的怒目而视。这家伙实在太敏锐了,一点细节也逃不过他的眼睛。
“你是说,这是正常死亡喽?”花蕾问。
“正是。”
“那怪异的尸变怎么解释?”
一句话把包大同问愣了,不知道要怎么回答。这死丫头,在这儿等着他哪,学会绕乎人了!一定是小夏教她的什么交叉质证法。
看着花蕾斗嘴胜利的得意表情,包大同站起身来:“反正不管如何,这事我绝对绝对绝对不会管,说出大天来也没用。话说回来,你消费水平够高的啊,居然经常上那种贵死人的餐馆吃饭。”
“我请你。”
“少来,我不上当,而且从今以后我连那一区也不去,不会掺和这事的。阿瞻,你说呢?”他知道阮瞻最不爱介入这种事,更不喜欢小夏与这些事有关,所以不用回头也知道答案。
……………………………………………………
凌小佳最烦这类急活儿。
虽然她在火葬场工作了很多年,已经习惯了这里阴森的气息,可是晚上来的话,还是有点怕怕的感觉,特别是三天前的早上遇到恐怖的尸变事件,让她相信这世界上有许多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
可她是口碑非常好的理容师,无论死者因为疾病或者灾祸死得多么难看,她都能用一双巧手让死者呈现出安祥的进入天堂的模样。所以在这一行,她很有名气,有了棘手的活儿,馆长也一定会推荐她。
实际上她很不喜欢这份工作,但这份工作薪水很高,还能给死者家属带来安慰,让她有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满足。只可惜这工作让她很难找到合适的男人,她已经三十岁了也没交到男朋友,更不用说结婚了。
好多人和她交往的人都说,她身上总有一股奇怪的味道。那是死人的味道,就算她怎么洗澡,怎么喷香水也遮盖不掉。
打开工作间的大门,迎面的“手术台”上仰躺着浑身赤裸的“客户”。
她喜欢这类叫法,因为在她看来,为死者理容也是一种艺术,况且有时候从医院直接送来的因事故而死的人,伤口缝合得极其糟糕和可怕,她还要用外科手术和整容手术般的技巧重新整理,让这些伤口尽量不露痕迹。
试想,哪个家属想看到自己过世的亲人,实际上是一堆胡乱拼凑的尸块呢?而既然死者家属花了钱,有时候还是很高的价钱,她就是为死者服务的人,死者当然也就是她的客户。
这回的客户是个男人,从皮肤的感觉看,大概四十多岁,全身有多处腐烂,灰白的皮肤上,腐烂处黄黄的,顶端的部位有一抹血样的红,看来极其恶心。细一闻,有一股鱼腥味扑面而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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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08 07: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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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难道又尸变?
不知道被什么吸引,她没有换工作服就走过去观察了一下,见这个男人身材很差,肚子大,但四肢细弱,下体已经烂没了,小腹处有一条条的青紫色瘀痕,远远看去,像是――鬼爪。
她不知道为什么会想起这个词,但就是有这种感觉。或者,是被那天早上的尸变吓着了吧?纯心理问题。不过那天早上也不是没有收获,那个叫包大同的男人,也许是上天赐给她的礼物。
死者为大,都说天天接触尸体不吉利。她倒以为,她送了他们最后一程,让他们干净整洁的去寻找来生之旅,是最大的善良,一定会有好报的。
她一直想找一个不怕她工作的男人,一个看来像阳光般温暖,充满了活力的男人,那种天塌下来当被子盖,死到临头还微笑的男人。显然,包大同就是。
他居然还是一个古文化研究学家,超有学问的,再想想那天早上他光着脚站在那儿的样子,简直完美。
所以她决定,过几天找个机会去和他相处一下,如果可能就绑在身边。这样,她就终于可以嫁出去了,终于可以不现孤单了。
心里想着,她慢慢走回与理容间相通的休息间去。那里,有一些她理容时必要的工具,换工作服也是在这里的。
因为顾忌尸体的味道,她工作时会把衣服从里到外都换一遍,包括内衣裤。可是当她全脱光后,忽然感觉背后一凉,汗毛全竖了起来,好像有阵阴风悄悄吹过,又好像有一只手在轻轻地抚摸她。
她一惊,下意识的扭头看去。就见身后那扇平时卡得有些紧的门像被人拉动一样缓缓打开了,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宛如影片的大幕在慢慢拉开。
大幕后,她的客户,那个男人,明明是仰躺着的,此刻却侧过了身,死鱼一样无神的眼睛大睁着,似乎在欣赏她的裸体。一个死人,却感觉色迷迷的。
凌小佳吓得惊叫一声,骇得连呼吸也差点停止,向后猛退一步,光裸的腰撞在铁架尖锐的角上,传来一阵锥心的刺痛。再抬头,发现那扇门关得好好的,根本看不到外面。
她胡乱套上衣服,也不管是工作服还是原来的衣服,然后一直缩到屋角去,随手抓住一把剪刀,惊恐的听着外面的动静。
呼吸声是她的,咚咚声也是她的心在跳,由于过分安静,一滴水落池中的声音也被无限放大,刺激着她的神经。
是幻觉吗?难道真是遇到尸变的事对她心理影响太大。她做这一行好多年了,从来没发生过这样的事。现在想想,又感觉刚才那张恶心的色脸与躺着的人是不同的。
也许,她该去看看。
她鼓了半天勇气,轻轻动了一下,但还没来得及站起,就听到门外传来脚步声。
咔-咔-咔――
是高跟鞋的声音,一步又一步,似乎在长而空旷的走廊中一直走一直走,然而过了半天却还是没有走近,许久后就成了一种共震,似乎这房间内都充满着这样的声音,地板上,墙壁上,衣柜里,心脏中。
接着,吱呀呀的滑轮声出现了,反反复复,听起来像活动的手术台被人来回拉动着。
凌小佳汗流浃背,总觉得大门似乎缓缓的移动,仿佛有什么打开了一条门缝,从外面偷窥。她吓得腿软,根本站不起来,只哆嗦着拿出手机,却发现没有信号,手机屏幕黑得像个洞,映出她惊恐的脸。
吱!
有老鼠。不对,是胶鞋底摩擦光滑的石板地所发出的声音。小佳判断着,但还没有听仔细,门却突然被猛得推开了。
小佳把头埋在膝盖中,大声尖叫,感觉有一双冰冷手按在了她的肩上,吓得她双手乱挥,感觉剪子刺破了衣料,然后被夺了下来。
“小佳姐。”有个男声在叫她,同时身体被紧紧的钳固住了。
瞪大被冷汗和泪水迷住的眼睛,眼前的影子在扩大――瘦削的脸,苍白灰暗,忠厚的五官,此刻有些焦急,却是火葬场的刮炉工兼杂工宋中。
他是乡下来的,为人古怪阴沉,名子起得又不吉利(宋中与送终同音),所以平时没人理会的,但此刻的小佳却像见到了救星一样伸臂把他抱住:“尸――尸变了!”
“小佳姐,没有啊。”宋中没有推开小佳,瞄了眼她因为没有穿好衣服而露出的大片雪白胸脯和大腿,脸涨得通红,让开半个身子让小佳往外看。
门卡住了,半开的角度让小佳勉强可以看到她的“客户”。他安静的躺着,一动也不动,就是个死人,一堆失去灵魂的肉。
“可是我刚才明明――”她住了嘴,发现自己几乎半裸地抱着一个淳朴青年,连忙松开双手掩信胸部。
真是幻觉吗?为什么那么真实?也许就是幻觉吧!听人家说,尸变发生时是需要一些条件配合的。还有人对此做出了科学解释,植物神经什么的,她没太注意过。
大概她最近太累了,也喝了太多的酒,所以会发生今天这种事。可是,为什么以前从没遇到过这样的事?她瞄了一眼那沉默的“客户”,感觉他放在身侧的手指动了一下,惊吓中再用力眨眼,又觉得并没有动。
“小宋,你在门外等会儿我好吗?我要――换衣服。”她艰难的提出要求,尽管一再劝说自己那是幻觉,却还是不敢单独呆着。
宋中是刮炉工,每天要钻进火葬炉中清理残留在炉壁上的尸油等东西,做了很久,胆子大得很。有他在,她感觉安心些。
宋中点了点头,不敢再看小佳一眼,慌忙走出房间,把门反手关上。
小佳迅速穿好衣服,脑子里一直犹豫着要不要完成工作,还是放下这一切逃走。今夜发生的事太可怕了,也许她明天白天再回来做完工作。可是,死者家属明天早上七点钟就会到,等天亮再做是来不及的。
“小宋,你能不能等小佳姐一会儿,陪我做完工作。今天――我有点不舒服。”走出门去,她的惊恐仍在。
宋中点头答应,神情奇怪地看了她一眼。
小佳顾不得这些,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工作,少不得偷工减料,仿佛有什么催促她似的,只要表面上过得去就行了。
好容易做完,她和宋中走在空寂的长廊上,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宋中,你怎么突然跑到这里来了?”
“我路过外面,听小佳姐一直在叫救命,叫得很大声,我就进来看看。”宋中老实的回答。
小佳浑身的血瞬间逆流。
她记得清楚,她并没有大叫过,那么又是谁在喊救命?想到这儿,她拼命跑起来。
“小佳姐,你去哪儿?”宋中莫名其妙的在后面大喊。
“我去找包大同!”
[ 本帖最后由 nVidia 于 12-4-2008 07:10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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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08 07: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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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听我劝,暂离
包大同是夜猫子,所以凌小佳找上门来的时候,他还没有睡。
不但他没有睡,花蕾也没有,并不是花蕾住在了他这里,而是这个丢三落四的丫头下了班去参加朋友聚会,结束后想回家,却发现门钥匙忘在杂志社了,于是跑回来取。
不到五分钟,躺在沙发上喝着啤酒看球赛,无比惬意的包大同被迫开了两次门,前一次是微醺而醉态可掬的花蕾,第二次是脸色苍白、惊吓过度的凌小佳。
“她是谁?”两个女人同时问。
“这个丫头是杂志社的员工,花蕾。这位美女是――我的朋友凌小佳。”他挠挠头,恋恋不舍的关掉电视,请凌小佳坐到会客室去,然后吩咐花蕾倒杯热茶来。
真是的!他干嘛解释!
“红茶、绿茶、花茶、冰茶、还是乌龙茶?”花蕾一直跟进来追问。
包大同瞪了花蕾一眼,“就照平时的规格。”
他们哪有什么规格,也没那么多品种的茶,平常待客就是普通的茶叶包,花骨朵这是想捣乱哪!其实他把凌小佳带进会客室,是因为这里有特殊的阵法,气场不仅正面得很,而且可以除秽,能让人心神安定,仿佛是邪魅不侵的安全岛,并不是他要和凌小佳私下会面,两人独处。
他是那么急色的人吗?见了个女的,只要是五官端正,相貌正常就不会放过?这死丫头也太误会他了!
花蕾把白眼飞刀回敬过来,好在凌小佳背对着门,没有看到。
她很快速的泡了一杯茶,因为头有些晕,差点被热水烫了手,心里恨恨的想着,凭什么她就是员工,那女人就是朋友?凭什么她是丫头,那女人是美女?死包大同,见色望义。
她心里有些气,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总之是不痛快。也许是喝多了,脑筋有些不清醒。
端茶进会客室的时候,花蕾看到包大同和那个女人坐在一张沙发上,手臂还抱着人家的肩,恨不得把热茶泼到包大同身上,好在酒精作用下的大脑还残存一点理智,只是想想罢了。
“花骨朵,你拿了钥匙就回家吧,这里没你的事了。”包大同头也没有抬地道。
并非他要表现得亲热,而是凌小佳因为职业的关系,受到众人的排斥,他这样肢体的亲近,即没有超出朋友的范围,还能博得她的信任,让她可以有话直说。
他看得出来,凌小佳眉心隐隐有黑气缭绕,气场也有问题,肯定遇到了不寻常的事。
“这么晚了,我不敢一个人走,今晚我就在这儿将就一夜吧。”花蕾“哀求”着回答。
“那就上楼上客房去睡,下不为例。”包大同无奈。
他猜一定是花蕾发现了有灵异事件要发生,所以赖在这儿不走。他本想赶她走,可一想她说得也对,这么晚了,这丫头长得还挺标致的,如果真出了事就麻烦了。
花蕾有些不情愿,嘟着嘴出去了,但没过多久,会客室内的电话突然响了,吓了正要说话的凌小佳一跳,之后不到一秒,花蕾又飞奔进来接电话,吓了包大同一跳。
只听花蕾不知所云的对着电话一通乱吼,“打错电话。”最后她说,然后把挂了电话,再度退下。
包大同注意到电话并没有挂好,当即明白电话是花蕾在外面用手机打的,这边电话不挂断,她在外面就可以监听会客室内的对话。怪不得呢,这么晚会有什么人打电话来!
但他没的戳穿花蕾的小伎俩,反正他也没打算隐瞒什么事,赶花蕾离开,不过是为了让凌小佳能安心说话而已。
“凌小姐――”
“叫我小佳!”
“呃――好吧小佳,发生了什么事?”包大同把热茶塞到小佳的手里,感觉她的身体稳定了,这才坐得远了一点,隔开一点距离。
凌小姐觉得身边一空,蓦然又有些瑟缩,但一转头间,看到包大同的眼睛温暖得像有春风拂过,心里又安定下来。
原来,黑色是温暖的颜色!
“我刚才在门外看到你这儿的招牌上,除了杂志社的名称,还写明是周易文化公司,那么――风水鬼怪之类的,你能不能――我是说,有没有这项业务呢?”她问。
“哦,风水鬼怪什么的,也是一种文化。”包大同模棱两可地答,“不过你如果有什么事,是可以对我这个朋友讲一下的。”
“朋友吗?呵呵,我很少有朋友。这个职业!”凌小佳有些凄苦,“为什么人活着的时候这么热闹,不过是不呼吸罢了,就变得那么可怕吗?”
“不可怕,不过人类脆弱,抵抗不了超自然的能力,因此产生恐惧,这情有可原。”包大同笑笑。
也不知道是因为他的笑容,还是因为他轻描淡写却又舒服自然的说话语气,小佳感觉异常信任,心情放松之下,一古脑的把刚才遇到的怪事讲了出来。
“我不知道这是幻觉,还是真的出了什么事?”小佳身子前倾,情不自禁的握住了包大同稳定温暖的大手,“事实上似乎真的没发生什么,但我确实听到了女人的高跟鞋声,宋中也确实听到我在喊救命,这怎么解释?火葬场虽然是死人聚集的地方,前面的殡仪中心还时常有没处理好的尸体存放过夜,但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
“有没有可能,是有人吓唬你,比如――宋中?”
“不可能。宋中是个非常老实的孩子。”小佳坚决摇头,“但别人却不一定了,因为尽管是负责死人的地方,可在员工之间也是有矛盾和不合。只是,那幻觉又怎么解释呢?”
“也许你是太累了,那天早上又受了惊吓。我建议你申请休假,找个阳光灿烂的地方旅行,多呆些日子再回来。有时候,人的气场会受环境的影响,继而影响心理和生理,换换环境是个不错的方法。”包大同语气温柔的劝着,心里却很肯定凌小佳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只是,为什么会发生在她身上。从她的表情看,她绝对不知情。
不过,他不想管这件事,所以劝凌小佳离开。他知道这是一份薪水丰厚的职业,她支付得起旅行的费用。再说四处转转对她有好处,说不定就避过了这一难。
“真的不是发生了奇怪的事吗?”
“听我劝,暂离。”包大同伸手抚摸了一下凌小佳的额头,施法让这疲惫的女人瞬间失去意识,安稳睡去,打算明天一早就送她回家。现在,他要找那个在外面偷听的捣蛋鬼好好谈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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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08 07: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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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你是我的英雄
“凌-小-佳!凌-小-佳!”机械的声音呼唤着,让小佳从睡眠中醒来。
咦,她的闹钟明明是早上七点钟响,那时候天已经大亮了,为什么现在这么黑呢?难道是阴天?有可能,因为虽然黑,她却看以隐约看到一点东西。
她翻了个身,手按下了闹钟的停止键。
再睡五分钟,她对自己说,迷迷糊糊中,手心的光滑感和凉意很是舒服。
“凌-小-佳!凌-小-佳!”
还在叫。她又按了一下,声音嘎然而止。四周突然寂静了下来,但有些静得过头,似乎房间与外界全部隔绝。
小佳感觉一股寒意从后背升起,就好像被子没有盖严,有冷风从缝隙中吹进来,立即清醒了些。四周被昏暗包裹着,空间被分割成不同种程度的阴沉,错错落落。房间好像小了似的,感觉四壁正向床这边倒了过来。
她不安的动了一下,寒意更盛,不知道为什么感觉自己正呆在工作间,房间里到处都是尸体的味道。
怎么回事?职业病还是嗅觉引起的残存记忆?
“凌-小-佳!凌-小-佳!”
声音又响起了,吓了小佳一跳。她蓦然发现在迷糊中,那个小巧的公鸡型闹铃被她一直抓在手中,放进了被子。
慌乱中,她双手捧着闹钟一通乱按,声音似乎停了,但有滴答滴答的声音加重,细一听,却是从挂在对面墙上的挂钟那儿传来的。
那钟表明明不是夜光型的,此刻的表针却如两根绿色的细针,抖动着行走,每走一下就吐出一个音――凌-小-佳!
瞬间,她身体发僵,动弹不得,这才发现叫她起床的声音不是闹钟里可爱的童声,而是一个女人,带着软软的西南口音,阴森而缓慢的叫她的名子。
她一动也不敢动,瞪着对面墙上纤细的绿色光芒,鬼火一样,听它蹦跳着发出声音,大脑一片空白。
不能应声,否则就会死了!
“你按错了!”那个女人说。
突然有人说话,这惊骇足以让小佳从床上跳起来,惊叫着冲到门边去,“救命!救命!”她喊,可是门打不开,也没人来救她,只有她的声音回荡在房间中,回音缭绕,似乎她呆在一个很空旷的地方。
比如,停尸房。
前几天听到的高跟鞋的声音又响起了,仍然是像原地踏步,半天也走不近。可是一股寒意却近了,挟裹着浓烈的尸臭,就在她脖子后面,哀怨地叹了一口气。
挂钟“咚”的从墙下掉了下来,侧面着地,摔散了,尖细的绿色分针像飞镖一样向小佳激射过来。
本能的,她伸手一挡,细针击中她手中还握着的闹钟。
刹时,怪声全部止息。
小佳蹲在墙角,身体缩成一团,根本不敢看看四周。她只期望这一切快点过去,哪怕天边出现一丝曙光,她就逃开这里,再不回来!
几分钟的死寂后,滴滴答答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发自她的手中。小佳勉强张开紧闭的双眼,却正对上另一双眼睛,又大又圆,布满红丝。
“你按错了。”她说。
一颗头出现在地板上,似乎是从楼下升起,穿过了地板,探出头来,好像十二楼的地面上长了一颗蘑菇,因为小佳是蹲在地上,垂着头,所以此时正好面对面。
小佳的心好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抓紧了,呼吸困难,眼睛好像被勾住了一样,死死与那双眼睛对视,看到了其中无尽的不甘与恨意。
仅仅是眼角的余光,她恍然发现自己手中握着的并不是闹钟,而是一只小巧的手。从大小上看,应该是女人的手,可是手指却粗糙有力,当那手掌慢慢摆脱自己双手的紧握,完全展开时,掌心中遍布着可怕的刀痕,伤口翻着,使整个掌手血肉模糊!
“走开!”
她再度爆发出尖叫,慌不择路的冲到厕所,拧亮了灯。
从不知道光明会有爆炸的感觉,一下子充满整个房间,眼睛被刺得生疼,可小佳却顾不得,拼命把房门锁上,然后拉开不透明的浴帘。她的意识中并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只是本能地想躲到最深的地方。
只是,眼前的情景让她再度骇住了,惊叫声生生吞进肚子里,没有叫出来。
浴盆中全是淡褐色的污水,一个女人被整整齐齐地切成一块一块,漂浮在污水之上。她的头正对着小佳,她发现那居然是她自己!
还没等她有所反应,身后的浴帘“哗啦”一声被拉开。小佳下意识的转头的时候,污水中却冲出一支握着尖刀的手臂,猛地刺向她的后心。
“当”的一声巨响,灯光瞬间熄灭。
小佳冰冷的站在那儿,好半天不知道自己是死是活。紧接着,楼下汽车的警铃声响了起来,再接着,是咒骂声和狗叫。
是炮竹,小佳缓了一口气。
这栋大楼不知有谁得罪了人,时常有人会用爆炸力很强的炮竹半夜燃放,震得所有汽车的防盗装置都会感应,吵醒大家的美梦。小佳很烦那个恶作剧且没有功德的人,没想到这却误打误撞的救了她。
是爆炸声响跑了那东西!
她哆嗦着再拧亮灯,却发现浴盆中什么也没有。但这一切也不是梦,因为地上有一条长长血痕,从浴室一直拖到公寓的大门边。地上,钟表和闹钟全都摔坏了,零件散落在各个角落。
拖着布满冷汗的身子,小佳迅速把公寓所有的灯全打开,从抽屉里拿出几张包大同给的符咒放在床上,自己则坐在符咒围成的圈中。
她要等天亮,因为现在她不敢出去,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在门外等着她。
她已经听了包大同的话,请求休假。可是场长不允许她修那么长的时间,所以她没能去太远的地方旅行,只是每天逛街、晒大阳,但情绪已经好了很多了。
那天她在杂志社睡了一夜,虽然那个叫花蕾的女孩处处和她做对,但第二天早上,包大同还是亲自送她回的家。他说她的家气息正常,每天上下班的路途中,街上的人气和自然正气已经消弥了她的工作带给她的一些秽气,所以不用害怕。他还说,她本身就是阳气旺的人,不用轻易招惹那些偶然的事情。
她相信他的话,但从今天的事来看,这一切不是偶然的。可是,为什么要找上她?!
想起地面上冒出的头,还有那双眼睛的恨意,她感到毛骨悚然又莫名其妙。冤有头,债有主,这些怪事找上她,是有什么缘故吗?难道她的身上有可怕的秘密?
地上的触目血迹变成了紫红色,小佳想起那天遇到尸变事件后,一直想对对包大同说,却没有说出的话:你是我的英雄,谢谢你肯帮助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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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08 07: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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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明山达园5号楼
第二天天刚亮,包大同就被凌小佳的敲门声叫醒。
听了她的哭诉,感觉着她眉宇间缭绕的黑气,包大同已经开始忘记的事再度清晰了起来。
看来,这件事不简单啊!
可是他不明白,为什么那脏东西要找上凌小佳,若说是工作的关系,这么多年为什么没有问题?再说,越是在这种地方工作的人,反而不容易招惹邪祟。
那么,那天早上的尸变看似偶然,事实上是偶然的吗?
他很好奇,但一想到那位有钱的寡妇孙太太,他就没有兴趣了。虽然现在那具会对话有留恋的尸体已经成为了灰,埋在了墓穴之中,但这事要想调查,必从源头开始,少不了要接触到那恶女人。
不过凌小佳好歹和他有一面之缘,又是一个单身女子,不能完全放任不管,他又不是冰山男阮餐,那么没人性的事也做得出。所以他决定白天陪凌小佳玩一天,晚上去她家去看看情况再做决定。
他心里这么打算,花蕾却并不知道,也不知道凌小佳晚上遇到的可怕事件。她只是在早上上班时,看到凌小佳娇弱的伏在包大同的怀里,而后者正柔声安慰。
相处好几个月了,包大同的德行她太清楚了。凌小佳除了有点瘦,长得还不错,现在主动撞到他怀里,他哪有不笑纳的。话说回来,凌小佳出现的时候,她还以为会有什么灵异事件发生,现在看来,她摆明是泡包大法师来的。
哼,她绝不会放任这种事情发生,因为――因为那不利于他们的媒体事业,杂志可才出了一期呢!还有,她天天泡在这里做几乎免费的小工,为的不就是随着包大同介入不同的灵异事件,最后找到自己的答案吗?
可是如果包大同纠缠于不同的女人,最后甚至尘埃落定,像阮瞻一样,每天只守着老婆,放弃强大的力量不用,她的目标就很可能不会实现了。
毕竟,在现在这个年代,上哪儿再去找包大同这样正宗的道术传人呢?他们这类人都是秘传,隐藏在熙熙攘攘的普通人里,她很难再遇到其他人了吧?
花蕾心中的恶魔狞笑着,一心要破坏包大同子虚乌有的艳遇,但一想到那两个人把臂同游,她根本无法监视,心里烦躁得要命,一直到傍晚也没想出办法来。
正要沮丧的下班,蓦然看到有一角棕色的皮革从沙发垫子的后面露出来,只有一点点,似乎是某人想隐藏什么,上前一看,赫然是凌小佳的皮包。
“这女人真老套。”她自言自语,“想以找回包包为借口,留在这里过夜,门也没有!哼,本姑娘给你亲自送去。”
翻翻早上假意做的客户记录,找到凌小佳的地址电话,花蕾在夜色降临的时候开车离开。车子刚拐入那片小区不久,忽然在一栋楼前熄火了。 。
“请问,明山达园5号楼怎么走?”她从车窗中伸出头,问一个路过的女人。
那女人没说话,只伸手一指,花蕾蓦然发现车子熄火的地方正是5号楼。
“运气真好。”她自己开心一下,才要道谢,却见那女人已经走远了,空气中残留着一股鱼腥味。
她平生最受不了鱼腥味,差点呕吐,但一想那女人大概是买了鱼,急着回家做饭,又觉得有点温馨。为什么自己没有母亲烧饭等她回家呢?
走下车子,暗黑微凉的秋夜压向她的头顶,挟裹着一丝孤立和不安。
她抬头望去,因为快到晚饭时间了,大厦的每家每户都亮着灯,温暖的光芒把夜色点缀得格外生动,只有一个窗户是黑洞洞的,一点人气也没有。
虽然并不确定,但花蕾直觉的认为那是凌小佳的家。
“她不是没回家吧?”到这个时候,花蕾才想到这种可能。
难道要在这里等她回来?如果她和包大同在外面过夜,她要傻等一夜吗?现在要怎么办?是回去还是把包包交给大楼的管理?
正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一阵“凌-小-佳!凌-小-佳-”的短促叫声忽然响起,吓了专注思考的花蕾一跳。 `
声音来自凌小佳的包,似乎是她的手机。
她伸手进包翻动了一下,抓起手机,按下接听键,还没说话,对方忽然问:“你是谁?”
“我――呃――我是花蕾,你打的是凌小佳的电话。”花蕾打了个寒战,感觉有一种凉麻感从手机里传出。她抱紧了臂,以为是夜风的缘故。
“我知道,这是我的电话!”对方有点恶狠狠的,但花蕾一听说是机主,松了一口气道:“凌小姐,我是给你送包来的,你忘记在我们杂志社了。你现在哪儿?要不,我可以交给管理员吗?”
“我在哪儿?”对方重复了一句,“呼”的喘了一口气。
这听在花蕾的耳朵里,感觉很模糊,她正要请对方重复一遍,电话那头的人却说:“上来吧,我在。”
在家?花蕾下意识的抬头再望大厦十二楼,蓦然发现那黑洞洞的窗口亮了起来,光线有些刺目,似乎还有一条黑影一闪而过。
这女人真是古怪,又在那种地方工作,连手机铃声都和鬼娃娃说话似的。花蕾觉得更冷了,心想送了东西就马上离开,虽然车子熄火,但她叫出租好了。
走进大厦,电梯正好到了一楼。她一个箭步窜上去,按下了十二楼。
电梯内很干净,金属的四壁,光亮得可以当镜子照,倚上去的时候凉凉的。因为只有她一个人,安静得能听到电梯运行的“嗡嗡”声。
花蕾没来由的有些紧张,不知道是不是四壁可以映出人影的关系,她有严重的他物存在感,似乎这里并不止她一个。四下望望,忽然发现电梯一角有一个很大的白布袋,袋中鼓鼓的装着什么东西,袋子口松松的扎着,露出一小块透明塑料布。
布袋下有一块湿渍,显然就算是有塑料布包着,里面也有东西融化了,而就在这个时候,那股鱼腥味又出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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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08 07: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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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电梯坏了
花蕾掩上鼻子,向电梯的另一角缩缩,尽量远离开那个味道,但这根本不管用,布袋中似乎有鱼腐烂了,又腥又臭的味道弥漫在整个空间中。
是谁这么没有公德啊!如果不是忘记拿走的,就是拿电梯当垃圾间了。这么大袋鱼,得有多少斤?差不多有一个人重吧?
这念头一出,花蕾吓了一跳,瞪着那白布袋看了半天,越看越觉得里面有个人,正透过布袋的缝隙向外张望。
别吓自己!别吓自己!她对自己说,却突然发现有些情况不对。
电梯走了好久了,就算是一百楼也到了,为什么指示灯还显示是在一楼?还有,这是上下班的时间,电梯应该很忙才对,为什么她进来时一个人也没有?
恍惚间,鱼腥味越来越浓了,花蕾几乎连气也喘不过来,隐约中,电梯里突然传出了“擦擦擦”的声音,似乎有人在磨刀,刺耳极了。
她知道大事不妙,于是趁着腿还没软到走不动路,几步跑到电梯门边,一边拼命按着按钮,一边拍打电梯门呼救。只是,没有人理,她仿佛被隔绝到了人类世界之外。而电梯还在运行,也感觉不出是向上还是向下。
啪!
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了震动,电梯一角的布袋子突然倒了,差点砸在花蕾的脚上,里面的透明塑料发出清脆的声响,在嗡嗡的电梯声和花蕾紧张的粗喘声中,像玻璃划破皮肤一样的割开了空气,使混沌的感觉变得清晰无比。
花蕾倒吸一口冷气,向后连退了几步。然而那袋子像有人控制一样,翻滚着追了过来,直把她逼到了电梯的一角才停住。
呯呯呯——
心脏的跳动声无限扩大的响着,已经分不出是从花蕾的胸腔里还是从袋子中传出。那个袋子静静的伏在花蕾的脚边,越是安静,越是有被审视的感觉。
“放开我!”突然有一个女声从袋子里传出,软软的西南口音,带着无尽的挣扎。
“快放开我!”袋子蠕动起来,好像里面的人在拼命扑腾,开始撞向花蕾的脚。
花蕾惊叫着四处乱跑,还试图用凌小佳的包去砸,但电梯空间有限,无论她如何努力,也阻止不了袋子的“撕咬”。当袋子覆上她脚面的一刹那,她只感到让人浑身发麻的湿凉感,接着就是一阵尖锐的刺痛。
她紧贴在电梯的金属后壁上,本能的单脚乱踢,想把那袋子甩开,可是不但做不到,还感觉后背被牢牢粘住了,抬眼一看,对面镜子一样的金属壁上映出了此时的景象――她的身后黑洞洞的,好像是无底的深渊,几条蛇一样的鳝鱼捆住了她的身体,一只握着尖刀的手正从后面伸出来,刺向她有脖子!
刀!
她脑海中电光一闪,用力挣开一条还自由的手臂伸向自己的挎包。缚灵枪虽然被老头子没收了,但除灵匕首还在!
摸出除灵匕首,用力向后一刺,身体瞬间得到了自由。但因为她用力太猛了,竹质小刀登时折断,一分为二的弹落在了布袋子上。
哧的一声轻响,布袋向后连滚了几滚,回到了电梯角,外层像是融化了一样,迅速消失,露出里面的塑料袋来。
不看还好,这一看,花蕾差点吓昏过去。
袋中是一具女尸,脸被长发挡着,看不清楚,采取了浑身赤裸的跪坐姿,双手和双脚都被反绑在了身后,给人以折叠之感。她很瘦,不过却结实,好像一层皮肤直接包裹着肌肉,没有一点脂肪,实在难看。
不知为什么,花蕾立即想到了超市中卖的白条鸡,干净、整齐、却失去了生命。
“包大同!”危急时刻,她再度很自然的念起这个名子。
不过他并没有出现,花蕾惊恐的抓起地上那半把除灵匕首,也顾不得碎裂的竹片划伤了手。她知道是除灵匕首上的灵力镇退了那东西,可是这只是暂时的,只要她不离开电梯,而再耽误一会儿那东西就会恢复的。
那尸体是真实的,还是幻觉?她不能确定,也不敢上前确定。
“包大同,快来救我!”她心里大喊,紧盯着那具尸体,感觉尸体的眼珠翻动着冷冷的白光,在长发的缝隙中肆无忌惮的洒落在她身上的每一处。
包大同!包大同!包大同!
这三个字是花蕾唯一想到的,她从不知道吊儿郎当的他居然会是最安全的存在,在最危险的时候却是最重要的心灵依靠。
“叮”的一声,电梯门突然开了,一道光线射了进来,花蕾惊吓之中握紧那半截匕首,就见眼前站着一个男人的高大身影,电梯外的光线从他背后照来,让他看来模糊而遥远,周身仿佛渡着光芒。
“包大同!”她哽咽着,紧张和惊恐如同溃堤的洪水,瞬间消散到四肢,再没有力气反抗,手一松,匕首落地。
她眼看包大同一手在胸前快速画了个符咒,向那塑料袋一指,袋子和尸体便平空消失不见。然后他立即蹲下身,把那半把匕首也拢在袖中,伸臂抱向她,“没事了,别怕。”
他的声音真温柔,热度和气息也如此熟悉,花蕾紧搂着他的脖子,心想十五岁的法力又如何?有他在,还有不灭的邪物吗?
“没事没事,大概电梯故障,把我妹妹吓坏了。”包大同又说,不过这次不是对她,而是对着电梯外围着的人,声音又变成那种懒懒的、蛮不在乎的调子,刚才的温柔只是一瞬。
花蕾把脸从包大同的颈窝中抬起来,才看到这里还是大厦一层,小区物业的维修人员正和一大群才下班的人围在电梯门口。
他妹妹?!谎话编得真快。花蕾推开包大同,虽然还眷恋他身上的温度和热力。
“现在东西的质量真是没法说了,两部电梯三天两头出问题,肯定有一个用不了。”一位中年大嫂说:“一个女孩子给单独关在里面,不怕才怪。”
“可不是。”一个年轻男人走进电梯,捡起凌小佳的包,递过来道:“现在这电梯能用吗?”说完他皱皱眉头,又退了出去,因为感觉电梯里有一股让人寒毛直竖的冷,还有股怪味。
“我想是没问题的,小佳,快上来,饿死了。”包大同对着一边脸色发白的凌小佳道。
凌小佳犹豫了一下,咬牙走入了电梯。她一进来,没乘上另一部电梯又急于回家的人也都涌了上来。
包大同微笑着,感觉电梯内的阴邪之气瞬间被人类的阳气和热力所驱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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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8-2008 07: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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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十一章客户
凌小佳的房间内邪气仍然未散,但是那条血迹不见了。这让凌小佳又分辨不出自己的所见所闻是真实的还是幻觉了,不过看着包大同轻蹙的眉头,还若有所思的吸了吸鼻子,她终于相信一切都是真的。
她感觉一阵说不出的寒冷,从心底一直弥散到全身每一个毛孔。为什么?她招惹了什么,包大同会管这件事吗?之前她暗示过几次了,包大同一直顾左右而言他,似乎不愿意介入此事。
出乎意料的,包大同在房间内转了一圈后,主动邀请他到杂志社去住。
凌小佳欣喜万分,有劫后余生的感觉,好象她在路上走得好好的,不经意间被一个神秘人推进了冰冷的河流,当她快要淹死的时候,河中的一块巨石挽救了她。那巨石如此懒洋洋又如此坚定的伫立在河流中央,任水流凶猛冲击也稳定着不动。
他是她的岸,她坚信这一点。游牧之神手打。
“鱼腥味和西南口音,这两件事有什么联系吗?”包大同窝在椅子里,长长的双腿架在桌子上,手中漫不经心的翻着一份画报,因为挡着脸,坐爱一边的凌小佳和花蕾都看不到他的表情,但他的声音却格外正经和严肃。
“西南地区来的鱼贩子?还是厨房里负责杀鱼的外地员工?”他继续说:“第一次尸变的宿主孙函就是开饭店的,虽然他已经做到连锁餐厅大老板的地位,但也许还会亲自接触鱼贩和厨师,所以从这个方面考虑是联系得上的。”
“他那样的地位能和鱼贩有什么瓜葛?”凌小佳道:“而且我看那个……长得并不漂亮,见色起意的可能性不大。”
“说不定以前很美,不过死后变形了,人死前后变化是很大的。”花蕾冲口而出,说完忽然又想起那天电梯里遇到的那具像白条鸡般的尸体,不禁有些害怕,抱紧了胳膊。
那天吓她是幻象,因为包大同一出手就消失了,可是她当时的感觉却真实极了。
“一切只是假设。一切也都有可能。这个世界很荒唐,人也很变态。”包大同轻笑一声,“但是。这些事又和小佳又什么关系呢?”他说到这里,突然停住了,陷入了沉思。
凌小佳的生活经历简单平凡,从她的谈话里得知,她从没干过一件泯灭良知的事。照道理说有因才有果,没有一件事是无缘无故的,这就是所谓的冤有头、债有主。
可是为什么自从那天早上遇到尸变之后。凌小佳就突然倒霉起来了呢?就连花蕾给她送个包,也差点被牵连进去。而且那邪物似乎要置她们于死地而后快,虽然人死后形态改变,又些怨念深或者情绪强烈的会变得偏激或者疯狂,甚至还不讲道理,但也不至于到这个地步。
想来想去,也只有凌小佳的工作与死亡有关系了。难道是她在工作中出了什么状况,而无意间得罪了这些东西吗?可那邪物为什么会有那么强烈的恨意?再考虑到奇怪的鱼腥味和西南口音就更奇怪了。
他感觉这些琐碎的条件中。有一根看不见的线串连着,只等一点点牵拉起来,就会成为真正的线索。
“你们俩再把遇到的事详细和我说一遍,不能漏掉任何一个细节。”他随手扔掉画报,放下了腿。身体前倾,认真的看着面前的两个女人。
“那天晚上……”两人同时开口,好象要争抢什么。
“一个一个来,小佳你先说。”包大同摆了摆手,看花蕾的嘴巴噘得老高。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生气的,不过他马上就把注意力全集中在凌小佳的话上了。
“等下。你说你在工作间遇到怪事时,是给一具男尸理容,他身上有腐烂的地方吗?”包大同挑了挑修长的眉。
“是。而且……下体……已经烂没了。”
“哇呀,太监了。”包大同一笑,“但是那天早上的孙函身上好象也有腐烂的地方,可惜他脸上的粉很厚,身上又看不到,不知道是不是一个样子?”
凌小佳想了想,然后摇头道:“这个我也说不清,但是我敢肯定,那种腐烂不是自然腐烂,一定是病理引起的。”
“那地方……没了的话,一定是不干净的病啦。”花蕾突然插嘴,“孙函是有钱人,和他老婆又不般配,他寻花问柳的可能性很大啊。你不也说,他表面生活平静,背地里还不知道干什么事呢。”
“那也不一定,也许有人割……”包大同没说下去,因为和两个女人谈这个实在不雅,凌小佳倒还没什么,花蕾的脸已经微微发红,倒是颇有点可爱。
“这种医学问题慢慢研究,来,花骨朵,轮到你讲了。”
花蕾瞪了包大同一眼,他照样莫名其妙,不过在花蕾的叙述中,那个给她指路的女人和接电话的女人引起了包大同的注意。
虽然有些厉害的灵体,在天色昏暗的时候就能出没,但当时正是下班的时间,车流和人流滚滚,实在非常喧嚣,能这个时候出来迷惑人,还真是厉的很,居然能让花蕾的车子熄火。
但那邪物怎么知道花蕾是要找凌小佳的呢?就算是从凌小佳的包上感觉到了熟悉的气息,也不至于费那么大力气吓唬花蕾,最后还想杀了她。
当天他和凌小佳逛街归来,就说要上她家来看看。凌小佳开始因为害怕而不肯,但他的坚持和自信软化了她的态度。凌小佳自始至终也没发现把包忘在杂志社的事,可走到大厦门口时,他看到了花蕾的汽车,然后在车边感觉到了不祥的气息。
他功力不足,但是感觉却很敏锐,附近有邪气的时候就会浑身不自在,他也不知道这是天生的还是后天修炼所成。反正他当时就预感到花蕾有危险,当冲到电梯边时,这种感觉就更明显。
幸好来得及!不然他就将失去……呃……这么好的一名全能型小妹。便宜又实惠,想想还真后怕。
“这样吧。花骨朵,你明天去调查孙函的餐馆。你不是和那里的侍应生很熟吗?打听一下他们进货和整个后厨的情况。”包大同想了几秒钟,“小佳,你不是说。为哪位‘客户’服务过都会有记录吗?明天我们去查一下。”
“你怀疑什么?”凌小佳有点紧张。游牧之神手打。
“没什么,只是普通调查。”包大同眼神一闪,继续拿起那份画报来翻阅,不肯再多说了。
第二天,三个人分别行动。
包大同陪凌小佳到了火葬场。一般人会以为这种地方会有很多鬼怪,灵异事件也会很多,实际上正好相反。也许因为这是另类的灵魂往生之地,一切都干净的很。
至少,外面是如此。
他不方便露面,所以凌小佳自己去找场长了,好一会儿才回来,脸上有些烦恼之色。
“没有看到记录?”包大同问,见凌小佳点了点头,感觉有些奇怪。
这些记录也不是机密,和一般公司中的出勤记录差不多,有什么好隐瞒的呢?除非……这其中真的有问题。
“他有点不愿意,一个劲儿问我为什么要看,但最后还是给我看了。”
“如何?”
“我确实给孙函做过理容服务,在工作间出现怪事的尸体名叫王乐岩。可是……那天早上。我为什么没认出坐在街角的男人就是孙函?”凌小佳脸色发白,因为发现自己可能无意间卷入可怕的事而恐惧着。
“人睁着眼睛和闭着眼睛时是非常不同的。知道佐罗吧?只蒙上眼睛,大家都认不出。”包大同开了句玩笑,缓解一下凌小佳的紧张,“还有。你为‘客户’服务的时候,只是想着怎么化好妆。让因病而憔悴或者因灾祸而变形的人以安详的姿态出现在亲人面前。你是安慰人的,你很伟大。在工作时当然不会注意‘客户’的长相。”
这话果然对凌下佳有效,她阴暗的眼神一亮,但随后又暗了下去,“场长说让我销假,说正好有个急活要我做。那家人也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我的技术最好,所以出了大价钱。”
“你同意了?”
“我并不是为钱,是因为场长对我很好,我驳不下他的面子。”
“那就去吧。有我陪你怕什么。”包的同满不在乎的笑笑。“我倒是想问问,那天那么早,你为什么不在家睡觉,而跑到街上逛呢?”
这话问得凌小佳一时没有回答上来,脸却涨红了,半晌才轻轻的说:“我那天和网友见面,在酒店。我们聊了很久了,我以为找到了真命天子,你知道做我们这一行,婚恋的事非常困难。我以为他如果爱我就不会在乎,可是当我终于敢告诉了他我的职业……他却吓跑了。我一个人在酒店房间越坐越伤心,于是大半夜就跑出去,心想遇到鬼也好,至少鬼不怕我,是我怕他们,结果不知怎么就走到那条街去了。”
“没有特殊的事情发生?”
凌小佳想了想,摇头道:“没有,我甚至连人也没遇到一个,只跟着自己的影子走。”
“一直跟着影子?一个人也没遇到?”包大同问。
凌小佳肯定的“嗯”了一声,然后补充道:“孙函长得很帅,我……当时也是想搭讪的。”
包大同心中了然,十分肯定那邪物第一次害凌小佳是有意的。
试想,在繁华的都市里,在任何一个时刻、任何一个地方都不可能一个人也遇不到。何况,凌小佳是四处乱走,路灯也好,月亮也罢,怎么可能影子只在自己身前呢?
那么又是谁引领着她?如果要杀她,为什么非要借孙函之手?那现在为什么又自己出手了呢?
[ 本帖最后由 极终战士 于 25-8-2008 07:46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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