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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one]=

久違的“破神貼”出世了更新01.1.14-2008批评换车是浪费,2014,2个月camry to be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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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6-2013 06: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yame 发表于 20-6-2013 11:48 PM
1.第一RM232令吉是否符合MARKET PRICE?
公开招标算不算是market price?我认为应该是。楼主 ...

謝謝你針對所有問題的論點回覆,不像一些正義人士一直在小問題兜來兜去,那種沒意思的回覆,不然就是你如何證明他100%說過這句話,很明顯是一點都不懂得比喻,而且我前面也沒寫過是民聯自己說自己神,都不知道他眼睛生在什麽地方

如果他們那麼強大,不能用比喻,也必須實際100%證據,而不是合理依據,那以後他們就最好不要開貼說某某政治人物貪污了,不然我就要求他們拿去100%證據


不過沒關係,他們看法我不在乎,期待你的海底隧道,我會去找資料然後才回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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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6-2013 07: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quattro_tsg 发表于 21-6-2013 02:49 AM
不是不想根據樓主論點反駁,我們平民百姓要為五鬥米折腰,又要查詢下樓主提問是否全屬實,必然需要花更多 ...

首先對不起對於那些正義人士QUOTE你,然後我的回覆比較激動了不好意思

可是我想你必須清楚看多一次我的前言

前言:
55前大家眼里只有干掉国阵我了解BUT 55后我希望各位都可以醒过来了,要理性讨论
在这里我要肯定民联的贡献如免费水,制度拨款,更加绿化的槟州,更加效率的市政局,RM100老人金等东西
因此我这贴的产生不在于否认民联贡献相反我肯定民联贡献,不过肯定完后,就是万众期待的破神贴的出世时候了,其实说破神只是夸张的方式罢了,真正是我来提供民联所谓好成绩,宣传等事情另一方面的看法让大家达到思想冲击
因此我不否认现在民联好不过可以更好,前提是要监督而且要理智,因为这时候老虎还没成长你还可以控制,老虎一长大了,你要控制也控制不了如UMNO
简单一句话选民理智永远是老板,选民不理智就只是换主子吧了,个人看法,因此我欢迎各位提出反驳,前提是有根有据,因为我也是做功课才下场的,而且我也不认为自己一定对,因此更需要你们一起去讨论提供不一样看法来增加我们各自见闻。


已經寫到很清楚了那就是我沒否定過民聯政績,我也認同民聯政績,BUT我只是把這些政績或者一些疑問拿出來討論,讓小市民,當然我沒說你,知道小林不是那麼的"神"不需要崇拜他吧了

再說每次去DAP講座就聽到他們如何說執政減少90%債務,每個人不懂事情真相就狂拍掌,其實那時候我真很想問他們看如何減低的,我真有興趣看他們如何回答,不過去人家主場,再說55是破國陣比較重要,所以我只是靜靜聆聽,現在55過了才拿出來討論

在55前你去看我寫的貼大部份都是挺民聯的因為民聯幾爛都好,都不會比殺掉國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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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6-2013 10: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Zone]= 发表于 21-6-2013 06:52 AM
謝謝你針對所有問題的論點回覆,不像一些正義人士一直在小問題兜來兜去,那種沒意思的回覆,不然就是你如 ...

关于海底隧道,我在#298楼已提出看法,晢时没有要补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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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6-2013 10: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Zone]= 发表于 21-6-2013 07:11 AM
首先對不起對於那些正義人士QUOTE你,然後我的回覆比較激動了不好意思

可是我想你必須清楚看多一次我的 ...

“再說每次去DAP講座就聽到他們如何說執政減少90%債務,每個人不懂事情真相就狂拍掌,其實那時候我真很想問他們看如何減低的”.......說真的,我能瞭解樓主這句話里的感慨與激動,嘩眾取寵..........可歎啊~~~~~唉.........就可惜政治本質就是如此,回顧歷史領導者“一朝得志,語無倫次”者比比皆是,政德與私德永遠都難以取得平衡啊,樓主又何必如此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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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6-2013 10: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quattro_tsg 发表于 21-6-2013 10:21 AM
“再說每次去DAP講座就聽到他們如何說執政減少90%債務,每個人不懂事情真相就狂拍掌,其實那時候我真很想 ...

所以我说啊。。。。。我跟你也许看法不一样,不过其实出发点都一样的,我也支持民联,你可以看我55前的贴

所以你真没必要针对我咯

坦白说真的,那些政客喜欢夸大什么我都不在乎,不过我最近发现很可悲的现象就是只要是小林说的或者民联说的,一些人就深信不疑,这就是我该贴的目的吧了

我们可以支持任何一方,不过请独立思考下,不要被人家牵着鼻子走

就好象停电事件,那些人深信不疑,直接SHARE出去,没有去查看,这其实换政府跟没换,如果人们思想只是要求救世主的话,其实只是换个主子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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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6-2013 07: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Zone]= 发表于 20-6-2013 09:41 PM
這點等那些高人回答你咯,因為我也不懂

而很奇怪的是那些高人沒有一個願意回答我們這些疑問的,因為這 ...

谢谢。我的问题很简单罢了,只是一直都找不到答案。得标的公司竟然没在当初宣布投标的公司里面,到底它是怎样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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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6-2013 04: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陸仁嘉 发表于 20-6-2013 06:34 PM
一夜翎一、kimkim5、quattro_tsg:

之前會加入討論是見到了樓主的尾巴,那時還半信半疑,仍以爲樓主是可 ...

很多时候,一些网友开了一些其他人不喜欢的主题,或回复了一些其他人不喜欢的内容,都会被人移形换影的来回了几个回复后,就直接奔向质疑其本人立场和资格问题,模糊焦点。对我来说,这个也是一个很卑劣的手段。

堵不如疏。
没有人否定民联的努力和功绩,但一味的以各种似是而非的理由来呼吁不要讨论,那就更引人注目了。反而达不到目的。人无完人,政党亦然。被人抓住了不足之处,那就算了,不必针对揭发者或讨论者的身份立场等去下药。本来小事也会引起其他人不满,更坐实了红豆冰或红卫兵一说。这是弄巧反拙。

没有人咬住民联不放,真的要算的是,更多人咬着国阵不放,虽然我觉得国阵活该。

国阵枪手?在网络站一败涂地,还有威胁吗?需要那么害怕和以此去标签不同意见的人?这不是偏激是什么?

楼主或其他网友抛出资料和数据,其他网友可以反驳其不足之处,论坛根本就是来讨论的。一直纠缠在身份立场和资格上,我觉得本末倒置。除非有网友要开一个针对某人身份立场和资格的主题。但这讨论对象必须是公众人物为佳,而不是在论坛的某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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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弘 + 1 我很赞同
alex2083 + 1 恭喜你,将会得到版主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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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6-2013 11: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atte3948 发表于 22-6-2013 04:21 PM
很多时候,一些网友开了一些其他人不喜欢的主题,或回复了一些其他人不喜欢的内容,都会被人移形换影的来 ...

習慣就好,他們的最厲害本錢就是抹黑然後轉移,典型紅衛兵做法

不過至少他們還沒那麼弱了直接辱駡的少多了,出來的都算有水準,不過嗎,本質還是一樣,就是眼裡容不下一個沙子

只要意見不合就人身攻擊,抹黑,那種低賤手法

然後就大局民主放口中,可是行為卻是你民我主

只要是反對的就是壞人,仇人

不過我習慣了,都說我只在乎理智網友看法,那些類似紅衛兵的我是當作看不到的,因為反正他們都聽不懂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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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2013 01: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意见不同就封他为国震枪手,现在人家用数据和他理论他就称呼人家为民联红卫兵自己分辨一下这位版主的人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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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2013 04: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latte3948 发表于 22-6-2013 04:21 PM
很多时候,一些网友开了一些其他人不喜欢的主题,或回复了一些其他人不喜欢的内容,都会被人移形换影的来 ...
很多时候,一些网友开了一些其他人不喜欢的主题,或回复了一些其他人不喜欢的内容,都会被人移形换影的来回了几个回复后,就直接奔向质疑其本人立场和资格问题,模糊焦点。对我来说,这个也是一个很卑劣的手段。

堵不如疏。
没有人否定民联的努力和功绩,但一味的以各种似是而非的理由来呼吁不要讨论,那就更引人注目了。反而达不到目的。人无完人,政党亦然。被人抓住了不足之处,那就算了,不必针对揭发者或讨论者的身份立场等去下药。本来小事也会引起其他人不满,更坐实了红豆冰或红卫兵一说。这是弄巧反拙。

没有人咬住民联不放,真的要算的是,更多人咬着国阵不放,虽然我觉得国阵活该。

国阵枪手?在网络站一败涂地,还有威胁吗?需要那么害怕和以此去标签不同意见的人?这不是偏激是什么?

楼主或其他网友抛出资料和数据,其他网友可以反驳其不足之处,论坛根本就是来讨论的。一直纠缠在身份立场和资格上,我觉得本末倒置。除非有网友要开一个针对某人身份立场和资格的主题。但这讨论对象必须是公众人物为佳,而不是在论坛的某某人。

樓主把民聯稱爲“神”,用“破神”來諷刺民聯支持者,這麽個做法中立嗎?

他做題“破神”,再不斷用“真相”字眼來強調自己的單一論點,是在討論呢還是在討伐?這樣一個説法客觀嗎?

我反駁其論點責其立場,就被樓主譏為“紅豆兵”不可理喻,你怎麽看?或許你會說我們“坐实了红豆冰或红卫兵一说”?

如果我用樓主的邏輯和説法,凡是維護樓主説話的人都是其信徒,包括你,你服嗎?

我以上針對各案提出的論點,全無根據都是在胡説八道嗎?否則樓主何故堅持立場,繼續引用“真相”破題呢?這是討論的態度嗎?

套你的話,“需要那么害怕和以此去标签不同意见的人?这不是偏激是什么?

當然,“人无完人”,可能是面子掛不住,所以就算被網友用對立角度反駁了,案情開闊了討論更全面了,置頂標題依舊維持那些主觀的破相

如果他是那種虛心受教真正豁達開放的人,我相信他不會用這麽個偏激的主題開場,那不是開放討論的態度,我更沒必要客氣的虛僞逢迎,他面子掛不住,我更要把他拉下來

他既然可以這麽個野蠻的説法,把民聯支持者譏為信徒,再直接用自己主觀做“真相”引述,我爲何不能以自己主觀判定其為國陣走狗

當然,我還是會保持開放的態度讓你反駁我的判斷,但我依然會稱之為走狗,雖然你們都各有説法,我也無能爲力,但還是會堅持“走狗”的説法是事實

名不正則言不順,請搞清楚,我從沒反對監督/質疑民聯施政,我以上的回帖純粹是看不起樓主的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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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6-2013 09: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PRM 发表于 21-6-2013 07:54 PM
谢谢。我的问题很简单罢了,只是一直都找不到答案。得标的公司竟然没在当初宣布投标的公司里面,到底它是 ...

哈哈問他們啦,你問我也答不出咯

不過你最好不要問太深,等下他們打壓你成為國陣槍手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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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6-2013 10: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yame 发表于 20-6-2013 11:48 PM
1.第一RM232令吉是否符合MARKET PRICE?
公开招标算不算是market price?我认为应该是。楼主 ...

1.第一RM232令吉是否符合MARKET PRICE?
公开招标算不算是market price?我认为应该是。楼主所提供的接链,相关土地的面积只有一千来方尺。小地段的每尺价格比大地段的价格贵,这是一般市场情况。
而且,这片地是在具有条件的情况下出售,不是一般的无条件出售。购买这片地的公司必须在这片土地上兴建医院。
最重要的是,这是一项公开招标计划。楼主如果认为每方尺RM232很便宜大可公去投标,然后像第二项所说的赚大钱。

首先謝謝你的回覆,不過這裡又有幾個問題出現了
1.該公司是否是在最高收購價錢的情況下得標,因為OPEN TENDER的都知道他們有個DISCLAIMER就是不一定會把東西派給最高的人(假設賣東西上)
2.對,不是無條件收購,不過你需要搞清楚的是該醫院不是政府醫院也不是非盈利機構,是私人賺錢醫院,而這片地沒記錯是本來要起廉價屋的
3.你說小土地比較貴,我沒異議,不過該土地也只是1.1 EKAR,如果照我鏈接是對的話,那也不可能小土地跟大土地相差接近100%吧,而且1.1也不是大土地吧?
4.還有一點就是,其實公開招標這個東西嗎真是見仁見智咯,批准準則跟那個部門負責,我們都不清楚,這就疑點重重了,而且其實國陣的PROJECT也是公開招標的,問題是你相信嗎?

5.如果該得標的就是小林屋子的主人,那麼CONFLICT OF INTEREST就出現了,如果你說沒有的話,那李英霞就更加沒有犯規的,因為政府規定少過多少錢的PROJECT是不需要競標的,那麼李把PROJECT派給自己人也沒問題了不是嗎?那為何她會被說涉嫌貪污呢?

可惜的是,当州政府于九月把购地献议书交给国阵时,国阵却缩沙。

據我所瞭解民聯的獻議書根本就不符合規格
並沒有州立法議會、房屋局等相關單位的副本;同時也沒根據官方信件規格如參考編號,內容也沒有土地號碼等,這種獻議書有法律效應嗎?這也是重點


最後就是限定國陣30天內必須繳清所有款項的限制是否合理?同樣的其他賣地案是否也是30天?

期待你的回覆,謝謝


本帖最后由 =[Zone]= 于 23-6-2013 10:13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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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2013 10: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Zone]= 发表于 22-6-2013 11:37 PM
習慣就好,他們的最厲害本錢就是抹黑然後轉移,典型紅衛兵做法

不過至少他們還沒那麼弱了直接辱駡的 ...

呵呵。知道了。你也不必再加我分数,不然人家很在意。虽然我不知道这些分数的重要性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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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6-2013 10: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latte3948 发表于 23-6-2013 10:39 AM
呵呵。知道了。你也不必再加我分数,不然人家很在意。虽然我不知道这些分数的重要性在哪里。

我加分數是爲了鼓勵理性討論而非辱駡,所以支持我也好,不支持我也好,只要有論點的,我都加分的啦,

只是她們好像瞎了眼睛吧了,行得正坐得正,不怕他們咯,表管他們啦

還有我前言都寫的很清楚了,我的破神意思就是破解他們夸大政績跟提出一些疑問來達到思想衝擊吧了,根本就沒否定民聯政績,他們的眼睛就是有問題,一看到破神,那種紅衛兵眼裡容不下一個沙子的行為就出現了

不過至少來說這次來的素質多了,只是本質一樣


所以我看心情咯,心情好就回,心情不好就SKIP,只專注那些理智選民的回覆如YAME那些還有QUO網友後來的回覆也很不錯,沒在大局兜來兜去,不然就抹黑,然後一直要求你提出100%不是重點實際證據那種低級手段如你怎麼證明他說過,拜託我前面都寫了很清楚我沒說是他說,那是比喻,他們的腦真不知道是裝什麽東西的

我的要求很簡單就是要討論什麽話題都必須附上合理依據做出看法,而不是100%官方那種神級證據,因為我們是普通人,不是政治人物

還有就是照他們那麼高標準的話,以後他們如果討論明福殺人事情跟國陣如狼貪污時候,我也會要求他們提出100%證據證明國陣貪污或者殺人了,還有就是問他們你如何證明國陣說過自己貪污,那樣應該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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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2013 10: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陸仁嘉 发表于 23-6-2013 04:03 AM
樓主把民聯稱爲“神”,用“破神”來諷刺民聯支持者,這麽個做法中立嗎?

他做題“破神”,再不斷用 ...

我是来自马六甲的,我先把范围缩小,就说民主行动党吧!在505大选时,林氏父子在和州党委进行内部政治角力的时候,为了显示其权威,而硬塞了一个名声很不好,非常有争议性的候选人在一个州选区竞选。虽然本人和当地人民不是党内部的人,即使不知道内幕,但也知道他们在角力。角力就算了,连天兵都不派,就派个如此争议性的人物。不敢说全部人都对此人有意见,但其名声之显赫,怎么说都不是最佳人选。

从这件事看来,林氏父子的权威之大可见一般,加上槟城朋友几乎一面倒的交口称赞,更让人觉得其封神形迹。而其不顾地方领袖和选民的做法,更是让人厌恶。这点就请你不要问我有多少人了,只要是选民一个如我,就是存在这个看法。

当然你可以说是我一个人的看法,但我也肯定不止我一个。那时为了这事,马六甲版位也作出了讨论,你自己可以去搜索。

他们父子做得出来,我们难道不能去思考?这样想算不中立?呵呵。那就看你说所谓的中立是什么了。若你不是当地选民,这件事对你来说当然是很小事。对槟城人来说,这件事甚至都没去留意到呢!自然没人去在意。反正很光荣自己州是思维第一的呢!第一个踢走国阵,还是大比数!够厉害吧?!

发生了这些事,我们才感觉到神的威风,其不可一世的态度,让人觉得人性如此啊。


“走狗”?这里不过是网络论坛,即使很多人各为其主的为各自领袖摇旗呐喊,难道就只国阵的是走狗,民联的就很高尚?等我举出例子来shoot民联的话,难道我又要被说不中立,说我是走狗吗?当然,国阵的也肯定不高尚。
谁都知道国阵的执政问题,但以走狗来称呼人家,一来没用,二来也失礼。丘博士有其作风和演说方式,那是他的需要。至于小民我们就不必用此严重的字眼去形容敌对阵营。在竞选期间为各自摇旗呐喊那是对的,竞选后请放下旗鼓,回归生活。

原则和立场沿用在生活中,对于不必要的时刻和环境,还是请互相尊重。在论坛无外乎讨论,不必涉及任何关于身份、立场和资格方面的人身攻击,那根本就是在阻止他人的言论自由。

PS:有个民联狂粉加个人气给我,揶揄版主会给我加分。这个就是民联支持者的素质?谢了。这段话写出来后,别把我往任何一个政党里塞。 本帖最后由 latte3948 于 23-6-2013 11:00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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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jayy + 3 我很赞同
武弘 + 1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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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2013 12: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Zone]= 发表于 23-6-2013 10:11 AM
1.第一RM232令吉是否符合MARKET PRICE?
公开招标算不算是market price?我认为应该是。楼主所提供的接链 ...

首先謝謝你的回覆,不過這裡又有幾個問題出現了
1.該公司是否是在最高收購價錢的情況下得標,因為OPEN TENDER的都知道他們有個DISCLAIMER就是不一定會把東西派給最高的人(假設賣東西上)
不明白,你的意思是,全国及各州政府的投标都一定必须价高者得?不能有disclaimer? 还是只有槟州政府的招标才必须价高者得?又或者你有资料证明有其他更好的投标者?
2.對,不是無條件收購,不過你需要搞清楚的是該醫院不是政府醫院也不是非盈利機構,是私人賺錢醫院,而這片地沒記錯是本來要起廉價屋的
老实说,这个问题很笨。如果是政府医院怎会由私人公司出地出钱来建?难道这又是关中模式?哈,哈。。。
至于这片地的"本来用途"在上一回复贴中,我有反问你啊,你都还没有回答我。你靠记忆问我,我也随便靠"记忆"回答你,你会满意咩?
3.你說小土地比較貴,我沒異議,不過該土地也只是1.1 EKAR,如果照我鏈接是對的話,那也不可能小土地跟大土地相差接近100%吧,而且1.1也不是大土地吧?
决定这片地的价格有三个因素,面积、限制用途与公开招标。这个问题应该交给投票公司自己去评估。
4.還有一點就是,其實公開招標這個東西嗎真是見仁見智咯,批准準則跟那個部門負責,我們都不清楚,這就疑點重重了,而且其實國陣的PROJECT也是公開招標的,問題是你相信嗎?
这是土地招标,没有工程招标这么复杂。你只要能提出证据证明有其他人出更优惠的条件不是可以了吗?用不着到处钩鱼。要我相信国阵很容,只要他废除OSA,我就信。
5.如果該得標的就是小林屋子的主人,那麼CONFLICT OF INTEREST就出現了,如果你說沒有的話,那李英霞就更加沒有犯規的,因為政府規定少過多少錢的PROJECT是不需要競標的,那麼李把PROJECT派給自己人也沒問題了不是嗎?那為何她會被說涉嫌貪污呢?
李银霞有公开投标咩?你想念她啊?
屋主与租户只是消费者与供应商的关系,如果你认为这之间就有利益冲突,那么政府的工程就没有国人可以投标了。因为有谁没有用过政府建的公路,读过政府建的学校与用过国家的基本设施?
YTL卖电给TNB,那么他整个集团是不是要点蜡烛?
Telekom的所有承包商都要转用maxis的服务吧?要不然不能投标工程。
據我所瞭解民聯的獻議書根本就不符合規格
並沒有州立法議會、房屋局等相關單位的副本;同時也沒根據官方信件規格如參考編號,內容也沒有土地號碼等,這種獻議書有法律效應嗎?這也是重點


最後就是限定國陣30天內必須繳清所有款項的限制是否合理?同樣的其他賣地案是否也是30天?
用不着"据你所知",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土地买卖献议书根据的是合约法,根本没有一定的规格,最重要的是买卖双方资料,土地位置及交易条件(包括价格)。其他文件可以在签署买卖合约时才附上。

30天的限期是由买卖合约的时间算起,不是接受献议时算起。从接受献议到签约,至少都须花上两个星期到一个月的时间。时门上有些急,但也不能算是十分不合理。更何况国阵在七月就向州政府建议把地卖给他们,如果没有准备的话,买甚么地啊?

重要的是买方也可以提出延长限期的反献议啊,国阵等到三四个月后才来发文告,一看就知道是打嘴炮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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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6-2013 04: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yame 发表于 23-6-2013 12:58 PM
首先謝謝你的回覆,不過這裡又有幾個問題出現了
1.該公司是否是在最高收購價錢的情況下得標,因為OPEN T ...

我都說了我只是普通市民,你要我拿出那種神級證據我去哪裡生出來哦

所以我說了我只是提出我自己一些疑問看法,然後期待跟大家交流就如你

有一點你誤會了我提出李CASE不是因為公開招標不招標問題,而是政府有規定多少錢以下是不需要招標的,既然如此李給自己人你可以說不道德,不過卻屬於灰色地帶,而爲什麽會被對付呢,你知道我知道咯,不是神的人馬

上面也有網友提出了為何小林被稱為神了,你可以去參考參考

小林是否因為該屋子的OWNER競標而給予一些indirect influence呢,我們也不知道,所以這就是整個事情疑點重重的地方

本來被規劃成起屋子的突然變成了大賺錢的私人醫院也是值得商討的問題

還有就是30天你覺得合理,我沒特別意見,不過其他賣地案卻是州政府給予買家5年的攤還期,這不就是傳說的DOUBLE STANDARD?

所以咯就是政客都是差不多的,不要太過崇拜就好

遲點我再POST新話題,那就是“神”級賺錢能力從哪裡來


本帖最后由 =[Zone]= 于 23-6-2013 04:34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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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2013 05: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atte3948 发表于 23-6-2013 10:39 AM
呵呵。知道了。你也不必再加我分数,不然人家很在意。虽然我不知道这些分数的重要性在哪里。

還是請你正面回復我先前的提問再説吧

然後我也已把總結說在最後一句

樓主說這貼純粹針對民聯,是爲了和緩外界對民聯的信任,那麽爲何不再該帖該主題發表,卻得另行開大紅帖呢?

因爲他知道,主題與頂樓文章的影響力往往比較后的恢復來得更大

那麽許多網友包括我,當然也得強硬的反駁,撐起對立論點,以形成一片比較全面性的局面/説法

你站在樓主的立場説話,是不是也看不慣我們指責樓主本身問題,而提出“反駁”為樓主緩頰呢?呵呵

樓主選擇性的只張揚民聯的不利,卻故意忽略另一面分析比較客觀的説法,甚至很多也只是透過字面上的理解做個人主觀,一意偏執的針對民聯壞處,跟國陣手槍腳有何不同?

口口聲聲開放,從頭到尾都沒接受過網民的反映,一意的站在同一個思維角度“辯論”,這是他所謂的討論嗎?

樓主本身本來就行不正言不順,你叫我如何客觀看待?

要議論還是討伐我們也得看談話對象,若要討論民聯的政績/不足,請你再另行開貼,客觀的出發點與説法,我相信很多人都能心平氣和的交流

至少你立場先是放軟保持開放的態度,大夥也不用“反駁”,而是討論
本帖最后由 陸仁嘉 于 23-6-2013 05:33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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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翎一 + 5 有理
quattro_tsg + 5 我很赞同
peterjayy + 5 我们要的是理性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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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2013 06: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Zone]= 发表于 23-6-2013 04:27 PM
我都說了我只是普通市民,你要我拿出那種神級證據我去哪裡生出來哦

所以我說了我只是提出我自己一些 ...

所以,你也不用在意其他普通市民也会怀疑你是马华的枪手,他们也是提出一些他们的看法,然后期待跟大家交流,不包括我。

有一點你誤會了我提出李CASE不是因為公開招標不招標問題,而是政府有規定多少錢以下是不需要招標的,既然如此李給自己人你可以說不道德,不過卻屬於灰色地帶,而爲什麽會被對付呢,你知道我知道咯,不是神的人馬
你在公开招标的讨论中提起李美人,现在又说她的case不关公开招标,难道你真的是想念她了?
上面也有網友提出了為何小林被稱為神了,你可以去參考參考
我对那种神话没有甚么兴趣,你能够直说重点吗?
小林是否因為該屋子的OWNER競標而給予一些indirect influence呢,我們也不知道,所以這就是整個事情疑點重重的地方
如果你真的认真的想讨论,就必须对别人提出的论点给于反驳或评论,而不是一直像坏了的CD一样重复你的疑问。如果你开贴只是想向天下宣示你的疑问,这样就不要老是把"讨论"挂在嘴边,很虚伪!
本來被規劃成起屋子的突然變成了大賺錢的私人醫院也是值得商討的問題
你都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哪里来的规划?
還有就是30天你覺得合理,我沒特別意見,不過其他賣地案卻是州政府給予買家5年的攤還期,這不就是傳說的DOUBLE STANDARD?
有吗?你介绍给我,我也要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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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6-2013 07: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yame 发表于 23-6-2013 06:42 PM
所以,你也不用在意其他普通市民也会怀疑你是马华的枪手,他们也是提出一些他们的看法,然后期待跟大家交 ...

有吗?你介绍给我,我也要买。
哈哈我敢告訴你,當然我知道有這回事咯,那就是峇眼珍珠的發展商是5年時間來攤還的

你都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哪里来的规划?
前朝的規劃,民聯并沒有否認過

所以,你也不用在意其他普通市民也会怀疑你是马华的枪手,他们也是提出一些他们的看法,然后期待跟大家交流,不包括我。
提出看法我沒問題啊,你有看到我攻擊你麼,問題是一言不合就抹黑人家人身攻擊有意思么?不過我沒關係的,對於這種人我愛回就回咯,不回就SKIP,沒必要跟他們一般見識

你在公开招标的讨论中提起李美人,现在又说她的case不关公开招标,难道你真的是想念她了?
老闆我寫那麼清楚了,有那麼難理解么?
有一點你誤會了我提出李CASE不是因為公開招標不招標問題,而是政府有規定多少錢以下是不需要招標的,既然如此李給自己人你可以說不道德,不過卻屬於灰色地帶,而爲什麽會被對付呢,你知道我知道咯,不是神的人馬
如果小林是首席部長,而他有權利INFLUENCE COMMITTEE OR HIMSELF TO MAKE DECISION給予那個屋子的主人得標,那就是CONFLICT OF INTEREST了,有那麼難理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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