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15-2-2025 11: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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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就是什么三权独立?总统老子不能查,总统权力要制衡。。
什么狗屁到现在是贪污腐败,政府查不了。。
老霉如果永远都是深层政府,这个世界是悲哀和满身都是屎给老霉的屎棍搅死。。
反者道之动也,弱者道之用也。。。
杀了一个东厂,另一个西厂必起来,一样的贪污腐败,一样的狠角色。。。
老霉的这套戏可以说演四十年都不会累。。。也不会完。。
天下乌鸦一般黑
发表于 17-2-2025 06: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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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2025 07: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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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不介意民煮蟾蜍它们自欺欺人,重点是它们到处污染空气,踩过界还冒充。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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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2025 11:23 A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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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kt09 发表于 17-2-2025 06:19 AM
现在的医药已经进步到中了爱滋的吃药不会祸及下一代, 我第一次听到这消息时我也很惊讶
发表于 17-2-2025 11: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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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uaceng 于 17-2-2025 03:17 PM 编辑
首先呢,看到这个标题进来,还以为楼主很懂什么第四权,那里知道看了一下,原来楼主根本不懂什么是第四权!
第四权力理论强调新闻规定的言论自由。它不同于在新闻媒体工作的每个个人所享受到的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这是因为新闻媒体运作的复杂性,使得它报容易受到政府的操纵及压力 ,从而伤害其自主性。根据上述理由,第四权力理论 指出,“宪法保障新闻自由的目的是为了维持媒体的自主性,使媒体能够提供不受政府控制或影响的信息 、舆论和娱乐节目,促进人们关心政府的工作,对公共事务进行讨论,以发挥监督政府 的功能。”
四权力理论以其侧重点不同,它所构筑的新闻自由观有与以往新闻自由观不同的特点:
第一,新闻自由是一项制度性权利。即它与宪法中保护的作为个人基本权利的言论自由不同,是保护民主社会 的一项基本制度。
第二,新闻自由的权利主体是新闻媒体。言论自由是任何人都可以享有言论自由来监督政府 ,但新闻自由必须是新闻媒体才可以享有。新闻自由保障一些特殊的权利,使得新闻媒体可以更有效地发挥监督政府的责任。
第三,保障新闻自由的目的不是为了媒体自身的利益,而是为了制衡政府 的权力,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这就需要一些言论自由未能提供的保障。
也就是说,第四权,只是指的是本国 新闻大众媒体,在不受本国 政府影响或控制下,在国内大众广播新闻来监督本国 政府。
但是,第四权,从来不是指本国 政府,不可以影响或控制外国 媒体,来报道外国 新闻 。
举个例子:
《1948年美国信息与教育交流法案》( Public Law 80-402,英语:U.S. Information and Educational Exchange Act of 1948 )俗称《史密斯-蒙特法案》(英语:Smith–Mundt Act),其条款限制了美国国务院允许进行的政治宣传 ,亦即公共外交。该法案最初由众议员卡尔·蒙特在1945年12月的第79届国会上提出,随后获得第80届国会批准,并于1948年1月27日由杜鲁门总统签字生效。
该法案的最初目标是规范由国务院指导创作的,面向外国观众的广播节目。法案的规定之一是禁止此类节目在本土传播 。《2013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案》第1078 (a)条修订了《1948年美国信息与教育交流法案》,允许由美国国务院和广播理事会创作的材料在美国境内发布并广泛传播。但是,第1078 (c)条依然保留了《1987年对外关系授权法案》的部分限制,“向国务院和广播理事会提供的资金不得用于影响美国境内的公众舆论 。”501(a)条款
information produced by VOA for audiences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shall not be disseminated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 but, on request, shall be available in the English language at VOA, at all reasonable times following its release as information abroad, for examination only by representatives of United States press associations, newspapers, magazines, radio systems, and stations, and by research students and scholars, and, on request, shall be made available for examination only to Members of Congress. (美国之音为美国境外受众制作的信息不得在美国国内传播 ……但是,如有要求,美国之音可以在信息播出之后的合理时间,用英语形式给美国新闻协会的从业者、报纸、无线电系统和电台、以及学术人员的代表检查,也可以提供给国会议员查看。)
这意味着美国之音不得在美国国内广播 。然而,任何有短波广播接收器和网络连接的美国人都能收到美国之音。这是只是偶然的。美国之音不能专为美国人直接或者有意 提供节目。这一区别往往被看到法律条文但没有对媒体的真正理解的专家忽略。乔治·沃克·布什时期的国务院官员詹姆斯·格拉斯曼曾经呼吁美国之音直接为美国听众播送节目。1998年,美国上诉法院的一项裁决指出,这份法案使得美国之音不需要根据《信息自由法》发布节目的文字记录。
法案没有禁止其他行政部门在境内发布信息,只针对国务院和广播理事会。正如1967年史丹顿委员会的报告所说,修订后的法案导致大多数美国纳税人不知道美国之音(及其后继机构)怎样运作,还有他们节目的内容是什么。法案隔绝了美国公众,避免他们成为政府资助的境外新闻和广播的受众。一些专家声称,美国是唯一这样做的工业化民主政体,并且这一行为让境外的观众产生不信任感,因为观众质疑美国观众无法阅读和收听相同材料的原因。然而,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取美国之音在网站、广播和电视(美国之音现在越来越注重电视节目)上发表的节目和文章,包括英语和其他语言的内容。
法案包含的实体
以下是由美国政府的下属部门广播理事会主管的:
美国之音 ,面向美国以外的受众的全球性广播、电视和互联网广播
Alhurra ,面向中东的卫星电视广播
法尔达电台 ,针对伊朗的广播电台
自由亚洲电台 ,亚洲的无线电和网络广播
自由欧洲电台/自由电台 ,基于欧洲和中东的广播网络
马蒂电台和马蒂电视台 ,古巴的无线电和电视网络广播
萨瓦电台 ,设在中东的广播电台
国务院 也受《史密斯-蒙特法案》限制。其他政府部门则不受该法案限制。
确保政府旗下的大众广播媒体 不会成为政府对内 宣传喉舌。至于对外 如何,和第四权已经无关 了!
同样的,美国政府也不反对中共国旗下的中共喉舌媒体在美国境内传播新闻 的。
回到本楼的主题USAID。请注意,那些被USAID资助的媒体,基本都是外国媒体。谣传USAID资助那些可以在美国本土大众传播的媒体,比如politco, BBC, New York Times, 都已经澄清他们的新闻部从来没有受过USAID的资助。
被USAID资助的媒体,基本在美国国内没有任何大众传播的行为。
所以,口口声声说什么第四权,请去了解,什么是第四权先,再来发言,不让,就是闹笑话!@dalap @tcguanz
发表于 17-2-2025 11: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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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一个国家的第四权是否被侵犯,就是看,在国内大众传播的媒体,
是否属于国内政府旗下机构,
还是有国内政府的资金流入。
看看中共国的: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发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
具体描述为:
1、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
2、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站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 服务机构等。
3、非公有资本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栏目、公众账号等。
4、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以及其他关系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业务。
5、非公有资本不得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
6、非公有资本不得举办新闻舆论领域 论坛峰会和评奖评选活动。
简单来说,就是禁止民间/私人界的新闻媒体,所有中国国内的新闻媒体,一律是政府旗下机构,或者国有企业。
所以呢,报道本国新闻的媒体,都是本国政府拥有的机构,那么本国老百姓就只会看到报道本国政府的正面新闻,负面新闻都看不到了。
什么叫做违反第四权,这才叫做违反第四权!@tcguanz @dalap
发表于 17-2-2025 08: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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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2025 09: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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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DEO
看看,有用的白癡。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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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2025 09: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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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啊白痴,东西是两面的。“民主自由”“独裁专制”是挂在店上的牌子, 支持“民主自由”的在黑“独裁专制”的牌子,“独裁专制”反制“民主自由”的攻击。罗马尼亚的选举就是最好的证明,一个不被“民主自由”认可的候选人在没有他人赞助的情形下用tiktok选赢了就被黑着说选举不算数
只有傻瓜才会以为站在“民主自由”的牌子下自己就地位崇高道德满分,就好象我多年前鸟过的以为自己支持冠军球队自己就是冠军一样。
一边喊民主自由,一边要结党攻击不同路的,把他人挂上“中共同路人”牌子,希望群体攻击把不同路人灭声。遇到马斯克和特兰普揭穿了把这些口口声声说的是民主自由实际里钱进自己口袋的事实, 现在就气急败坏的找各种借口安慰自己。但是国际现实只有一个,就是自己顾自己。
发表于 18-2-2025 10: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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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楼主还是说回第四权更好。
第四权强调的,不过是在本国 进行大众广播的本国 媒体,不受本国 政府的影响和控制来监督本国 政府。
比如本国媒体不允许收本国政府的钱,然后在本国进行大众广播 。
至于本国媒体是否收了外国 的钱,根本和第四权无关。
所以楼主指责各国媒体收了USAID的钱,然后在各国的新闻报道里,属于不中立等等。
不好意思。第四权从来没有规定你一定要中立,但是只是要求:你不被本国政府影响和控制 而已,就这么简单!
所以,就算你收了外国的钱,然后对本国政府的报道不中立,也不违反第四权的。
真正违反第四权的是:当政府介入本国媒体,直接要求在本国大众广播的本国媒体,必须属于政府机构,或者属于国有企业旗下,比如: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发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
具体描述为:
1、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
2、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站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 服务机构等。
3、非公有资本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栏目、公众账号等。
4、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以及其他关系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业务。
5、非公有资本不得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
6、非公有资本不得举办新闻舆论领域 论坛峰会和评奖评选活动。
什么叫违反第四权,这就叫违反第四权!@tcguanz @garrod
发表于 18-2-2025 10: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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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guanz 发表于 18-2-2025 09:53 AM
看着啊白痴,东西是两面的。“民主自由”“独裁专制”是挂在店上的牌子, 支持“民主自由”的在黑“独裁 ...
沒必要洗地的,反正視頻是有的,再多狡辯只是轉移焦點罷了。
发表于 18-2-2025 10: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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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aceng 发表于 18-2-2025 10:21 AM
不如楼主还是说回第四权更好。
第四权强调的,不过是在本国进行大众广播的本国媒体,不受本国政府的影响和 ...
我只知道大馬許多中文報館有收中共膠大外宣的基金, 以方便統戰大馬華人搞出一大堆中共中華膠老小粉紅陸毒如樓主般。
发表于 18-2-2025 10: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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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投入最多经费的国家做这些事情的大概不需要说出来了。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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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2025 11: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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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很反驳,一个不受本国政府控制,可是要被什么机关制衡的才是要被关注的。任何权力都要被制衡,可是记者的“良知”--一个不能被实际衡量的东西结果在被吹成第四权后如果不能被制衡的,不就是个失衡的权力吗。
根据民主制度的吹嘘--
政府的失衡可以被选票制衡。
可是选票现在是被媒体鼓动,
那么媒体又应该被什么制衡。
如果媒体是被政府制衡,那么政府控制媒体就控制了选票。
如果媒体不能被政府控制,那么应该被什么制衡?因为媒体本身就控制了人民和选票的走向。靠人民来监督根本不可能。靠良心,呵呵这年代良心给狗吃的人太多了, 又不能实际衡量的东西,靠浪漫来行使就太天真了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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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2025 11: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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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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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2025 11: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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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注定要在地狱里拔舌头的需要我一一举证你的无知吗
发表于 18-2-2025 11: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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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2025 11: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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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了, 大陆把金钱精力放在有用的事情上,所以人家国力科技一直提升
你只知道。。 你只知道。。 其实你只知道执行癞皮菜阴文之流assigned 之 1450蟾蜍任务是吧
发表于 18-2-2025 11: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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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霉说:不可告人?
发表于 18-2-2025 11: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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