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bkkt09 于 18-1-2017 06:03 PM 编辑
这位13岁少年5岁就会写英文部落格了,林神还敢说人家是乳臭未干的吗?
@gaomin
槟首长连13岁少年也不如!副部长:冠英应觉得丢脸
阿末阿里(左2)与其20岁的姐姐去年报案时所拍,如今巫统副部长对他赞不绝
(劳勿17日讯)首相署副部长拿督阿斯拉夫说,13岁马来少年勇于报警投报槟州首长林冠英发出误导性言论,林冠英应感到羞愧。 他指出,报案少年阿末阿里只有13岁,但已反映出他其实深谙法律。 “(林)冠英应感到羞愧,因为连一个13岁的少年也比他更了解联邦宪法。” 他在昨晚出席劳勿的玛拉工艺大学分校的活动后对记者说,“干得好,阿末阿里!” 副部长说,修正355法案其实没有违宪,那是根据联邦宪法第3条款所做,说明伊斯兰是中央政府的官方宗教。 “而宪法第37条文也说明国家元首是宣誓保卫伊斯兰的,所以政府是可以为谋穆斯林福祉而在联邦宪法架构下立法。” 据报导,阿末阿里是在去年11月24日到安邦再也警察总部报警,指林冠英在部落格上载的文章,误导人们对355法令课题的看法,巫统喉舌马来西亚前锋报对此事做大篇幅的头条报导。 这少年在报案书中指出,林冠英的文章有4个煽动论点,即林冠英指行动党反对伊斯兰刑事法,是因为伊斯兰法律与宪法冲突。 报导说说,阿末阿里强调,他报警不是因为林冠英反对355法令,而是林冠英发表了煽动言论。 警方在本月13日向林冠英录口供,指有人举报他煽动人民,随后证实报案者是一名13岁少年阿末阿里。 据观察,阿末阿里是从5岁开始以英语撰写部落格,他自称长大后要当一位政治人物,他表示自己是获得父亲的允许后,才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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