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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性感宝贝

大马道总总会长破坏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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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0-2012 12: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setzuu 发表于 31-10-2012 12:55 AM
你是道长也好,居民也好,破坏公物就是错,难道道长破坏就错,居民就不同吗?因为他是道长你们就大大的讨 ...

我的重点是你在维护你的道总和道教时,不能将他“人格分裂化”,说他是以居民的身份破坏公物,不是以道长的身份破坏公物。这种做法只是要撇清关系。事实上,社会人士对有社会地位的人士,特别是宗教领袖的要求就是特别高。或许我家后面的阿花将市政局种的花给铲了。记者不会感兴趣报导,就算有兴趣,也不会大大的标题说“XX公司的秘书破坏公物”。因为“道总会长”,“五大主席” 是有代表性的,是有责任的。阿花没有错吗?有错。若阿花是道教徒,我能拿来这里讨论吗?--谁要理阿花是谁?

宗教团体就是有这样的弊病。
领袖的行为在道德上有缺陷,为了维护组织和宗教的名誉,不是拼命盖就是撇清关系。
但是领袖行为有卓越的表现,就是“光宗耀祖”,是佛教之光,道教之光,荣耀上帝。
陈先生“只是”破坏公物,比起其他宗教的领袖例如住持和尚戴假发鬼混,非礼女人,搞小孩,牧师性侵,神父搞小孩, 他的是小case.
没有必要那么defensive, 以似是而非的理由撇清关系,维护道总。
这里有没有人讨论,事实上报纸是登了出来,道总,五大理事会这些名字也登了出来。社会人士不会学教徒做这样的切割的。而且你认为看报纸的人会记得“陈XX”三个字还是“道总总会长”这五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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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0-2012 05: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setzuu 发表于 31-10-2012 12:48 AM
道有阴阳,人有好坏,他有问题是他的问题,就讲个人别把道总扯进来。道总总会长是名称如何破坏?
是标题 ...

沒興趣理那位陳先生是道總什麼人。就是人有好壞所以要宗教淨化,重點在一位弘揚宗教,淨化社會的宗教領袖,可以和現實社會道德觀念脫離嗎?上台說一套,下台做一套,能被人接受嗎?一位宗教領袖應該是德高望重還是台前台後兩個人?難道修行和弘教是兩碼事?


本帖最后由 某某的分身 于 1-11-2012 09:42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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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0-2012 06: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破坏公物,我们犯口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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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vs彬 + 1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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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12 09: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tsetzuu 发表于 31-10-2012 01:03 AM
庇护是道教而不是领袖,人会下位会改变,教理改变不了。

你覺不覺得你很矛盾,按你所說在孩子面前是父親,在信徒面前是道長,在taman 是居民”。那邊廂說陳先生個人的事,沒必要拖道總下水,這邊廂就要庇護宗教,難道你也覺得陳先生的行為會為宗教帶來映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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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12 11: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梁不正,下梁歪。
房子建得多好看,地點還是沒變,但會影響了地方的價值。
人如何去管理,道教還是道教,只會讓外界認為。。。,不懂的還以為道理是如此啊。
生意人管理道教會變如何?
宗教師管理道教會變如何?
政治家管理道教又是變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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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12 12: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這裡寫著保安員完全沒權力管制居民進出,會長指出法律條例,居民是沒有特定權利建設小路拱。
比方隨便在街道上貼廣告牌之類,或在住宅自己隨便裝修屋外的設計,都是觸犯政府條例,市政局或政府部門有權利拆除的。除非得到政府同意申請。

若每一排住宅外面都建設一個小路拱,沒有付費不讓他們行走,要從另一邊行走,的確會影響這區域人民行駛道路。

這樣新聞是有點小題大作,讓某某一些人不斷炒作。哎。。

本帖最后由 boobanzhu 于 1-11-2012 02:20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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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12 04: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道長認為觸犯政府條例,應該通報市政局/警方去處理

道長  “自己動手” 去移走

道長 認為 “自己有權力” 這樣做?

還是 市政局/警方已經賦予他這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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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12 05: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ingming 发表于 1-11-2012 04:33 PM
道長認為觸犯政府條例,應該通報市政局/警方去處理

道長  “自己動手” 去移走

報紙指出,不讓他人行駛去路,所以移走自動欄,報紙寫道“自動欄是有呈現於微凹狀”,也被人描述成大件事,炒作到破壞公物。

關乎權力問題,不便解答,要讓市政局/警方去調查當時情況。
若建造一些未被政府承認的建築物,阻礙當地居民行駛(石頭、block架子),包括停車位擺放一些木箱霸位置,人都可以移開。除非是私人地方,向政府申請建造的。

或者作出一個比喻,有人在停車位擺放木箱霸位,有人拿開木箱不小心搬動弄壞一下,被人說成破壞公物?或者說警方,市政局是否給予他人有權力移走的嗎?

http://mykampung.sinchew.com.my/node/212447?tid=6

【傳貼】該區並不是分層地契,居民可以實行守衛計劃但卻無權阻止其他居民的進出,此外,根據1974年溝渠、道路及建筑物法令,居民不僅沒有權力在路上設路埂,更沒有權力限制其他居民使用哪一條專用道,而這也是他堅持使用居民專用道的原因。
本帖最后由 boobanzhu 于 1-11-2012 05:30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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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家军 + 5 有道理,法律见真章。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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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12 07: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講了這麼多

那麼,道長到底有沒有得到 市政局/警方 賦予的權利 去動手 ?

還是道長自己看不過眼,又和人理論不過去,自己 去動手 ?



因為78戶住家,有60戶居民同意設立,1戶反對,另17戶未必反對,也許是不想出錢,坐享其成

那麼,可不可以,有沒有犯法,就要看法庭或者警方依據法律判斷

未必一定犯法,因為 大部份居民都同意

市政局/警方可以叫你們私下討論解決,或換另一個辦法

有人假利害 自己 去動手,就搞出這些爭論,抵死

媒體詢問他,又說是 對警方處理能力有信心,

對警方有信心,就應交給警方處理,不是自己動手去破壞




本帖最后由 lingming 于 1-11-2012 07:22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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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12 07: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參與圍籬計劃‧拒走訪客通道‧宗教領袖折毀保安欄杆


(吉隆坡.甲洞24日訊)甲洞星光嶺高級住宅保安委員會申訴,一名拒絕加入社區圍篱計劃及繳付保安費的宗教組織領袖,疑罷走訪客通道而強行破壞居民集資設立的保安欄杆,將欄杆折彎,以強硬態度逼使委員會及保安員讓他自由通行住戶通道,甚至報警指委員會阻止他回家。

這名宗教組織領袖即是馬來西亞道教總會總會長陳和漳。
他聲稱,因為對警方有信心,才拒絕參與社區圍篱計劃,何況住宅區與高樓公寓不同,他理應享有自由進出住宅範圍的權利,女婿要到他家都得走訪客通道,為他及家人帶來許多不便。

警方到場協調
保安委員會主席麥真圖說,為防止社區罪案,甲洞星光嶺約8成住戶贊成設立圍篱計劃,凡繳付保安費者可獲通行卡,透過偵測感應通行住戶通道;未繳款者則使用訪客通道,由保安員負責開關欄杆。
他披露,自設立圍篱計劃後,陳和漳一直拒絕使用訪客通道,委員會曾多次與其交涉都不得要領。他指出,上週六(10月21日)下午4時50分,陳和漳行徑變本加厲,保安不允許他走住戶通道,他竟然走下車不斷搖晃欄杆,最後還將欄杆反方向折彎。
“保安員無可奈何,只好讓他通行。我們接到通知後,當晚就在保安亭處召開緊急會議,恰好再遇到陳和漳回來,他一樣堅持要走住戶通道,保安員不讓其通行,他就把車子停在那裡,堵著入口,影響其他住戶進出。”
根據現場所拍攝的閉路電視畫面,雙方僵持超過30分鐘後,陳和漳開車離開,數句鐘後再度折返。這次他緊貼著前一輛住戶車尾,欲強行通過,但同樣被保安員攔住,雙方再次爭執超過半句鐘,警方之後也趕到現場。
麥真圖聲稱,陳和漳先下手為強,報案指委員會不願打開欄杆讓他回家,委員會只好向警方展示陳氏破壞欄杆的片段要求評理,惟警方較後以雙方各有立場,拒絕干預而離開。
委員會因此於週三,在甲洞社區服務中心主任余保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公佈當天的閉路電視畫面,要求全國公眾及信徒評理,這名涉嫌破壞公物的宗教領袖,其行為是否妥當。

78單位60戶參與圍籬計劃
麥真圖聲稱,甲洞星光嶺在未設立圍篱之前治安不靖,經常發生破門行竊及搶劫事件;去年11月,其中一個單位遭搶匪破門,當時只有兩名小孩在家,匪徒不只搶東西,還掌摑孩子,居民深感生命受到威脅而決定設立圍篱自保。
“這裡共有78個單位,其中60戶答應參與圍篱計劃,剛開始每戶人家先繳1000令吉設立保安亭、保安系統、閉路電視及篱笆,之後每戶每月再繳付110令吉的管理費。”
他說,有了保安員除了可以自保,至少可以過濾陌生人進出住宅範圍。“數天前才有匪徒剪破篱笆潛入住宅偷車,慶幸及早被發現。
有了保安,治安還是不堪,若沒有保安,情況豈非更嚴重?”
麥真圖說,委員會不強迫所有的住戶參與,但至少不繳款者合作使用訪客通道,大家一起維護社區安全。目前除了陳和漳外,其他未繳款者皆走訪客通道,不曾有衝突。
在訪客通道私設路礅,他稱主要讓駕駛者放慢車速,避免意外發生,並讓保安員看清楚樣子。

市局:圍籬計劃須100%居民同意
針對圍籬計劃衍生的風波,吉隆坡市政局公關主任哈山指出,社區必須取得100%居民的同意,才可以推行圍籬計劃,此外,圍籬計劃也必須取得市政局的批准才算合法。
他週三接受《光明日報》電訪時如是指出。但他無法確定甲洞星光嶺高級住宅是否已獲得市政局的批准,因為有關資料是由各地分局保存。
另外,吉隆坡市政局泗岩沫分局負責人沙哈維說,甲洞星光嶺高級住宅是屬於泗岩沫分局的權限範圍,但他需要翻查資料才確定該住宅的社區圍籬計劃是否已獲得當局批准。“我暫時無法發表談話,需要查看資料後才能確定該社區的圍籬計劃是否已獲批准。”

余保憑:短片寄5宗教組織評理
余保憑聲稱,將把陳和漳破壞保安欄杆的短片寄給五大宗教組織及首相,讓他們過目及評理。
他強調,貴為宗教組織領袖的陳和漳,以強硬手段破壞居民集資設立的保安欄杆,不只是破壞公物,也違反其宗教主張的維護社會和諧。
“他不只未履行基本責任,反成為社會敗壞的‘榜樣’,我們要讓全馬的民眾及他的信徒評評理,他這樣做到底對不對?”
余保憑聲稱,陳和漳可以不同意加入社區的圍籬計劃,也可以拒絕繳付保安管理費,但不應忽視保安委員會設立圍籬保安措施的本意,大家也只是想營造一個更安全及舒適的住宿環境。
“他可以選擇走訪客通道,而非以此強硬手段,與委員會搞對立。”
約30名甲洞星光嶺高級住宅的住戶也出席記者會,大伙在陳和漳折彎的保安欄杆處舉大字報、喊口號。他們認為,“沒貢獻沒所謂,最重要不破壞”,保衛家園,減低罪案,人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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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12 07: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陳和漳回應

對警有信心拒參與圍籬
陳和漳聲稱,他不認同住宅自行設立圍籬計劃,反要大家對警方有信心及給予配合,而非一邊廂自設圍籬保安措施,另一廂卻埋怨警方的辦事能力,導致被迫加入圍籬計劃。
他強調,他是對警方有信心才拒絕參與圍籬計劃。陳和漳聲稱,該區保安委員會自組保安系統時,他也未多加理會,但後者的行為越來越野蠻,甚至在訪客道設路礅。
“這分明就是逼我們加入圍籬計劃,不然為何三條通道裡,只有訪客通道有路礅?他們說孩子駕車太快,路礅可助降低車速,又說車子過墩時,方便保安員查看訪客的樣子,我女婿來找我都要被扣留駕照整晚,非常不方便。”

扣駕照整晚不方便
除了報警外,陳和漳也致函向市政局投訴,指責委員會在公共道路上設欄杆及路礅皆屬違法。他強調,住宅區與高樓公寓不同,保安員沒有權力阻止他們進出,也不可以在路上自設路礅。
對於被指破壞公物的指責,陳和漳聲稱,事發當天他正趕時間,需要更衣赴宴,所以才有此行為。他強調,保安員沒有權力阻止身為住戶的他自由進出,並要求保安員拆除訪客通道的路礅,或同時在訪客及住戶通道上設路礅以示公平。

住戶被恐嚇
陳和漳針對甲洞星光嶺高級住宅保安委員會數項問題,向市政局作出投訴:1.在住宅主要出口設3個欄杆及路礅,甚至在溝渠旁擺放桌椅已違反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
2.委員會疑聘用無合法文件的孟加拉外勞為保安員,後者甚至有權限扣留訪客的駕照等私人證件。
3.曾有住戶在今年10月11日,因被限制進出與委員會發生爭執,結果被恐嚇。後者聲稱會以500令吉聘用流氓毆打有關住戶。
4.他在10月20日也因限制進出而與委員會發生爭執,結果被對方辱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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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12 07: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反雙方 的 論據 的新聞報導,我都貼出了

自己去判斷

基本和宗教沒關係


宗教一定會導人向善這種 論調是 “理論”

實際有些宗教很自私,這麼多年沒有培育過 中華民族

這種 宗教 ,跟它計較做什麽 ? 無視它吧

去關心有做事的宗教更好吧

以上是個人意見

謝謝 本帖最后由 lingming 于 3-11-2012 12:56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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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2 07: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boobanzhu 发表于 1-11-2012 05:10 PM
報紙指出,不讓他人行駛去路,所以移走自動欄,報紙寫道“自動欄是有呈現於微凹狀”,也被人描述成大件事 ...

Boo要团长学习的对象。
如果每个都因为t对方犯法而自己动手那不是更乱?
信警察就让他们处理,自己动手?
居民沒權力建,那他就有權力破壞嗎?
本帖最后由 sweetangang 于 2-11-2012 08:50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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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2 11: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杂家军 发表于 27-10-2012 12:21 AM
个人行为个人担,事不关教门,无须借题发挥。。。

小弟小小意见,得罪了。

杂家军兄,您好。
这只是咱小弟的小小意见。
杂家军兄来自哪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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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2 10: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boo逃避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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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12 04: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lingming 发表于 1-11-2012 07:34 PM
正反雙方 的 論據 的新聞報導,我都貼出了

自己去判斷

谢谢你的分享,身为总会长相信警方但又自己动手?他的话可信吗?赶去宴会就。。。和路霸有分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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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12 06: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oobanzhu 发表于 2-11-2012 11:02 AM
杂家军兄,您好。
这只是咱小弟的小小意见。
杂家军兄来自哪州?

我就在星光嶺附近的Bandar Taman Menjalala。
这一带确实有很多隔离计划,问题还是不间断的发生。。。。。
就以我曾经面对过的Case来说吧。。。
我到别区(有保安)的花园曾被要求留下IC(身份证)才可放行,
其实留下Lesen就可以了,这根本在为难我。

我只好报警来理论,那班9还被我叼到头DD。

可惜这Case没上报纸,因为我不是大人物(没炒作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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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12 09: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杂家军 发表于 4-11-2012 06:54 PM
我就在星光嶺附近的Bandar Taman Menjalala。
这一带确实有很多隔离计划,问题还是不间断的发生。。。。 ...

好奇下
其实他们有权留下Lesen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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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1-2012 11: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杂家军 发表于 4-11-2012 06:54 PM
我就在星光嶺附近的Bandar Taman Menjalala。
这一带确实有很多隔离计划,问题还是不间断的发生。。。。 ...

咱都是給lesen ,不給i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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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1-2012 11: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kiwi83 发表于 4-11-2012 09:20 PM
好奇下
其实他们有权留下Lesen 吗?

法律上只有政府执法单位才有权留下我们的IC和LESEN。
只是地方政府和私人保安公司协议才许可他们留下我们的Lesen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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