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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4-2012 04: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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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話, 持有留學簽證者必須另外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證"
顧名思義, 就是要進行"留學"這個資格以外的活動的許可證明
持有這個"資格外活動許可證"的人, 可以合法在一個星期內打公不超過28個小時
長期假期 (如暑假, 寒假) 則可一日打8個小時 (有些店家會要求學生提交證明, 證明自己正在放暑假, 寒假)
超時打工被捉到的話, 除了會被強行遣返回國之外, 還有可能被處以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300萬日圓以下的罰金, 或兩者兼施
如果沒有持有"資格外活動許可證"卻在打工而又被捉到的話, 會被處以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200萬日圓以下的罰金, 又或者兩者兼施
而店家也會獲罪, 會被處以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300萬日圓以下的罰金, 或兩者兼施
以上罰金以前都只是6位數, 因為情況每況愈下, 所以當局就在後面加個零變成7位數了
基本上, 只要持有"資格外活動許可證", 並且在合法的時間以內打工, 就不會有問題, 當然也要照顧學業
日本的話, 只要出席率低於80%就必須寫理由書, 然後就要賭, 看當局接受自己的解釋嗎, 不接受就必須回國
啊, 還有, 即使持有"資格外活動許可證", 也不可以到風俗場所, 賭博場所上班, 捉到也是3年的有期徒刑或300萬日圓以下的罰金, 或兩者兼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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