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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08 09: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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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ken_11 于 8-1-2008 10:07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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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08 10: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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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ken_11 于 8-1-2008 10:06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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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08 10: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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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08 10: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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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ken_11 于 8-1-2008 10:08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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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08 10: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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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ken_11 于 8-1-2008 10:13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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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08 11: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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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尼自传-完结篇之第十章 科琳和我的生日(谢谢LCM99)
韦恩·鲁尼 著
咏 鹏 译
第1节:第一章 快乐家庭(1)
第一章快乐家庭
我的名字差一点就叫阿德里安了,那是我老爸的主意,挺优雅,但总觉得听上去不太像我。不过,我也不知道如果我这一生换一个其他的名字,是不是会有不同的个性。最后,还是妈妈的意见占了上风,让爸爸放弃了那个名字。我爸爸的意思是想让我用埃弗顿球星阿德里安·希斯的名字。那家伙个子不高,机智敏捷,后来和彼得·里德合作执教,继而又进入了桑德兰队的管理层。我是他的狂热崇拜者,不过,对阿德里安这个名字可没有太大的兴趣。所以,我还是用了老爸的名字--韦恩。我妈妈坚持认为家中的长子应该用父亲的名字,这是她们家的传统。
我认为鲁尼这个家族一定是源自爱尔兰,但具体的祖籍地和迁移时间还没有弄清楚。那一定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因为健在的亲戚里没有谁有过在绿宝石岛生活的经历。有人正在对我们的家谱进行研究,一旦有所发现,我就会告诉大家。
实际上,直到上了中学,我才意识到我可能来自爱尔兰。一位老师一边浏览着新生名单,一边对不同的姓氏发表评论:"你肯定来自一个苏格兰家庭……你一定带有威尔士血统……鲁尼,显然是个爱尔兰人……"我回到家,问爸爸:我们是爱尔兰人吗?"我怎么知道?"他总是这样回答问题。
我的父亲1963年6月1日生于利物浦的科洛克斯泰斯。在家里,父亲是"大韦恩",我是"小韦恩"。但我到了14岁就有点不服气了,他身高只有5.6英尺,比母亲还矮两英寸。我那时块头已经超过他了,可他们仍然坚持叫我"小韦恩",叫他"大韦恩"。
关于我的祖父,我只知道他生于布特尔,在市议会干体力活儿。我们叫他里克,我猜他的名字一定是理查德。在我10岁的时候,他就去世了。我对于他的父亲,我的曾祖父,到底姓甚名谁、从哪里来就真的一无所知了。我们家的人向来都对研究家谱提不起兴趣。
我父亲兄弟姐妹八个,五男三女,都是罗马天主教徒,但不算是很虔诚的那种,去教堂的次数还没有我们多。
父亲曾就读于科洛克斯泰斯综合中学,但16岁就因为挂掉了所有的考试而退学。离开学校后他给一个屠户做了两年的学徒,店铺关门后,又在青少年俱乐部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他成了一名杂工,主要在各个建筑工地上干活。他并不是总有活干,所以在我成长的过程中,家境并不宽裕。我并不因此而感觉有什么缺憾,尽管在我很小的时候,家里没有汽车。而当我们最终成为有车一族时,拥有的也是人家用剩下的二手车。父亲是名出色的拳击手,这是他们家族的基因使然。鲁尼大家庭里有很多狂热的格斗爱好者,其中还有人管理着一家叫做圣特雷莎的拳击俱乐部。我父亲那会儿体重约140磅--我可不敢告诉你他现在有多重,否则他一定会揍我的--参加轻量级的比赛,先是代表利物浦,后来又为西北地区效力。
第2节:第一章 快乐家庭(2)
父亲有一张照片,是他代表西北地区在与海军的比赛中获胜而捧得奖杯的场景。他还在芬兰的一次比赛中,把金银牌都赢了回来。他的兄弟里奇、约翰、尤金和艾伦也都拿过拳击冠军,同时也踢足球。但我觉得老爸才是他们之中最棒的,完全可以参加职业比赛,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说的。曾经有人跟我父亲提过做职业拳击手的事儿,但是他拒绝了。我猜他大概是不想被那些训练和必须承担的责任捆住手脚。
我母亲的生日是1967年3月14日,她的母亲叫做珍妮特·莫里。她的家族没有爱尔兰血统,而是来自法国。尽管没有人能够追溯回遥远的过去,但是她们坚信这一点。她有八个兄弟姐妹,加上她自己总共六个男孩、三个女孩。她们家离我父亲家仅一英里之遥,属于科洛克斯泰斯的同一个区。
和父亲家一样,她们家也是罗马天主教徒,也不会严格按要求前往教堂。而且,她们家也同样是埃弗顿队的铁杆支持者。每逢埃弗顿队与利物浦队德比大战的日子,她们家都会把自己的房子粉刷上蓝白的条纹和标语。
我母亲的父亲威廉·莫里是一个体力劳动者,在金属盒公司工作,曾经是南波特的半职业足球运动员。母亲的兄弟们也都是运动员,她哥哥比利就曾为克洛斯比的一个高水平的非联盟俱乐部"海洋队"效力过,后来又出国到澳大利亚,成为墨尔本绿溪谷队的半职业球员。运动员生涯结束后,他仍然居住在那里。她的另一个兄弟文森特拥有一顶英格兰15岁以下学生代表队的队帽,虽然就那么一顶。当德比大战的日子莫里一家把房子粉刷成埃弗顿色时,她的兄弟们也会把自己赢得的奖杯和奖牌摆满前窗。我母亲也是个运动好手,她喜欢跑步、无板篮球和跑柱式棒球,是学校代表队的成员。她总是对我说,国家集训队曾经把她的名字写进了大名单,但是她没有去。我想,可能是她不喜欢那样的生活吧。
她16岁就离开了学校,没有拿到任何证书和学位。但她通过一个青少年培训项目学习了一年的打字。她本想以此成为一个办公室职员,但却未能如愿找到工作。不久,她就遇到了我父亲,那时她17岁,父亲20岁。当时他还是个充满激情的拳击手,作为体能训练,经常绕着居民区跑步。几乎每个晚上,他都会途经斯托灵顿大街,路过我母亲家--虽然他现在常开玩笑说他从未全速跑过。不管怎样,终于有一天他们交谈了……他约她出去了……就这么简单。
六个月的约会后,我母亲怀孕了。这可是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她原本已经对生儿育女不抱希望了。我母亲在六岁的时候,曾经患过严重的肝炎,并由于肝肾感染在医院里住了三个多月。因为这件事,她觉得自己永远不会怀上孩子了。当她把怀孕的消息告诉她母亲的时候,全家人又惊又喜,我外祖母甚至径直跑去教堂祈求她们母子平安。那时,我父母还都住在各自家里,直到知道母亲怀孕七个月之后,他们才在石桥巷89号的政府公屋里租了一间卧室,那里也就是我的出生地了。我对那个地方毫无印象,现在那儿已经变成一家戒毒康复中心了。
第3节:第一章 快乐家庭(3)
我1985年10月24日生于法萨克雷医院。我提早降生了三天,生下来的时候八磅六盎司重。我的全名是韦恩·马克·鲁尼,马克是家族里的名字。在我的出生证明上,父亲的工作一栏中填写的是青少年辅导员。他亲历了我的出生,他告诉我那是一个伟大的时刻。妈妈则喜欢描述我刚出生时的样子--蓝蓝的眼睛,浓密的头发分为三种颜色:一些金黄的,一些黑的,其余颜色都跟老鼠身上的差不多。
一直到我17个月大的时候,父母才正式结婚,而那会儿我母亲已经又一次怀孕了。婚礼没有在教堂举行,我想,牧师可能不乐于见到一对已经有了一个孩子,并且即将迎来第二个孩子的新人。因此,那是一个在地方婚姻登记处举行的婚礼,时间是1987年3月21日。他们举办了一场150人的礼节性招待晚宴,地点就在一家名叫布莱沃徽章的酒吧楼上。宴会的费用他们可负担不起,钱都是由我祖母出的。我母亲照顾着孩子又怀着孕,一直没有出去工作,父亲那个时候是个干体力活儿的,一周挣120英镑,当然,那种条件下他们根本没法去度蜜月。
我的弟弟格雷姆1987年10月15日出生了。他的全名是格雷姆·安德鲁·夏普·鲁尼,格雷姆·夏普是埃弗顿队的前锋,一位我父亲非常崇拜的英雄。那时,他心目中还有一位英雄是同样为苏格兰代表队效力的安迪·格雷,另一个蓝色传奇。
我的第二个弟弟约翰是1990年11月17日出生的。我觉得母亲也很想要个女儿,但有了三个孩子之后,他们没有在这件事上继续努力。1986年1月,父母从那个只有一张床的公屋里搬了出来,新家有三间卧室,是位于阿米尔大街28号的政府公屋。我们在那儿住了12年,它几乎承载着我所有的童年记忆。那里最大的好处就是楼后有一家吉姆青少年俱乐部,我父亲曾在那里工作过。俱乐部里有一个柏油碎石铺成的五人制足球场,我特别喜欢翻过后墙到那里去玩。四岁的时候,我被送进了石桥巷幼儿园,不过,我对那儿没什么印象了。妈妈倒是记得很清楚,她说运动会那天我参加了所有的赛跑项目,甭管长跑、短跑,还是拿勺子托着鸡蛋跑,统统赢了。①埃弗顿队和苏格兰队的传统队服都是蓝色。
我母亲是个非常好的大管家,尤其是在保存家庭资料方面。我和两个弟弟所有的成绩报告单、证书和正式文件都被她妥善存放在了塑料文件夹里。母亲收藏的我的第一份成绩报告单来自石桥巷幼儿园,那是1992年的事了。报告单上说我在英文阅读方面"需要很多鼓励";在数学方面,则是"头脑灵活,能很快掌握新知识";在动手能力方面写的是"喜欢制作卡片、模型和纸模,喜欢烘烤和针线活"--天知道我的这些技能今天都跑哪儿去了;在体育方面,我"非常积极而敏捷"。总体评价也不错:韦恩在孩子们中间很受欢迎,他善于和同学们交往。他很努力而且很少惹麻烦。"
[ 本帖最后由 捕梦网 于 14-7-2009 04:03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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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08 11: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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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第一章 快乐家庭(4)
我有清晰印象的第一件事发生在家里,那时我五岁,至今我仍不时想起它。当时格雷姆突然冲出房子跑到了大街上,我赶忙追了出去想要把他拉回来。当时我只穿着袜子,没来得及穿鞋,我的脚被地板擦伤了,大脚趾的指甲都掉了。由于笨拙和没有穿鞋,我挨了一巴掌,好像是母亲打的。一次很普通的记忆,但是这种事情总是能够深刻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在家里,母亲负责管教我们。当我们惹麻烦的时候,一般会是屁股后面挨一巴掌。我经常会在我的两个弟弟中间挑起争斗,然后若无其事地告诉母亲是他们在吵吵闹闹,完全与我无关。父亲从来不打我,尽管他才是背后的实权人物。
离开石桥巷后,我来到了奥尔雷迪和圣斯维辛,一所位于吉尔莫斯的帕克斯蒂尔巷的罗马天主教小学。从我们家走到那里需要十分钟。我们必须得穿制服上学:红领带、灰上衣、灰裤子、黑鞋,运动鞋和足球帽都是不能穿戴的。我母亲也曾经在这所学校就读,我的老师凯莉女士和盖伊夫人也曾经教过她。我非常喜欢凯莉女士,因为每天她都会给表现最好的孩子一个蛋卷冰淇淋。我并不是总能得到它,至少我自己觉得次数还不够多。刚到圣斯维辛的头两个星期我只跟女孩子们说话,而不想理任何男孩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想跟女孩子们在一起。不过两个星期之后,当我发现所有的男孩子都跑到操场上去踢球的时候,我也冲出去加入了他们。
我六岁的时候,班上有一个我认为特别漂亮的女孩。有一次,我发现她要过生日了,就用积攒下的零花钱给她买了一盒玫瑰巧克力。我把巧克力带到了学校,并且告诉老师那是送给那个女孩的生日礼物。稍后,老师在班上向女孩祝贺生日,并叫我上前送出礼物。我本来感到非常高兴和自豪,但可以想象的是,全班的男生都在讽刺挖苦我:"她是你的女朋友吗,韦恩?"我红着脸,非常窘迫地跑出了教室。这种情形我第一次遇到,到目前为止,也是唯一一次。
我能够记起的另一个女孩子患有唐氏综合征。她比我大两岁,是学校里唯一一个能够和男孩一起踢足球的女孩子。她是一个非常强悍的破坏者,总是踢到我的脚踝。有一天她紧紧抓着我的手指使我不能动,我不得不使劲试图抽出手推开她,但她一直不肯收手。结果最后我在摆脱她的过程中一根手指骨折了。不过,她是个很好的女孩,在我后来返回科洛克斯泰斯的时候还会不时见到她或者听到她的消息。
我很喜欢圣斯维辛,喜欢这里所有的老师。我从没在这里惹过麻烦,而且总是有相当正面的成绩报告。这有一份1995年7月的成绩报告单,当时我九岁,报告单上说我喜欢音乐,不过我现在已经不记得那是怎么回事了。它还补充说我非常熟悉《彼尔·京特》--他是那个曾为曼联效力的挪威人吗?①易卜生的诗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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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08 11: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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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第一章 快乐家庭(5)
我最出色的科目似乎应该算是宗教教育了:"韦恩对耶稣的一生了解得非常细致,他在讨论过程中的表现说明他是一个非常有同情心的孩子,他总是对其他人的需要做出回应。"是的,的确是这样。
第二年,当我10岁的时候,报告单上说我"在数学方面思路敏捷而自信,对于新概念掌握得非常快"。我总是在数学上表现优异。我的体育评语非常有意思:" 韦恩有的时候会变得有点狂暴,出于安全起见,他应该学会控制自己。"真是没天理。我挺喜欢"有点狂暴"这个词,不过,我是怎么给他们留下这种印象的?虽然我上的是一所天主教小学,但是我们一家并不经常去参加弥撒,除非是比较特别的日子。
我记得当时有一个牧师每周都要拜访我们,通常是为了筹集善款。我的确相信耶稣,我不仅在学校里绘制了他的画像,还每晚祷告。尽管我的祷告通常是让主保佑埃弗顿队在周六的比赛中获胜。我在九岁的时候领了圣餐。我必须在上身挎上一条红肩带,还要系上我最讨厌的红色领结。仪式一结束,我就迫不及待地冲出教堂,扯下身上那些讨厌的东西。在家里,我非常幸运地拥有自己的卧室,格雷姆和约翰只能共用一间。不过,我在五岁之前绝大部分时间都睡在父母的床上。我总是觉得在卧室的窗棂上见过黄绿色的鬼魂,而我的表兄妹们也都说有类似的经历。但是我认为他们只是想吓唬我而已。我终于开始在自己的卧室里睡觉了,不过电视和灯都得开着才行。我也很喜欢吸尘器的声音,或者其他类似的动静,这些声音总是有助于我入睡。经常发生这样一幕:我告诉母亲我要上楼打扫房间,而等她半个小时后来到我的卧室时,总会发现吸尘器仍然响着,而我已经睡熟。当我的这一习性被表兄妹们发现后,迎接我的当然是一番嘲笑。
在我的表兄妹以及所有一起摸爬滚打的小朋友之中,有一个关于贝尼巴士的小迷信。贝尼巴士是一班绕我们区运行的公交车,当你看到它时,你必须跳上离你最近的墙头并待在那儿等待它通过,否则的话,你就要走霉运了。我曾经一度有点强迫症,我不能一个人待在虚掩着门的房间里。我必须起身把门关好,听到"咔嗒"的关门声,否则就难以平静下来。"咔嗒",我必须听到它才行。我曾经读到过加扎年轻的时候也有类似的小迷信和强迫症,不过在我看来它们既不严重也不值得担忧。它们从来不会导致肌肉痉挛或者其他怪异或有害的行为,我的父母似乎也从未因此而担心。
有一大堆表兄妹是件特别棒的事儿,他们中大部分都和我年龄相仿,并且住在附近,永远不会没人陪你去街上玩。如果我心情不好,或者和母亲吵了架,我就会跑过街角去找我奶奶。她会把我领进屋,还给我糖果吃。或者,我也可以去尤金叔叔家,我知道他最喜欢我,肯定会哄我开心的。我在小学的时候经常哭,通常是为了得到糖果,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在家的时候,我们不怎么吃垃圾食品,炸薯条也只是一周吃一次。我们可不是长年累月靠煎锅和汉堡生存的人。我特别喜欢吃意大利面,尤其是加了金枪鱼和沙拉酱的。我唯一的弱点恐怕就是糖果了。我把所有的零花钱都用在了买糖果上,除此之外还能免费得到一些。当时我奶奶在她房前的小货车里卖糖果,等我稍微大一点的时候,我经常去给她帮忙,并且马上就把挣来的钱换成糖果。有一次,我在和表兄斯蒂芬一起出去玩轮滑的时候摔倒在地并且划破了膝盖。当我爬起来时,我看到水沟里有一张10英镑的纸币。我决定和斯蒂芬分享所得,我给了他一半,另 5英镑则拿回去给妈妈做筹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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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08 11: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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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第一章 快乐家庭(6)
每年,我们都会去布特林斯度暑假。鲁尼家族是如此庞大,以至于我们必须要包一辆40座的长途车载我们去度假营。有一年,当我们从布特林斯度假回来时,家里发了大水。一个管子漏了,地面和天花板都遭了殃。当母亲抬头看着天花板时,她非常确信一个十字架的形状出现了。我想她是认为圣迹发生了,就像葡萄牙、西班牙或是其他什么地方的天主教徒在芜菁或者面包片上看到了耶稣或圣母玛丽亚的脸一样。她跑出去告诉了牧师,并叫他一起来看天花板。"这只不过是湿气,鲁尼夫人……"牧师说。
我的童年没得过太严重的病,只有最常见的麻疹和水痘。但是我记得一次事故,我在爬过一个栅栏的时候,膝盖上被划开了一个大口子。我没有告诉妈妈,因为我本不该去招惹那个栅栏。至今我的膝盖上还可以看到那处伤疤。当我六岁的时候,学校的医生说我弱视,需要戴眼镜。我验了光,配了一副眼镜,这副眼镜我用了一年,但我总是不愿意戴它。格雷姆也需要戴眼镜,他没有我这么强的抵触情绪,他那副眼镜用了好几年。我的左眼可能现在还有轻度的弱视,我专门为阅读配了一副眼镜,但是几乎从来没有用过。我也曾考虑过戴隐形眼镜,但后来听说那玩意对我的问题无能为力。
在圣斯维辛,我有两次在操场上跟人打架。一次是我九岁的时候,对手是一个叫加里的男孩,他比我壮,还大我一岁。那次搏斗以平局收场。另一次是和一个叫卡拉格的家伙,他可是学校里的小霸王,外号"赛克",和前英格兰后卫斯图尔特·皮尔斯一样。不过,我乘其不备,结结实实地揍了他一拳。我记得那场争斗是源于足球赛中一个有争议的进球,显然我们俩都有强烈的求胜欲望。每次遇到这种情况,老师都会跑出来制止我们,并且把我们的妈妈叫到学校。我跟妈妈说,我只不过是像父亲告诉我的那样维护自己的尊严,谁敢欺负我就给他有力的回击--这就是我打架的理由。我在小学的时候相当瘦小,不是那种强壮的男孩,但我绝不甘于受欺负。
很多年来,我都长着很难看的雀斑。我很讨厌它们,一直盼着它们消失。妈妈说她有一次把我按住,试图用钢丝刷把它们擦掉。我不记得这件事儿了,不过听上去不像是假的。我觉得很难堪,因为这些雀斑让我看上去既幼稚又像女孩。好在,终于有一天它们开始消褪了。
我11岁的时候,就要离开圣斯维辛了。最后一天,因为要和男孩们说再见,所有的女孩子都泪流满面。我们都在别人的衣服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坚信永不相忘。我非常喜欢在圣斯维辛的日子,离开时恋恋不舍。我在家里也总是过得很愉快。我觉得我是成长在一个艰苦的环境中,到处都是穷困的家庭。不过,我并没有意识到我家的拮据。糖果、自行车或是足球,只要哭的时间足够长,我总是能够得到这些想要的东西。过去,我们那个区非常落后,据说我离开后,情况更趋恶化,不过我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记得有一次警察封锁了我们的街道,他们正在追捕一个全副武装的强盗,并计划把他困在我们家后面的青少年俱乐部里。所有这些关于我童年的故事都可以说是普普通通,没有什么太糟糕的事情发生。对于那个年代,那个我们所居住的居民区来说,这都是些平平淡淡的事情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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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08 11: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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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第一章 快乐家庭(7)
我应该算是拥有一个非常愉快的童年了,有充满爱心的父母,还有很多我喜欢的亲戚。当然,也会有一些"家庭式的争吵":几个姨妈有的时候可能会互相叫嚷诅咒,甚至揪住彼此的头发,但是过几天她们又会变成最好的朋友。这就是一个大家族的样子,尤其是一个爱尔兰大家族--没错,这就是爱尔兰人。他们可能会不时争吵,但仍然团结友爱,互相支持。
我之前提到过,在我小的时候,我需要开着灯或者伴随着某种背景噪音才能入睡。直到现在,当我一个人的时候,我还是喜欢开着电视、电灯--还有吸尘器。如果没有吸尘器的话,电风扇或是吹风机也可以。因为这,我可没少烧坏过吹风机。我的未婚妻科琳非常讨厌我的这个习惯,即便是我们不在一起的时候,她也不许我开吸尘器和电风扇。不过,当她不在的时候,或是我在球队下榻的酒店里有自己单独的房间时,为了帮助睡眠,我还是会打开电风扇或者吹风机或者空调……甭管什么电器,只要能制造出那种声音就行。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在任何地方造成过火灾。我知道这很愚蠢,但也不知道怎么解释。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和我有着相同习惯的人,他小的时候总是被妈妈背在身后。他妈妈经常会在背着他的时候吹干头发,这样他就把这种声音和在妈妈身上的舒适感联系了起来,变成了促进睡眠的因素。我想,我们中的许多人都会有愚蠢的儿时习惯,随着成长需要很长时间来摆脱。在20岁的年纪,我还有时间来改变自己。
我生来就是蓝色的,我们全家都是埃弗顿队的铁杆支持者,这一点毋庸置疑。不过我爸爸可远不止一个普通支持者那么简单,只要有可能,每个主场比赛他都会亲临现场。我第一次进入埃弗顿队的比赛现场时只有六个月大,身上还裹着尿布。我不知道爸爸当时是怎么想的,他既没有推着婴儿车,也没有用婴儿背带,他可能不想让人看到他与这些东西为伍。但这样一来他就必须自始至终把我抱在怀里,包括换乘公交车到赛场以及站在格拉迪斯街角
观看整场比赛的过程中。我显然表现得很好,从此爸爸就经常带我去看球了。即便是我稍微大一点,开始蹒跚学步的时候,我在体育场里也从来不会乱哭乱闹地折腾别人。爸爸说,我顶多会在看完比赛回家的路上惹点麻烦。也是在六个月大的时候,我第一次显示出了我的控球能力,至少父母是这样告诉我的。当一个球被扔到我的怀里时,我能够一直抱着它。那时,我已经能够辨别颜色了。我躺在电视前的摇椅上,随着电视里的斯诺克选手击打不同颜色的球,我也变得神采飞扬。当然,蓝色是最令我激动的颜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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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08 12: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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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第二章 足球起步(1)
第二章足球起步
两岁的时候,我就开始踢足球了。而且据爸爸说,我一脚就能把球踢到街的尽头。虽然我们住的那条街道并不是太长。我还经常把球踢过奶奶家的围墙,使我必须得爬过那个六英尺高的墙去捡球。我经常会无法爬回来,只好站在墙的那边哭个不停。在我小时候的所有照片上,我都穿着埃弗顿队的队服或者类似的什么。令人惊讶的是,我还有一张六个月大时的照片,当时圆滚滚的我戴着一枚大大的蓝色胸徽,上面写着"今天,埃弗顿必胜",这是《今日报》在1986年足总杯决赛那天送出的免费徽章。不过,那天埃弗顿队在温布利1∶3输给了利物浦队,这一结果我们家至今没人愿意提起。
在我一周岁生日那天,我穿戴上了埃弗顿队的全套装备。作为生日礼物,爸爸送给我了一个黄色的车号牌式的埃弗顿队标志。那是当地酒吧的人制作的,爸爸一开始实际上是给自己买的,后来送给了我。在我的童年时期,我一直把它保存在我的卧室里。1998年,我们搬到了石桥巷四室一厅的大公屋里,我也没有忘记带上它。今天,这个标牌占据着一个更显赫的位置--爸爸家的玻璃前门上。我搬出去之后,他再次成了这个东西的主人,看来,他一直惦记着它呢。
每到我的生日总会有一个生日宴会,我的两个弟弟也是如此。妈妈会安排好所有的事情,沏茶,布置桌面,安排座位、冰淇淋、果冻、橘子蛋糕还有小游戏。宴会上会有很多小朋友,其中大部分都是我的表兄弟姐妹。从床头灯罩到墙纸,埃弗顿队的大事纪写满了我的卧室。海报上展示着我心目中所有的英雄,尤其是我最喜欢的球星--邓肯·福格森。他是个硬汉,总是奉献出他最好的一面,我最欣赏他这一点。
对于早年爸爸带我观看的埃弗顿队的比赛我已经没有太多印象了。稍大一些后,我经常会在赛后逗留在体育场附近,以争取获得签名。当邓肯因为斗殴事件被抓进监狱后,我给他写过两封信,那时我应该是九岁。我跟他说他不应该待在监狱里,我和我的伙伴们天天都在盼望着他能够重返赛场为埃弗顿效力。他真的给我回了信,并且对我的来信表示感谢,我非常兴奋。当然,他根本就不知道我是谁,所以我猜想,所有给他写信的球迷应该都收到了他的回信吧。
在小学,当我扎在女孩堆里两个星期之后,我成天都在学校操场上踢足球。在家也是一样,我总是起得很早,七点就跑到街上,利用上学前的时间和表兄弟们一起踢球。放学后,我又会迫不及待地翻过我家花园的栅栏,到俱乐部的五人制球场去踢球。我经常会一个人射门到天黑。其实他们有照明设备,但毫无疑问不是给一个小孩子射门玩儿准备的。
[ 本帖最后由 skyblue312 于 11-1-2008 12:01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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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08 12: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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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第二章 足球起步(2)
我正式加盟的第一支球队是我父亲经常光顾的西部酒吧旗下的小球队,参加12岁以下年龄组的联赛。我们当地几乎所有的酒吧都有儿童球队。我第一次为球队出场时只有七岁,并且打入了致胜一球。我也为派伊等其他几支球队效力过。但我在圣斯维辛小学期间,只代表学校踢过一场比赛,因为当时我们学校并没有正式的代表队。
在我八岁那年,我主要效力的球队是另一支酒吧球队--坩埚屋队,参加九岁以下年龄组的比赛。小的时候,我承认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成为一名职业足球运动员,即便是加入埃弗顿队。我梦想着进球,梦想着蓝军的胜利,就像大多数其他孩子一样,虽然他们不一定和我一样满脑子都是埃弗顿队。但说句实话,我的确没有想过我会有可能成为一名真正的球员。
不过有一天,当九岁的我正在为坩埚屋队踢球时,利物浦和埃弗顿的球探都在场外观看比赛。赛后,利物浦的球探走到我父亲身边,问我是否愿意参加他们的试训。就这样,两天后,我放学回来,直接来到了利物浦队的梅尔伍德训练基地。我已经忘了是谁带我去的,但我记得当时我全身上下都是埃弗顿队的装扮。不幸的是,我并没有打动利物浦的教练,而且,他对我的态度有点古怪。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我穿着埃弗顿队的球衣吧。我并不是故意要挑衅他们,我的生活就是这样,除了上学的时间以外,我总是穿着埃弗顿队的衣服。大约有30名小球员参加了这次一个小时的试训,大家年龄都跟我差不多。我们进行了技术训练和五人制的比赛。我肯定是给某些人留下了一些印象,因为试训结束后,他们又要求我参加一周后的另一次试训。当然,我答应了。
与此同时,爸爸接到了埃弗顿球探鲍勃·彭德尔顿的电话,他看过我代表坩埚屋队参加的比赛。埃弗顿队也想让我参加试训,但时间安排和利物浦队的第二次试训是同一个晚上。
尽管如此,我还是来到了埃弗顿的训练场贝尔菲尔德,放弃了利物浦队的召唤。就这么简单,一旦埃弗顿成为一个选项,那么别的选项是什么就不再重要了。爸爸和我一起搭乘公交车,心里盼望着能见到当时埃弗顿队的主教练乔·罗伊尔。这次试训也没什么特别,30个孩子一起进行技巧练习,但是这次我对每个方面都很喜欢--人、教练、气氛。这次理所当然有很多小伙伴都和我一样穿着埃弗顿队的球衣。
公平地说,利物浦队对我也不错,我在那里的试训进行得也很顺利。但是,出于我对埃弗顿队的深厚感情,我觉得他们要好得多,融入其中非常自然。这次试训一结束,俱乐部就找到我父亲,当场问他是否愿意让我签约加盟埃弗顿学生队,我们自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 本帖最后由 skyblue312 于 11-1-2008 12:02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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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08 12: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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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第二章 足球起步(3)
如果利物浦先让我加盟,并且没有另一次试训的话,我想我就会签约而变成"红色"了。我想他们的操作模式就是让你接连参加几次试训,然后决定是否给你提供机会。或者,他们可能只是对我没什么把握。
不管怎么样,九岁的时候,我即将加盟埃弗顿。我从贝尔菲尔德冲回了家,想要立刻把这个消息告诉妈妈。她当时不在家,去殉道者女王教堂参加格雷姆的圣餐礼的预演。当我跑进去的时候,她正坐在弗兰尼·杰弗斯的妈妈旁边,听到了我的消息,她的眼泪夺眶而出。弗兰尼和我一样,上的是德拉萨中学,为埃弗顿效力。米克·莱昂斯还有现在维冈队的教练保罗·杰威尔也都有类似的经历,但是他比我大四岁,我从来没有真正和他同学过,他离开后我才入校。我把我的事告诉了所有好哥们儿,为了庆祝一下,当然是和往常一样一起疯狂地在街道上踢足球。
几天以后,我接到了埃弗顿队发来的正式信件,这份1995年4月的文件我妈妈自然也妥善保存着。俱乐部在1995-1996赛季把我收入了他们的人才中心,这是那个机构当时的名字。后来,就在我在那儿期间,它改名为埃弗顿足球学院了。对于我的到来,这封信里表达了他们的愉快心情,说我将成为"他们特别的足球人才中心的组成部分",并且我将"为学校和俱乐部的同伴们树立优秀的榜样"。
我记得那一整个夏天我都兴奋异常,迫不及待地期盼着新赛季的开始。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在知道了我将加入埃弗顿学生队的时候,我才开始想到我有可能会成为一名职业足球运动员。大人们都开始告诉我,只要我努力训练就一定会成功。很多人已经做到了,为什么我不行?我想,每年都会有成百上千的小孩重复着这样的梦想。
9岁的时候,我成为了埃弗顿的一员,和15个年龄相仿的男孩一起被归于10岁以下年龄组。和大多数职业俱乐部旗下的培训学校一样,同一年龄组的球员会一直在一起训练和比赛,而不会和其他年龄组的球员混合在一起,这和职业球队里的情况是非常不一样的。在每一年里,你满怀着希望,争取进步,在年底你要接受考评。这和学校里有点像,所不同的是,只要你做得不够好,就会被淘汰掉。
我每周参加三次训练,分别是周一、周三、周五下午放学后的五点到六点半。周日上午,我们会进行一场比赛,对手是西北区其他俱乐部的同年龄队伍。如果是打客场,就得在贝尔菲尔德乘大客车前往。
每次训练,爸爸或妈妈都会陪同前往。贝尔菲尔德离我们家并不太远,早年我们没有汽车的时候,我们会搭乘公共汽车或步行过去。他们还要一直等到我训练结束后带我回来。父母必须要和他们的孩子一样热情,确保他们带齐装备,按时参加训练。当然,很多人甚至比他们的孩子们还要热情,他们会在边线外喊叫个不停。我欠父母也欠埃弗顿很多,这么多年来他们一直在支持着我,在我的左右奔忙。
[ 本帖最后由 skyblue312 于 11-1-2008 12:02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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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08 12: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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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第二章 足球起步(4)
足球训练结束后,我还要去拳击。几乎就在我加入埃弗顿的同一时期,我加入了我叔叔里奇名下的一家少年拳击俱乐部,它位于科洛克斯泰斯体育运动中心。虽然我很喜欢拳击,但我在那里只是进行训练,其实并没有真正参加过比赛。我出拳有力,在进攻上很有一套。我非常喜欢足球训练。我们学习了很多技术技巧,像外脚背踢球什么的。我是一个右脚选手,但教练着重培养我的左脚,所以我现在双脚都能够运用自如。
我是中等身材,埃弗顿的十岁以下年龄组里有些小孩比我强壮很多。我觉得队里也有一两个比我还要优秀,比如约瑟夫·琼斯就是一个冷静的中场球员,经常能送出绝妙的传球。不管怎么说,能够看到个别小孩比我强会使我更加努力。由于我的表现欲太强,我变得非常粘球,不论是否有机会传球,我都会自己带球直奔球门。教练总是对我咆哮着:把球传出去!"与此同时,爸爸则对我大喊:继续!"而我则不听他们那一套,我会在禁区外突然射门,试图在30码外远射得分。这是一个经常出现的场面,我在场上所做的一切都是想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想告诉他们我有多棒!
在加入埃弗顿的第一年末尾,我们每个人都拿到了一份书面评估报告。我在控球、传球、耐力、力量、速度和位置感几个方面的评价都是"非常好"。在态度一栏,评估报告写道:"比较听话,但他梦想得分,一切都和进球联系在一起。韦恩有着强烈的求胜欲望,并努力提高自己的比赛能力。"在进步和总体观察一栏,评价是:"努力并能够接受教练的指导,比赛能力正在提高,左脚进步明显。有强烈的进球欲望,是我见过的最具天赋的得分手。从技术上讲,他步伐敏捷,能力已经超出了他这个年纪。希望他加强身体训练,并注意不要过分表现自己。"评估报告的落款署名雷 ·霍尔,他是青少年培养官员,但执笔的是安迪·温莎,我们的教练之一。
在进入埃弗顿人才中心的第一个赛季里,我主要代表10岁以下年龄组比赛,有时也代表11岁以下年龄组比赛。爸爸记录了所有我参加的比赛的具体数据。我当时并没有注意到他在做这件事。
现在,看看这张整洁的表格吧,虽然他拼不出"Angles y"。我一共参加了30场比赛,对手是来自兰开郡、北威尔士、约克郡的其他人才中心,我在每场比赛中均有进球。在我们15∶0狂胜普雷斯顿的比赛中,我一个人进了9个球,在10∶5胜利兹的比赛中,8次破门,12∶2胜曼联的比赛里,6个进球是我的贡献。我两次参加了对阵利物浦队的比赛,都是代表11岁以下年龄组。第一次他们6∶2战胜了我们,第二次我们则以4∶3成功回击,我在这两场比赛中各有两个进球。整个赛季下来,我一共拿下了114个进球。在那 30场比赛中,我今天唯一记得的就是对曼联队的比赛,我们以12∶2狂胜,我在禁区边缘倒钩打进了一个球。在场地周围,全都是家长,埃弗顿的在一边,曼联的在另一边。当我进球的时候,我听到双方的家长都在鼓掌,这就是我为什么迄今记得那场比赛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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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08 12: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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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第二章 足球起步(5)
第一年结束后,我收到了俱乐部发来的另一封官方信件,那是1996年3月,上面说他们想和我续签一年。有意思的是,信中的用词和第一封完全一样,像什么"成为特殊群体中的一员",以及"成为其他小伙伴的楷模"之类的。我猜,只要他们决定要你,那么就会发出这套标准用语。
当第二个赛季开始的时候,我非常激动地发现我跳了一级,原本以为要参加11岁以下年龄组的比赛,结果却被放在了12岁以下年龄组。在1996年8月新赛季开始的时候,我仍然只有10周岁。
每个赛季,在每个年龄组,都会有五六个小球员被放弃。这个过程进行得非常平静,小球员和他们的家长一个接一个被叫到队伍的旁边。当他们不再出现在训练场上时,你才会意识到他们已经离队了。约瑟夫·琼斯和我一起度过了每一年,直到最后。
我就读的中学叫做德拉萨,是一所罗马天主教学校,有大约一千名学生,清一色的男孩。我对学业没有太多的兴趣,那个时候,我已经下决心要在足球上出人头地。不过我的表现还不错,没有在班上惹过麻烦。像家庭作业这样的事情不会让我太头疼,我每年的成绩单也都说得过去。
1999年7月,当我13岁的时候,我8年级的报告单上说我有51次迟到,并且出勤率相当低,320个半天里,我只到了286个。填写表格的辅导员说我应该"在守时方面更加努力",不过,我并没有采纳他的建议。地理课的考试由三次测验组成,但显然我一无所获,因为三次测验我都没有参加,所以这是事实,至少我没有编瞎话。西班牙语课我也是零分。要是我当时学了德语那该多棒,在德国的时候他们都会对我流畅的交流投来惊叹的目光……其他的分数是:艺术36分,英语39分,数学40分,科学49分,历史54分。不算太坏。我成绩最好的课程是宗教,拿到63分,评语是这样写的:有好几次,韦恩都是个榜样。"你看,只要我愿意,我也能做得不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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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08 12: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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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第三章 中学的"叮当"(1)
第三章中学的"叮当"
不过,报告上有一句非常不好的评语,事后看,它比我当时想象的要严重得多。在这一年的总结中,它说我不应该带着任何会使我分心的事情走进课堂,比如赌博。听上去我就像个上了瘾的赌徒,耗掉了我所有的时间和金钱--难道13岁的我有那么多可以去挥霍的东西吗?
我所做的只不过是在操场上玩一种叫做"叮当"的游戏。你和你的同伴们站成一排,每个人都掏出一个10便士、50便士或者其他面额的硬币,扔向对面的墙。你必须试图让你的硬币落在尽可能离墙近的地方,最后谁的硬币离墙最近谁就收走所有的钱。我有时会赢,有时不会,但总之没多少钱。好像最多的时候也就是一英镑,那原本是妈妈让我买糖果的钱。有一段时间我们对这个游戏非常着迷,每个课间都玩。但老师们不喜欢我们干这个,他们会冲出来制止我们。最后,我们只好非常不情愿地去玩别的游戏了。经常我会把它作为我没能按时进教室的理由,说我在操场上玩叮当忘了时间。大多数情况下,这是实话。我经常拿这个理由来应付那些我不太喜欢的课。
当我上小学的时候,学校免费管我两顿饭。因为父亲那段时间长期没有活干,妈妈又有三个孩子需要照顾,也没法出来工作。但当我进入德拉萨后,妈妈也在那所学校获得了一份工作,监管学生们用餐。我很喜欢她的这份工作,因为我能够因此而得到一份很好的套餐。但是由于家庭有了一个收入来源,我用餐也要付费了。实际上,我们有了两个收入来源,因为放学后,妈妈还要在学校里做清洁工作。她做这两份工作一直到我长大,薪水不高。我想,作为用餐监管员,一周也就是100英镑吧,不过,这已经足够提供我的零花钱了,而且我总是会有各种自行车骑。比如越野自行车,我曾骑着它,前轮离地环居民区骑了一圈,还有山地车。我还曾一度拥有过一辆摩托车,好像是雅马哈PW80,它有三个挡位,没有离合器。我没有驾照,也没打算去参加考试,我只是在我们那片居民区里骑一骑,那里很少会有警察出现。
让我喜出望外的是,我的两个弟弟格雷姆和约翰也都相继进入了埃弗顿学院。当埃弗顿学院成为了英国足总领导下的全国性网络的一部分时,一个新的政策出台了--孩子们到俱乐部训练场的距离不得超过一个小时的车程。这是为了避免孩子们在路上过于辛苦。在那些像伦敦、默西塞德和泰恩赛德之类的大地方都有很多家俱乐部,他们的竞争非常激烈。他们往往在孩子们中锁定可能成为人才的球员。格雷姆和约翰都非常激动,当然,我以及整个疯狂支持埃弗顿的鲁尼家族都很激动。但是这就意味着爸爸必须要花更多的时间在我们身上,这使得他在建筑工地上的正常工作无法继续,而且,本来他的活就不多。
有一天,在贝尔菲尔德,我们三个都穿着埃弗顿队的衣服与我们的英雄邓肯·福格森合影。在照片上他弯下腰来两只手搂着我和格雷姆,我们跟他相比显得是如此瘦小。我想,他肯定已经不记得我是谁,也不记得曾经跟我说过话了。我们能够和他合影是因为我们一家兄弟三个在同一时间都在埃弗顿学院,这可不是件很常见的事儿。
格雷姆和约翰干得不错,不过有我这样一个特别优秀又大他们两岁的哥哥在前头,对他们来说也是很大的压力。当约翰九岁左右的时候,埃弗顿说他的体重有些超标了,需要通过特殊训练来调整。我妈妈非常生气。当约翰告诉妈妈他将离开伙伴们,独自一人在体育馆里训练的时候,她跑到俱乐部,抗议这是对孩子的歧视。但俱乐部并不承认,他们认为自己只是在帮助他改善一下个人身体状况。
幸运的是,我从未受到过体重方面的困扰。我是如此专注和努力,并希望给每个人留下好印象。我做了他们教我做的事情,因为我享受踢球过程中的每分每秒。我从未和我们那个区的伙伴们断绝来往,他们仍然是我最好的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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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08 12: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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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第三章 中学的"叮当"(2)
当我13岁的时候,我们一群人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瓶苹果酒,并站在酒吧后面喝了起来。但这对我没什么影响,我只是浅尝辄止。我们那里的有些人相继去吸食毒品和大麻,但是我从来没有沾染过这些东西。我曾经有一次尝试过普通的香烟,但并不喜欢。我对各类麻醉药和毒品都没有接触过,虽然我也和其他人一样,知道我们这里谁在卖、谁在买。让人有些伤心的是,社区里有一些跟我非常要好的小伙伴变成了瘾君子。其中一两个我最近回去时还见到过,他们仍然在毒品的控制之下,显得非常憔悴。我拒绝毒品,一方面因为我希望能够在足球上表现出最好的状态,另一个原因则是怕被妈妈发现。她一定会狠狠揍我一顿,当然,爸爸和叔叔可能会更严厉。是的,如果我的家人知道我吸食毒品,他们一定会毫不留情地教训我一顿。
在15岁之前,我从来没有郑重其事地承诺过什么,即便是在家里也没有,因为我知道妈妈一定不会当回事。我做着我们那里的普通小孩都会做的事情,逗留在街角或速食店附近,眼睛盯着女孩看。
我13岁时有了第一个真正的女朋友,我们约会了两个月。15岁的时候,我和我的另一个女朋友拍拖了大概七个月左右。我从13岁以来一直非常非常迷恋的女孩就是科琳·麦克洛克林。她在我们的姊妹学校,圣约翰·博斯考学校,一间女子高中。在德拉萨,我经常和其他伙伴争论谁才是圣约翰·博斯考高中最漂亮的女孩。我总是认为科琳最配得上这一称号,并一直捍卫她。我认识她的弟弟,她也认识我的表兄妹,但是我却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跟她讲话,更别说约她出去了。我可能是太害羞、也太害怕了。而且,我知道她是一个好学生,作业总是完成得很出色,不像我那样。
在埃弗顿足球学校,除了你和你的父母都能够得到一些古迪逊公园球场的比赛的零散门票以外,另外一个好处就是你可以有机会做球童。我在10到11岁的时候做了两个赛季的球童。球童必须是埃弗顿全球球迷俱乐部的成员,我就是,不过俱乐部通常会向我们保证一旦有机会便会首先考虑足球学校的孩子们。
我清楚地记得第一次做球童时的场景。我们一直以0∶1落后,直到比赛的最后阶段才扳平了比分。很快,球在我这一侧距离内维尔·索夏尔的球门不远的地方飞出场外形成了球门球。我不慌不忙地去捡球,心里想着这场比赛可能会以平局告终了。突然,我听到内维尔冲我咆哮着:捡球的,你××快点!"吓得我赶紧以最快的速度把球还了回去。当我做球童的时候,人们都要求球童用手把球扔回去,而不是用脚踢,但我从来不那么乖。当一个球向我滚过来的时候,我最自然的反应就是把它踢回去,而不是捡起来。每次我这样做之后马上就会有人批评我。但是我的脚法很好,用脚踢比用手扔更快更准确;如果那是一个界外球,我还会直接把球踢到球员的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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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08 12: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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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第三章 中学的"叮当"(3)
在我10岁的时候,我当上过一次球队的幸运球童。那是与利物浦队的德比大战,我兴奋极了。我很早就来到了体育场,却被告知比赛延期了。大雨把场地弄得到处是积水,这实在太让人失望了。比赛被推迟了一个月左右,开球之前,和往常一样,我和利物浦队的幸运球童以及双方队长、裁判员在中圈合影。那场比赛,埃弗顿和利物浦的队长分别是戴夫·沃森和约翰·巴恩斯。
现在看那张照片,我实在不敢相信我是如此瘦弱,而且还有些衣冠不整--足球袜都没有提上来。利物浦队的幸运球童有着金黄色的头发,看上去像个女孩,当然,实际上他是个男孩。
作为幸运球童,你有机会在比赛开始前射几脚门。守门员在大约六码外把球抛给你,所以你根本不可能接不到。通常,幸运球童会咬紧牙关使出吃奶的劲把球直接踢向球门,但最后的结果往往是球软弱无力,甚至根本到不了守门员那里。或者,他会跑过去铆足了劲……却可能一脚踢空,因为他实在是太紧张了。轮到我时,我则是站在禁区外给内维尔·索夏尔来个弧线球。有一次,球直接飞过了他的头顶,另一次则击中了横梁。我整个星期都在练习,我知道我将有这次机会,一定要与众不同。但我想内维尔一点都不觉得好玩,他甚至管我叫小杂种。
去年发生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在1996年,天空电视台现场直播了我们对利物浦队的比赛,当然,那时他们并没有播放幸运球童在赛前射门的画面。九年后,出于某种原因,天空电视台又翻出了那天的录像带,并且有人认出了我。我也看了录像。在录像上我显然在戏弄内维尔,不难想象,他肯定觉得很没面子。
我在埃弗顿人才中心表现得很不错,我很喜欢那里,而且每年都能够获得很高的评价。当我融入年长两岁的伙伴们中时,也很顺利。到了14岁,俱乐部把每周三个晚上的训练增加到了四次,这我当然求之不得,因为我一向特别喜欢训练。我们的训练安排在周一到周四。在星期一的训练结束后,俱乐部会给我们提供一块地方,他们希望我们都能坐在那儿把带来的作业做完,我总是说我已经做完了。我和小朋友们一直相处得很好,即便是被放到大孩子堆里时也一样。
我觉得,12岁的时候参加15岁以下年龄组的比赛,15 岁的时候又参加17岁以下年龄组的比赛,这多少有点别扭。他们可能会在旁边窃窃私语:这孩子是哪儿来的,他以为他是谁?"这里面也许也包含一些嫉妒吧,我不知道,不过每次他们看比赛的时候我都表现良好。而且,每个赛季结束后我都会成为那个年龄组里最优秀的队员,至少我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不过,在我十三四岁的时候,有两件事进行得不太顺利。一个新教练开始训练我们,而我并不喜欢他。他太专横跋扈了,他貌似很讨厌我,总是一刻不停地告诉我该怎么做,我的反应不太好。此前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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