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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爱你一辈子

天主教 与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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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09 07: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aimon 于 26-6-2009 06:57 PM 发表
路德不庆祝CHRISTMAS的?

看清楚一点啦~。
由于他个性保守,因此他改革的教会仍保留《圣经》没有明文禁止的旧教传统,如祭坛,蜡烛 ,基督画像,告解礼,周日礼拜与圣诞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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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09 07: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 客旅 的帖子

我最近不懂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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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0 04: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Understanding Catholic Church(了解天主教)

天主教

我们的信仰是一样的。。信的是唯一的天父,我们的天主,唯一的圣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及圣神。。
身为天主教的教友都会感到难过,当人问起基督教与天主教有什么不同时,他们便答复说:“基督教拜上帝、拜基督,天主教拜玛利亚,天主教是玛利亚教。”这种误解答复,引起一些教外人的相信,也引起更多教外人的质疑,遂向天主教提出此问题,寻求解答。


为答复此问题,首先叙述基督教的创始和派别,继则说明天主教与基督教有什么不同,最后述说天主教虽然恭敬圣母玛利亚,但并非玛利亚教,而是名正言顺的天主教。


一、 基督教的创始和派别
天主教乃救主基督所创立,是从宗徒们传下来的教会,遵守基督所教导的一切教义、诫命和净化圣化人灵的圣事,没有改变、加添或删减。基督教是于公元十六世纪初叶自天主教分裂出去的教派。最初的教派有三支:一是路德教派,路德原是德国天主教奥斯定修会的一位神父,他曲解教义,主张人只靠信德即可成义得救,不需行任何善工。因拒绝教会的多次劝导,终于一五一七年在德国威登堡教堂发表了他自己的信仰主张,自天主教分裂出去,成为路德教派。二是加尔文教派,加尔文是法国人,生活在瑞士日内瓦,与马丁路德同时,除同意路德所讲的“人只靠行德即可成义得救”的主张外,还提出他个人的主张“人的成义得救早由天主所预定”,结果也由天主教分裂出去,自成为加尔文教派。三是英国教派,由英王亨利八世开始,他因欲休加达利纳皇后、另娶宫女宝兰为后,未蒙教宗允准,遂于公元一五三四年自天主教分裂出去,成立了英国国教,自立为国教教宗。
上述三个教派各自成立后,每个教派内的信徒,又因在信仰上意见分歧,遂又各自分裂,渐渐产生了许多新教派,例如从路德教派又分裂出福音教、美已美会;从加尔文教派又分裂出唯一神派、清教徒、公理会、长老会、浸礼会等;从英国国教又分裂出圣公会、高级教会、低级教会、自由教会、牛津教会等。基督教之各教派,在过去四百多年内,已分裂为一百多大小不同的教派。在欧美各国,基督教各教派统称为“誓反教”,乃因当时路德教派在德国得势后,严禁天主教举行弥撒圣祭。数年后,即于一五二九年,斯倍尔国会又宣布恢复天主教举行弥撒圣祭之自由,当时国内五个皈依路德教派的王后和十四座城市的路德教信徒,群起誓死反对,称自己为誓反教派。自此以后,自天主教分裂出去的教派都称为誓反教,以示与天主教分离之意。待日后他们来到中国传教时,因为中国环境与欧美不同,他们觉得誓反教之名有欠和善,遂以基督教之名取尔代之,称为基督教。


二、基督教与天主教的不同之处
基督教个教派在信仰天主(上帝)和基督救主这些大前提上,与天主教并无不同;但在奉行天主(上帝)和救主基督所启示的教义,诫命和净化圣化心灵的圣事上却大有不同。兹略志如后:

    *

      在成义得救的大事上,基督教各教派除圣公会外,其它各派都主张人只靠信德就可成义得救,不需要行善工。天主教却按基督的教诲,主张人的成义得救,一面靠信德,一面要遵照天父的旨意取生活行善工。
    *

      在天主三位一体的基本教义上,天主教完全信奉不渝。基督教中有的教派接受信奉,有的教派如唯一神派和耶和华见证人派则予以完全否认,他们只信有一个天主,不信一个天主有三位:父、子和圣神。关于耶稣所离的七件圣事,天主教都一一遵行。基督教除圣公会外,其它教派只奉行圣洗圣事。对圣体圣事,他们则称之为圣餐,只举行耶稣在晚餐厅成圣体圣血时所举行的礼仪,以资纪念,但并不相信饼酒于祝圣后即真变成耶稣的体血。对其它圣事,如坚振、弥撒祭祀、告解、病人傅油(终傅)、圣秩、婚配等圣事都予以删除。在婚姻上救主基督曾郑重声明,不许离婚。天主教世世代代谨守不渝。基督教各教派却准许离婚。
    *

      关于教义来源,按天主和救主基督的传授,教义的来源有二,即圣经和圣传,称为信德宝库。天主教自宗徒时代迄今,世世代代忠心保管此宝库。基督教各教派却只承认圣经为教义惟一根源,对圣传却拒不接受。
    *

      关于圣经的卷数目录,天主教的圣经共计七十三卷,其中旧约四十六卷,新约廿七卷。基督教的圣经却只有六十六卷,其中新约廿七卷,旧约却只有三十九卷,因为他们把旧约中希腊原文的巴路克、多俾亚传、友弟德传、智能篇、德训篇、玛加伯上及玛加伯下七卷予以删除,不承认这七卷为圣经。圣经是天主的圣言有客观的正确真意,为此在解释上有应守的客观标准,个人不能主观的自由解释,以防圣经原意变质,犹如国家的宪法不能由每个国民自由解释一样。天主教对此标准,非常尊重谨守;基督教各教派却拒不接受,主张每个教徒都可自由解释圣经。倘若两人的解释彼此不同、甚至不和谐时,他们认为双方的解释都是正确的,每人都可按着自己的解释去了解圣经。就因如此,基督教内才产生了许多不同的教派,各行其事。
    *

      关于敬拜天主及救主基督之礼,天主教非常注重礼仪生活,俾能促进天人感应。为此每主日为教友举献弥撒祭祀;每年复活节前举行圣周特别典礼;为敬拜圣体,常年内屡次举行圣事及圣体降福;为恭敬耶稣圣心,每月举行首星期五敬礼;为丧葬举行追悼礼仪等。这些礼仪能激发参礼者敬拜天主和救主基督之心,使人体认到天人感应之亲切,加强信仰生活。基督教各教派却不重视礼仪生活,即在主日礼拜中也只有读经、讲道、唱圣诗而已,其它礼仪生活,则付诸阙如。
    *

      在信仰生活内容及教务行政上,世界各国天主教会信奉同一教义,遵守同一诫命领受同一净化、圣化心灵的圣事,参与同一祭祀天主的弥撒典礼,又在同一元首基督在世代表一罗马教宗的领导下,向普世万民宣扬福音,引导他们归信天主,获得基督的救赎大恩。基督教各教派则不以为然,在教义及圣事上各教派彼此不同,在教务行政上更是各自为政,各行其事。
    *

      对耶稣基督的母亲玛利亚,天主教予以适当的敬礼,第一,因为她是耶稣的母亲,他养育了耶稣,当耶稣代人赎罪受苦受难时,她在精神上分担了耶稣的痛苦。耶稣基督都很敬爱她,我们作为基督信徒的,对她也应该予以尊敬。第二,因为圣母玛利亚拥有许多美德,如服从天主、谦卑自下、忍耐宽仁、慈善助人等,是我们为人处世的榜样,值得我们效法敬重。不过天主教恭敬圣母玛利亚,并不认为她是神明主宰如同天主或基督一样、能降福免祸,只认为她是我们在基督前的中保,她在耶稣基督前说话又力量,她能为我们转求、为我们求得天主的丰富恩宠,加强我们的信仰生活,能更虔诚的事奉天主或救主基督。基督教各教派并不恭敬圣母玛利亚,他们认为圣母玛利亚与其她一般妇女一样,为什么要恭敬她?有的教派还反对恭敬圣母,甚至谴责、曲解天主教恭敬圣母之本意;有的教派还公开诬蔑说:“天主教不崇拜上帝,不崇拜耶稣基督,只崇拜圣母玛利亚,天主教是玛利亚教。”社会上有许多人受到这种诬蔑的宣传的误导,宁人遗憾。
    *

      关于供奉圣像之事,天主教许可在教堂或教友家中供奉圣像,比如耶稣苦像、耶稣圣心像、圣母及其它圣人圣女像等,供教友瞻仰敬礼;其目的非为引人尊敬该像本身,乃为助人引发睹像思人之心,比如目睹耶稣苦像,内心就会想起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代人赎罪之大恩;目睹耶稣圣心像,就会想起耶稣圣心爱人之深;目睹圣母像,就会想起圣母的慈悲为怀。天主教供奉圣像,犹如我们供奉父母的像照一样,供奉父母像照之目的,乃为睹像思亲,天主教供奉圣像之目的也是如此。基督教各教派反对供奉圣像,认为是崇拜偶像,罪恶行为;不过他们却把十字架供奉在他们的教堂顶上,令人瞻仰尊敬,不认为是偶像崇拜,这种矛盾作风,令人莫解。
    *

      关于祭祖之事,天主教过农历新年时,遵照中国传统礼俗举行祭祖典礼,因为按先哲立礼之本意,祭祖乃为提倡孝道,发扬祖先遗留美德,以达慎终追远,民德归厚之目的。这与天主十诫第四诫相符合,对在中国人中传扬基督福音也有助益。基督教各教派反对举行祭祖典礼,认为在祖先碑位前举行祭拜,是崇拜偶像之恶罪行为。
    *

      关于创造宇宙万有的真神主宰之名称,天主教方面当明朝末年利玛窦神父刚到中国传教时,曾用中国经书上所用之“天”或“上帝”之名,最近又用“神”之名称。关于天主三位一体中之第三位,天主教从圣经原文译为“圣神”,基督教方面则译为“圣灵”。 圣经上有许多人名或地名,由于音译之故,天主教与基督教所译者,有的相同,有的不相同。不同者颇多,兹略举数则:地名方面,耶稣诞生之地,天主教译为白冷,基 督教译为伯利恒。耶稣成长之家乡,天主教译为纳匝肋,基督教译为拿撒勒。人名方面,耶稣的宗徒如伯多禄、保禄、玛窦、马尔谷和若望,是天主教按拉丁文所译者;基督教方面则按英文译为彼得、保罗、马太、马可及约翰。其它不同译名尚多,兹不多赘。


希望各位主内的弟兄姐妹们能够借此文章,更深的了解天主教会。。
希望大家平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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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0 06: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覺會有一輪的筆戰了。。。

首先,从教义方面,天主教跟新教(无论是从路德教派、加尔文教派或英国国教而分歧出来的教派,暂且简称~新教)的不同,除了以上所举的一些例子,稍微可以被接受以外,其中楼主没有把其他的不同列出。

根据一些手抄本,旧约中的那7本书,是不存在的,但有些抄本则有。这7本书被删除,除了抄本的不同以外,内容也不被新教接纳,原因在哪里呢?

信心和行为的关系,是非常微妙的。但是信心在表面上是看不出来的。但行为却可以建立在信心上面。就是说,一个人,没有信心,一样可以有善良的行为。但是一个有信心的人,就会有善良的行为。两者是有分别的。。。

天主教被新教排斥,主要不是偶像的问题,而是教义上的问题。。。

基督徒都是祭司,为什么还需要通过向神父告诫?难道本身的祷告不够力?本身没有圣灵,只有神父才有,所以必须新神父告诫?

还有很多。。。慢慢来。。。大家一起研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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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0 09: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覺會有一輪的筆戰了。。。

首先,从教义方面,天主教跟新教(无论是从路德教派、加尔文教派或英国国教 ...
alano2341 发表于 29-8-2010 06:05 PM



不错. 的确又会有一番笔战了. 如果有极端教友的话.. 那么是肯定的.

其中一个原因草不喜欢在这里谈论教派(天主教vs新教派)是因为经过了那么多年...
这个论坛多数的新教教友很少会中立的看待这项事情.

对于阁下的问题, 答案事实已经给了很多次(很久以前就有教友给答案了并且是照着圣经的章节的).. 不过无论给了多少圣经章节的支持..
多数的新教教友都会选择ignore and 坚持自己的立场和角度.

不是天主教徒不愿意出来debate. 而是没有这个必要啊.
plus... 草一向来都认为.. 这种debate不会让基督的爱彰显...
反而会让基督的名手侮辱(基督徒的爱原来就是这样的-这不就是外教友对基督徒的看法吗?)

草希望楼主的文章不会因此引起大战...
再一次希望如果有新教教友想要讨论关于天主教的一切...
请保持中立plus... 以基督的爱为主.. 而不要把宗派的"思绪"带进来.

不然说千遍万遍都是徒然.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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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0 09: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覺會有一輪的筆戰了。。。

首先,从教义方面,天主教跟新教(无论是从路德教派、加尔文教派或英国国教 ...
alano2341 发表于 29-8-2010 06:05 PM



哈哈。。。不是笔战啦。。。这是很健康的交流。。。我很愿意跟你分享我们天主教的信仰。。。毕竟,无论是新教或天主教,大家都是相信唯一的天主创造了一切,及相信为我们而牺牲然后复活的主耶稣我们的救世主。。。那我开始我的分享了。。哈哈。。。
天主教和基督教聖經的異同

1. 聖經中的新約部份,天主教和基督教都是那 27 卷,舊約則不同,天主教 46 卷,基督教 39 卷,相差的 7 卷是:多俾亞傳、友弟德傳、智慧篇、德訓篇、巴路克先知書、瑪加伯上、瑪加伯下,及艾斯德爾傳/以斯帖書的補錄部份,和達尼爾/但以理先知書 3 : 24-90 及達 13、14 章。

2. 這7卷書和艾及達的希臘文聖經片段,天主教稱為「次正經」(Deuterocanonical,或「次經」,或「次正典」),因為它們是經過一番爭論後,才被列入正典,但其地位(在天主教內)與那39卷「首正經」(Protocanonical,或「主經」,或「首正典」)毫無分別,同樣被尊為「正典聖經」,那些不被尊為正典聖經的其他書卷,天主教稱它們為「偽經」(Apocrypha)。基督教不接受「次正經」為「正典」,她們也稱之為「次經」(Apocrypha),但其意思卻如其他「偽經」(Pseudepigrapha)一樣,即不是「正典聖經」。

39卷7卷不被尊為正典的其他書卷
天主教首正經Protocanonical次正經Deuterocanonical

(地位與首正經等同)

偽經Apocrypha
基督教正經Canonical次經Apocrypha(如同偽經,即不視之為正典聖經)偽經Pseudopigrapha

3. 以下所講的(舊約)「次經」,均是指那些被天主教尊為「正典聖經」的7卷書和艾及達的希臘文聖經片段。

4. 舊約書目/綱目--即舊約正典包含那幾卷書,就連聖經學者們都認為是個十分複雜的問題。由於缺乏客觀的証據,對於二千年前舊約正典的訂定,即使學者們經過研究之後提出很合理的假設,最終很多東西都無法得到確切的証實,所以,實在不可以隨隨便便就說「那七卷書一定不是聖經」或「那七卷書一定是聖經」。基督教不接受那七卷書為正典聖經,相信自有她們的理由,天主教接受那七卷書都有相當的理據支持,現謹就自己所識的皮毛,先交代小小背景資料,然後再將一些「理據」簡述於後,並回應誤解者的論點。


B)關於次經的小小背景資料

  • 早於主前三世紀,因僑居外地的猶太人已不懂他們自己的希伯來文,故需將希伯來文聖經(即舊約)譯為希臘文,供他們閱讀。這譯本名為七十賢士譯本(LXX),約於公元前130年完成,那些次經(雖然有些是用希臘文寫成的--至少加下和智)和另一些後來沒被教會列入正典的書也收錄在內,合共53卷書,但70賢士譯本也有許多版本,各有不同的書目。
  • 在19世紀末及20世紀初,學者們皆認為在耶穌時代有兩個舊約書目:
    • 巴肋斯坦書目(較短,39卷,全是希伯來文),
    • 亞歷山大書目(較長,包含那些次經,是操希臘語的猶太人用的)。
  • 簡言之,整部舊約聖經分為三個部份:
    • 「法律」(即梅瑟五書/摩西五經)--其中所包含的那些經書,在兩個書目裏均是相同的,
    • 「先知」(包括前、後先知書)--其中所包含的那些經書,在兩個書目裏均是相同的,
    • 「雜集」(又名「聖卷」,有時以「聖詠/詩篇」來統稱它,見路24:44)--兩個書目所包含的經書是有分別的(那些次經主要是在「雜集」中)。
  • 些學者認為猶太人(猶太教)約於主後90年至100年間舉行「雅木尼亞/亞麥尼亞」(Jamnia)會議,他們在這會議中接受那39卷希伯來文聖經為正典,亦有些學者指出該會議未能在猶太人中確立舊約的正典書目,但無論如何,最後那39卷仍是猶太教的舊約書目。猶太人舉行這個「雅木尼亞/亞麥尼亞」(Jamnia)會議的其中一個目的,是為驅逐基督徒出會堂,基督徒誦讀的是希臘文70賢士譯本,若在會堂內只讀希伯來文舊約聖經,則基督徒要「拜拜」。基督徒一出會堂,便要朝拜羅馬皇帝(這與信仰有違),否則觸犯國法,有被判死罪之虞。
  • 6世紀時,馬丁路德反對煉獄的道理。因天主教引用其中一卷次經(加下)來講煉獄,所以,路德便否認教會有權斷定那卷書是正典,他認為應以該卷經書的「內在價值」來決定它是否正典,即「聖經為自己作證」。
  • 路德亦曾否認幾部新約次經的經書(例如:雅各伯書等等),後來基督教予以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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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0 09: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主教和基督教聖經的異同(2):支持次經的理據
  • 路德的「以該卷經書的內在價值來決定」(即「聖經為自己作證」)是不行的,因為人要知道該經書的「內在價值」時是要看這部書,亦即通過他個人的主觀了解,故此,所謂「以該卷經書的內在價值來決定」無疑是由讀者自己主觀決定。如果以此標準而行,若不是將路德抬舉至無上的權威(即以路德按其個人見解所自行認定的書目為依歸),便是由讀者們各自認為「這是聖經,就是聖經」,結果是各有各的書目!
  • 若有兩個書目,則那收錄在希臘文70賢士譯本內的次經也應屬正典,因為…
    • 譯70賢士譯本時,猶太人應知其中五卷原文是希伯來文或阿拉美文的次經(1947年發現的死海殘卷有多俾亞傳和德訓篇,1965年在瑪撒達又發現了德訓篇的希伯來文殘卷),否則如何能將它們譯為70賢士譯本?它們若非聖經,一向非常尊重聖經的猶太經師又怎會把它們當作正典般翻譯出來?
    • 亞歷山大里亞城(即亞歷山大城)位於埃及,城中人士多操希臘語,很少人懂希伯來語,此城的猶太人在耶路撒冷有他們自己的會堂(宗/使6:9),他們在此會堂應該是誦讀70賢士譯本,住在巴力斯坦的猶太人亦沒反對他們用此譯本,可見在耶穌時代,巴力斯坦的猶太人並沒排斥70賢士譯本(這一點也反映出舊約書目在當時可能還未完全定型)。
    • 在70賢士譯本中,根據許多古抄卷所顯示的,「首正經」和「次正經」是沒有分別地混合在一起。
    • 由於當時整個世界多操希臘文,很多人不都懂希伯來文,故此宗徒們在外邦傳福音時按理是要用70賢士譯本的。事實上,他們也大量引用這譯本(包括引用那些次經)。在http://www.cin.org/users/james/files/deutero3.htm 列出新約所引用的舊約次經出處,數量非常之多,典型的例子可算是希11:35,它所引用的次經是瑪加伯下7:1,5-9有關母子八人在希臘王安提約古四世宗教迫害下,懷著復活的希望受著嚴刑而殉道的記述,瑪加伯下7:9這樣說:「他在快要斷氣的一剎那,高聲說:『你這窮兇極惡的人!你使我失去現世的生命,但是宇宙的君王,必要使我們這些為他的法律而殉難的人復活,獲得永生。』」耶穌受苦的情況(瑪/太27:41-43)也堪稱「應驗」了智慧篇2:12-20,這段智慧篇說:「我們要陷害義人,因為他太令我們討厭,反對我們的作為,指責我們違犯法律,控訴我們品行不檢,自誇認識天主,自稱是上 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color:black">亦明顯引用了那由息辣之子耶穌所著的德訓篇5:13的教導:「聽話要快,答覆要慢」。
    • 猶太史學家約瑟夫常說自己只用聖經,他所引用的「聖經」也多次包括那些次經在內,見The Works of Josephus completed & unabridged , New Updated Edition (3rd printing), Massachusetts, Hendrickson, 1988, p.899。
    • 與宗徒們同時代的腓羅,也印証了70賢士譯本,思高聖經學會編著的《聖經辭典》第6條「七十賢士譯本」說:「遠自公元第一世紀,猶太哲士淮羅(Philo)並多位希臘及拉丁教父,認為七十賢士譯本是在天主默感下譯成的」。
  • 在1966年,有基督教學者Albert C. Sundberg, Jr. 研究,認為根本無兩個書目。在耶穌和宗徒時代,只有「法律」和「先知」訂出了它們所包含的是那些經卷,「雜集」則還未定型,尚要(教會及猶太教)辨認那些經書屬於正典。
  • 按理教會不應跟隨主後90年間猶太教在「雅木尼亞/亞麥尼亞」會議的決定(或更後期的決定),因為…
    • 雖然教會確實承襲了猶太人(猶太教)舊約的傳統,但早在主後70年間--那時雅木尼亞/亞麥尼亞會議還未舉行,教會與猶太教便已分了家。
    • 整部舊約(包括「法律」、「先知」和「雜集」)是指向基督的(參閱路24:44),猶太教不信(甚至反對)主耶穌,教會沒理由跟隨他們。
    • 於是,除非信猶太教,不信基督,否則,只有教會能辨認舊約正典。
    • 教會辨認出甚麼書是正典呢?早在第四世紀末期,在主後397年的迦太基(Carthage)第三屆會議訂出為數73卷的新舊約正典書目(新約27卷和舊約46卷--即包括那些次經,但一些也收錄在70賢士譯本的書卻沒被接受為正典),主後393年的希頓/希坡(Hippo)公會議和主後419後的迦太基第四屆公會議也提出同一的聖經書目,聖奧斯定/奧古斯丁(St. Augustine)亦是這樣主張(拉丁教父全集三十四,41),而那本由聖經大師聖熱羅尼莫/耶柔米(St. Jerome)在主後405年譯完、在教會內通行的(新舊約73卷聖經)拉丁通行本/武加大譯本(Vulgate),也是包括那些次經的。在主後1441年(馬丁路德改教以前),佛羅稜斯大公會議曾斷定了這73卷為新舊約正典書目,在路德改教之後,教會再在主後1546年的脫利騰(又名天特)大公會議及主後1870年的梵蒂岡第一次大公會議中隆重地欽定這73卷為新舊約正典。
    • 上述希頓和迦太基第三及第四屆會議有關正典的決定,對今日的基督教都是「有效」的,雖然馬丁路德曾否認幾部新約經書,但另一個極其反天主教的基督教弟兄在網上討論時,就曾表示基督教都是跟隨這些會議而接受新約那27卷經書為正典!舊約呢?那包含7卷次經在內的46卷舊約正典不是也在相同的會議中訂出嗎?既然接受這些會議的決定,則我們是否也該接受那7卷次經為正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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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0 09: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elvintew 于 29-8-2010 09:27 PM 编辑

天主教和基督教聖經的異同(3):有關次經上的錯誤資料


1. 誤解者指7卷次經內有很多錯誤的資料,例如多1:2說托彼特在厄乃默撒為亞述王時被擄,但按列下15:29則說是另一位君王,又有些次經的作者冒用別的聖經人物名字寫書,所以它們不足為信。大概誤解者忘記了聖經是如何寫成的,所以才有此論點。
2. 7卷次經內資料有錯誤,並不因此而否定它是正典,因為這是聖經文體類型的問題。

3. 了解聖經時要注意「文體類型」,聖經中有些書是稱為「傳記」的,它們的「文體類型」就像三國演義那樣。三國演義借用嚴謹歷史中的人物和事情,以故事的形式重新講述,作者主要不是講述歷史,所以亦不會注重它的歷史資料的準確性,卻會傳達許多重要的訊息,例如:標榜著劉關張等人的義氣,不要像曹操那樣奸惡等等。艾斯德爾傳/斯、友弟德傳、多俾亞傳等次經的傳記文體就像三國演義,它們主要不是講述歷史,裏面的歷史資料不太準確,所提及的時代或某某君王在那裏那裏的時候,若用歷史去對照,你會發覺有時根本不是那回事。這些傳記主要是想透過某個時局和人物去講個故事,藉此傳達一些訊息,這才是它們的重點所在。

4. 聖經中還有許多文體類型,例如歷史、法律、禮儀、信件、戲劇、寓言…等等,理解聖經時要按著它的文體類型來理解,例如:若是寓言,就用按寓言來讀它,詩歌就要用詩歌來了解,傳記/故事便需用傳記/故事來欣賞,拿寓言或傳記當作嚴謹的歷史報告來讀,必然會懂錯它!我們若按著它們的文體類型來理解,對掌握聖經的訊息就會有一定的幫助。這種釋經的基本原則,基督教聖經學者也常採用。

5. 其實,編/代所載的以色列歷史也有資料錯誤哩,只要將它與撒上下和列上下一對照便知。谷/可14記載比拉多判決耶穌釘十架後,士兵才給祂穿上紫袍戴上茨冠,若/約19則兵士先這樣戲弄耶穌,比拉多才判決,路11和瑪/太6所載的天主經/主禱文一長一短…,四福音中還有許多出入的地方,這固然可說是以不同角度形容同一件事,但這不也正是所記敘的資料與歷史不符嗎?難道它們就不是聖經?

6. 若7卷次經有錯誤之處,誤解者就予以否認,耶穌也說錯了話,他是不是也否認耶穌呢?祂在谷/可2:26說達味王是在厄貝雅塔爾作大司祭時,吃了只有司祭才可以吃的供餅,但事實上,那時的大司祭是阿希默肋客才對(見撒上21:1-7)!其實耶穌這個情況,就像今日大家都知道香港的大嶼山中的「嶼」應讀「聚」音,但人人通行讀「余」音,所以人人都讀「大余山」便算,耶穌也是一樣,祂當然知道誰才是那個大司祭,但當時的人們都這樣講說話,祂也就跟著大夥兒說「厄貝雅塔爾當大司祭」好了,若硬說阿希默肋客,人們還覺得怪模怪樣呢。

7. 至於冒用別的聖經人物的名字寫書,也不因此而否定它是正典,根據聖經學者的研究,這種做法在舊約時代是常有的現象,不僅次經會這樣,就連歸入梅瑟五書/摩西五經名下的申命紀也是如此,申34:5-11記載梅瑟/摩西死後的事,人也死了,怎能記載這些東西?雅歌和訓道篇/傳道書亦是偽託的作品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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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0 09: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elvintew 于 29-8-2010 09:27 PM 编辑

天主教和基督教聖經的異同(4):沒有[用經上說]及亞桂拉譯本沒有次經
1. 誤解者提出以下兩個否定次經為正典的原因:(1)被第二世紀的亞歷山大人接受的亞桂拉的希臘文聖經譯本,是沒有次經的;(2)新約引用次經時沒說「用經上說」的字句。容小弟回應一下。


2. 耶穌說錯大司祭名字為厄貝雅塔爾時,也沒明言「用經上說」這幾個字,難道祂就不是從正典聖經引述出來嗎?


3. 在猶太教「雅木尼亞/亞麥尼亞」會議之後,約於主後140年譯成的亞居拉譯本(天主教中譯應是亞桂拉譯本,Aquila)沒有次經,不足為奇,因為亞桂拉是阿基巴大經師的徒弟嘛,他受猶太教傳統的影響,當然不譯出次經了,但那本被初期教會廣泛採用的70賢士譯本卻包括次經在內。


4. 那包含次經的70賢士譯本後來也被翻譯成其他文字,以適用於當地的基督徒,例如在主後180年已出現而最遲在主後258年全部譯完的拉丁古譯本和譯於主後1至2世紀的多個不同年代的培熹托譯本(The Peshitto或The Peshitta,是敘利亞文的譯本)。這是包含次經的70賢士譯本已為早期基督徒接納的另一例子。


5. 本人在上述第2點「耶穌說錯大司祭名字」一事上沒註明那是引用谷/可2:26,亦沒明言「在某篇文章說」這件事,但順序看這「天主教和基督教聖經的異同」系列文章的讀者都知道它是甚麼,本人是「引用了」谷/可2:26及「異同(3):有關次經上的錯誤資料」第6點的內容。誤解者重視新約引用次經時有沒有說出「用經上說」這幾個字,但不少聖經學者都認為沒「用經上說」云云,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引用了」那些經卷,至於如何引用,是明引,還是暗引,有沒有註明「在某篇文章說」、「用經上說」云云,反屬次要。


6. 新約引用舊約時沒明言「用經上說」的例子,小弟至少還記得兩個,一是雅5:17-18引用列上/王上17:1,18:1及18:42-45厄里亞/以利亞停雨降雨的事蹟來說明義人祈禱的功效,二是瑪/太21:33-40(及谷/可12:1-8)耶穌所說的「惡園戶比喻」,它明顯地引用了依/賽5:1-7的「葡萄園寓言詩」。


7. 誤解者的標準是:被引用的要被聖經講明「用經上說」才算正典,那麼,請問誤解者:聖經在那處講明引用正典時必須要有「用經上說」這幾個字才可算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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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0 09: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告解vs自行悔罪

神父的赦罪權柄

1.
誤解者根據若一/約一1:9認為信徒犯罪後,只消認罪懺悔,天主便赦免他,因此無需告解;他又認為主耶穌只把赦罪的權柄交給教會,沒交給神父,加上神父都只不過是人,那有資格赦罪。小弟嘗試回應一下。

A)告解vs自行悔罪

2.
首先,天主教徒若犯小罪,自行懺悔(發上等痛悔)便成,無需告解,但若犯大罪,則需領告解聖事(又名「修和聖事」、「懺悔聖事」...)。

3.
正如若一/約一1:9所說:「若我們明認我們的罪過,天主既是忠信正義的,必赦免我們的罪過,並洗淨我們的各種不義。」一個人如果真心認罪痛悔自己的罪(不論大罪小罪),即使他沒有機會告解(例如一生都找不到神父),天主都會寬恕和赦免他,但請留意,是「沒機會告解」,並非「有機會去告解而不去」,如果他可以去告解,他應該去,因為這是天主的意思,若/約20:21-23清楚記載主耶穌在復活之後,顯現給宗徒時建立告解聖事,將赦罪(及不赦)的權柄交給他們,叫他們赦免人們的罪,那時,主耶穌「向他們噓了一口氣,說:『你們領受聖神罷!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所以我們要遵行主耶穌的意思去告解,好領受赦罪的大恩。聖經也吩咐信徒「要彼此告罪,彼此祈禱」(雅5:16)。

4.
若一/約一1:9和若/約20:21-23兩者沒有衝突,你去告解時要認罪痛悔,你認罪痛悔的話就會遵行主耶穌的意思去告解,領受上主的赦罪和寬恕。其實,告解本身都包含「真心認罪痛悔」,懺悔者真心認罪痛悔自己的罪,乃告解聖事的必備要素,如果那個人根本沒認罪痛悔,那麼,即使「辦了告解」,也沒有真正「告解」。

5.
基督徒犯罪,不僅得罪了天主,也損害了教會(例如令教會蒙羞),天主教徒到神父那裏告解,正是與主與教會和好,「而教會卻以仁愛、榜樣和祈禱,幫助他們悔改。」(《懺悔聖事禮典》導言(1973)(按1983年法典修正)第5號)

B)神父怎麼會有赦罪權柄?

6.
誤解者追問道:「即使主耶穌交了赦罪權給當日的宗徒/使徒,但今日的神父怎麼會有此權柄?」這個問題似乎無需要問,因為它也適用於「今日的牧師又怎麼會有權柄開聖餐呢?」首先,單從上述若/約20:21-23已可見到主耶穌將赦罪權交給了宗徒/使徒(簡單來說,即今日的主教,他們是教會的領袖),根據聖經的記載,宗徒/使徒可以自行選拔他們的助手--執事(宗/徒6:1-7)和長老(宗/徒14:23,鐸/多1:5,簡單來說,即今日的神父),而天主透過宗徒/使徒給長老和執事覆手,便賦予他們各種神恩和權柄(參宗/徒6:610,宗/徒8:538,宗/徒20:28,弟/提前4:14,弟/提後1:6-14,鐸/多1:6-7,伯/彼前5:1-4,雅5:14-16等,另參宗/徒8:17-19),好能分擔牧養天主的子民。神父是主教的助手,分享了主教的司祭職權,因而領受了從主耶穌那裏而來的赦罪權。

7.
誤解者再辯說:「赦罪權不是交給某一個或某幾個人,而是交給(整個)教會,有赦罪權的是(整個)教會,不是神父。」既然(整個)教會從主耶穌那裏領受了赦罪權,那麼,教會當局自然可以(自行)運用適切的方式給悔罪者通傳上主赦罪的恩寵,並將赦罪的職權授予她認為合適的人(所以,主教和神父由於神品聖事,享有「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赦罪的權柄[1]

)。教會能夠這樣作出適切的安排,就像上面提及過的「宗徒/使徒可以自行選拔他們的助手--執事和長老」一樣,小弟想到的另一個例證是:在宗/徒15,教會當局議決了外邦人信主無需行猶太人的割損禮,此事就如此生效了,並且視為「聖神和我們決定」(宗/徒15:28)。的確,教會當局有權作出適當的安排。

8.
容我在此簡單地總結一句:主教和神父都只是人,如果主耶穌沒將赦罪的權柄交給他們,他們憑著自己的確沒資格赦罪,但是主耶穌已將赦罪的權柄交給了他們,所以他們有權柄以天主之名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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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0 09: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猫城野草
没关系啦。。。只想让他们更了解我们天主教的教导罢了。。。教宗不是提倡基督徒合一吗?我觉得只要大家都能彼此的尊重,那应该是没问题了。。。只要大家不要只我膨胀,忘了身为基督徒的使命,爱天主,爱身边的朋友,就好了。。。哈哈。。

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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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0 09: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有没有觉得天主教比较严肃?

就好象不准离婚,基督徒也是不鼓励离婚,但如果有一方和他人有染,他/她的对象有权可以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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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0 09: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猫城野草
没关系啦。。。只想让他们更了解我们天主教的教导罢了。。。教宗不是提倡基督徒合一吗?我 ...
kelvintew 发表于 29-8-2010 09:40 PM


说的是. 弟兄教训的好.
给草一个很好的提醒.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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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0 09: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有没有觉得天主教比较严肃?

就好象不准离婚,基督徒也是不鼓励离婚,但如果有一方和他人有染,他/她 ...
金马王子 发表于 29-8-2010 09:42 PM



离婚的课题事实上是要看那一个宗派了.
第一次提倡离婚的不用说就是由英国的King Henry说建立的英国教了.
因为他自己就是为了要离婚而另立宗派的.

而其他宗派就要看自己的牧师的神学观了.

但是如果我们back to Bible..
在新约中.. 主耶稣已经很明显的教导了关于这一个课题.
并且Saint Paul也在书信中加以解说...
事实上离婚原本就是不应该的.

教会的确没有权利阻止我们离婚(有很多天主教徒也有离婚)..
但是, 同样的做了此事的人也没有权利说"我离婚无罪".

不过事实上是要看case的. 比如婚骗就是另一个不同的case.
But这个自有教会的特立组织来研究.

天主教不是严肃.. 而是跟随耶稣的教导plus拒绝时下人的思想的影响罢了.
比如说.. 在1930年前.. 所有宗派都是反对堕胎的.
但是现在有很多宗派(在美国)却因为人的时下需要而赞同并支持了堕胎的潮流....
这个会不会太多开通呢?

But again... 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的关系... 宗派的分裂更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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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0 09: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有没有觉得天主教比较严肃?

就好象不准离婚,基督徒也是不鼓励离婚,但如果有一方和他人有染,他/她 ...
金马王子 发表于 29-8-2010 09:42 PM



天主教不是严肃,只是有着本身的教义和系统。。毕竟天主教是一个很庞大的教会。。。不过,我们的教义并不是毫无逻辑的。。。而是跟着初期教会的教导一代一代的传承下来的。。。我们不是限制婚姻。。。我们只是并不鼓励离婚。。毕竟我们相信每一个婚姻都是神圣的,它是天主所祝福的婚姻,是不能被拆散的。。。但如果是你所说的,那时特别的例外,那个婚姻是能被取消的。。。不是完全不能,而是不鼓励。。。哈哈。。。所以,在还没结婚之前先要考虑清楚咯,毕竟婚姻不是儿戏。。。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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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0 11: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婚要看咯!我教会也是禁止离婚的,但是如果出现丈夫打妻子,那当然要离咯!只是不可以再嫁,因为对方一旦还在世,那个约还没有断的~~所以在这件事情上,天主教与基督教的立场是一致的。可能某些宗派会允许离婚,现在很多宗派,很难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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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0 11: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主教        
1.圣经与遗传同等权威

2.将七卷次经列入正典(多俾亚传,友弟德传,玛加伯上,玛加伯下,智能篇,德训篇,巴路克)

3.圣经是由教会确定的,由大会产生出来的

4.只有教会能权威性地解释圣经,禁止个人有解释圣经的自由,必须按着天主教圣经之内的批注来解释

5.教皇谕旨如同神的说话

6a.禁止教友读圣经(5))229,1564),英诺森三世(5))198-1216)禁止百姓读本土方言的圣经,免教友读不懂,误解或谬解,自取沉沦(彼后3:16)

 b.天主教以自己为圣经的保护人与传译人,故须防止教友被所谓谬误的翻译所引诱而入歧途

 c.曾多次焚烧教友圣经

 d.严禁圣经的翻译,反对各国设立的圣经公会,说发卖圣经如同散布瘟疫一样

 e.在天主教势力强大的国家,还是禁止人读圣经,在其它地方,因无力控制才不得已放松一点

--------------------------------------------------------------------------------
基督教
1.圣经是最高权威(提后3:16,赛8:20),主责备法利赛人拘守遗传,废了神的诫命(太15:6)

2.次经不能列入正典,只可作为参考,因为

 (1)在好些事上与圣经不合(如炼狱)
 (2)犹太人没有将这些书列入希伯来文圣经里
 (3)主耶稣和使徒们,未曾一次引用次经
 (4)这些书均没有原文(希伯来文)
 (5)无预言成份,无神的权威,亦无述及有关弥赛亚的真理
 (6)写成的时间均为主前二至一世纪之间,主前四世纪称为静默时候,没有正式启示
 (7)为何在1546年,天特会议上才加进去

3.圣经因着本身是神的话,经历三百年之久,被信徒诵读,验证,认同,和圣灵的印证,显明是神的说话,因而在迦太基会议(397)被一致承认,接受过来,绝不是因着教会权威产生出来

4.凡信徒皆可靠着圣灵解释圣经(约16:13)

5.不可在圣经以外加增什么启示(启22:18-19)

6.应该个人查考圣经(徒17:11,约5:39,申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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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0 11: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翻转全球 于 29-8-2010 11:12 PM 编辑

天主教
2.
教皇(宗)

1.根据: (太16:18-19)

 (1)主耶稣称西门为彼得,彼得是盘石的意思
 (2)主应许教会要建造在这盘石(彼得)上
 (3)主应许天国的钥匙要交给彼得,可见彼得执掌天国的权柄
 (4)主应许彼得有释放及捆绑的权柄
 (5)彼得是12使徒之首,是教会的元首
 (6)按遗传,彼得在罗马作第一任教皇AD42-67),以后继任的,便都承继教皇的职责

2.教会看不见的元首是基督,看得见的元首是教宗,全世界之主教,神父,教友要服从他命令

3.教宗是基督可见之代表,是彼得之继承人,对教会有最高,完全,普遍,直接的权力

4.教皇无误论-教皇宣告有关道德或信仰的教义时是"绝不能错误"的(5))870)

5.利欧十三世氏说要称教宗为'我们的圣父'(Our Holy Father),庇乌十世说要称教宗为'我们至圣的主'(Our Most Holy Lord)并说'教皇就是肉身的耶稣基督,是祂的发言者,是与神为一,称为主神教皇

6.教皇的冠冕有三层,表示有管辖教权,统制王权,代表神权之三种权威

7.教皇在1303年有训谕说:世上人必须顺服教皇才能得救
----------------------------------------------------------------------------------
1a.彼得不是罗马第一任教皇:

 (1)保罗在主后56年写罗马书时没有向彼得问安
 (2)保罗在罗马写四卷狱中书信,没有提及彼得
 (3)在AD64-65写提摩太后书时,没有提到彼得

1b.彼得不是使徒之首及教会元首或教皇

 (1)保罗说他一点不在最大使徒之下(林后11:5)
 (2)彼得,雅各,约翰也是教会的柱石(加2:9)
 (3)耶路撒冷会议,主的兄弟雅各作主席(徒15)
 (4)保罗及约翰写大部份新约圣经
 (5)彼得说自己是'同作长老的'(彼前5:1)没有将自己放在什么优越地位上
 (6)使徒才是最大的职份,不是教皇(林前12:28)

1c.'盘石'指耶稣基督或彼得的宣告,希腊文,彼得是'Petros':男性名词,意为一块小石,而盘石是petra':阴性名词,意为大盘石,所以不是指彼得

2.主耶稣才是根基,房角石(林前3:11,彼前2:6).主才是教会元首,要服从他(弗1:22,西1:18)

3.主也将释放及捆绑的权柄赐给众门徒(太18:18)

4.连彼得也有错(加2:11-19,太16:23)

5.要作仆人,不是要掌权(太20:25-28),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太23:9)

6.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彼前5:3)

7.一切信子的人有永生(约3:36),不是顺服教皇才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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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0 11: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主教
3.
马利亚

1.是神之母,因耶稣是神,而马利亚是耶稣的母亲

2.无罪成胎论(Immaculate Conception)-在受孕时被完整保护,不受原罪任何污染(5))854)

3.终身童贞

4.死后身体灵魂一同荣召升天(Assumption of Mary)(5))950)

5,被神升为天后(Queen of Heaven)

6.是同救赎主(co-redemptrix)她因服从而成为自己和全人类得救的因由

7.人要向耶稣求什么,若转请马利亚代求,耶稣会因母亲之情而容易答应我们祈求

8.成为神人中间的中保(Mediatrix),

9.崇拜马利亚像崇拜女神一样

 (1)向她祈求,敬拜,念玫瑰经,每背颂主祷文一次,就背颂圣母经十次)
 (2)天主教日历中,每年有14个节日,是专为马利亚用的,每周六要纪念马利亚,每年的第五月全月献给马利亚,1953年被称为马利亚年
 (3)又称她为教会之母,天堂的门,Mother of Mercy,Advocate,Helper,Benefactress

10.马利亚从出生至死亡都亳无罪孽,一生的生活,完全无罪
----------------------------------------------------------------------------------
基督教
1.神是无限永存的灵,说神有母,是无稽之说

2.称神是她的救主,显明她是罪人(路1:47,罗5:12)

3.耶稣有弟妹,他是头胎儿子(太13:53-56,路2:7)

4."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林前15:22)

5.拜天后是拜假神的行为(耶44:17-19,7:18)

6.除耶稣以外,别无救主(徒4:12)

7.主不只一次没有听从她(约2:3-4,太12:46-50)连马利亚也要向主祈求(徒1:12-14),马利亚不是无所不在,怎能每分每秒听这么多人祷告

8.耶稣是神人中间唯一中保(提前2:5,约壹2:1)

9.马利亚的地位不像天主教所说的:

 (1)主复活后,并没有向她显现
 (2)几位博士拜了主耶稣,没有一人敬拜她(太2:11)
 (3)圣经末次提到她,是在徒1:14,其余新约书信没有提到她
 (4)城墙12根基上,有12使徒的名字,没有她的名字
 (5)怀你胎,却还不如听神之道有福(路11:27-28)
 (6)母亲(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约2:4)
 (7)谁是我的母亲…遵行我天父旨意(太12:46-50)
 (8)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他(太4:10)

10.没有一个义人,没有行善的(罗3: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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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0 11: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主教
4.
教会

1.罗马天主教是唯一真教会,因主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盘石上',‘我的教会'是指天主教

2.天主教会以外没有救恩,彼得拿着天国的钥匙谁要救恩就要到天主教去

3.天主教内有圆满得救方法,传讲正确和完整信仰,有圆满圣事生活,所以在天主教里的人才能得救

4.真教会有四个特征:

 (1)唯一:有同一的信仰,有同一的献祭,同一的教宗,治权统一,共属同一个团体
 (2)至圣:有使人成圣的方法(圣事,祈祷,圣经)
 (3)至公:教会宣讲完整的信仰,并有施行全部救恩的方法,被派向所有的民族
 (4)从使徒传下来的:基督的启示借着圣经和遗传经由教会,世代相传下来,所以圣经,遗传,及教会的训导权,彼此相辅相成,三者缺一不可

5.教会内诸圣相通:教会包括了在世上的,天上的(圣人,马利亚..),与炼狱中的教会。在世上的圣徒可以请天上的圣徒为我们代祷,我们也该以祈祷和各种善行,帮助炼狱中的信徒
----------------------------------------------------------------------------------
基督教
1.教会只有一个,却不是天主教,乃是神的教会

 (1)神的教会...,他用自己血所买来的(徒20:28)
 (2)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林前12:13)
 (3)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作肢体(罗12:5).教会包括一切真基督徒,不论是什么宗派,就是一切重生,得拯救,有永生的人,他们都是神的儿女

2.除耶稣以外,别无拯救,不是天主教(徒4:12)不信耶稣的人,不管是什么教会,都要灭亡

3.圣经使人有得救的智能(提后3:15),借着信主耶稣(徒16:31),不是靠教会中的圣事生活

4.天主教的四个特征都是有问题的:

 (1)唯一:他们的信仰是靠信心加上行为才得救
 (2)至圣:不是靠圣事使人成圣
 (3)至公:他们宣讲不纯正的信仰
 (4)从使徒传下来的:遗传及教会的训导都不是神的默示,只有圣经才是最高权威

5.圣经没有炼狱的道理,基督是唯一的中保,不应请天上的圣人祈祷(提前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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