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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lexander880128

同性恋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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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13 10: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yming2475 发表于 1-7-2013 10:23 AM
你做莫你 ??

你正在与人辩论?好厉害哦...我不厉害,只是进来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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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13 10: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appyWW 发表于 1-7-2013 10:31 AM
你正在与人辩论?好厉害哦...我不厉害,只是进来学习下

你不历害咩 ??你还会去笃暴人家的密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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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13 10: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yming2475 发表于 1-7-2013 10:34 AM
你不历害咩 ??你还会去笃暴人家的密秘 。。

那个只是翻旧账 和查看他们的前科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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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13 10: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appyWW 发表于 1-7-2013 10:46 AM
那个只是翻旧账 和查看他们的前科罢了...

和你这个死猫眯对话 ,我其不是要小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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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13 11: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yming2475 发表于 1-7-2013 10:52 AM
和你这个死猫眯对话 ,我其不是要小心点 。。

如果是行为良好的良好市民是不必担心有前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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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13 11: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appyWW 发表于 1-7-2013 11:26 AM
如果是行为良好的良好市民是不必担心有前科的

人非圣贤 ~~ 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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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13 11: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yming2475 发表于 1-7-2013 11:28 AM
人非圣贤 ~~ 嘛

对呀...好啦,你继续辩论吧,等下这里变灌水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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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3 10: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olimdi 发表于 25-4-2011 05:34 PM
只是他们的对像跟正常人不同而已.

异性恋归类于“普遍”

不代表同性恋应该被归类为“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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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3 03: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接受不到。。。没理由。但我不会以异常眼光看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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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3 02: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世界人口以倍具增 这为免不是个解决方法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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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3 05: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有几点想要和大家分享的。

当我们看到同性恋者时,可能会想到为什么会变成同性恋? 那首先问自己为什么是异性恋。 两者之间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我生出来就是这样”。 再来可能你会说想要尝试改变他去喜欢异性, 那首先你问你自己如果有人尝试改变你去喜欢同性你有什么感受? 将心比心呀。

1.很多人可以接受外人是同性恋, 但不能接受家人是同性恋。 此时问题来了, 请问如果你家人是同性恋的话, 你能改变他吗? 你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吗? 全世界每44秒就有一个人自杀,而同性恋者占了多数, 当中自杀原因竟是家人不支持, 敢问你想要个快乐的同性恋家人,还是伤心的异性恋家人甚至于逼至家人自杀?

2.同性恋是违反了自然性行为? 请问你是根据哪个资料得出这一项结论?
a. 法律? 那请问法律377A条文, 无乱于对方同性,异性或同意与否, 与对方拥有口交与肛交性行为即触犯非自然性行为, 最高判监20年,令加鞭挞。
这点你犯了吗? 你是否又知道有50% 或以上的异性恋者曾经有尝试过肛交? 你是否又知道有50%的同性恋者是不接受肛交性生活的?
b. 基督教? 创世纪17章14条, 但不受割礼者,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你割礼了吗?利末记11章7条,猪,因为它分蹄有趾却不反刍,应当不洁净不能吃, 你吃了吗? 利末记19章27条, 不可剃两边的头发, 你刮过胡子吗? 如果你只跟随自己喜欢的章曰来做个虔诚的基督徒,为什么你不能容许别人也跟随自己喜欢的章曰来做个基督徒?
c. 动物都是以公母为准? 你是否知道海豚同性恋已记载多年并且发生频率与异性海豚同等? 是否知道长颈鹿也是同性频率居高的动物?
d. 因为历史记载? 那你是否知道中国5千年历史有40%的皇帝都有男宠?(男宠即身份与贵妃同等,但他是男性) 尤其汉朝最多?

3. 人类将无法繁殖下一代以致灭绝? 请问中国一胎制是否也在阻止繁殖下一代? 你在吃牛羊鸡是否也在妨碍动物繁殖下一代?此外, 难道合法同性婚姻以后你也会变成同性恋地去不繁殖下一代吗? 请问异性恋的堕胎行为也是否在阻止繁殖? 日本、新加坡人口老化有在说明是同性恋引起吗?

4. 合法化将会有更多人变成同性恋? 这只能说是假象,原因? 因为从前不敢抬头做人的同性恋者将会用于承认自己, 自然会造成同性恋增加的假象。 就好比海水退潮时才看到更大片的海滩一样。

5. 现在好男人很难找, 还要和男人挣好男人,那不是竞争很大? 那请问如果那男人和你结婚以后,告诉说他外面有男人, 请问前者还是后者比较难受?

6. 不歧视,但不支持同性婚姻合法? 你知道婚姻合法多么重要吗? 就以异性恋为标准, 没有结婚你就不能在紧急手术上为对方签手术同意书,至对方死你也无权签下, 你希望你心爱的人在你面前挣扎至死吗? 没有结婚遗产于无遗嘱下将由父母接领, 你至死那一天也不能给你心爱的人一分一毫。 没有结婚,就不能为领养的孩子,伴侣不能为养子签下手术同意书, 要望着养子死。  

近年来在马来西亚的人权游行当中, 不难发现“性向独立”Seksualiti Merdeka就是也开始出来捍卫性向平权。 而他们的友团当中也有 SUARAM- Suara Rakyat Malaysia。 当大家站出来捍卫人权的同时, 也不会忘记了性向独立。 若大家有任何疑问,或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可以inbox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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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12: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性恋本没有错,错在一些同性恋太猖狂,让人恶心,再说,现在做男人也太辛苦了,以前说,女生和男人出去要小心堤防,尤其是去夜店等等地方,要堤防被下药,喝酒喝醉了,也非常危险。

现在做男人一样危险,上个公共厕所,旁边的基佬猖狂在盯着,对着你暧昧的笑,喝酒要小心身边的男人,交朋友要小心,喝醉了被基佬鸡奸,比死还惨,我觉得比女人被强奸更加痛苦,因为毕竟一般正常男人后门没有用过,也不打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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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08: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xx商店 发表于 7-1-2014 12:14 PM
同性恋本没有错,错在一些同性恋太猖狂,让人恶心,再说,现在做男人也太辛苦了,以前说,女生和男人出去要 ...

为了展示我的礼貌, 在这先说以下言论皆以事论事,若有任何得罪先多多抱歉。

同性恋本没有错,错在一些同性恋太猖狂,让人恶心,再说,现在做男人也太辛苦了,以前说,女生和男人出去要小心堤防,尤其是去夜店等等地方,要堤防被下药,喝酒喝醉了,也非常危险。
对,这说的没错, 所以性欲皆出自于人类的本能, 所以无论同性恋和异性恋都一样有想强奸人的欲望。 所以异性恋也有太猖狂,让人恶心的时候。 做女人也太辛苦了, 除了要提放男人霸王硬上弓下, 还要用瘦弱纤细的双手去抵挡男人, 还要担心自己的姐妹会不会串通灌醉自己, 然后抓自己去磨豆腐。

现在做男人一样危险,上个公共厕所,旁边的基佬猖狂在盯着,对着你暧昧的笑,喝酒要小心身边的男人,交朋友要小心,喝醉了被基佬鸡奸,比死还惨,我觉得比女人被强奸更加痛苦,因为毕竟一般正常男人后门没有用过,也不打算用。
但根据民调, 异性恋男人更喜欢在上厕所时, 盯着隔壁的男人小鸡鸡在比大小, 所以同性恋男人一样受到异性恋男人的“视奸”。 再说, 全世界有50% 的异性恋都有尝试过或拥有肛交的性生活, 这当中包括男性向女性的肛交和女性向男性的肛交, 当然肛交的定义不在于把阳具放入肛门才叫肛交, 而是包括利用性玩具放入肛门、手指放入肛门、或舔舐肛门进行的性刺激也被归类为肛交。 而于异性恋当中男性参与被肛交的比例意外地比女性高, 这基于男性拥有前列腺性器官, 而女性没有。 此外, 拥有肛交性生活的同性恋男性只占总数的50% , 就是说另外50%的同性恋不愿意肛交。 而同性恋只占世界总人口的3%-10%, 即是说扣除女同性恋意外, 拥有肛交性生活的同性恋比例比异性恋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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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11: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anqie 发表于 7-1-2014 08:44 PM
为了展示我的礼貌, 在这先说以下言论皆以事论事,若有任何得罪先多多抱歉。

同性恋本没有错,错 ...

我也为了展示我的礼貌, 在这先说以下言论皆以事论事,若有任何得罪先多多抱歉

对,这说的没错, 所以性欲皆出自于人类的本能, 所以无论同性恋和异性恋都一样有想强奸人的欲望。 所以异性恋也有太猖狂,让人恶心的时候。 做女人也太辛苦了, 除了要提放男人霸王硬上弓下, 还要用瘦弱纤细的双手去抵挡男人, 还要担心自己的姐妹会不会串通灌醉自己, 然后抓自己去磨豆腐。

女人被奸或是被磨豆腐至少器官一般没有被受伤害,那个地方至少是正常这样用的,男的被爆菊就。。。,还有女人被强奸了,会得到同情,男人被鸡奸了,会被鄙视。


但根据民调, 异性恋男人更喜欢在上厕所时, 盯着隔壁的男人小鸡鸡在比大小, 所以同性恋男人一样受到异性恋男人的“视奸”。 再说, 全世界有50% 的异性恋都有尝试过或拥有肛交的性生活, 这当中包括男性向女性的肛交和女性向男性的肛交, 当然肛交的定义不在于把阳具放入肛门才叫肛交, 而。。。。。。。。。

被男人比大小,我可以接受,被同性恋男人的“视奸”,我不能接受。

还是不说的,免的得罪一些同性恋中埋伏,被xx。
你要赢给你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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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11: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送大家一句话: 每个男人在遇到自己爱的那个男人之前,都以为自己爱的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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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11: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应不合法!因为如果合法得话,母鸡和公鸡也学人类,那麼在一个世代后,再也没有鸡蛋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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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4 03: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xx商店 发表于 7-1-2014 11:19 PM
我也为了展示我的礼貌, 在这先说以下言论皆以事论事,若有任何得罪先多多抱歉。

对,这说的没错,  ...

很高兴和你有沟通的平台。

女人被奸或是被磨豆腐至少器官一般没有被受伤害,那个地方至少是正常这样用的,男的被爆菊就。。。,还有女人被强奸了,会得到同情,男人被鸡奸了,会被鄙视。

让我们从“器官的伤害”开始讲起。“伤害”一词在心理上我们归纳为令到心灵受到打击或创伤就是“伤害”, 而于生理上使他人感受疼痛、凌虐或甚至伤口流血也作“伤害”。 请问女人被奸, 下阴部出血, 反抗时被歹徒掌刮, 抓伤等等... 那请问器官何来不被伤害? 器官除了性器官外, 皮肤也一样是器官, 还是人类身上最大的器官。 再说, 一个男人和女人在完全没有服用任何酒精和药物下受到另一男性的性侵犯, 请问是男的还是女的更有自保的能力? 另外所谓的”那个地方至少是正常这样用的,男的被爆菊 ” , 阴道是性器官是正确的, 肛门至今为止已经有科学家把它归纳为性器官, 纵使到如今还没有被社会大众认同, 但是肛门里的前列腺已在更早以前被各界和社会归纳为性器官。 再说 “还有女人被强奸了,会得到同情,男人被鸡奸了,会被鄙视。 ” 如果女人被强奸得到同情而不是被鄙视, 请问被有女人被强奸后就去轻生的是出自于什么样的念头?  任何人被强奸都会得到同情和鄙视, 这皆出自于社会各自的心态与眼光, 而不是只有男人被鸡奸是被鄙视而没有同情的眼光。

被男人比大小,我可以接受,被同性恋男人的“视奸”,我不能接受。

那接受被比大小, 就只有你和那些跟你一样想法的人, 你又没有问过同性恋甚至异性恋男人的感受, 你哪知道他们愿不愿意接受你拿他的鸡鸡来比大小? 这就像地球没有你, 它依然会转的道理一样。

你要赢给你赢。

最后, 这里是辩论论坛, 所谓明辨真理, 从遥远的中国的上古时代,诸子百家就开始辩论,来诠释更适当的治世方式,还有为人处事等等的生命观。西方的柏拉图,苏格拉底等人就以辩论来证明世界的存在,延伸至今天的“辩论”,为的就是寻找适当的答案,但没有绝对的“对”和“错。 来自维基百科“辩论”是指“對某個議題,以口語為主要方式,為分辨不同觀點之正確性而進行的一種爭論方式。辯論除了需要精湛的口才之外,還需要強大的邏輯與思辯能力。”而不是跟人家说“你要赢给你赢”就可以把所提出的论点推卸的一干二净。

本帖最后由 fanqie 于 8-1-2014 03:56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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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4 04: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ohnsonkoh 发表于 7-1-2014 11:48 PM
应不合法!因为如果合法得话,母鸡和公鸡也学人类,那麼在一个世代后,再也没有鸡蛋吃了!

应不合法!因为如果合法得话,母鸡和公鸡也学人类,那麼在一个世代后,再也没有鸡蛋吃了!

赐教赐教。

第一, 同性恋合法化跟鸡有什么关系?
第二, 以人类的进化论来看, 从远古时期直到现在,人类都在模仿动物下演变而来的, 而动物并没有在模仿人类下演变。 像人类现在还有保留的动物姿态,例如喂食母奶、 狗爬式性爱、 自然生产等等...
第三, 若拿鸡与人比较, 那你是产卵的吗? 你是用琢吃食地上的虫子吗? 恐怕你没有, 那你怎么会想象鸡会学人类呢??
第四, 即便要谈论人类的生育, 但你必须要知道的是, 生育并不是一个“制度”, 它只是一个”意愿“, 要不要生是个人的事, 社会大众管不了。 即便要生育是个制度, 那请杜绝卖避孕套, 请诉讼所有不能生育的夫妻, 请联署请示联合国讨伐一胎制的国家, 因为他们犯了同样的错, 就是阻碍“正常生育” 。  况且家庭从来就不是一个「价值」,反而是人类历史以來变动最激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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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4 08: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anqie 发表于 8-1-2014 03:54 PM
很高兴和你有沟通的平台。
女人被奸或是被磨豆腐至少器官一般没有被受伤害,那个地方至少是正常这样 ...


让我们从“器官的伤害”开始讲起。“伤害”一词在心理上我们归纳为令到心灵受到打击或创伤就是“伤害”, 而于生理上使他人感受疼痛、凌虐或甚至伤口流血也作“伤害”。 请问女人被奸, 下阴部出血, 反抗时被歹徒掌刮, 抓伤等等... 那请问器官何来不被伤害? 器官除了性器官外, 皮肤也一样是器官, 还是人类身上最大的器官。 再说, 一个男人和女人在完全没有服用任何酒精和药物下受到另一男性的性侵犯, 请问是男的还是女的更有自保的能力? 另外所谓的”那个地方至少是正常这样用的,男的被爆菊 ” , 阴道是性器官是正确的, 肛门至今为止已经有科学家把它归纳为性器官, 纵使到如今还没有被社会大众认同, 但是肛门里的前列腺已在更早以前被各界和社会归纳为性器官。 再说 “还有女人被强奸了,会得到同情,男人被鸡奸了,会被鄙视。 ” 如果女人被强奸得到同情而不是被鄙视, 请问被有女人被强奸后就去轻生的是出自于什么样的念头?  任何人被强奸都会得到同情和鄙视, 这皆出自于社会各自的心态与眼光, 而不是只有男人被鸡奸是被鄙视而没有同情的眼光。


在这里说的是正常的性交下,女人那个地方就是设计这样用的,这个连小孩也知道,而男人那个地方,不是这样用的,当然,大部分同性恋会坚持,那是对的。如果要说的是特别情况,你真的赢的完,上网查了资料copy,寻找特殊例子来争论的,我也看过。

被男人比大小,我可以接受,被同性恋男人的“视奸”,我不能接受。

看清楚-“被男人比大小,我可以接受” ,这里说的是我个人感受。 我又没有说其他异性恋也是这样还是你这种人也是这样。



本帖最后由 xx商店 于 9-1-2014 05:32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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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14 06: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xx商店 发表于 8-1-2014 08:59 PM
让我们从“器官的伤害”开始讲起。“伤害”一词在心理上我们归纳为令到心灵受到打击或创伤就是“伤害” ...

在这里说的是正常的性交下,女人那个地方就是设计这样用的,这个连小孩也知道,而男人那个地方,不是这样用的,当然,大部分同性恋会坚持,那是对的。如果要说的是特别情况,你真的赢的完,上网查了资料copy,寻找特殊例子来争论的,我也看过。

  首先我们来谈论小孩, 你提到“女人那个地方就是设计这样用的,这个连小孩也知道” 。 在这点上看来, 你必须要了解到的是小孩就像一张白纸, 他什么都不会, 这种知识本来就是大人灌输的, 同样的, 如果你灌输小孩说肛门是性器官, 那么小孩对性器官的认知也会包含肛门。 这就像先进社会种族歧视、 性向歧视的原理一样, 如果不是大人们在灌输某某族群好吃懒做, 某某族群野蛮不讲理, 某某性向是艾滋病带菌者, 请问孩子怎么会对弱势群体有先入为主的认知呢?

第二点 男人那个地方,不是这样用的,当然,大部分同性恋会坚持,那是对的。 如同之前我所说的一样 “肛门至今为止已经有科学家把它归纳为性器官, 纵使到如今还没有被社会大众认同, 但是肛门里的前列腺已在更早以前被各界和社会归纳为性器官。 ” 再说那个地方何错之有? 再补充一点, 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皆是英联邦国家, 延用普通法系,而民法377条文, 从2007年开始废除肛交法, 但只限至于异性恋, 这更能证明肛交于异性恋来说更为普遍。

如果要说的是特别情况,你真的赢的完  怎样的特别情况? 我从来没有得到特别待遇。

上网查了资料copy,寻找特殊例子来争论的,我也看过。 我的知识是我阅读和听演讲得回来的, 不是做typical malaysian student的copy & paste制, 至于引用维基解释“辩论” 这词, 纯粹是让人更容易明白“辩论”的定义是什么。  还有, 我何来寻找特殊例子来争论?? 以上内容皆是典型生活上遇到的例子。列入, 女人被强奸是时常发生的事吗? 是啊, 这也是我提出的典型例子阿。 男人被强奸是时常发生的事吗? 不是啊,这是特殊个案阿,这是您发表的例子。 异性恋和同性恋男人都有在厕所看人家的小鸡鸡是典型的阿, 也不是特殊阿。 辩论也是从中古时代就开始的阿, 我何来特殊例子??? 是您在发表特殊个案阿。

看清楚-“被男人比大小,我可以接受” ,这里说的是我个人感受。 我又没有说其他异性恋也是这样还是你这种人也是这样。
在辩论论坛说' 是我个人感受“ 。 请问' 个人感受"  这个点的辩护内容在哪里? 还有”这里说的是我个人感受, 我又没有说其他异性恋“ 在这里我必须要强调的一点是, 当你说出这句话时, 你已经在主观地看待议点和不针对事情的根源论述。  还是你这种人也是这样。 我这种人是怎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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