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信仰在我们的诸多决策之中另有一番更深刻的作用。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曾评论说,生活中的真相有两类: 一类的有效性与我们的行动无关,另一类的真实性有赖于我们的作为。第一类真相——即观察家的真相[truths of the observer]——包括的是物质世界的行为事实: 原子如何组成分子,星球如何爆炸。第二类真相——即意志的真相[truths of the will]——包括了技能、交往、商业投资、任何需要你付出努力才能成真的事件。对观察家的真相来说,在合理证据出现之前持存疑态度为佳。不过对意志的真相来说,没有你注入信念,且常是面临无望前景之下的信念,该事件难以成真。例如,你若不坚信做一名钢琴家值得,自己具备了优秀琴手的素质,此事不会发生。意志的真相与我们对幸福真谛的追求最具相关性。不少真实的励志故事里,主人公正是那些逆着堆积如山的经验证据而行——种族歧视、贫困、残障——为自己创造这类真相的人。在这种情形下,真相的实现需要信仰主动贬值就近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