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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为律师请帮帮忙!!(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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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我家对面的邻居一直把他们的车停在我家门口。。。
白天没有放。。当晚上我们的车都park进车房后,他就把他的车停放在我门口。。
导致我们出入很不方便。。试过几次要出去的时后,哥哥就跑去他家按门铃说要出去了。。
请你把车架走。。当我哥的车回来后,他又把车停在我家门前了。。
park到早上七点才架去上班。。
他家门前空空的。。又不要放自己的车。。跑来放我家门口。。
我已经叫他们不要再放了。。可是第二天又再放。。
所以我也静静的,拿相机拍了他车停在我家门前的照片。。
我想请问各位,我可拿着照片到Majlis perbandaran 那边去投诉吗??还是要报警??
那些照片可采取法律效用吗??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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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09 05: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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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09 05: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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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民事糾紛, 政府机构不會管。
如果不能和平解決,唯有通过法律途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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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5-2009 12: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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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掉他那辆车的两个 Tayar ,我担保他从此以后会把他的车泊进自己的车房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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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09 09: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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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相片上載,看看他如何的擋住你家門。
是很過分,還是一點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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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09 08: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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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loon08 的帖子
请问你家里的前面那块空地,是属于你家里的范围之一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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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09 08: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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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东西挡着咯。。。。
不可能去橦你的东西吧?
不然放他tayar的风。。。这是最后一个办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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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6-5-2009 01: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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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5-2009 01: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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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屋前的那塊空地不是LZ的
但是有常識的人都不會把車park在人家門口啦
如果LZ和他們溝通過了還是沒有改善
那LZ干脆不要把車park進車房了
park自家的車好過給人家par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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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09 03: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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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的车刮上(以后不要把车泊在我家门口) . 担保以后不会再泊在你家门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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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09 06: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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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侵犯(CONTINUING TRESPASS),属于民事诉讼(Tort)。
在楼主的案子里,持续侵犯可被定义为,无法把自己的物件从他人的地界移开可被控非法侵犯。
可引用案例:
Holmes v Wilson and others (1839) 10 A&E 503;
Konskier v Goodman Ltd [1928] 1 KB 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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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09 10: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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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泰美思の觉醒 于 10-5-2009 06:45 PM 发表 持续侵犯(CONTINUING TRESPASS),属于民事诉讼(Tort)。在楼主的案子里,持续侵犯可被定义为,无法把自己的物件从他人的地界移开可被控非法侵犯。可引用案例:Holmes v Wilson and others (1839) 10 A&E 50 ...
在确保是否他有没有CONTINUING TRESPASS前..首先,你当然也要确保那地是你的吗? 要不然,你是没有LOCUS STANDI.无权上诉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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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5-2009 04: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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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篱笆以外的范围不算是自己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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