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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此,抒發對於目前司法的絕望與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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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先生是一名非裔,我們在JPN合法註冊,他有合法文件居留馬來西亞。在9/1/2020(星期四)晚上11點和另外13名非裔在一間餐館被扣留回警局,凌晨4點半我先生致電給我,叫我帶胃藥去警局,我才知道他被扣留。
去到警局裡,警員A聲稱他們和這1-2年裡面的搶劫案有關,必須扣留調查,第二天10/1/2020早上9點(星期五)14人要扣上法庭,有什麼就到法庭去問IO,同時警員A將我先生的護照交給我,叫我把護照拿回家保管。
早上9點正,我到了法庭,等到10點半,他們才被帶進來,進入一間小房間,大概半個小時就被警員帶走,什麼也沒說,我再一次去到他們被扣留的警局了解,他們說不清楚,給我IO的聯絡號碼自己聯繫IO。
同一天下午,我撥電給負責他們案子的IO - Inspector B,他說還在調查,他們已經和法庭申請了延扣,會扣留到15/1/2020,叫我等消息,我問inspector B可以探望我先生嗎,他說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時間可以探訪,結果星期一警員A卻拒絕我的探訪申請說案件調查當中,不允許探望。
一直拖到15/1/2020星期三早上9點半,我再一次到警局,警員A依舊拒絕探望,並說他們已經向法庭申請了,會繼續延扣至21/1/2020。
同一天15/1/2020下午,一位非裔朋友C到警局去,警員A告訴朋友C,不要讓你們的馬來西亞國籍的太太再去警局,有什麼直接非裔接觸警方,如果朋友C要探訪可以付200令吉,探訪2個人。如果朋友C要買食物給14人,就得另付300令吉。警員A還說,目前調查還沒去到IO那邊,所以即使我們身為太太的去到IO那邊了解,IO只會敷衍而已,警員A說明他們只會和非馬來西亞公民接觸,以防馬來西亞公民會舉報他們。即使到了下個星期,朋友C如果要警方釋放他們14人,就得付錢。
同時,在這段扣留期間,這班所謂的警員,到這13名非裔的住家搜證(除了我的家,他們沒有上來搜),把所有值錢的東西,甚至鞋子與衣服都拿走,這班警務人員根本是以搜查為名,打劫為實,可是大家卻不能反抗。
打從我那一晚凌晨去警局的時候,我就知道這班沒穿制服的警員目的是什麼,搶劫案只是將他們扣留的一個說法,他們根本無憑無據。
在新政府的帶領下,我不願意相信我們的警察部隊依舊腐敗,我不願意相信這些事確確實實的發生在我身上。官字從來都是兩個口,很無奈原來他們可以說懷疑我們和某某案件有關,就可以任由他們無期限的扣留。我們這些不懂法律的平民卻什麼也做不到,只能任由他們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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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20 05:20 A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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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過過分了。我會將你的故事放到 NTV7 或八度空間的臉書那裡,引起媒體的注意。
你也可以到政黨的人民服務室去投訴,要求議員介入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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