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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教学』数码摄影户外人像技巧2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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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像拍摄是数码摄影中最常见也是最难把握的部分之一,因为户外人像拍摄的环境在变化,拍摄的目的也有所区别,拍摄的对象也不同,实际上户外人像拍摄也没有放之四海皆真理的标准,以下这些是户外人像拍摄的一些技巧经验汇总,希望对各位的拍摄水平提高有所帮助。
★拍摄人像的表达意图,一是表达人物本身的形象,二是展现拍摄者本人的意图,当然对于家用数码摄影来说,我们往往是为了展现拍摄对象本身的形象,比如小孩子的活泼,女友的青春美丽形体等。此外人像摄影还可以表达一些拍摄者本身的意图,比如纪实类的摄影题材。
-拍摄主题-
★我们要把被摄者的脸孔拍得像他本人之外,还要把他的性格、他的精神状态拍摄得像他本人。这一点比较抽象,如何达到神形统一,是户外人像拍摄的一个难点,关键是要让拍摄对象自然地流露出本身的气质和精神,户外人像摄影的时候,应该让拍摄对象处于自然的心态下,不要矫造。
★户外人像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客观地表现被摄者-主要是运用镜头的特点,把人物的五官轮 廓的美点快现出来。一类则是表现拍友心目中的想象-主要是把被摄者当做为一件"活道具",尽量运用画意的手法,使照片的画面显得悦目而优美。
--光的利用-
★户外光线在任何情形下都可以拍摄出好照片,问题只是采用光线的手法是不是得当。所谓光角度,包括太阳位置,被摄者位置及相机位置。户外人像和室内人像主要是光源性质的不同,其次则是由于拍摄环境的不同,充分利用正光,测光和逆光的特色来突出主题。正向光可以表达积极活泼明朗的心情和主题,测光可以表现含蓄思索的主题,逆光表达的是深沉神秘的气氛。
★在户外,如果想人物不皱眉,最好是不让光直接照射到眼睛,如采取斜光、侧光或背光的光线等。
★如果要在阳光之下拍照,可教被拍照的人保持着摆布好的姿势,闭起眼睛来,等到按快门时才教她张开。
★太阳位置在时钟面五字至七字处都属于前光。在三字四字或八字九字处都属于侧光。由十字至二字则属于背光了。前光和侧光之间的就是前侧光。在侧光和背光之间的就是背侧光。
★日出之后和日落之前的两小时以内的阳光,都属于低光位置。上午八时至十时,又下午三时至五时的太阳位置,相当于中光的高度。上午十时至十一时,和下午两时和三时,则相当于高光的位置其余由十一时至下午两时都属于顶光范围了。户外人像当然以中光和高光的位置拍出来的效果最理想。
★户外的背景和光源都不能加以更动的情况之下,只有移动被摄者和照相机来获得最好的效果。
★数码相机测光方式是采用TTL的,人像拍摄的时候最好采用点测光或者中央重点测光,特别是逆光拍摄的时候最好采取点测光,测光主题是拍摄对象的脸部。
-取景-
★拍摄户外人像,首先要注意背景,初学者拍照时只顾看人,全部精神都放在人物的身上,对于背景往往不加注意,事前既不加选择,拍时也不予留心。
★背景初步选好人物站过去,还要再来一次背景的鉴定。我们要看背景的趣味和人物是否配合,背景的色调和背景的线条等跟人物有没有冲撞。
★到郊外拍摄人像,对于背景的处理原则“不利用就消除它”,如果在摄影中拍摄的背景有画蛇添足之嫌,可以通过电脑后期处理来消除。
★凡在照片里出现的景物,都要和主体有关连,不是衬托他的姿态,就是加强他的情趣,不是增加他的美感,就是使他更突出。
★凡是户外人像的背景,拍得清楚也好、拍得模糊也好,总以简洁为宜。最忌是黑黑白白、花花绿绿,那就不论大光圈或小光圈都一无是处了。
★背景的所谓乱,是指景物的线条太多,和形相不一致,使人的视线不住地左看右看,因而分散了主体的吸引力。
★背景上的线条或形相,如果是统一的、一致的,都是使照片产生美感的辅助力量。这是不可不知的。
★凡是横过照片的直线,不要把它放在正当中,也不要在人物头顶至腰部之间横过。
★背景跟人物不配合,给人的印象是背景归背景,人物归人物,两者不能结合成完整的有机体,那自然不能成为一张具有美感的照片。
-姿态摆放-
★户外人像要求的只是假自然的姿势,即经过摆布技巧处理之后,令人觉得自然而且有美感的姿势。
★采用镜头角度,必须要有目的,有作用,千万不要为角度而角度,为新奇而角度。
★如果手或脚被景物或身体隔断,在照片上只看见手臂,或者只看见手掌,那时候就会有被切断,或者无主孤手的感觉。
★人物的手,在照片上,要就全部看得见,否则全部隐藏起来。最好将手布置在脸孔和胸肩的附近。
★身体太侧的话,最好是只要一只手,如果两只手都要的话,身体的姿势就不要太侧。
★在户外人像照片中,一定要让手有些工作,有些任务,在照片里有些作用。
★在拍摄之前,拍友和被摄者能够进行交谈,,对于拍摄表情自然的人像是有帮助的。
★临场经验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只有多实习,多检查,从错误中吸收经验。实习,是训练自已的手;检查,则是知道自已的错误。检查后再实习,则是提高自已的技术。
(出处:世纪开元网上冲印)
[ Last edited by lagunakit on 3-5-2005 at 06:38 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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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5-2005 08: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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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05 09: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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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6-2006 02: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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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需要那么多技巧的,越看就觉得自己越肤浅,悲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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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06 10: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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