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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小说《刮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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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3-2005 12: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美国中部密西西比河畔的圣路易斯市

“一位美国的新移民许大同,被控告虐待自己的亲生儿子丹尼斯,结果不得与自己孩子想见。他身败名裂后,工作也丢了,妻子向法庭申请分居,把孩子接回家里住。可怜的他有家归不得,平安夜前夕一个人在外面游荡。而在当天,法官却破例的批准了解禁令,让他得以和家人共渡温馨的圣诞节……”我看完福利局给予的资料,再把锁定要访问的目标人物列出来。

“一个、两个、三个……一共九个。”写完后,我检查一遍再合上记事本,“希望这次的访问,会很有趣。”

[ Last edited by 白云 on 13-3-2005 at 12:16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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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3-2005 12: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许大同居住大厦的保安人员

许大同是九楼的住户,也是这里唯一的中国住户,所以我记得他。你也知道,这里算是挺高级的住宅区,能住得起这里的外国移民不是很多。许先生是我看过那么多的中国人当中,很成功的一个了。听说他还是什么电子游戏的设计师,象我这种粗人,连电子游戏也不会玩,他竟然还可以获得什么年度的最佳设计大奖,可见他多能干。

他和妻子简宁都很有礼貌,每次经过都会跟我打招呼,他还有个很可爱的孩子丹尼斯。噢,对了!后来他还把自己的父亲自中国接来住呢。

那天突然有个人来找我,要我当证人。我才知道人不可冒相,原来外表斯文的他是个虐待儿子的暴力分子,我很生气,就答应了。

法庭上,我真的没有说谎,我把我知道的说出来而已,我不是说过了吗,我是个良好公民。
丹尼斯撞伤头那天,简宁还没放工,许大同接到警察局的电话后匆匆忙忙的出去了,剩下丹尼斯一个人在家。这些都是真的,我不曾说谎!

听说后来他被控虐待儿子罪名成立,不能和儿子见面,甚至和妻子也离婚了。

哈,平安夜当天,许先生竟然变装成圣诞老人,企图混进家里,可惜被我逮个正着。我也不是不想放他一马的,不过… …唉,你知道我们这些良好公民,最不愿意就是触犯法律。怎么知道他后来赤手空拳爬上了九楼,真是壮观极了,我第一次见识这样惊险的真人秀呢!象拍电影一样。

你知道吗?如果当时他不小心松手或滑脚,他就粉身碎骨了。

噢,后来才知道他被冤枉了,那伤痕是什么中国疗法刮痧造成的伤痕。其实,象他这种知识分子,怎么可能做出虐待那么可怕的事情呢!

看到他们温馨感人的平安夜,我觉得羡慕又嫉妒呢!

[ Last edited by 白云 on 13-3-2005 at 12:17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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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3-2005 12: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国中部密西西比河畔的圣路易斯市警察局警员之一

那个中国逃犯,绑架自己孩子那个吗?

我知道,我知道!

当时我也是追逐逃犯的警员之一,那是我第一次追逃犯追得那么有趣。

听说他是虐待儿子了之后,把儿子从福利局那里绑架出来,但是看起来却不象啊!

那里不象啊?嗯,就好象他驾车带着儿子缓慢地在公路上“逃逸”,和大动干戈围追堵截的警察兜圈子,玩了一场追车游戏,根本不象在逃命。

而且,那小孩兴奋地在后座上笑着叫着跳着,还模仿警探电影,用手比成一把手枪的形状,和我玩射击呢!那孩子,可爱极了!

如果他要逃命,何必又把孩子载回福利局呢?

不单是这样,他下车的时候非常平静,没有逃犯所有的慌张。脱下外套包裹起已经在后座上睡熟的小孩,害怕惊醒睡觉中的儿子轻柔的动作,一个虐儿的父亲又怎么能模仿得出来?
听说他最后得到了解禁令,果然上帝是帮助好人的。

[ Last edited by 白云 on 13-3-2005 at 12:1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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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3-2005 12: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负责许大同案件的法官

许大同虐儿的案件?在平安夜当天我已经批准了解禁令令了。

控告许大同虐儿的福利局负责人和昆兰先生亲自上门求情,并且承认她的错误。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情。

我想,我也必须承认自己在处理这案件的错误。

许大同,在案件之前我已经有听说过这个人,他是个很杰出的青年。来美发展八年,刻苦耐劳,终于得到了电子游戏的年度最佳设计大奖。

我审判过这么多虐儿案件的经验中,一开始就觉得他不象是个虐儿的父亲。他努力争取和孩子共同生活表现出的爱,他看到儿子背上伤痕的啼笑皆非,他和妻子在法庭上的真情流露,一切一切都显示他是清白的。但是这是个讲究证据的社会,他拿不出证据,也无法用我们听得懂得语言向我解释刮痧这种中国传统医疗法,反而表现得非常冲动。我只能把自己直觉排除在外,相信一切眼前可以看到的证据判案。

还好这次没有酿成大错,这也给了我一个教训。

噢,不是我的错,为什么你这么认为?

文化的差异?我们两国人民没有互相了解产生的误会?

文化的差异… …互相了解…

嗯,或许真的是如此。也许有一天我也要象昆兰先生一样,亲自到唐人街体会刮痧疗法,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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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3-2005 12: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许大同的律师。

许大同夫妻?是的。我认识他们,而且对他们有很深的印象。

那次,许大同来到我的律师事务所,说什么被控告虐待儿子丹尼斯,现在不能和儿子见面。我当然帮他,我和他也曾经有过接触,他怎么都不象虐待儿子的父亲。

说真的,我当律师这么多年,这些虐待儿女的官司也接多了。当事人有没有说谎,我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是我们律师的直觉。而他,我知道他没有说谎。

嗯,没错。法庭上,我的确很意外。他的儿子背后的伤痕,非常象被蓄意虐待,我承认,那一刻我犹疑了,我怀疑自己的直觉。而大同的解释却又那么令人无法接受。我当时认为,大同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他的行为是错误的。我相信他爱他的孩子,但是他的方式错了。

为什么我还是愿意帮助他?我也不想说清高的话,因为这是一场交易,也因为我是律师,不过,至少我知道他爱他的孩子丹尼斯,所以我帮他也不至于太良心不安。

为什么我觉得他爱丹尼斯?我想,当你亲眼看到许大同在法庭上,真挚而忘情地诉说着做为一个父亲,一个移民家庭的父亲对于自己儿子的爱与期望,责任与关怀,而妻子简宁在一旁激动地流下了热泪,你也会不由自主的相信他们之间的爱。

老实说,许大同是我碰过那么多个案件中,最不合作的被告了。他在法庭上攻击对方律师的行为,真的让我冒了一把冷汗。而尔后,他又把儿子从儿童福利局偷抱出来,我不想用绑架这个字眼,那有父亲绑架自己的儿子的?

当时,我当然生气。不过和他接触越多,我越相信自己的直觉,他真的很爱自己的儿子。我也是个母亲,我能体谅他和儿子分离的心情,虽然我们来自不同文化背景,但是亲情是全世界都一样的。但是,我无能为力,我帮不了他。

我很开心最后解禁令在圣诞夜降临了,一家人能安稳的过节,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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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3-2005 12: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利局代表律师

许大同的案件,我记得很清楚,那是我到目前为止败得最惨的案子。

本来以为帮我女朋友赢得这次的案件,可以让她对我另眼相看,毕竟她已经多次对我表现得不满意了,怎么知道?官司是赢了,但是也被甩了,我也不知道那里不对了?

那还没关系,到后来,连许大同的解禁令也被批,我彻底的输了。

我不明白,真的不明白。

赢得官司就是一切了,我有什么不对?她说我很卑鄙,抹黑了中国的文化,才勉强赢得官司。我就是为了她才这样做的,要不然又何必那么辛苦去看完那厚厚的《西游记》。

他有没有虐待?我想有吧,他儿子身上有那么恐怖的伤痕!为什么要去调查什么是<<刮痧>>?那不关我的事吧,那是福利局的工作。我是律师,责任只是为了赢得官司而已。

不负责任,那里不负责任了,你凭什么说我不负责任,告诉你,我… …你别走,你站着,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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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3-2005 12: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昆兰,大同好友

哈哈,许大同的案件结束后,我也松一口气了。

我一直到现在才知道,虽然我和大同是多年好友,但是却不算很了解。我对自己一度怀疑大同虐待丹尼斯觉得很愧疚,我应该一直都相信他的。

原来不同的文化背景,可以抚育出不同的价值观,而且不同之处竟然相差那么远。
大同的父亲,噢,是的,那个可爱的老人家。

他知道大同面对的问题之后,一个人来到了我家,比手划脚,甚至用画,把真相告诉我。
原来,为丹尼斯刮痧的是他,不是大同。

我很疑惑,为什么大同要扛下这个罪名?一直到听到简宁那句话,“因为他是中国人。”我才霍然开窍,我知道我们之间有误会了,是文化背景不同而产生的误会。那一刻,我开始思考我们之前发生的种种。

许大同在我面前体罚丹尼斯,是中国人表示尊重朋友的做法。而在我们美国人眼中,体罚孩子就是不对。根据大同的说法,刮痧是中国传统的医疗方法。在我们美国人眼中,是虐待。

大同的案件我也有责任,所以我决定必须亲自去了解一下中国人的传统文化,同时了解一下我的好朋友许大同。

正确的决定?我也觉得那是个正确的决定。

也不是没有恐惧,我一直都对中医没有什么信心,我国政府也一样。不然,刮痧在美国也就不会是个犯法的行为了。当唐人街的医生一面为我刮痧,一面向我解释刮痧的医疗功效,我才真正明白大同所说的什么脉搏、气、丹田的。

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不亲自去体会了解,会觉得荒唐,就象刮痧。

我错怪了我的好友。

为了弥补我的过失,我第一时间去找福利局的义工,要她解除禁令。

当我带着解禁令到大同家时,他正好从窗口爬了进来。他家在九楼,你知道吗?九楼!亲情的力量真伟大。

我在大同的家碰到了我的妻子和孩子,她们很开心的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让我觉得,那个平安夜是我到目前为止,过得最温馨美好的一个平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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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3-2005 12: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利局义工

对啊,平安夜当天,昆兰先生出现在我家门前的时候,我真的觉得非常意外。但是更意外的是我看到他背后因刮痧而留下的伤痕那刻。

我当时羞愧得不得了,我用一大堆保护爱护的理由,活生生的拆散人家两父子,我这才知道我多么残忍。

丹尼斯是个很乖巧的孩子,在福利局里,他都很听话。偶尔耍性子,也是为了见不着父母亲。我曾经怀疑过自己的决定是不是正确,许先生是不是真的对丹尼斯施暴,但是每当我看到丹尼斯背后的伤痕,我就不得不硬下心肠告诉自己,我是在帮助一个孩子脱离苦海,让他安心成长,我是对的!

我会加入福利局工作,是因为我爱孩子,我最不忍心看到的,就是孩子承受痛苦。

因为如此,我拒绝相信许先生在法庭上的真情流露,拒绝相信他是个好父亲这个事实。事实证明,我错了。

教训?我想,最大的教训就是,我以后在控告虐儿的父母时,我会先透彻的了解事情。他们的关系,个性,最重要的是背景,而不能单凭一两件事情就主观的下判断。

我的律师?没错,他当时本来是我的男朋友,不过我们分手了,他是个混蛋。
你也赞成我的决定?呵,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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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3-2005 12: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同的父亲,丹尼斯的爷爷

我的儿,同儿,他是个很孝顺很能干的儿子,从小就不用我操心了。长大后,还在美国赢得了什么设计奖,他是我们中国人的光荣啊!

噢,我收到他的信了。他已经告诉了我解禁令的事情。哈哈,我就知道结果会是这样,毕竟刮痧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啊,怎么可能变成虐待呢?我从小就给同儿刮痧了,他从来没有喊痛过,刮痧是不痛的。怎么变成虐待了呢?怎么会这样?

我当然想念丹丹,他是我最爱的、唯一的孙子呢!虽然我们语言不通,但是血与血的相连是怎么也无法割断的。我爱丹丹,我知道丹丹也爱我,虽然他从来不曾用我熟悉的中国话告诉我他爱我。

唉,虐待的事情我是罪魁祸首,同儿是为了我,才自己承擔了一切。他是孝顺的儿子,一直都是。看我们中国有多少个父亲,含辛茹苦养大儿子,送到国外求学去,忘恩负义的孩子就失去了消息了,把自己的父亲完全忘记了。同儿却不会这样,还要把我接过去生活。

可惜,我在中国土生土长,这么多年了,始终还是中国让我有归宿感。我们这些老骨头,日子也不久了。就算有什么‘冬瓜豆腐’,要葬,也是葬在自己的地方好。要不然下到下面后,说不定无法和洋鬼子沟通,多闷。

更何况在中国,我怎么说也是个知识分子,去到别人的地方一句话也不会说,成了哑巴,成了个没有用的人了。连给孙子刮个痧都要搞到他们骨肉分离。

丹丹啊?如果能够,我当然希望他能说中文,毕竟我们是中国人嘛!但是,简宁的说法也不无道理,要让丹丹入学跟得上进度,就要让他有个好的英语环境。现在的世界,不象以前我们那样了。现在的世界啊,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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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3-2005 12: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宁,许大同妻子

大同,他是个好丈夫、好儿子。他孝順父親,疼愛妻子,愛護兒子,我很幸运能够有如此丈夫。他的这些优点,让我愿意跟着他来到美国创天下,我知道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有他。

美国,一个充满机会的国家,这里有来自世界各地的民族,他们抱着梦想踏上这个土地,为了在这个社会争取一席之地。成功的人很多,但是失败的人更多。大同也吃过不少苦,但很庆幸大同最后成功了。

每个人的成功都是有理由的,他比别人更能吃苦,所以才会有成功的一天。刚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国度,我们花上不少时间来适应不同的文化。当大同获得年度的最佳设计大奖,他激动而骄傲地告诉大家:我爱美国,我的美国梦终于实现!那一刻,我有一股想哭的冲动,为我们曾经吃过的苦,也为了我那优秀的丈夫。

如果不是爆发了这个刮痧事件,我真的以为我们已经融入了美国,成为一个彻彻底底的美国人。
原来,文化背景的差异,是两国人民不容易克服的障碍。无论如何,一切都过去了,现在的我们比以前更相爱,并且珍惜彼此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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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3-2005 12: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许大同

嗯,刮痧事件都过去了,我也不想再提了!只要现在我们一家人能够在一起就够了。在一起,听起来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原来某些情况下,一家人能够在一起不是必然的。

刮痧事件就象是上天降临在我们家的一个考验,考验我们之间的爱与信任;也考验我和昆兰--我那可爱的美国朋友的友谊。

昆兰?呵,虽然我们来自不同的国度,但他是我真正的好朋友。经过这次事件,我们会互相尊重、了解彼此的文化差异,以避免误会的产生。

噢,对了!我现在正积极的教丹尼斯中文,下次带他回去中国探爸爸的时候,我希望他能用中文告诉爸爸,“爷爷,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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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3-2005 12: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采访回来的资料有很多很多,多得可以写一本小说了。可是,有些感情却又是小说无法表达出来的。

我在电脑前苦恼着。

或许,有另外的一种体裁更适合表达我想要表达的感觉… …

是,什么呢?

舞台剧?不行不行。

我不在行。

散文?不行不行不行。

太短了,那么多有趣的事情,我不忍心做取舍。

电影?对了,电影!

我马上按下电脑键盘上的ctrl+n,打开空白的一页文件,敲下我的剧本。

一定,是个很有趣感人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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