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940|回复: 21
|
Wyman 时装专栏的精彩文章分享 - 叻熱魔牙?(Less is More)
[复制链接]
|
|
本帖最后由 [陈永仁] 于 4-8-2010 08:43 PM 编辑
和大家分享香港填词鬼才+时尚潮人黄伟文时装专栏的精彩文章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9-3-2010 01: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会衬衫
我不是教你衬衫。我怎么敢?
事实上,我着错衫的日子,肯定比你多。
所以我不是你老师,我是你的同班同学,而且是留班留了很多年的那种。有几条styling习题做了很多年还是不解,但算有点眉目,不妨用我冤枉路的mileage,增值你张八达通。
打扮得宜当然可以脱“景”而出,但做到“人景合一”才算善用天时地利。每个城市因为自己的历史文化而散发出不同的气质,东京光鲜企理,所以连带理论上最颓败的punklook,穿起来都很“骨子”,很refined;伦敦整个城市像混进洗衣机里洗过一遍,各种颜色都有种暧昧难分,像落了永远的“蒙镜”,好像只有修路工人才可以穿柠檬黄与萤光粉红;纽约其实不是《sex & thecity》里面花巧俏丽的海市蜃楼,因为实用为先,所以精灵古怪都发育的不健全。
香港,唉!香港,其实最难衬……
为什么我衬到绝还是不像supermodel?
布景问题:因为supermodel走的叫runaway,你行的叫波斯富街。你的衬到绝只在自己身上生效,无法改变周边大环境,用日本漫画术语,无法布下时装界的“结界”。
既然全部都“不行”,就是等于全部都“行”。横竖没有一套衫可以去哪里都恰如其分,不如……算罢啦!硬起心肠,忍住白眼,自己想怎么穿就怎么穿啦,去他鬼的人景合一!
又或者,原来永远人还是人,景还是景,才是最地道的香港style。
老实讲,我就不恨自己不似supermodel喽!他们的天桥,虽然通向全世界的摄影机,但,是崛头的。我们的天桥,由铜锣湾广场出发,起码都过到对面华润百货呀!
为什么我衬到绝还是不像时装杂志?
实用问题:因为时装杂志里面的model是站定的,你,要行要走。
时装店里面的魔镜固然没句真话,自己家中的镜子也不见得100%可信,无数次出街前照镜觉得自己衬得OK,未落到楼下已告走样,溃不成军,只因为问漏了自己几个问题,会甩吗,会散吗,会歪吗,会拖地吗?
举个大家最易明的例子:围巾。不动如山时当然像浮雕,哪里层层波浪,哪里峰回路转,哪里平伏如湖,起承转合都随你塑造,谁知刚一转身,马上山泥倾泻,万劫不复,烂布一堆。comme之类批批搭搭绑绑结结的衣服最高危,你该明白,完美的造型,是一寸都不能歪,容不下千分之一纳米偏差的。所以时装杂志里60筒菲林只拣一张的幻想不可信,你看《迷失东京》没有?没有的话请在欣赏时特别留意BillMurphy拍威士忌广告的那一场,燕尾服背后的一列排夹!时装不可爱但不能忽略的真面目。
精心建筑的发型会遇上翻风,可以计算的layers look会突然有件衫不争气缩进去,原本只打算露半公分的底衫又会走着走着无端端跑出来。原来要靓,除了要有品位,还要够运。
求神拜佛自己苦心经营的黄金比例安安定定,不要lost in translation,更不要lost intransportation。今季男装最别开生面的一个collection是Y's,但是我就没信心照着穿可以保持原样超过十五分钟,除非是站定在皇后大道中,或者出街前先将自己过胶。
为什么我衬到绝还是得不到掌声与赞美?
观众问题:你去对了地方没有?
去罗湖商业城车窗帘时你expect他们怎么赞你?如果他们赞你是不是反而更恐怖呢?
OK,这个例子或者有些太极端,但有个圈中品味不错的女歌手告诉我,照唱片封套穿AF Vandevorst完全不是问题,穿Veronique Branquinho甚至会让人觉得很有气质,但如果花真银做XX洋行annualdinner时,没有珠片衫或者低胸装就一定会让人觉得不够庄重。反而找出来八年前的Versace穿就没事,还个个说你靓呢。
所以有时候衬衫不是重点,衬观众才是秘诀。
所以有时候靓不靓与有没有人赞是无关的。
况且,这世界上有些人是几乎从来不会赞人的,例如我和林海峰。如果你的人生目标就是得到这些人的赞赏的话,那你的人生将会很灰暗,不如早死好过。
争妍斗丽的时装界更残忍,大部分时候会不吝啬赞赏的,只有售货员,但那些赞赏大部分是假的,所以行得fashion这条路,就切忌时时预备有人赞,我估计我见到川久保玲真人,都会扮cool啦,怎么能走过去说“你的衫真是好~靓”啊?
为什么我衬到绝还是不够绝?
隐形问题:你是不是看了太多时装广告?
十几岁的时候我经常问自己,为什么照着广告穿到一件不漏,我还是无法像benetton或者esprit广告里面的模特一样醒目养眼呢?个人相貌当然是个问题啦,但除此之外,应该还有点什么鬼马的。
苦思几百日,终于让我参透玄机!是队形!就是说,大部分这一类的时装广告,benetton也好,D&G也好,Burberry也好,总是一堆人一齐上的,换言之,我的恤衫暗地里衬了你的西裤,你的颈巾无形中又衬了他的手套,他的眼镜又静静地和她的耳环遥相呼应,全部打通,这才是totallook嘛!但你又有什么法子找齐九个friends不介意同你一起benetton呢?又约得齐同一时间去同一个地方出现呢?能不能约到其中一个的家里换好“军装”再出发呢?这么一大群人同一款一起出街又怕不怕显得太傻呢?去哪里呢?为什么去呢?
今季人见人爱的undercover双生儿系列我也觉得相当震撼,但去哪里找个人和你扮呢?如果一个人出街,只是穿着“正常”那件,又没有人知道你有个“溶解”的姐妹衫;只是穿着“溶解”那间,缺了“正常”那件作对照,威力又大减!就算你找到个志同道合的死党,肯同你一正一反威尽铜锣湾,那么哪一个穿“正常”那件?我估计是人都争着穿“溶解”那件。如果阿sa阿娇可以穿,那beyond又怎么办呢?阿pual家强一人一件,那世荣是不是不许出街呢?
时装和情人,真是一样的。麻烦得要死,但也喜欢得要死。气死人!不过想一想时装还是比情人麻烦的,因为时装一年起码两季,而情人节,一年一度!所以,happy valentine's day啦?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9-3-2010 01: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Logo杀人事件
真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要让买名牌的人产生罪恶感?
在我成长的年代,着件名牌大logoT恤出来,是要被人话的:“懒叻!”“名牌奴隶!”“演嘢!”,当时最受欢迎的校际辩论题目是“中学生应该谈爱?”,对落一级,永远的亚军是“中学生应否崇拜名牌?”。你竟然够胆着件adidas参加课外活动,妒忌你的固然要单打一番,羡慕你的也不好意思不义正辞严的数落你一下,为什么不可以不羡慕也不嫉妒,当没事,俗称平常心呢?
台湾《中国时报》的记者兼专栏作家刘黎儿女士,旅居日本十几年后有这样的观察:她认为日本人选用名牌服饰之所以能够如此随意,巧妙而不突兀,是因为“毕竟他们已经累积了两代以上的名牌知识”,算一算我们香港人用LV也有三十年以上了吧,未够两代以上,也起码一代有多了,也是时候学懂怎样用名牌用的不卑不亢,看名牌看得不用大惊小怪了吧?
那么,大logo的T恤可以解禁重见天日了吧?如果靓的话。
大“捞稿”三部曲
你当我“上一代”我也不介意,如果我的学习经历对你有参考价值的话。实不相瞒,我的名牌知识也不是家传的,我出身油麻地榕树头的小小康,老爸老妈子连PierreCardin是什么相信也未听过,所以我的名牌知识都是自己一手一脚兼收并蓄,逐块逐块拾回来,拼凑成形的。不过,事到如今,将我的trials& errors提炼出来的精华液,拿出来给你补补身,或者可以缩短你本来漫长的发育过程,直升大学,做个资优儿童。
作为一个不是一出世就有polo BB衫着的上一代普通市民,我的乱行乱撞名牌路可以分成三个阶段:
阶段一 佛光初现
又从未试过有,到忽然开始有的。令人措手不及的生理/心理变化。初买名牌,当然是担心无人知道,所以专拣兜心口一个大logo的,又或者细细字担符咒般写满全身的,如果唛头只出现一次,至少要在收视率高的部位例如胸前,为之物有所值,靓不靓其次,最紧要招牌够大。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初的曼谷是盗版天堂,千托万托熟人买回来到A货,首要条件是大logo,Versace,Armani,JPG,Kenzo还是Moschino倒没有所谓,朋友见我如此大贪,结果买回来的T恤心口上印着:“Jean Paul Gaultier RomeoGigli”,同一件衫混合了两大名牌,心想这次还不开心死我?当年欲哭无泪,现在回想起来,应该自豪:石器时代的
crossover你有无?
阶段二 潜龙勿用
已经变成定期有,所以开始研究“有”的姿势和仪态。
被人笑“名牌奴隶是暴发户”笑得多,尊严深得打残,居心钻研更“低调”的高姿态:扮不经意,自以为更高人一等。并且开始加入笑人家“名牌奴隶是暴发户”的大队。“上岸”后完全否定自己的过去,都几乞人憎。
《成语动画廊》如果有这一章,应该叫做:“矫枉过正”,由逢logo都要,变成逢logo都反,连人家问:你这件衫是什么牌子?都笑人娘。大有“名牌之嘛,习惯了”的得戚。所有具备名牌大logo的东西都判了死罪(虽然暗地里猛买signatureitems),多靓都是假,总之有logo就怎么都不行,但冷门的,偏锋的,快人一步的新牌子又例外了,严重的双重标准。举两个极端的例子,介意RalphLauren的马仔标志,于是无端端在polo衫外面披条颈巾遮住,九不搭八,又或者,嫌20471120的Hyoma公仔头过时,于是找件Viktor& Rolf 的火漆招牌襟章遮住,成功由“老套”进化为“新老套”。
阶段三 万佛朝宗
可有可无,随心所欲。
没有必要张扬,也没有必要躲闪。反而大家都见惯了大场面,有什么可炫耀?够信心的话,便能说服自己:“大家都知道我不是靠这个商标突出自己身价的幼稚家伙”,于是也毋需要惭愧。今年终于可以比较放下心理的阴影,穿穿大捞稿的衣服,把logo还原回美术的层面,而不是因为价钱的象征。
一切因为一件YSL的T恤。
上季的YSL复制了一件logo tee,第一眼觉得靓时,竟然忍不住feelguilty,这么大个招牌着出去,肯定又要被扣“名牌奴隶”的帽子了,所以在香港死忍不买,但去三藩市旅行时,结果还是守不到寡,偷偷的买了一件,不过买了又不够胆着出街,最多半夜一个人才在屋里锁住门,着上身照照镜子,又除下来,惨过做贼。后来真是忍不住,带着去日本,穿着在涩谷转了一圈,心理压力之大,直追裸奔。在香港也越轨过一次,着去朋友家打麻将,但尽量找件外套罩住,算过了瘾,以为可以close file。
谁不知YSL今季又出,更多颜色,而且兼具长袖短袖,又忍不住买了两件(是两件,你看我多有病),仍然无勇气穿着上街。一日,与老友饮茶,有人无意间讲起这件衫,竟然发觉大家原来都买了,大家的意思是八个人中有六个,除了我以外,五个人都觉得没什么大不了,一言惊醒:“那个logo设计得靓嘛,谁叫你把它当YSL,如果你逛街见到件T恤是这个print,靓都会买啦”。是啊,是graphics,不是logo,我三十几年来想不通的问题,人家一句到尾,挣扎也多余,证明了我身边的朋友才是“名牌知识的第二代”,我自己才最封建,最un cool。
从前,我们的所谓“品味”,有很多要遵守的原则,好,只有一套标准。我自以为很早参透了good taste is boring的道理,快人一步进了化境,其实不自觉地将自己框死在另一潮的东西,原来不叫“复刻”,叫“克服”。
写着写着,觉得这次原来不是在写时装,是讲做人。
又离题?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9-3-2010 01: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甚麼都要名牌
為甚麼只有「名牌奴隸」而沒有「名牌主人」一詞?難道你未見過把名牌 master得幾好的人嗎?
如果我告訴你:我甚麼都要名牌,因為我覺得這樣很好笑。
你會不會覺得「我」很好笑呢?
又是從柯德莉夏萍的《珠光寶氣》講起──那一幕,嘆慣使慣的高級援交女帶窮小子男朋友入Tiffany,他想送點甚麼給她卻沒有錢,她則錫住他的荷包地問店員:「全間最平的貨品是甚麼?」結果是個值 6.75美元的 telephonedailer,即是個介乎針頂與飛行棋棋子之間的東西,大概是個保護指甲免受絞盤式電話「折磨」的小道具……
自此我便有樣學樣,定期走進名店問人家:「你哋成間舖頭最『唔等使』嘅嘢係乜?」
大部份售貨員聽到我的問題都嚇到窒一窒,隔 5至 10秒才會過意來,搜索枯腸向我推薦店中最離奇古怪的產品……試過唯一一位有幽默感的,想都不用想就答我:「我哋 shop manager!」笑死我。
怪貨公司
於是,多年來儲吓儲吓就有一堆名牌的怪貨,時不時在家裏望到,仍因自己的無聊和人家的抵死而忍不住嘴角上「戚」。
例如我的雪櫃裏有個黑色的 Gucci冰格( or冰模?我其實不知那嚿嘢的「學名」),注滿水放入雪格,製出來的冰是 G字形的。
雪櫃隔籬的廚櫃入面則有個 Chanel的暖壺,是某年香奈兒時裝秀的紀念品,每次去郊遊懶滋陰地拿熱湯或熱可可出來,必有效果,身邊朋友總是「哈哈哈哈,咁都有嘅!」
書枱面就有個卡片大小的 Bottega Veneta織皮豆袋,據說是用來托着手腕讓你長期拿着滑鼠都冇咁攰的,買回家後試過,零效果,只不過當日逛 BV叫店員替我找全店最「唔等使」的貨品時,她們爆頭諗爛腦才想得出這個,也不好意思枉費人家一番苦心買下了。
真得我心的是 Prada每年的聖誕禮物──去年買了個有 Prada字樣的「旅行萬用插蘇連皮套」,今年我送給自己的則是同系列的新產品,有Prada字樣的「隱形眼鏡盒連皮套」──是,都是沒有機會向人 showoff,只得自己知自己笑的無聊東東,至少證明了這種「甚麼都要名牌」的風格,不是出於自卑感而是出於幽默感。
你說這樣買名牌很奴隸嗎?我覺得這樣用名牌才算得上很「洗練」呢……算啦,所以你是你我是我,你是永遠沒有明白我的水準的。
初中辯論比賽
戲本身其實不算好看,但幾許經典 styling都是出自這部《珠光寶氣》( Breakfast at Tiffany's)的,甚至還啟發了我這個「甚麼都要名牌」的無聊遊戲。劇照
「人應否追求名牌?」這大概是初中辯論比賽才有的題目吧?而且那應該還是間很沒水準的中學。
反方代表抹黑 LV、 Hermès櫥窗抹到疲倦了,不妨坐下來想想,先不要講衣服,你的食住行有哪一樣不是「名牌」的?連鎖快餐店的衞生較有保障,而且在世界各地都能為你提供一樣的令人安心的味道,就算你不吃快餐,你家裏那包白米那支豉油,是不是也得買雜嘜才安樂,是不是避得過買「名牌」?一定要住的樓,如果有得揀時,你是不是心裏有個譜,知道「 XX地產」起的一定比「 ZZ發展」的紮實?那又算不算名牌?出外旅行你也不會為了賭氣而專挑未聽過的野雞航空公司幫襯吧?
況且,如果你一口咬定「名牌=浪得虛名貴而無當」的話,好,你就去找尋自己的隱世優質雜嘜吧,但如果那個雜嘜出品真的那麼超班,它總是會越來越多顧客支持而終於變成「名牌」的,到時,你又是不是一聲拜拜一刀兩斷呢?你認為名牌之所以成為名牌真是毫無理由的嗎,那麼,回去初中吧,記住,認住那間很沒水準的雜嘜中學才好回去呀,否則配不起你的骨氣呀。
本周建議
不是單單為我的死黨出口烏氣,但居然還有人隨便在「名牌」二字之後加個「奴隸」,就自以為可以扣帽子扣死人,也真不講邏輯。
首先,怎樣為之奴隸呢?
奴隸的任務是「服侍」和「受制」吧,一個人又不是偷又不是搶又不是借又不是乞甚至不是死慳死抵冇飯開冇的士搭冇瓦遮頭而買了一條 5萬元的裙子穿,又有幾「奴」呢?
她既不會說:「我條裙係名牌所以唔去大牌檔,亦唔坐得巴士」;又不會因為身上着住 5萬元的名師設計而吓吓「gang錫」住,坐又不敢坐,俟又怕俟花,企都周身唔聚財唔敢大動作以免整殘整爛;更不會次次都跟足天橋照片執藥咁執而剝奪了自己 mix&match的樂趣,那麼這個人何來奴隸之有?直頭係「名牌 master」啦我覺得!
「樣樣都要名牌」大概只是我們這種人跟自己玩的遊戲啫。當中的「自嘲」成份已顯示了我們對於虛榮的理解,比咒人哋「名牌奴隸」的人高級少少吧,況且,即管拿走我們身上所有有 logo的東西吧,我們不怕你,因為我們本身已經是名牌,時而奴隸時而主人,只不過是我們的RPG而已,算啦,你都係唔會明 o架嘞。
Text by黃偉文
mailto:[email protected]
本欄逢星期日刊出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9-3-2010 01: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時裝識字卡
我諗我真係有病。
當年,朋友告訴我有喜了,我第一個反應竟然是「哈哈哈哈,咁我哋要諗定一套A for Ann Dem、B for Burberry、C for Chanel的識字卡第日教你個BB啦,我哋咁鍾意買嘢,哈哈哈哈……」
幾年後《潮語習字卡》大賣,才重提這宗往事來,如今人家的女兒都4歲了,想起來我這位講冷笑話的uncle也真不該,我的意思是,不該只講而沒有真正做。
對啊,兒童學ABC,學名牌也沒有甚麼不好,起碼自小培養對世界的欣賞能力,在這個「逼小朋友每天返兩間(or兩更)幼稚園,以求多個chance入名牌小學」那麼聳人聽聞的年代,不斷催谷仔女「學多樣嘢」的父母,在小提琴、芭蕾舞、普通話和速讀以外,不妨考慮教下一代由fashion學起,吓,怕子女將來沒出息?不怕,起碼有我陪。都交給我這做叔叔的教罷。
開學前先解一解,這是Wyman叔叔(可以的話,其實最好叫番哥哥)的私人版本,不代表世界上被認受的乜性物性,只是我覺得提到那個字母最有代表性或最值得認識的牌子,而且,只是代表2008的版本,榜上有名無名的牌子,都不必太開心或勞氣,因為時裝嘅嘢(或呢個宇宙嘅好多其他嘢),都是明年可以「洗牌再來」的,大概這也是幼兒們可以學定的人生道理吧。A for Ann Demeulemeester
這項修編工作一來就遇難題了,為甚麼不是Alexander McQueen呢?為甚麼要揀一個全名連父母都未必能準確法文的Flemish名字呢?
麥昆先生的劇場式設計加鬼裁神剪,壇數自然也位列仙班,但作為孩子的第一套時裝識字卡,我認為讓小朋友知道原來世界上也有派美學是皺巴巴,歪歪斜斜而且黑白分明的,很能衝擊一下他們自小被灌太多的pastel,讓女孩子在兩歲前知道人生並不只公主一條路可行。
B for Burberry
拿一幅Bur式獨有格子布出來做圖片就好,起碼同時可教埋細路「甚麼是trenchcoat」,「這個世界上有個地方叫倫敦」,如果點埋Prorsum系列的設計師ChristopherBailey個相就完美了。Balenciaga你們明年請早吧,要對o靚仔解釋你們的設計精神是有點太深奧了。
C for Chanel
還用說?(我連自己最喜歡的Comme des Garcons都放棄了,你們還懷疑我對「幼兒學前名牌教育」的熱誠和公正性?)
D for Dolce & Gabbana
D也令人搲爆頭,20年前入選的應是Donna Karan吧,近20年Dries VanNoten因民族刺繡的異彩,入選機會也很大,Dsquared2作為識字卡,有對孖仔喺上面,想必也很討小朋友歡心……其實也很想選Dolce&Gabbana,不只因為他們的風格為當代意大利時裝創下了很多新字彙,而是,博兒童們拿着識字卡問爹哋媽咪「呢兩個叔叔做乜(成日)喺一齊嘅?」早一點知道這個世界上這些他們最好早一點認識的東西,不是基咁簡單,還有選擇與民權。(BTW,你今日投咗票未?)最後,得席者其實比想像中明顯,還有那個牌子會比Dior更像一本貫穿幾個十年的濃縮近代時裝史?
E for Emilio Pucci
E字頭反而沒有甚麼必入競爭者,Emporio Armani輸在副線,惟有揀Pucci,起碼讓小朋友學多一種畫風和配色法,順便了解一下嫲嫲的潮服。
F for Fendi
就憑那些fur和logo,輕取一席位。
G for Gucci
你喜不喜歡她近年的轉變都好,Gucci仍是長踞二手手袋買賣三甲的牌子,所以為免你的子女認不出這個代表「我呀,我用名牌o架」的孖G Logo,而特別收錄吧。(但我心呢,就好想係近年大勇嘅Givenchy囉)
H for Hermès
方便阿媽阿嫲阿姑姐第日多個藉口買袋:「阿女你睇,呢個咪上次識字卡上面嗰個Birkin囉。」
I for Issey Miyake
有時呢,入選呢,只係因為那個選區冇乜人同你爭啫,所謂命水,咪咁解囉。鬼叫個無聊作者係要砌夠26個字母呀!
J for Junya Watanabe
請告訴你的仔女,當你第一次看見Junya Watanabe拆解一件衫之後又「重縫」的震撼感,如果你冇的話,可將令公子令千金交給我日託半day,學費全免,但不保證他們回來後會不會剪爛你衣櫃條Chanel裙駁咗落爸爸的Hugo Boss褲嗰度?
K for Kei Kawakubo
係,我認出術,人人都知玲姐的brand不是這個,但係……總之今天你畀我啦,唔該。
L for Lanvin
這個怕冇人異議啦啩?
M for MMM
M for如果嫌「解構」太深奧,不妨改用廢物利用的概念深入淺出與人仔溝通,像勞作堂一定好玩的,再唔係教填色又得,材料只是一對舊鞋與白噴膠,仍怕太大動作索晒氣,可安靜地收看MM衫背脊那四條線車的trademark,順便進補minimalism,……講講吓世界各地的MMM專門店都是值得帶o靚仔去望一眼的小小博物館,仲係好inspiring嗰隻o忝。
N for Neil Barrett
Number (N)ine、Neil Barrett、Nina Ricci誰也搶不到誰的鏡頭,誰也佔不到誰的上風,像你帶着三個差不多可愛的兒女走難,但只准揀一個陪你上船……真傷腦筋耶。
最後揀NeilBarrett,只因為全套26個字母卡,好像都沒有這種仍然記得「功能性」的hi-fashion牌子,玩裁剪玩細節之餘,不忘衣服除了應該穿得人「有型」,真好,還令用家「舒服」,而世上穿得人又靚又舒服的牌子漸少,識字卡值得為他保留一個「功能組別」的席位。
O for Oscar de la Renta
唔O佢,仲可以O邊個?O晒嘴啦,係咪?
P for Prada
雖然妙妙小姐的功力其實很六脈神劍,時得時唔得,而且「唔得」的時候也不算少,但當她「得」的時候,卻是驚天動地前無古人地得,發放足夠燦爛的煙花,令時裝歷史的大簿不能不捕捉記載,令幼稚園教科書不捨得不收錄。
Q for……Quiksilver ???
《台灣金曲獎頒獎禮》有招很好,叫「從缺」,不是設立了某項獎就事必要頒,如果符合該範圍要求的作品全年也沒有一首夠好的,就試過幾年,情願更有型更有原則地宣佈本項今年提名名單「從缺」,暗暗警告同時祝願「大家明年更努力」吧。Q呢,真係冇人姓。所以我本來都想「從缺」,但如果你嫌「寧缺莫濫」這個概念對小朋友來說太深奧或太早太不必……整個滑浪裝出來佢嘆吓,勉強亦通。
R for Ralph Lauren
笑話怎樣講?必須先了解正常,才可以欣賞荒謬的妙處。創作怎樣創?必須先熟習邏輯與常情,才能夠在熟口熟面之上踩鋼線,甚至越過合理以外人類未到過的地方……所以你的走是沒有意義的,如果你從來不知行為何物的話。所以,不能一步登上RickOwens(我夠知佢勁),小孩子最好還是先掌握到Ralph Lauren的基本goodtaste精髓,所謂心中有了個譜,將來才在它的上下左右整古做怪吧。
S for Saint-Laurent, Yves Saint-Laurent
這當然是搵位艱難的結果,重要的Y字頭多於一個,到底要去「新界東」還是「法律界」才較易當選,今天大膽由我一人配票,將這為原姓Saint-Laurent的大師,成功「造」入S字頭,讓他一生手下的質感線條,登入紀念堂,不被我家小孩遺忘。(常言道「造馬」「造馬」,毋須靠此旁門左道最好,但萬一要造,有些人被造而不是另一些人,即是說:點解「造」畀佢唔「造」畀你,當中都有啲做人道理啩?)
T for Thom Browne
當時得令,新一代男裝教父,蜀中無大將也好,總之他的幾道板斧,元神上確被翻了幾十番,ABCDE貨……到Z都怕且未夠數。
U for Undercover
這也是塊冇乜人耕的瘦田。而他,甚至以流行曲術語來說,是個one hit wonder的個案,當然「溶解」系列的之前與之後仍常有佳作,但今次入局,命水為主,鬼叫你生個U。
V for Vuitton, Louis Vuitton
估不到競爭最大的是這個選區,Valentino、Vivienne Westwood、Versace、Viktor &Rolf甚至Visvim紛紛擺出勝利手勢,通常這種情況,我喜歡玩出人意表,結果選了個不是V頭的LouisVuitton入選,也順手解釋了當初L為甚麼是Lanvin而不是LV。好明顯,係陰謀嚟嘅。另外小發現:生仔生女想佢做fashiondesigners,或撈唔掂轉行改名做時裝界,盡可以改個V字頭,真係好多好多成功案例。
W for Westwood, Vivienne Westwood
這是所謂大show智慧,幾位差不多咁高咁大阿哥阿姐爭出場序,爭表演長度,爭獎項大細,但機會得一個,惟有夾硬生出特別的部份令人看來得體受者又順氣,……為了台上大合照有她,所以Vivienne的獎頒給Westwood。
X for Xuly Bet
歷史上兩個有名的X-men都是曇花類,做妖型男裝的Xavier Delcour暗湧一輪如今不知去了何處party,所以位置明顯應被留給更元老地玩「拆構主義」的非裔設計師Xuly Bet。詳文可翻閱本人《蘋果》舊專欄。
Y for Yohji Yamamoto
還用說嗎,根本全個時裝界的Y字,早已被他收歸己用啦。
Z for Zac Posen
又係,啲衫幾靚o架,但條命行得啱timing最緊要。以靚仔作最後一張字母卡,都好。 |
|
|
|
|
|
|
|
发表于 19-3-2010 01: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thank youu 不错哦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9-3-2010 01: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9-3-2010 01: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木村與Kate
翻1997年的時裝雜誌,裏面有甚麼是和10年後的今天一樣的?Jean Paul Gaultier肥了一圈,Marc Jacobs瘦了三圈,Karl Lagerfeld用來遮掩頸紋的瓦封領再長高兩吋,Azzedine Alaia則年紀大骨質流失再細了一個碼,這邊廂Yohji Yamamoto和Limi兩代同堂,那邊廂Dolce和Gabbana不再是情侶組合,Helmut Lang直頭人間蒸發o左o忝……時裝兩年一代,要數3,650日後面目全非的人與事,其實罄竹難書(晾衫竹的竹),長青不變潮下留人的卻可以七個字講晒 ──木村拓哉和Kate Moss。講穿了,所有fashion icon其實都不過是巴士大叔(你看,我都怕你唔記得而唔敢用William Hung來打譬喻了),fashion lover的情最薄,超過10年而仍未被睇厭的面孔只得兩張,一男一女一東一西。「靚」是可以努力的東西,「襟睇」則純屬運氣。一代人未必出一個。對於這兩位萬人迷,我是10000.5號,迷與不迷之間,騎牆的人才看到世界兩面,繪畫出完整的朝拜地圖。
不敗之迷
是「迷」,不是「謎」,沒有執錯字粒。人人可以成名五分鐘,只有天賦異稟的妖物才能紅完「三年又三年」,只數到1997我都嫌自己保守,事實上木村拓哉和Kate Moss,都是88年出道,到明年已經五分一世紀,可以慶祝瓷禧紀念。最勁的當然不是以量取勝的長期服務金牌,而是日不沒地雄踞時裝雜誌封面的姿勢與實際。靠面口食飯的千古風流人物,在殘酷的時裝史上曾經劃下過這樣的闊與深,歷代沒有第三個名字。
12 x 20 = 240,過去20年來登上《Men’s Non-no》封面的男模男優共240人次,加勢大周、武田真治、中村獅童和金城武現在去了哪裏?妻夫木聰、成宮寬貴、松田龍平和伊勢谷友介的潮流寶座坐了幾耐?你覺得還坐得幾耐?還有甚麼人可以像木村一樣,權力核心年年替你預留最佳位置,連任潮流survivor永不出局的種子隊員,一年保證有兩期封面人物可做?更不要說Kate Moss了,supermodel這個字根本就是為她而發明的,但同班同學哪個夠她命硬?後起之秀的所謂高峰全部不夠她「起」,而且都比她更早過時,只得她沒有賞味期限,她得到的是永久保養,lifetime warranty。這兩個人到底有甚麼把炮呢?我研究不出fashion icon的秘方,只能綜合得兩大教主幾個共通的「表象」:
木村之頭髮,Kate Moss之全身
1)襟得老:19年!嘩!19年!當然我也見過年過半百仍然皮膚彈手長春不老的人精,但這兩位,一個20年來密密做一日五組,一個20年來密密蒲天天藥物buffet,照計無暇晚晚做面膜時時勤護膚,有,相信亦補唔番,所以話,面口呢家o野,原來真的有人得天獨厚,唔恨得咁多。
2)金手指:甚麼東西在他們身上出現過,甚麼東西就大賣,「style」與「icon」的關係,有時會倒轉:「甚麼流行→他們就著甚麼上身」,好易撈亂,但這一次,有目共睹,肯定是「他們著甚麼上身→甚麼就流行」,否則你以為Number (N)ine是怎樣崛起?Mulberry是如何中興的?所謂Charisma,實屬邪門,只能擁有不能追求,要不是也不會如此「值租」了。
3)壞情人:這是自古以來,我覺得作為一個「偶像」,最重要的部份──必須有個(或有過)人人??晒頭、fans與非fan皆藐之的伴侶,好像 idol揀情人的品味越差,他們本人的性格就更完整(有缺點有死穴才更有人味,不是嗎?),他們的傳奇才更傳奇(尤其賣「反叛」的,怎能得到童話式結局呢?)不開名了,但你想想,古今中外的型格巨星,是不是十個有九個結果都揀了個人人認為「嘩,做乜揀佢呀?」的人作為感情歸宿。選個千夫所指的做「最愛」,甚至已漸漸成為star quality的基本原料,原來也是fashion icon終極styling的重要道具
4)扮亂著:可能真的天生武術奇才,出手成招,或者骨格清奇,甚麼垃圾擺上身都著佢o地唔死而變成時裝,但我更相信是刻意扮隨意,明明籌備經年扮一小時沖印,偏偏近20年開正佢o地o個瓣,潮流興「don’t try too hard」,時勢英雄,互相造就,吹佢唔脹。
5)阿哥與阿姐雖然不相伯仲,但要分上下,還是分得到的。木村擁有人人得以抄之的中長髮型(我個人認為是過去10年影響力最大普及性最高的兩大男裝髮型之一,另一個是由碧咸發揚光大的變種雞冠頭,你看今時今日十個時髦男的髮型,八個都仍然是由這兩個髮型演變出來的。)然而也只有這麼多了。Kate Moss更高一線,是因為她的全身上下都被肆意地惡意地翻版,更厲害的是,連(我覺得)擺明是B貨Kate Moss的Sienna Miller,都被捧上神枱,被失明人士封為style icon,「Kate Moss的第二分身」,簡稱:紅o左!所以埋單計數,Kate Moss作為潮流達人,確是仍比木村高幾級,因為她擁有這個第五點而木村沒有。有B貨:而且連抄你的那個都紅了,本來只是「魔盜王」的畸魔小姐,從此正式位列仙班。
木村有份帶起過甚麼潮? 好長o架噃! Red Wings潮、勞 力士explorer I 369(新舊版)潮、Number(N)ine 潮、有層次的中長髮型潮、 Vintage 牛仔褲潮、Ray Ban潮、 tuxedo 潮 … … 彈彈球潮也不能不數吧。
本周真相:其實Kate Moss小姐幸運,也可能是她命硬才食得住,就我多年所見所聞,不幸地,通常的情況是這樣的──抄你的人往往比你更紅更受歡迎賺更多錢。命運之神原來是很少尊重創作版權的。
Text by 黃偉文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9-3-2010 01: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頸巾上的Label剪不剪?
我真的不知道。
墨鏡上的標貼要撕,這個我知道。
西裝褸袖口上的招牌要拆,這個我也知道。
但頸巾上的label到底要不要剪?這個我真的不知道。
事實上這件事已經困擾我多年,作為被公認的「衫癡」,我真的不好意思告訴別人──我不知道。
如果不該剪的話──頸巾圍起來的時候,你怎控制縫著label的一面向內還是向外?小心翼翼把招牌收得妥妥當當,但走兩步路揚一揚,它又自己跑出來了,正是「春風吹又生」。不慎把設計師的大名反了出來,被誤會暴發事小(其實也不小),連帶那個核突而且通常白色很顯眼的洗水嘜也被翻了出來,破壞美感事大。
如果該剪的話──那麼設計師在頸巾出廠時,為甚麼不把那個招牌(至少那個洗水嘜)設計得好撕一點?你在會心微笑嗎?因為你也知道那個標籤不知何故總是縫得過份好,非得用專業拆線刀一點一點輕輕拆掉,相當費時,而且你也會因為它的難搞而心生疑問:是不是暗示這個小布塊是不該被移走的呢?問心o個句,你捨得嗎?雖然明知牌子反了出來很暴發,但買名牌著名牌本身不就是種虛榮的活動嗎?親手將那條Dries Van Noten刺繡頸巾最值錢的地方──那個招牌──從完璧中拿走,不知恁地總是有種破壞東西的罪惡感,你夠心狠手辣嗎?
好了,講到尾,頸巾上的label到底剪不剪?還有那些很薄甚至透明的衣服,近衫腳縫口的地方那個礙眼的洗水嘜到底又剪不剪?老實講,我相信就算把Karl Lagerfeld揪出來問,他都口震震不敢肯定。
去吃飯時甚麼該做甚麼不該做,有所謂「Table Manner」作為最高指示,但願買衫時這種瑣碎但擾人的小問題,也有套「Label Manner」指點迷津,從此唔使煩。好牌
除非你不著衫,否則無論你貪靚或不貪靚,都一定試過出了街才發現領後的招牌不慎反了出來(正確點說,是「被」發現的居多,這才是悲劇的核心)。
有人說Martin Margiela那個只得一塊白布加四條線的label很有型;也有人說Bernhard Willhelm那個黑色手掌形的label很可愛;亦有人說要像John Galliano那樣件件有個橡膠label才鬼馬……其實這些統統不是重點,一件名牌之所以完美,o岩身之餘還得貼心,把衣領後的牌子label設計成無論如何不夠長反出來引致穿者尷尬,我覺得這樣的服務才稱得上有heart,而不是在shopping bag上綁多兩條絲帶或者插多幾朵絲帶花這些冇用的扭擰。
米蘭名店10 Corso Como發明了double label的標籤法,即是凡經他們銷售的衣服,在原來的品牌label底下,還特地加縫一個10 Corso Como的小label,原意大概是想你他日翻開某件衫的招牌,就同時記得這件Pucci原來是在他們那裏買的,一來增添了你的回憶,二來他們自己也收宣傳之效。
近年香港Joyce Boutique似乎也受到他們的啓發,自馬太集團經銷的衣服小物,一律加籤「Joyce」的字樣,原意本來是為你買的衫增加一點名牌x名店的附加價值,可惜因而產生的副作用,卻讓整件事變得功不抵過。三大問題:
一、那個附加的Joyce「呢寶」,劃一質地劃一顏色劃一尺寸,縫在衣服原來的label之上,往往未必相得益彰,視覺上有時甚至令人覺得一大一細一黑一白的孖label並不協調。
二、因為僭建,有時等於加長了別人原裝的label,本來計算準確不會走光的招牌,因為無端端被拉長了,變得夠長從領口「攝」了出來,貽笑大方,令人尷尬。
三、有些衣服,例如Rogan的,買它就是貪它質地舒服,洗水柔軟,但硬要縫多片硬繃繃的Joyce label上去,那件衫突然之間就變成有點「界刂肉」了,何苦呢?
還得耗用女工們的人力時間逐件衫逐塊牌釘上去;等我買了回來又要做番同樣麻煩的工序undo佢,雙重浪費資源……
不如做個小小的調查吧,如果像我一樣覺得沒有這個附加label較好的客人較多,從此取消這項新規矩其實未為晚也。
為了衣服上那個小小的label,我們其實都煩得夠多了。
呢寶故事
似乎講得太老正了,不如講個輕鬆點的label故事來打圓場。
「那時我一個人住麥當勞道,天天的士交更時間要回廣播道上班,總是時間預得很差,last minute才屎淋尿瀨地落樓下撲的士,總是裙拉褲甩才截到車,有天著了條Punk的Bondage褲,褲頭拉鏈可以越過胯下一路拉開到pat pat o個隻,那天上到的士,才猛然覺得下盤一涼,一看之下才發現自己太趕出門根本沒拉拉鏈,這種場面我倒慣了,反正我是所謂『潮人』,做甚麼都有人覺得我專登的,是fashion一種,可是今次的士司機也看出有異,佢話:『你個褲襠跌o左個牌出o黎喎哥哥仔,咦,乜條咁o既開襠褲都要賣成2,900蚊o架,唔怪得知要show o下畀人睇o羅,哈哈哈!』」
你們聽了這個故事都沒有甚麼反應吧,因為戲肉不在這裏。
戲肉是,好多年後受一位電子傳媒高層邀請做訪問,閒談間我將這個故事講了出來。結果那篇訪問當然沒有出這一段。
奇就奇在幾星期後看八卦雜誌,我的名字被化名取代,故事卻足本記錄到那些八珍姐東姑媽咪姨的專欄上。而我這個故事,肯定只和一個人講過一次。
想不到,「佢」原來平時不做傳媒高層,原來就是八珍姐東姑媽咪姨。
這個……這個真的比甩褲更震撼。
老規矩,行街撞到我才會告訴你這個人是誰!
黃偉文自我簡介
填詞人,其實最鍾意買o野,最憎寫字,星期日盡可能唔寫字,去買o野。
Text by 黃偉文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9-3-2010 01: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去頒獎禮穿甚麼?
世界上最難襯的一套衫,是「去頒獎禮穿的衫」。做明星有甚麼難,唱唱跳跳演演很容易,你我身邊不乏藏龍卧虎,真正難的,是忍受是非、應付狗仔隊和襯頒獎禮穿的衣服。明天要你去紅館開個唱,穿甚麼也許難不到你,極誇極豪極搶就是了,拍雜誌封面、參加首映、開記招、去ball都能隨機應變,各展所長(或短)(或闊)(或窄),沒有必對必錯的準則,惟獨是去頒獎禮,穿甚麼才恰如其份,則未必是人人有的本事。如果還有甚麼「只得明星會做,普通人做不來的事情」,很諷刺地,現在大概只剩下這個了。港式頒獎禮
不在其位,真的沒法想像那種難處,你別以為又是衫一套,真的隨心所欲,請幻想明天你要去一個大場面,但當主角、配角還是茄喱啡你還未搞得清楚,究竟你會變成穿得太寒酸被人笑的新娘?還是服裝太搶鏡乞人憎的伴娘?還是打扮極有品味但被安排坐在最角落一圍沒人留意的賓客?未到最後一分鐘,真的無人知曉。點著衫先?開始煩了嗎?還有好多東西等著你煩呢?
1.你不知道自己會不會贏
不能不formal又不能太casual。扮得太靚,一定有人覺得你坐定粒六,「贏梗o既咩?」閒言由此起,當然你可以搬出「尊重大會」作擋箭牌,但擔心揀好靚衫,結果主菜是銀杏,連上台的機會都沒有,對精挑細選的華衣美服都是一種浪費,不一定有紅地毯的相片維皮補數呀,香港所有的樂壇頒獎禮就沒有了。(所以做成龍的好處就是「我是成龍,賣真功夫,唔使換衫」,你記得差不多整個90年代的10年間,他出席每一個頒獎禮,幾乎都是同一套黑身白反領超短 tuxedo嗎?)但不出力又不行,稍一留手那天,萬一不好彩給你拿了獎,別人又會嫌你「都冇o野睇o既!」,「又唔閃又唔露肉!」,「我去飲都著得靚過你啦!」。不過也沒有所謂了,觀眾愛你或恨你,其實都非關某一晚的某一套衫,「著得差」只不過是一早憎了你的後設口實吧。
2.你要坐成晚的
就算道行高到可以不理別人怎講,自己要在那套衫裏面坐足一晚倒是個不能鬥氣的實際問題,又一堆要考慮的問題。a.太少布的,會冷呀。太多布的,太熱沒得除呀。帶備外套或披肩,哎o也,又要襯呀。b.太橫的,要側身才坐得落呀。頂帽太高,會遮到後面呀。太「張牙舞爪」的,會拮親隔籬呀。c.傘裙,坐下來前面會撬起呀。芭蕾裙,你成晚挨不到椅背,而且要用底褲坐呀。腰封,會頂心口呀。絲綢的,一起身上台成個肚位及臀部位會「巢」晒呀。d.著褲,哎o也,慢歌得獎呀。著裙,哎o也,原來要大動作載歌載舞呀……
3.你不能控制頒獎禮的日期與天氣
找衣服去頒獎禮,不離「做」、「借」、「買」。三個都不是萬無一失的法子,就以本地樂壇頒獎禮為例,一月份,真的是個很難搞的檔期。做:太遲做唔切。太早做又預計不到穿著那天的天氣,總是突然回南或冷鋒到。借:就算有相熟品牌慷慨贊助,像這種時間,春夏系列未到港,愛莫能助;秋冬系列最筍的那幾件阿林志玲又借過,阿周汶錡又?完,阿楊采妮又帶過去釜山電影節……買:又是青黃不接的尷尬期問題,上季貨品給人揀完揀剩,斷色斷碼兼斷款;下季新o野又未到,或未到齊,有衫冇褲,有褲對鞋又仲o係巴黎……
撞衫記
你以為時裝世界真的很大嗎?娛樂圈又真的很大嗎?在香港,有機會去頒獎禮的人來去幾十個,大家會去搵衫的時裝店來去幾間,適合去頒獎禮的衣服沒有你想像中那麼多,你去彩龍大酒樓飲喜酒,和其他賓客撞衫的機會少於中六合彩三獎,但你去紅館頒獎禮和其他歌手撞衫的機會,其實大得多。
我的故事……
1996年1月第一次以填詞人身份參加港台的十大中文金曲頒獎禮,專登揀了當時我算過度過冇歌手會感興趣的JPG fun fur cardigan出席,結果,如我所料,那天晚上我環顧歌手座席,連穿同一牌子的artists都沒有,正在為自己的精明而自豪之際,鄭秀文有歌得獎,不是,不是咁邪Sammi無端端換了件JPG才唱歌,是她唱歌時突然從後台跑出來伴舞的dancers,竟然著住和我一模一樣的那件外套,而且……四件之嘛。一個人行衰運原來可以行到呢個地步。黃偉文自我簡介填詞人,其實最鍾意買,最憎寫字,星期日盡可能唔寫字,去買。
Text by 黃偉文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9-3-2010 01: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誰在大減價?
每到大減價,儘管對著同一批貨品,許多人都會突然換上另一對眼睛。不是「紅外線夜視器」──它們只看到漆黑裏的東西;也不是「陰陽眼」──它們只看到鬼;比較接近「40歲也找不到結婚對象的人的眼睛」──總是看到普普通通的東西「其實都幾好o丫」的一面。因為那30個巴仙的折扣就突然覺得店舖裏樣樣都很可愛,基本上是購物者的要求在跌,不是貨品的價錢。
講買o野,你分分鐘精明過我,用不著我指手畫腳,可惜今次你是當局者,一字記之曰「迷」,正如陷入苦戀的南宮夫人,不能自醫,還得塘邊鶴出手兜巴星。
多嘴兩句,失禮了。
A.三毫子哲學
只記一句話就得了「用不著的東西,用三毫子買都嫌貴。」
平,不應該是購買動機。大減價的最高心法應該是:本來我們想要的東西,不過現在較便宜,所以由無力負擔變成可以擁有而已。那個七折或者半價,並不會令那件我們本來覺得醜覺得笨的東西突然艷光四射的,想「四射」的,有時只是你的荷包。
抵,口口聲聲話抵?抵在哪裏?比起甚麼抵?比起原價就梗係抵啦大佬,不如別看那個寫著原價$8,900,只關心樓下那行折實$4,450的細字,它原價多少實在不關你事,你要考慮的是4,450蚊買呢件褸係咪值得。
最忌這樣想:咁即係表示有人真金白銀用8,900蚊買過呢件o野啦,我o依家用半價得到,咁我咪叻過佢?可能那個人只大笨,不等於你不是小笨,不等於你有資格自以為精明,況且,再講一次,那個人笨不笨與你無關,你笨不笨才要對自己負責。
B.賞味期限
問一問自己這件減價衫未來一個月之內會不會著,不介意就地加插發毒誓一節增強效果,不會或唔sure的話,請放下,證明冇o左呢件衫,you can live with that。人家好o地o地為甚麼要六折給你?因為是尾水,通常是潮流的尾水,季度的尾水,如果不打算快手快腳趁尾水滑一個漂亮的浪,不如留番o的血汗錢幾星期後買件新到summer leather,我知!價錢一件做兩件o丫嘛!件新皮褸?雙倍咁多次咪得囉。
C.不要將就
為甚麼因為是大減價,你就變得可以將就了?你最喜歡的顏色,你最合身的尺碼都賣掉,為甚麼因為打了折,你就肯settle for你的次愛或次次愛?想清楚吧,當中不無悲哀。我很少在大減價時大量入貨,季尾還健在的,我偏執地相信等於不夠好,夠好的東西一定在正價時有人已經忍不住買了;又或者是好東西,但入貨量太多,on sale時才有剩,等於很易撞衫,都不是好兆頭。再講一次,以上是我的偏見,你仍然相信世上有未遇到名主的滄海遺珠,懷才不遇的高手,像你自己,也好,繼續信下去吧,也是一種做人的動力,但我的偏見,卻現兜兜幫我慳了一筆血汗錢。
減價、Sale、Solde、割引……
講開又講,各種語言的「減價」同義詞中,我最喜歡具反諷性的日文版本,「割引」割自己來引你,有同歸於盡的味道;「處分」已經講到明自己賣的是有必要懲罰的次一級貨尾;還有一個最精采,真不明白為甚麼平日一看暴力電影或醫學紀錄片都嘩鬼叫的太太小姐一看見仍然奮不顧身地衝過去?「大出血」!怎不觸目驚心?在講你呀!難道你以為流蚊飯的是時裝店?
關於大減價,最令我討厭的事,莫過於那個大大隻字印明「Sale」的特別版shoppingbag,博宣傳可以理解,但「你是二等」的標籤卻會令拿袋的人很尷尬。
大減價最應該買的是最basic的東西,永遠要基本款式,殘了,趁減價,舊換新。
像這條一眼就認得的Gucci signature piece,請抱過癮心態,打算盡快個彩者,on sale可買之,否則出年畀番錢你轉頭都未必肯。
一眼就認得出的YSL signature piece。
切忌屈就,尤其是尺碼上的,例如貪平買了這條McQueen晚裝,最叻的師傅或者可以替你改到膊頭,到最後腰身裙腳還是成份錯位了,冇得醫。
鐵腕有鐵腕的好處,永不減價的牌子,例如LV與Chanel,買就買,唔買就唔買,唔使等減價,唔使諗三諗四,唔使煩。
黃偉文自我簡介
填詞人,其實最鍾意買,最憎寫字,星期日盡可能唔寫字,去買。Text by 黃偉文 |
|
|
|
|
|
|
|
发表于 19-3-2010 04: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很有意思!道明了对名牌时尚应有的心态!支持!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9-3-2010 09: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6-5-2010 07: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購物狂」和「時裝精」是兩回事!
有些東西,常被人混淆掉,其實差之毫釐謬之千里。別的範圍我管不着,但與時裝有關的,我想負責維持治安。
幾十年買衫經驗,就熬出這幾茶匙的湯,信我的人請嗒真,並記低它的味道。謝謝。「衣服」和「時裝」是兩回事!
溫故知新,這個論點應該有人聽我說過,但今日的講題,由這裏開始正好,各同學就陪我複習多一次吧。
不是每一件衫都算時裝,「時裝」有個「時」字,所以我覺得「會過時的」才算時裝,其餘的你叫它「長青」又好「經典」又好「襟興」又好,都只是衣服。
當然,同時一件Polo shirt,1980年的版本和2010年的新品,基於科技的進化,審美觀的改變,比較起來大體上細節上總有點點的不同吧,但布料吸汗力強了少少,剪裁上收身了少少也當它「時裝」的話,未免有點「賴貓」。
所以根據我私人的定義,「將來看照片會後悔的」,才算經歷過「流行」與「過氣」,才稱得上「時裝」。
舉個例,營造經典優雅的Ralph Lauren Polo比較接近腳踏實地的「衣服」那一邊,追求一時風尚的H&M比較屬於浪漫輕浮的「時裝」那一邊。
「購物狂」和「時裝精」是兩回事!
身份重叠的人很多,所以這兩樣容易撈亂也是難免的事,但確是有些不同的。
「購物狂」是負責「推動經濟」的那一位,「時裝精」則是負責「美化市容」的那一位(有時候,「美化市容」方面或者未必一定成功,但「鼓勵創意」上有credit則是毋庸置疑的)。
「購物狂」的目標不限於時裝,有幾十輛車的沈老闆,有幾百張凳的林公子和有幾萬張唱片的明歌星證明了,每個人在某些範疇上都有點「購物狂」,但像我這種時裝店唱片舖傢俬部書局百貨公司超級市場通殺,唔使錢便身痕的典型「購物狂」當然也不罕見。
「時裝精」的重點在於對打扮的鑽研,某件衫誰造?幾時造?襯甚麼最好?哪裏買得到?他眼都不用眨馬上答得出,而且詳盡嗰隻,但不表示他真的有去買到和認為非擁有不可。雖然咁愛衫的人真的很難很難忍得住在購物時不狂。所以是「購物狂」而非「時裝精」的人比較常見,是「時裝精」而非「購物狂」者則很難得。
又舉個例:「購物狂」見到Balmain 2010的春季系列時會一聲唔該掃了半個collection,「時裝精」則已穿厭並嫌它有點技窮,而轉向其他未紅的新brand,力圖比別人先發掘出下一個Balmain。
「識揀」和「識襯」是兩回事
「買衫」和「襯衫」其實是兩種很不同的天才,但世人常誤會「會揀好東西的人」,就一定有能力「將個look襯得頭頭是道」,不是必然的,我認為。
一間時裝店有3,000件衫,能自當中揀出最美麗最有趣的20件,已需要一定的功力,當然也不是人人都做得到。但買了這20件回去而想得出如何把它們配搭得既有個人風格又漂亮出色,則是更深奧的一門藝術。
很多很多的時裝精練到了「識揀」的境界便止步,其實已經幾叻,因為好的「欣賞能力」,俗稱「品味」也不容易浸淫出來的。
但要成為好的 stylist,除此之外還得加上靈活的「組織能力」和迷人的「創意」,要修煉的又多兩重而難度則又高不只兩度。
所以我認識的不少人雖然都很擅長「買好的東西」,買了回去再配搭出來卻有點怪怪的就是這個原因,只可惜「識揀」還是可通過耳濡目染而日有進境,依然用得着勤力;但「識襯」的融會貫通還要自創花式,則是某種「只能抽獎不可購買」的gift。
舉個例,只「識揀」的叻人包括……噢,不能舉例,否則會得罪好多人;但「識揀又識襯」的天才則有……唉,又不能舉例,總是我覺得是我好鍾意同佢玩嗰幾個囉。係囉,就咁囉。
「着得落」和「着得靚」是兩回事
一味減肥認為瘦才是靚的人,買衫時試完48猛要試埋46,着到46又問有冇44的人,請注意。
決定自己可以肥但又不想放棄靚衫的人、見到件衫款oversize便只入細碼和加細碼的買手,都要注意。
時裝這東西,真的不能一部通書睇到老,不同的設計不同的look,有時要「窄搣搣」,有時要「啱啱好」,有時要「鬆泡泡」,不能只生吞「零尺碼模特」那套審美觀,也不能自欺欺人打橫嚟講,以為覺得「着得落」就等如「着得靚」。
比如說一名肥仔將一件原應有點oversize的恤衫着到「tup tup冚」仲話「OK呀,着得落」,又或者超瘦的男生去挑戰女裝,結果是穿得上但忘了件衫腋下附近有個突出上圍線條的胸褶……
又舉個例,同一套jumpsuit,「窄搣搣」時叫潛水衣,「啱啱好」時是賽車服,「鬆泡泡」時便成跳傘裝,用途與視效都不同,明白未?
本周溫習:「型女」和「美女」是兩回事!
也是我常掛在口邊的理論,但世人始終不分青紅皂白,惟有循環播放。
有些靚仔靚女樣子吸引身材均勻,特別容易將衣服穿得貌似好順眼好有品味,就算不好面孔分散了注意力美色搭夠……盲目的大眾便把最佳衣着也順手頒給他們,其實很多時候套衫根本無嘢甚至有點肉酸。(根本這個世界只要你靚,就連「最善良」「最有才華」「最具領導風範」「最乜最物」都是你,冇天理!)
但天生不是俊男美女的人就算如何通過自身努力超越先天的限制,也都在跟紅頂白的盲毛眼中落得一句「唔靚!」便永不超生。
要求其實很低,「美貌」和「品味」,從此分開計分得唔得?使唔使發動五區公投先得?
Text by黃偉文 |
|
|
|
|
|
|
|
发表于 12-5-2010 01: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6-2010 03: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6-2010 03: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年薪過千萬,但我買唔到樓!
標題這句話,不是我講的,是我朋友講的。
(其實就算是我講的,都不能認,一定要說是「我朋友」講的,但今次真的是我朋友講的。雖然,作為聽者,我不能贊同更多。)
是當他被問及:「為甚麼你花那麼多錢買衫而不買樓?」時,他的血淚控訴。
年薪過千萬的人,也要血淚控訴?沒錯,不論貧富身份階層,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難處,每人都有自己的「富士康」。你又買衫?
我知道「我朋友」以上這番話,一定得不到很多人的同情,甚至可以兌換5倍數量的「抵死」「晒命」「人心無厭足」……etc,etc。
我不知道別的地方會不會好一點,不過相信不會,但總之在香港,買很多衫的人是注定很受非議的,如果不是用「歧視」這個更嚴重的字眼的話。
消費品的目的,有名你叫,就是「消費」吖嘛大佬,你理得我「為了用而買」還是「為了買而買」吖!總之不是偷不是搶我花我的錢換我的開心,實在是關你屁事?
偏偏「又炒股票?」是不會有人鬧的,同樣地「又買樓?」「又買金條?」甚至「又食鮑魚?」都不大構成責怪,所以也不太流行,證明一個人怎使用自己的財富都有被世俗「認可」與「不認可」之分。「又買車?」「又買鑽石?」「又買相機?」已鬧得比較振振有詞,但總不及話人「又買衫鞋袋?」那麼大聲夾惡敵愾同仇,彷彿花錢買衫是人類近乎最劣等的行為,僅僅好過買毒品和買大細少少。
所以任何買衫買得狠的人一旦有甚麼冬瓜豆腐,得到的幸災樂禍指數都是最高的,你「有咁耐折墮」皆因你買衫買得太多「有咁耐風流」所引致的,並沒有人覺得賺錢賺得辛苦的人有權買時裝慰勞一下自己?
所以你看哪一種落水狗被人打得最大力?艾美黛的衣櫃裏如果起出的只是3,000台天文望遠鏡,民間的喊打聲音不會如此震天,雖然你估天文望遠鏡好平?同樣地Michael Jackson(米高積遜)行衰運時大家都是聲討他可能對小朋友有過的「不適當興趣」,而不是他一擲兆金打造的Neverland(夢幻樂園),對啊,畢竟在「物業」上洗腳唔抹是比較「又買衫?」正氣啊!
更不要說有甚麼天災人禍的時候了,愛買衫好扮靚的人一定第一批被推出來祭旗,「有咁多錢不如捐出嚟賑災啦仲着到周身名牌咁晒命!」我都被鬧唔少,也沒有人理你私下其實捐了多少做了多少,總之你最好傾家蕩產捐到爛身爛勢才算有人性有做嘢。也不見得鬧你的人自己捐到冇老鼠斑食冇紅酒飲,也未聽過有人罵「有咁多錢炒股不如放晒啲滙豐捐畀災民!」
可見買衫的人受到的無理鄙視是最多最大的。有心成為時裝精者最好有這種九百九十九夫所指的心理準備。
買衫買到冇屋住?
所以買了好多衫的人,如果被發現還沒有置業,萬萬不能哼一聲,絕大部份人都會認為「是你自己攞嚟的!」
人人都笑你買衫買咗份首期去,沒有人知道你就算不買將那些錢省下來,不見得夠上會,以近幾十年瘋狂飆升的香港樓價來說。
沒有人心水清到看得出,是橫豎點搵點儲都買唔到樓,才定期去南青山Rue St-Honor’e大出血的,反正總要花點錢輕鬆一下吧?
再看看「我朋友」,他專業人士,未婚,年入過千萬但相信「力不到不為財」所以拒絕任何大風險投機活動,助養了幾十個第三世界國家的小朋友再定期做義工,喜歡彈電結他並一星期上兩堂外文,此外並無特別嗜好……除了時裝。因此他買的衣服量比人多,價比人貴,便換來「你做乜唔買樓?」此等身邊過份肉緊的人的循環提問。
答曰:你以為年薪過千萬,即每個月一百萬好多錢咩?你知唔知o依家condition好少少嘅中半山二千零呎單位點都要四五千萬起錶?扣除衣食住行燈油火蠟「kick lick框嘞」基本開支當我每年儲600萬,也要8年完全唔買貴嘢才夠買層樓,人生有幾多個8年?有幾多個年入過千萬嘅8年?8年後儲夠錢嗰陣嗰層 5,000萬嘅樓應該已升到過億,正如我10年前年入300萬時以為10年後今日會夠錢買我想買嗰層樓一樣?如果你明知一世人都冇可能追得到樓價的話,我賺埋賺埋啲錢唔使又有乜意義?只不過咁啱你鍾意黐絲帶花,佢鍾意深海浮潛,而我咁啱鍾意LV、Chanel、Gucci啫?
(咁你住平啲咁得囉?)
又答曰:信我,人望高處,當你年薪有番咁上下,你就唔想住非中心地區大型屋苑嘅千零呎單位o架嘞!
(咁你咪抵死囉,家陣喺香港,搵過千萬一年就係住「非中心地區大型屋苑千零呎單位」o架咋!)
?????「我朋友」頓時無語。
然後,他在既憂且憤的情況下馬上去中環殺了一轉,提着價值十幾萬的幾個shopping bag回到他月租15萬的舊山頂道2,800呎單位,一開門發現衣服鞋襪已差不多塞到出門口,下個月一定要搬去個更大更貴的地方才放得下那麼多衫時……他忍到這一刻才崩潰!
本周推銷
獻給所有很努力工作而又未買到樓的人,如果想買點令人暢快的東西,而又買厭了時裝的話,可考慮這尊小弟的Fashion Figure,他未必會保佑你買到樓,也未必祝福你以後日日都着得靚,但以後有人再問你「又買衫?」的話,應該可拿出來邪一邪他們「收口!」的。
欲訂購者可於6月7日前到金鐘太古廣場Joyce查詢,或到http://www.papamamason.com瀏覽,謝謝。
Text by黃偉文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9-6-2010 04: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牛仔很狼
Buy Me A Sunday:牛仔很狼
2010年06月13日
本篇題目,本來改了許多個:「騎牛搵牛」,「 Oh! My丹寧!」、「笠記隔籬」……一來想講自己的「半生牛仔緣」,二來也想研究一下近兩季時裝圈的「 Denim再強勢」。
譁眾取寵如我,結果揀了較有趣但只能表達「二」的這個題目,「一」的味道徹底地從四字牌匾上消失了,所以開講前先解釋一下,免得大家讀下去時怨我離題。
披着狼皮或甚麼皮也好,我們今日的主角其實是牛……仔。
──種種風聲顯示,今季最最應該買的是一件牛仔布恤衫,不太闊又不太窄,不太深又不太淺,有點洗水又未至於溶爛,可作外套又可作襯底,可以打呔又可以不……對,我常說找一件合心水的牛仔衫或褲,難過找好工或好情人,這件夢幻牛仔恤,我其實已找了 30年,在上次,上上次和上上上次興 denim shirt時已開始通緝,至今還只是停留在「 wanted──懸紅一萬元」的地步。
──一切其他衣物我都有辦法,遍尋不獲的話,找位精叻裁縫照辦煮碗,雖不中也不遠矣,惟獨丹寧布造的,你沒有那套幾百萬的機器,就染不到你想要的藍做不出你喜歡的洗水效果……不能 DIY的事情最無奈,民主的公投最重要,我是不是又講遠了?
──買新皮靴皮衣皮褲時,我總打趣地嫌太硬,說要找個人替我着 3個月,穿軟了磨靚了才還給我攞彩……這我沒真的做過,但癲起上來要實行也非不可能,惟獨拿牛仔布沒辦法,它似有記憶,會隨着穿者曲線變形,找人代穿的話,那些「轉彎位」是人家的,「貓鬚」也是根據人家的下體而發展出來的,多尷尬!真是非親力親為不可,懶不得。而我份人,最憎不能偷懶的東西!
──傳說是說,牛仔褲要「變靚啲」,必須天天穿,而且一年也不洗一次,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真的忍受得到…… OK,我……我……我是 OK的,作為一個性喜乾淨企理的人,這算我衣櫃深處最陰暗的秘密了,請代守。
──傳說又說,那不知 X年一閏的洗褲日,應是沒其他事做的一整個上/下午,也只能開一浴缸水甚麼洗滌劑都不放,齋浸你的愛褲直到「近乎」清潔為止,還得自然晒乾而不能用機器焗……這我也遵命過,發現一定要在天氣預報連續幾天放晴的夏季日間進行,否則「自然乾」過程攤太長,便有陣久久不散的難聞「噏」味。
換言之,如果你阿媽仍會「曬棉胎」的話,記得提佢提你攞埋啲牛仔褲出來日光浴。
這幾季 Levi’s繼續和許多設計師 crossover,之前有 House of Holland,之後有 Number(N)ine的宮下貴裕,但都不及 2010春夏和 JPG(圖)合作的這些得我歡心。
──說起來,我近十年會穿的牛仔褲原來不離幾個牌子: Prps, 45 RPM, Hysteric Glamour, Dior Homme, April 44, Cheap Monday, Jeans Factory和 Levi’s,其他的多紅也沒用,幾想試吓也沒用,那個 cut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真的不是同一牌子有幾百款式便「梗有一款啱晒你」,人生真的不是這樣的。
──好像經典中的經典 Levi’s 501,幾十年來我試了又試,緊窄的合身的 oversize的,總之是 didn’t work out。
──但這樣也好,以後你便知有甚麼東西你不用為它浪費時間,屋企火燭也立即知道救哪一條牛仔褲出來而不用諗嚟諗去結果被燒死囉!
──提到 Levi’s,他們這十幾年的演進也真的是個潮流的縮影,你想想他們這些日子以來主打過的東西: engineered jeans→ customized jeans→ collaboration jeans。
──我一生人最自豪的其中一件事,是 never ever擁有過「雪磨」牛仔褲。我常常在想, kitsch人如 Jeremy Scott,是否能把雪磨起死回生?
──未敢樂觀,因為設計大師無端端丟開 jeans line在歷史上有過不少,成功的卻不多,我都費事開名了。我常說,「牛仔褲」和「波鞋」是需要用另一對眼睛另一個腦袋去審美的,沒有這個天份就是沒有,幾多穿衣達人平日龍飛鳳舞左右逢源,一去到選牛仔褲和波鞋,你就忍不住對他們發出一聲可惜中帶同情的「咦~」或者「嘩~」。
──最懷念的 jeans line是 20年前的 JPG Jeans說它是開創了大師副線的風潮也不為過,也許 Gaultier就是特別懂 denim,近年重出江湖和 Levi’s的 crossover,雖是舊瓶新酒,但好味就得啦,唔使理咁多。
牛仔布真是不易處理的,聰明如 Lanvin,已得到 Acne Jeans的協力,還不算是特別成功。
Lanvin 2010 22
這個世界如果沒有了牛仔褲,很多襯來襯去襯到發火都襯不到的衫,便不會有道百搭的「太平門」,不,「隨意門」了。 Ralph Lauren 2010 SS
在陳百強之前,十幾歲的我從來不知牛仔褲可以爛得那麼有型的,他是我所知道香港穿 torn jeans as fashion的第一人。
──歷代牛仔褲品牌,你最懷念哪一些?下次去美國我想買一條 Jordache,與設計無關,只因為它曾是我初中時最想得到的東西。
──第一次見有人着爛牛仔褲,是某年《勁歌》季選中的陳百強(得獎歌好像是《至愛》),我還記得那天他穿了件 JPG的四方鈕釦 double blazer,下身竟襯了條膝頭開洞的牛仔褲,在此之前,我想都沒想過牛仔褲可以是爛的,而且還那麼有型,那大概是可愛的 85或 86年吧。自此之後,我便好想做一種人,「好多好多年後有人睇番佢以前做過的事仍覺得『黐線,好勁』」的那種人。
──好多年後,我遇到人生中第一條一定要乾洗而不能手洗的 A.P.C.牛仔褲,卻沒為它的「革命性」而鼓掌,只覺好煩。
──牛仔褲是 7胞胎,個個樣子差不多只有父母才分得清誰是誰,只有你自己才知道衣櫃中那 500條看起來近乎一樣的東西哪一條闊半吋哪一條長一分。
──如果你還不知甚麼是愛情,你可以想一想為甚麼明明家裏有 500條牛仔褲可以穿,但你常常形影不離的,只有那麼又舊又殘的一條?祝你找到可以付託下半身的對象!
本周私信
我的父母沒有給我豐厚的「家底」,甚至也沒有很優良的「身教」,但我仍很感激他們,至少他們也沒有遺傳一些病和一身債給我,人靠後天努力是應該的,起碼我的起點不是負數已經很好。而且還有 bonus呢,我爸爸年輕時不大買衣服,卻有一件真 vintage的 Big E Levi’s牛仔褸留給我……感恩。
Text by黃偉文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9-6-2010 04: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19-6-2010 11: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谢谢你的分享~很赞很鬼马的说出了他对时尚和名牌的看法。 希望你多多贴他的文章。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