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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佛宗】「佛教因果」論「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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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9 12: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天之驕子 于 24-12-2009 03:06 AM 编辑

(轉載自盧勝彥文集《當下的清涼心》)

我認為「同性戀」是現代社會凸顯出來的重要課題之一。這裡面有「體質」因素,也一樣有「心理」因素,如果從宗教的觀點去探索,很難逃「違反倫常,不正之淫」這一條。

但,從「佛教因果」觀點出發。則世間一切男女情慾,男男情慾,女女情慾,莫不有其「因緣」的存在。佛教的可貴,在於佛菩薩深諳因果。

一個大菩薩在悲心湧動的時候,在「因果因緣」的情況之下,對男男女女的情慾,不管是正常的,不管是反常的,只不斷的教化眾生斷惡行善,以變更因緣果報的牽纏不休。我對「同性戀」的教化是,在不違背「因果」的法則之下,仍然容許修法,漸漸減少自己的情慾。

「情慾」和「因果」有關,「情慾」的對象角色,在無限的轉世輪迴之中,不斷互相糾纏,變成了生生世世複雜的怨仇糾葛,有的相親相愛,有的怨毒與受害。

大修行人,唯有在因果的深切觀照之中,在定慧之中,才能徹底解除心結,斬斷葛藤,以無限的悲憫,勘透生命中愚昧無知的情慾,逃脫出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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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9 07: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载师尊的文章应该要注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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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2-2009 03: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载师尊的文章应该要注明哦!
hofat 发表于 23-12-2009 07:24 PM


注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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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2 06: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個大菩薩在悲心湧動的時候,在「因果因緣」的情況之下,對男男女女的情慾,不管是正常的,不管是反常的,只不斷的教化眾生斷惡行善,以變更因緣果報的牽纏不休。我對「同性戀」的教化是,在不違背「因果」的法則之下,仍然容許修法,漸漸減少自己的情慾。

天之驕子 发表于 23-12-2009 12:59 AM


在雞掰年前 只要是正常的人都會認為太陽是繞著地球轉的啦!!!

結果呢?!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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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12 01: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何來“我對「同性戀」的教化是,在不違背「因果」的法則之下,仍然容許修法,漸漸減少自己的情慾。”
其實我相信在佛教眼中~

無一都不是因緣果的過程~所以何來“在不違背”因果“的法則?

前一句話不都不成立了~何來”容許“??
再者~任誰都可以靠修行離苦得樂~
何需要得到某人的容許之說?

感覺有一點矛盾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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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2012 09: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何來“我對「同性戀」的教化是,在不違背「因果」的法則之下,仍然容許修法,漸漸減少自己的情慾。”
其實 ...
wolfa 发表于 10-1-2012 01:02 PM


違背因果的意思是造了會遭到惡果的業
容許修法的意思是
因為密法需要根本上師的加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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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12 12: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違背因果的意思是造了會遭到惡果的業
容許修法的意思是
因為密法需要根本上師的加持力。。。
天之驕子 发表于 10-1-2012 09:43 PM



那不叫做違背因果吧了吧~“~因為無一不是因緣果的過程是不是應該說: 種下惡因~在因緣的交互作用下得到惡果?

加持力什麼的~聽起來玄之又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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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1-2012 06: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不叫做違背因果吧了吧~“~因為無一不是因緣果的過程是不是應該說: 種下惡因~在因緣的交互作用下得 ...
wolfa 发表于 11-1-2012 12:57 PM


還不是一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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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012 11: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還不是一樣的意思。。。
天之驕子 发表于 11-1-2012 06:48 PM



完全不一樣的意思~

簡單來說好了

好的因緣果或壞的因緣果都是在因緣果的範疇裡頭~
(好或壞是主觀看法而己)

如果說一切事物都是因緣果的結果~
那裡就有違背的道理?

所以個人相信你要說的是:違背“好”的因緣果


個人淺見


請多多包涵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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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012 11: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雞掰年前 只要是正常的人都會認為太陽是繞著地球轉的啦!!!

結果呢?!

哈哈哈哈
江百虎 发表于 8-1-2012 06:56 PM



    同性戀如何可以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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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012 05: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性戀如何可以合法化?
WANAKA 发表于 12-1-2012 11:41 AM


這個世界上很多文明的國家都已經將同性戀婚姻合法化了!!!

做人要有國際觀 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會比較好!!!



同性結合
同性婚姻國家(生效日期)

阿根廷(2010年7月15日)
冰岛(2010年6月27日)
葡萄牙(2010年5月17日)
瑞典(2009年5月1日)
挪威(2009年1月1日)
南非(2006年12月1日)
加拿大(2005年7月20日)
西班牙(2005年7月3日)
比利时(2003年6月1日)
荷兰(2001年4月1日)
國內部分區域(生效日期)

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
(2010年3月4日)
美国的以下地區:
印第安蘇庫米希(2011年8月1日)
纽约州(2011年7月24日)
首都華盛頓(2010年3月3日)
新罕布什爾州(2010年1月1日)
佛蒙特州(2009年9月1日)
印第安柯奇爾族(2009年5月)
艾奥瓦州(2009年4月27日)
康涅狄格州(2008年11月12日)
麻薩諸塞州(2004年5月17日)
只承認既有同性婚姻

阿魯巴、庫拉索、聖尤斯特歇斯
(僅荷蘭)
以色列
墨西哥:所有州(僅墨西哥城)
美国加州(有條件)、馬里蘭州
民事結合註冊伴侶國家

安道爾奧地利巴西哥倫比亞捷克丹麥厄瓜多爾芬蘭法國德國匈牙利愛爾蘭盧森堡列支敦士登紐西蘭斯洛文尼亞瑞士英國烏拉圭格陵蘭(丹麦属地)新喀里多尼亞(法国海外领地)瓦利斯和富圖納群島(法国海外领地)
國內部分區域

澳洲:首都坎培拉、塔斯曼尼亞州、維多利亞州、新南威爾士州
墨西哥:科阿韋拉州
美國:加州、夏威夷州、緬因州、新澤西州、俄勒岡州、華盛頓州、科羅拉多州、內華達州、威斯康星州、伊利諾伊州、特拉華州、羅德島州
委內瑞拉:梅里達州
承認外地民事结合及註冊伴侶

英屬曼島(僅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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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2-1-2012 09: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不一樣的意思~

簡單來說好了

好的因緣果或壞的因緣果都是在因緣果的範疇裡頭~
(好或壞是 ...
wolfa 发表于 12-1-2012 11:21 AM


總之文章不是我寫的
是師父的文章
我不會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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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2 08: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個世界上很多文明的國家都已經將同性戀婚姻合法化了!!!

做人要有國際觀 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會比 ...
江百虎 发表于 12-1-2012 05:14 PM



    起马马来西亚不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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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2 02: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起马马来西亚不容许。。。。。
WANAKA 发表于 13-1-2012 08:16 AM


所以你就一輩子都呆在馬來西亞吧!!!

我很快就會移民到先進文明的歐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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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2 03: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你就一輩子都呆在馬來西亞吧!!!

我很快就會移民到先進文明的歐洲了!!!
江百虎 发表于 13-1-2012 02:47 PM



    老兄是GAY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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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012 09: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你就一輩子都呆在馬來西亞吧!!!

我很快就會移民到先進文明的歐洲了!!!
江百虎 发表于 13-1-2012 02:47 PM


那麼麻煩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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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2 09: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麼麻煩
哈哈~
天之驕子 发表于 13-1-2012 09:26 PM


良禽擇木而棲賢臣擇主而事

沒聽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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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2 09: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兄是GAY的?
WANAKA 发表于 13-1-2012 03:30 PM


老弟沒見過 GAY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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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012 10: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良禽擇木而棲,。

沒聽過啊?!
江百虎 发表于 13-1-2012 09:56 PM


新加坡/台灣不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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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2 11: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加坡/台灣不能嗎?
天之驕子 发表于 13-1-2012 10:16 PM


其實泰國是最好的

只要不是流行一神教的國家就 OK

想去泰國賣豬肉飯去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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