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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09 11: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山山 于 26-12-2018 04:25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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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09 02: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间屋子即将被银行拉回,outstanding大概RM37K++,市价大概RM58K++,如果被银行lelong后,理论上我还算欠银行钱吗?然后就是我会被sue破产吗?
因为已经超过RM30K。

如果Bank Lelong卖出比RM37K++高,你还有钱拿回!
如果Bank Lelong卖出比RM37K++低,你要付RM37k++减去卖出的价钱。 如果你有能力付款,你是不会被sue破产! 如果相差20k, 而你又没有能力付款,你就会被sue破产。

如有错,请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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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09 03: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補充一下
银行通常会同一时间采取兩樣法律行功(有殺錯, 沒放過 )
1) 拍賣
2) 起訢 (RM37K)

No (1) 在法律稱 action in rem
No (2) 在法律稱 action in personam

因為拍賣需要时间, 如賣不出, 银行不必浪費时间, 己采取 No(2)了

如拍賣成功, 只須更改起訢你的數目


也就是說, 別那么肯定不会被 sue 破产

当然, sue 你破产, 也需要时间

劝你最好保持機警, 跟银行保持聯繫,

或是請律师, 別讓银行拿到 Judgment


[ 本帖最后由 王律師 于 10-3-2009 03:12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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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09 03: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那么容易破产的啦,银行申请宣判你破产 (Petitioning for bankruptcy) 之前会寄很多 warning letters 催你还钱的啦。。银行要钱吧了,搞到你破产是最后的选择。。


你的屋子 Lelong 卖掉 (Action In Rem - against title of property) 就 settle 啦。。不用担心啦,银行一次过 Lelong 高过 37k 拿到 full outstanding payment 就解决了,搞那么多破产之类的小动作来做什么,银行也不是傻的。。


就算银行去地庭 (Sesyen Court) 起诉你 (Action In Personam - against personal liability) ,然后拿到 Summary Judgement 后,你也可以基于 Special Circumstances 的法律原则下,申请 Stay Of Execution (暂缓执行) 。。


不用怕啦,不会那么容易就破产的啦,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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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09 08: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我听来的啦~

银行会charge 你很多 legal fee,拍卖fee,保管fee ,其他fee,

总之拍卖到来,你的钱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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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09 08: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赌神! 的帖子

阿叔几时有空分享国际货币走私的活动   

http://cforum1.cari.com.my/viewt ... page%3D4&pag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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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09 08: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ujiandao 于 10-3-2009 08:22 PM 发表
问题是,我听来的啦~

银行会charge 你很多 legal fee,拍卖fee,保管fee ,其他fee,

总之拍卖到来,你的钱很少的。


对, 可能渣都沒剩
可以的话, 自己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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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09 12: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ujiandao 于 10-3-2009 08:22 PM 发表
问题是,我听来的啦~

银行会charge 你很多 legal fee,拍卖fee,保管fee ,其他fee,

总之拍卖到来,你的钱很少的。

绝对是~~
如果是车的话更够力~~
还要charge埋你拖车费,停车费(拖回来到被拍卖那段时间,一天一天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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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09 01: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說, 拍賣得出(快), 当然不用那么担心
事實上, 幾年都未必賣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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