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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申请离婚,而对方不肯签名,变成单方面申请会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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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9 11: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OOLL 于 30-12-2008 01:26 PM 发表




没得救了啦!男的已经变心了。之前她也是又给他机会的,但还是不能。
其实对她来讲,离了也是个解脱,因为她丈夫好吃懒做,还跟她拿钱去貼别的女人勒!
:@ :@ :@ :@ :@

你朋 友  的 故 事 很 舊 下 ﹐ 但 時 常 重 負的 上 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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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8 09: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去找律师,很快就搞定了,不用那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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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12-2008 02: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我啦!我还是单身哦!我只是帮我朋友问而已,免得她走冤枉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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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008 01: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单方面申请离婚会很麻烦吗?要多久才能生效?那在A/S有没有好的律师可以介绍?知道的朋友能不能提供一些资料给我。谢谢!

[ 本帖最后由 DOOOLL 于 20-12-2008 02:17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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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008 10: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离婚呀!!!
真是的!!!
又一队要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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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2-2008 10: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哟!真可怜,怎么没有人肯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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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8 10: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先申请分居,两年后自动离婚
去咨询律师不是更专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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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2-2008 10: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说,就算他不签名,两年后还是会自动生效,对吗?会去问律师,但还是先收集些资料先,免得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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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8 01: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OOLL 于 21-12-2008 02:26 PM 发表
不是我啦!我还是单身哦!我只是帮我朋友问而已,免得她走冤枉路而已。


那你一定是教他们离婚的人,
不好的你


[ 本帖最后由 alexboy87 于 23-12-2008 01:19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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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2-2008 02: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lexboy87 于 23-12-2008 01:18 PM 发表


那你一定是教他们离婚的人,
不好的你


哪里有??? 我那里敢啊!如果有什么事不是要给他怨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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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8 03: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OOLL 于 23-12-2008 02:45 PM 发表


哪里有??? 我那里敢啊!如果有什么事不是要给他怨死哦!


你放心他不会怨死的













只会想打死你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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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2-2008 11: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人家说“好心没好报”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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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8 04: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OOLL 于 24-12-2008 11:00 AM 发表
所以人家说“好心没好报”咯!


不用怕这次你一定有好报,

以为你这次没有做到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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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8 05: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OOLL 于 24-12-2008 11:00 AM 发表
所以人家说“好心没好报”咯!

其 實 報 章 有 報 導 過 ﹐ 要 伸 請 離 婚 首 先 要 到 婚 姻 註 冊 局 填 寫 表 格 ﹐ 其 余 的 在 問 OFFICE 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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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2008 11: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你的"朋友"他们有孩子吗,手续简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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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2008 12: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离婚为什么当初要结婚呢,难道是贪陶美色或者搞大肚子结婚。
不爱人就不要乱来。。。。现在只能说男的或者女的该死。。。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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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2008 12: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并不鼓励离婚,能不能先请你朋友和她另一半见补导老师,看还能不能救。。。。。

如果连补导老师也帮不到,才再考虑离婚。。。

[ 本帖最后由 nwf 于 25-12-2008 12:45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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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12-2008 01: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未知公主 于 25-12-2008 11:00 AM 发表
请问你的"朋友"他们有孩子吗,手续简单而已,





有,两个。真的很简单吗?
你的“朋友”两个字,好像不相信我是在帮朋友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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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12-2008 01: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wf 于 25-12-2008 12:44 PM 发表
其实我并不鼓励离婚,能不能先请你朋友和她另一半见补导老师,看还能不能救。。。。。

如果连补导老师也帮不到,才再考虑离婚。。。




没得救了啦!男的已经变心了。之前她也是又给他机会的,但还是不能。
其实对她来讲,离了也是个解脱,因为她丈夫好吃懒做,还跟她拿钱去貼别的女人勒!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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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9 12: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和最标准的做法就是通过律师来进行。

如果是想单方提出离婚,律师会安排提上法庭的时间,然后才开时算两年的期限,当然就需要以分居来开始了。

至于小孩的问题,就要经过磋商来得到满意的结果,当然如果不满意的话,就要经过法庭的分配的了。但多数12 岁以下的小孩,如果母亲有能力的话,就多数会发配给母亲照顾的。但如果父亲的能力很强的话,那就要看法庭的定断了。

你的律师还是会先跟对方讲程序的问题。而如果对方也同意的话而签字,那就可缩短期限,免了不必要的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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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短短的几十年,搭错车后,是应该考量下车的,这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力(之前看到报导,我国的离婚率好像是近40%。算蛮高的),很多的痛苦就只有本身可体会,而最多也只会跟最亲近的好友提起而已。很多受委屈的人,心态会很不稳定,所以就需要身边的好友的支持和帮助,而当为局外人的我们,不应该在不清不楚地情况下就自列出结果来做出结论和批评。

最重要的是,那些没有经过婚姻洗礼冲击的人,是很难看透婚姻的人生,所以就更没有批判人家的权力的,就如,没理由听个幼稚园的小孩讲解怎么的赚钱养家和分配生活吧,因为他还不到时候能真正的明白人生呢。

人嘛!你活在幸福里,不代表人家也活在同个条件之下的。上错贼船的比比皆是,是那些活在幸福里的人无法想像的。所以看到有人提出求助的课题时,应该以解题帮助为主,而不是好像是局内人那样的讨伐。人不到无助,是不会提出求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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