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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租了一整间的公寓,没包家私的。。然后和约满了就搬走了。隔天就有人搬进那间家。。
搬走时屋主并没有立刻退回定金(3K以上),然后就租给了A(称呼他为A)。
A住进去时就投诉说屋子肮脏,然后屋主就请人打扫rm60,然后说我们必须付。。
然后A又说墙上有很多肮脏的手印(只有少部分而已),屋主说重新油漆,我们付。。(订金还在屋主手上)
可是条约有注明,搬之前须清洗屋子,我们有,可是A觉得肮脏,
条约注明,如有房子damage or destroy, tenant have to responsible for that...
难道墙上肮脏都属于damage or destory嘛?
所以我们需要付这笔钱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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